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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2024.1.1 - 17)

(2024-01-17 13:30:27) 下一個

第一章 Six Days of Creation and the Sabbath 

光與黑暗。“要有光。”我們可以反過來理解:隻因沒有光,所以隻有黑暗和深淵。由上帝而生的光不同於上帝所造的光。前者是上帝的智慧,後者不論有形無形,皆會改變。

水。”神的靈運行在水上。”西方與東方的奇妙一致。在聖經裏,世界形成之前,隻有水;而在東方的《老子》裏,水也是萬物之源,上善若水。

人類是按上帝的形象創造的,所以基督教裏的上帝GOD是有形的,是personal的,不像有些宗教裏,造物主或上帝是impersonal的,比如印度教。但是,基督教又禁止偶像崇拜,不允許有形的偶像出現。

上帝在造人時還在說話,“let us make humankind in our image”,讓人感覺他的身邊還有其他神或天使,他不是在自言自語,因為一則他在說話,二則他用的是第一人稱複數——“我們”。也有說,因為是三位一體,當時聖子、聖靈也在?還有說,這隻是一種說話的習慣,我們有時明明是一個人,但也用第一人稱複數說話,其實上帝是在自言自語。

人,聖經中原文,希伯來文是Adam,這個字的意思是黃土、紅土,總之跟土有關,因為人是上帝用泥土造的,有卑微之意。

上帝造了一男一女,這可以算是一夫一妻製的最初開端,異性戀的最初開端?

上帝讓人類和動物隻吃素,吃植物,而沒有讓人類吃動物,隻是統治它們。也沒有讓動物可以吃動物,因為他規定人和動物都隻能以植物為食。

日月星辰也是上帝創造的。故此日後摩西禁止以色列人崇拜日月星辰,因為他們是純淨的一神論。隻能向God施以敬禮,否則就與巴比倫人、埃及人無異了。

第二章 Another Account of the Creation

上帝的名字。2:5時,第一次出現 the Lord 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是YHWH,因為在其他地方“Lord”這個詞拚寫為大寫的字母YHWH. 另參見出埃及記之3:14-15. 上帝親口告訴摩西他是誰。

伊甸園 Eden。伊甸是曠野的意思,也就是說天主是將樂園安置在曠野裏的。學者們考證,認為伊甸坐落在亞述Assyria和亞美尼亞之間。

有一條河流經伊甸園,這條河叫什麽名字沒有說,但是卻詳細介紹了它的四條支流。

上帝也說謊,也騙人。他對亞當說吃了智慧樹上的果子會死,然而亞當並沒有死。據說這是上帝為了考驗人類,看人類是否服從他的命令、敬畏他的權威。

創世紀第一章與第二章就出現了矛盾之處。第一章裏,上帝在第六天先造了動物,再造的人類,男女都有。第二章裏,先有男人亞當,然後為了陪伴亞當,給他當助手,再又So out of the ground the Lord God formed every animal of the field and every bird of the air, and brought them to the man ……。為什麽上帝忘了那個女人?萬能的上帝不應該忘記,那為什麽他獨獨把那個女人留在外麵,然後又在伊甸園裏,用亞當的肋骨再造一個夏娃?不是說夏娃是人類第一個女性嗎?那前麵的女人呢?(1:27; 2:23)

女人的名字不是上帝取的,而是亞當取的。

第三章 The First Sin and Its Punishment

蛇/魔鬼

為什麽上帝要造出一條邪惡的蛇來?蛇是上帝造的嗎?是上帝安排的嗎?如果用“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來解釋的話,一切都沒有必要去思考了。

蛇和人類天生都會說話,彼此能夠理解。這是上帝造物時賦予的功能。

蛇,形容詞是crafty。狡猾

蛇是邪惡的動物。但聖經中的蛇,不是普通的蛇,它是魔鬼。我一直不清楚魔鬼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他與上帝是平等的嗎?他是上帝造的嗎?如果是,為什麽上帝要造出這麽一個反對他的魔鬼出來,如果不是,那麽魔鬼是從哪裏來的?鴻蒙之初,不是一片混沌,什麽都沒有嗎?不是上帝慢慢造出的一切嗎?那我可以說魔鬼也是上帝造的嗎?我甚至覺得魔鬼是上帝的助手。此處不展開來說,後麵讀到的時候再說。

不管怎樣,魔鬼附在蛇的身上,藉著蛇的形象現身,而上帝現身時,總是一個年青人的形象。

蛇為什麽要誘惑夏娃吃善惡樹上的果實?他是妒嫉天主造的人嗎?人本來無比快樂地生活在伊甸園裏,有超越一切的生命,魔鬼是因為嫉妒才來誘惑的嗎?不是,魔鬼是來完成上帝交待的任務的。上帝要考驗亞當夏娃是否聽話,魔鬼就來誘惑了。

而人之所以會被誘惑,實際上因為驕傲嗎?他們希望打開自己的眼睛,像天主一樣知道善惡,一般將這一行為解釋為驕傲,驕傲是人的原罪。但是我覺得這不是驕傲,而是僭越,人居然敢想跟天主一樣知道善惡,是為罪惡。是不平等主體之間,下級才有的罪。

天主的懲罰,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之間永世的戰爭,是精神上的戰爭,是善與惡的戰爭。

蛇,從此後隻能用腹部貼地爬行,吃土。那麽,難道以前蛇是直立行走的?蛇以前吃什麽?我覺得現在的蛇也不是吃土的,它們吃老鼠等動物。。。

生命樹和知善惡樹

突然想到電影《楚門秀》。

這兩種樹是實有的還是隻是象征?學者多認為是象征,估計不可能有。

長生不老之樹,無法自圓其說,隻能是象征。生命樹象征著原祖享受不死不滅的特恩。知善惡樹表明原祖如果違犯了天主的命令,就會明白所失掉的恩寵是如何寶貴,所行的惡是何等可怕。

我不明白上帝給人靈魂,卻不讓人知善惡是出於何種考量。為什麽人不能知道善惡呢?如果不知善惡,那與動植物何異?上帝給人以靈魂,讓人來管理百獸萬物,卻不叫他們知善惡,這說不通。另外,既然天主不想讓人知善惡,又何必故意將樹放在伊甸園裏呢?這是故意誘人犯罪。其實原罪在上帝,對不對?

查了一下,有一種解釋是這樣的:天主將知善惡樹放在伊甸園內,但又不允許兩人吃。這是天主試看人對他是否忠信,要人藉著自製和服從他的命令,達到人格的成熟;天主的命令是一種嚴肅的命令,違背了,必受處罰。

那麽我又有問。天主可以試人,但人不可以試主。這不公平。實際上,在人與天主之間就沒有平等可言,人是天主造出來的。所以我想,這麽千萬年來,人類妄圖追求平等自由,皆是徒勞,因為這不平等、不自由,是創世之初就有的,是從這個世界的骨子裏帶來的。想到這一點,我很灰心。

女人

紅顏總是禍水。從古自今,總是讓女人背鍋。關於女人,我想到,基督教規定了女人服從於男人,因為女人是天主從第一個男人造出來的。男人是天主按照自己的樣子造出來的,而女人是用亞當的肋骨造的,又是亞當起的名字。男與女,顯見得男為主,女為次。

但是,雖然女人不是來自亞當的頭部,因此男人當家主事,但女人也不是來自男人的腳部,女人不是男人的奴婢,女人來自他的肋骨,女人應該是男人的伴侶。如果從亞當夏娃開始,就是一夫一妻之製,為何後來的人全違背了這一點?為何上帝居然不加以任何懲罰,反而聽之任之?

上帝不是萬能的嗎?為什麽他好像一副不知道蛇會誘惑兩人吃果子的樣子?為什麽他找不到兩人?他應該是等著看好戲吧?

人知道善惡了,如果他們還住在園子裏,他們會伸手去摘生命樹上的果實吃,那就會長生不死。知道善惡又長生不死,就跟上帝沒有區別了。上帝是不允許的,於是將他們逐出伊甸園。換言之,上帝有什麽特點?知道善惡,長生不死,而已。而已?

什麽是cherubim?

A Cherub (pl. cherubim) was a divine being who dwelt in the heavenly realm of the gods, either as a servant or a mediator between humans and the divine. The word most likely derived from the Akkadian karabu ("to bless"). The cherubim are often coupled with other beings known as seraphim who guarded and protected the courts and thrones of the gods. Over time, both cherubim and seraphim became denoted as angels, from the Latin angelos ("messenger").

基路伯(pl. cherubim)是居住在天神領域的神靈,他們或是作為仆人,或是作為人類與神靈之間的調解人。該詞很可能源自阿卡德語 karabu("祝福")。基路伯通常與其他被稱為 "撒拉弗 "的生物結合在一起,他們守護和保護著眾神的宮殿和寶座。隨著時間的推移,基路伯和撒拉弗都被稱為天使,源自拉丁語 angelos(“信使”)。

 

第四章 該隱謀殺亞伯 Cain Murders Abel

  1. 學了一個新詞:know

聖經裏說:the man(Adam) knew his wife; Cain knew his wife, …

Know在現代是個十分普遍常用的詞,“知道、懂得”的意思,但是它在古時卻是intercourse的意思,我也找個中國的古詞來對應吧:敦倫。

  1. 該隱的妻子從哪裏來

開天辟地以來,隻有亞當和夏娃兩人,他們生了該隱,可是他的妻子是誰?聖經裏沒說,我覺得,一定也是亞當夏娃生的,是該隱的姐妹。人之初,亂倫是一定的。

  1. 兄弟相殘及史上第一個殺人犯——該隱?  

兩兄弟一個種植糧食,一個飼養牲畜,兩兄弟都把自己的收獲獻給上帝,人誰不喜歡吃肉呢?上帝是人造的,所以人想當然上帝也喜歡吃肉,所以上帝惠顧了弟弟的祭品,因此導致哥哥嫉妒,最終殺了弟弟。

天主憑祭品來判斷獻祭者的意念,這就導致後世的人根據所送禮品的輕重來判斷情義一樣,“禮輕情義重”是不存在的,上帝都因為亞伯祭品更貴重而喜歡後者啊。

該隱為此很生氣。氣得有理。換了我,我也生氣,因為上帝辜負了他的一片真心。他是種地的,隻有素食可獻啊。雖然沒有羊肉好吃,但是他的心意並不亞於亞伯啊。可是上帝居然這樣偏心。更讓人憤怒的是,上帝還裝傻,還問該隱,“你為什麽發怒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 why are you angry?……If you do well, will you not be accepted? ”

請問該隱哪裏行得不好了?上帝這樣問無異於挑事。簡直讓人想暴走,本來隻是生氣的該隱現在動了殺心,而上帝就是幕後黑手。

上帝這段話,總讓我覺得有幸災樂禍之感,他明知會發生什麽,他聽之任之。整個事件,他是起因,他放任事件發展,犧牲一個,處罰一個。總覺得亞伯之死,該隱的流浪都是上帝造成的。

不出所料,該隱把亞伯約出來,在野外殺了他。該隱成上世界上第一個殺人犯。

上帝不是全能嗎?一切不都是上帝的安排嗎?

那麽這一切應該全在上帝的掌握之中。可是他繼續裝傻,在該隱殺人時,他不出麵幹預製止,而是在殺人之後,才問他幹了什麽,問他亞伯到哪裏去了?(奇怪的是,亞當和夏娃完全沒有出現,倒是該隱可以直接和上帝見麵談話。要知道在後來,上帝可是從不顯露形象的,想想看,摩西之流在山上要見上帝一麵可有多難?)

不義者該隱對上帝的態度頗可玩味。他嫉妒上帝欣賞弟弟的祭品,殺了弟弟。當天主問他亞伯在哪裏時,他對天主說話的口氣十分不禮貌,更談不上尊重了,他說:我不知道。難道我是弟弟的看守人嗎?天主罰他流離失所,土地因接受了弟弟的鮮血而不再會有產出。但是該隱居然敢跟上帝討價還價,說:你的處罰太重,別人看見我會殺我,怎麽辦?

該隱知道自己有罪,他並不求天主赦免,隻說懲罰太重,自己承受不了。怕有人加害他。可是那個時候,如果亞當和夏娃隻生了他和弟弟,而弟弟又被他殺了的話,哪裏還會有別人呢?誰會加害他呢?隻有一種解釋,就是除了他和亞伯以外,亞當和夏娃還生了許多子女,該隱的妻子也是之一。

反倒上帝要向他保證,讓他安心去流浪,不會的,我會在你身上做個記號,別人是不敢殺你的。並下重咒:凡殺該隱的人,一定要受七倍的罰。上帝保護該隱,下了七倍處罰的詛咒,讓別人不敢來加害他。以命償命就行了,我想不出七倍的懲罰會是怎麽樣?這說明上帝是反對複仇的,冤冤相報何時了。不知道該隱身上的標記什麽樣?好奇。

總之,上帝的操作我不懂。

  1. 文明的開始

該隱的子孫後代,僅在此處提及,後來大洪水時全部死亡。人類似乎都是亞當的另一個兒子Seth的後代,是上帝揀選的。

Adam & Eve

Cain and Abel

Enoch → Irad → Metujael → Methushael →Lamech

Lamech有兩個妻子: Adah and Zilah。Adah為他生了兩個兒子。Zilah為他生了一兒一女。

Jabal: son of Lamech and Adah; 遊牧民族的祖先,住帳篷、放牧

Jubal: also son of Lamech and Adah, 是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先

Tubal-cain: son of Lamech and Zilah, 他是銅鐵匠的祖先

Naamah:daugher of Lamech and Zilah.

Lamech居然娶了兩個妻子,這與上帝的意旨不符。上帝隻造了一個夏娃配給亞當,說明上帝是主張一夫一妻的。但人類才到第七代,就出現了違背上帝意旨的人,他有兩個妻子。

  1. “悲哀詩”或“怨恨詩”

And Lamech said unto his wives, Adah and Zillah, Hear my voice; ye wives of Lamech, hearken unto my speech: for I have slain a man to my wounding, and a young man to my hurt.

Lamech的那幾行話,被稱為“悲哀詩”或“怨恨詩”,含義昏暗不明。他到底殺人了沒有?聖經上沒有說,但據說別的古書上有提,說他殺了該隱,後者那時還活著。Lamech眼神不好,由兒子Tubal-cain領著他到處走,Lamech以為該隱是頭動物,誤殺了他,然後為掩飾罪行,又殺了自己的兒子。所以他說自己殺了一個成年男人和一個青年男子。

 

第五章  Adam's Descendants to Noah and His Sons

那時的人都很長壽,活九百多歲,有人懷疑那時候的紀年跟現在不樣,也許一年隻是一個月?但是聖經上又有證據顯示那時候的一個月確實有三十天。所以,人真的活了幾百年。

隻有Enoch沒有死,他被上帝帶走了,與神同行。

第六章 The Wickedness of Humankind人類的敗壞

“the sons of God”

這些上帝的兒子是神,或隻是上帝的子民,是凡人?如果這些sons of God是天神,那麽又與日後的新約精神不符,因為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上帝隻有一個兒子,而這個兒子還為人類做出了巨大犧牲,成了凡人,上了十字架。所以有人認為在這裏上帝的兒子們不一定是天使,不一定是神,而是指上帝的子民,是那些信奉上帝的人,比如以色列人。如果是凡人,那麽普通男女結婚,男人喜歡漂亮女人有什麽不對,這算得上人類的the wickedness 嗎?

為什麽人類敗壞

又一次將責任怪罪於女人身上。人類的女兒長得美麗,上帝的兒子們隨意選取漂亮的女人,與之結合,肯定不止一夫一妻,可能有數個妻子。

“美麗”和“隨意選取”意味著男女雙方感官上的快樂,女人要負起大半的責任,因為她們用自己的美貌來誘惑本來虔誠的上帝的子民,使他們遠離上帝,陷於迷途。任意選取,就是說他們想娶幾個妻子就娶幾個妻子,一夫一妻製度被破壞,人們完全被色欲所控製,墮落了。

人的壽命

在第五章中,我們可見人的壽命都很長,可以活到九百多歲,有人懷疑那時候的紀年跟現在不樣,也許一年隻是一個月?但是聖經上又有證據顯示那時候的一個月確實有三十天。所以,人真的活了幾百年。

而在這一章中,筆鋒一轉,由於人的血肉之軀裏沒有神性,上帝不會停留在人的身體內。上帝將人類的壽命縮減到120歲。但是《創世紀》結尾處,雅各活了147歲,約瑟倒是隻活了110歲,沒有超過這個規定。

巨人 nephilim, giant

是人與神交合的產物,熟習戰爭。大洪水後滅絕了。希臘、羅馬神話裏有很多巨人。也許世上真的出現過巨人,也未可知。後來大衛用投石器殺掉的歌利亞是不是nephilim?

上帝決意消滅世界?

上帝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所想的盡是罪惡,心中很是憂傷,後悔造了人類,決意消滅人類。

注釋裏說:上帝並不是真的後悔,這隻是符合人類的一個說法,因為上帝知道過去現在未來的所有事情,一切在他眼裏都是同時發生的,他在造人時就知道今後會發生的事,天主並不是真的後悔,也不會改變他的想法,這樣說隻是顯示人類罪惡深重。

隻有諾亞蒙主喜愛,與神同行。Walk with God.

義人:a just man

諾亞方舟 Ark

方舟與其是說一艘船,不如說是水上的一幢房屋。

用哥斐木gopher建造的。這種木材在聖經裏隻出現了這一次,應該是種很堅硬的木材。裏麵有一間一間的艙房,外麵塗上瀝青(鬆香?)。

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上 邊要留透光處(上層四麵做窗戶),高一肘。方舟的門要開在旁邊。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層 。

所有動物都留下一公一母,但沒有植物進去,除了糧食以外。

方舟的喻義:一是象征著教會,是人類的庇護所和慰藉地。另一說是象征著聖洗禮儀式。

第七章 The Great Flood大洪水

為什麽要帶不潔淨的動物進去?與上一章不符。這裏說各種動物帶七對潔淨的和一對不潔淨的。潔淨與否象征著善與惡。什麽是潔淨,什麽叫不潔淨?潔淨的是人可以吃的,也可以用來祭祀用。但為什麽要帶不潔淨的進方舟呢?

上帝給了諾亞七天時間準備,帶領所有選取的動物進入方舟。

諾亞六百歲那年,二月十七日開始,下了整整四十個晝夜。洪水沒過最高的高山十五肘,地上所有鼻子裏有氣息的生物都死了。

二月是lyar月,實際上是四、五月的樣子。

上帝造世界之初,是用天穹將一片混沌之水隔開,所以天上也是水,地上也是水,後來上帝讓地上出現陸地。現在天窗被打開,天上的水灌下來。

一百五十天後,洪水退去。

總之:大雨在地上下了四十天四十夜。洪水在地上泛濫了一百五十天。

第八章 The Flood Subsides洪水退落

上帝突然想起了諾亞,才關上天窗,停止下雨,吹出神風,讓洪水退去。七月十七日,方舟停在Ararat山上。

十月一日,山頂露了出來。再過四十天(十一月十日?),諾亞打開方舟上層的窗戶。放出一隻烏鴉,烏鴉飛來飛去,直到洪水退去。七天後,十一月十八日,放出一隻鴿子,無處落腳,飛回來了。又等了七天,十一月二十五(六)日,又放出一隻鴿子,它口銜橄欖葉飛回來,諾亞知道洪水退了。再又過七天,十二月二日或三日時,放出一隻鴿子,可它沒有再飛回來。

諾亞出方舟

諾亞601歲那年,2月27日,出了方舟。他做的第一件事,築了一座祭壇,用各種潔淨的動物做全燔祭,祭祀上帝。

上帝聞到馨香,心裏高興,就說從今往後,再也不詛咒大地、不用洪水毀滅人類了,反正人類從小就心靈邪惡(原罪),毀滅也沒用。他隻願大地存在之日,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循環不息。但是,索多瑪和蛾摩拉他還是毀滅了。

上帝認為,人之初,性本惡。 the Lord said in his heart, “I will never again curse the ground because of humankind, for the inclination of the human heart is evil from youth… (創世紀8: 21)與中國儒家的荀子觀點一樣。荀子認為“人之所以然者謂之性”,人之最初的本性,是惡的。人性之善是後天的教化。而另一位大儒孟子卻認為人之初,性本善。

論洪水

原因:人類腐敗風化、淫亂、放縱、漠視生命,不敬天主

原罪。亞當與夏娃就有罪,然後在亞當還在世時,該隱就殺弟,原罪。Seth的子孫和該隱的子孫連姻,也變壞。該隱的子孫更是自甘墮落,那時的人已不再敬畏天主。

大洪水有沒有淹沒整個世界,所有動物,顯然不可能,四十天的大雨不可能將全世界淹沒。一艘方舟裏的食物也不夠人和所有動物吃上一年。顯然隻是淹沒了部分世界,部分人類,可能是該隱和Seth的後代,因為他們彼此聯姻。方舟之說,被基督教會用來證明“教會之外無救贖”。

 

第九章 The Covenant with Noah人類的複

大洪水之後,人類才開始吃葷腥。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Every moving thing that liveth shall be meat for you; even as the green herb have I given you all things.  (9:03)

但是,帶血的肉不能吃。所以現在猶太人肉食叫kosher food、伊斯蘭教的肉食應該類似。他們的肉類屠宰場應該是先殺死動物,放掉血後再處理的,而西方國家的屠宰場,考慮減輕動物的痛苦,一般是先電死再處理,有時候血放不幹淨。

上帝與人類立約,誓不再殺害人類。彩虹就是立約的憑證。

上帝要人類在大地上繁衍,並保證讓人類流血的,他必讓他流血。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Whoso sheddeth man's blood, by man shall his blood be shed: for in the image of God made he man.” (9:06)

從現在開始,上帝規定了以命抵命的嚴厲懲罰措施。以前該隱殺害弟弟亞伯時,隻受到流浪的處分。現在開始,殺人要抵命了,因為人是仿照上帝的形象造出來的,殺人就像殺上帝。而且,人的命隻有天主才能拿走,人是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的,就是自己的生命也不允許剝奪。

諾亞的裸體

諾亞有三個兒子:閃、含和雅弗。Shem, Ham and Japheth。雖然隻要同時提及這三人,但一般認為含是最小的兒子,至於為什麽將他放在兩個哥哥中間,沒有解釋。之所以認為他是最小的,因為聖經上是這樣說的: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 And Noah awoke from his wine, and knew what his younger son had done unto him.”

甚至還有一個版本,用的是youngest,明確說最小的兒子。於是這好認為含是最小的兒子。

含發現父親裸體睡在帳篷裏(喝醉了酒),告訴了閃和雅弗。這兩個就將諾亞的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走進帳篷,將衣服蓋住諾亞的裸體。奇怪這是怎麽做到的,除非閉上眼睛。

Anyway,諾亞醒來後得知此事,很生氣含看到了他的裸體,可是,懲罰的不是含,而是他的兒子Canaan,迦南,詛咒他做其他人的奴隸。

完全莫名其妙的懲罰。

教會的解釋是:上帝的智慧深遠叵測,有時竟使沒有過錯的人暫時受處罰,讓無辜的人代替罪人受苦。又見《出埃及記》12:29。其實,在上帝麵前,沒有公義,隻有敬畏。

第十章 諾亞三個兒子的後代

Shem, Ham, Japheth 的後代。

人名、地名、民族名混為一談。

 

第十一章 巴別塔 (通天塔)

洪水之後,到Abram之前,有數千年的曆史,但是關於這期間人們的生活、宗教信仰,不得而知。隻有建造巴別塔一事的記載。

巴別塔,或者是各民族有自己的語言,又是天主給人類的一大懲罰。是人違犯天主和反抗天主而受懲罰的曆史。

人類犯了什麽罪?

他們敢於挑戰上帝,想造一座通天塔,欲與天公似比高,是大不敬。

天主知道,人類如果能夠成功的話,統一是基礎,人類人數眾多,語言一致,萬眾一心的話,其力量不可小覬。於是,他施以懲罰,擾亂他們的語言,於是人類的勢力為天主所抑製,他們的自負被天主所屈服。

到目前為止,人類所受的三個懲罰:逐出樂園、大洪水和擾亂語言,都是因為大不敬,敢於挑戰天主,反抗天主的命令。人類的曆史,就是反抗上帝旨意的曆史。。。

我感覺,上帝造人並不是為了人類好(當然不是,憑什麽?人類就不要自作多情了),他也許是無聊了,也許是想證明自己有這個能力。他禁止人類有智慧,害怕人類長生不死(見伊甸園的故事);他挑起紛爭,讓兄弟相殘(見該隱與亞伯的故事);他害怕人類團結起來無所不能,他故意讓人類語言不通,讓人類分散到世界各地,讓人與人為敵。。。他簡直是人類的敵人。既然如此,我感覺上帝不是造人,他造的的是奴隸。

 

第十二章 亞伯蘭蒙召

大洪水之後的建造巴別塔,是人類又一次離棄天主,而亞伯蘭的蒙召,是人類救贖曆史上的一個新紀元。也就是說,真正的信仰,隻保存在這一家,由這一家展開成一個民族,由這一個民族,分布到整個人類。

“我要祝福祝福你的人,詛咒詛咒你的人。”

亞伯蘭七十五歲時,帶著妻子、侄子,自己的奴婢和財產前往Canaan。在去埃及之前,已為天主搭了兩座祭壇。

亞伯蘭去埃及

place of Shechem, unto the oak of Moreh

這兩個地名在聖經裏多次出現。橡樹也有含義。聖地通常是在山上或是叢林中或高樹底下。司祭或占卜者以這樹葉的颯聲來指示未來的事情。

亞伯蘭的妻子很漂亮,他怕埃及人為了搶走她而殺他,就讓妻子撒謊說是他的妹妹,這樣自己才能活命。妻子做他說的做了。果然,埃及人見撒拉漂亮,就送給法老,法老不知實情,還給亞伯蘭許多賞賜,錢財牛羊都有。

此舉讓我覺得亞伯蘭行事不夠光明磊落,而且像個懦夫。但是沒有關係,他是上帝揀選的人,他做什麽都行。如果你不是天主揀選的人,那麽,你什麽也不做都是錯,比如法老、比如諾亞的孫子Canaan。

果然,上帝降罪於蒙在鼓裏的法老。

法老得知真情後,不敢懲罰亞伯蘭,隻是趕緊送走了亞伯蘭一行,還外送財產。

一個六十五歲的女人會有多美?

如果繼續讀下去,亞伯蘭後來說,他比撒拉大十歲。而亞伯蘭動身離開家鄉時,七十五歲,也就是到埃及時,他至少七十五歲,甚至更老,那麽撒拉也至少六十五歲了。她會有多美?迷住所有埃及人,迷住法老?這法老也太可憐了,沒見過女人似的。

當然,如果按那時的人動輒幾百歲來看,那六十五歲還是兒童。不知道,上帝的話不容置疑。。。

上帝懲罰法老

據說是讓法老一家都得了一種隱秘的病,具體是什麽不知。但這事說明上帝不光是某一族的上帝,他是所有人類的上帝,是希伯來、以色列人甚至埃及人的上帝,是萬民萬國的天主,隻不過,你要是他所揀選的人才行。

第十三章 亞伯蘭與羅特分開

讓羅特先選居留地,顯示出亞伯蘭的氣量寬宏。他是長輩,但與羅特說話像是與平輩的朋友說話。

此處又見橡樹:So Abram moved his tent, and came and settled by the oaks of Mamre, which are at Hebron; and there he built an altar to the Lord.

此處已提及索多瑪罪大惡極。

第十四章 羅特被俘與獲救

諸侯混戰時,羅特住在索多瑪城,屬於戰敗一方。亞伯蘭得知後,率領318人,追趕,夜襲,救下羅特並奪回財物。

Melchizedek祝福亞伯蘭

Melchizedek是至高者天主的司祭。聽到他的祝福,亞伯蘭給了他十分之一的錢財。

索多瑪王求亞伯蘭留下索多瑪的人,財物隨他帶走。但是亞伯蘭似乎有心要跟他劃清一切幹係,除了自己仆人吃用的以外,他什麽都不要,可以說一針一線都不要, not take a thread or a sandal-thong or anything。

第十五章  上帝與亞伯蘭立約

亞伯蘭祭祀時,祭物流血了,對半劈開,但dove 和 pigeon沒有,也沒有提到斬斷四肢或火燒祭物。

Birds of prey, 鷙鳥落在獸屍上,表示亞伯蘭要遭的危險,鷙鳥象征著偶像崇拜的民族。但是亞伯蘭將鷙鳥嚇走,預示著轉危為安,禍患會變為幸福。

太陽快要落山時,亞伯蘭沉沉睡去,忽覺無比黑暗,陰森萬分。這黑暗象征著亞伯蘭的後代將要在異國受奴役400年。

火及火焰、火炬、火柱、雲柱、密雲、電光、雷霆……

這些事物會頻繁出現在聖經中,火,外表好似天主的無形;密雲彰明天主的不可接近和天主的不可測度。火從這些祭物中間穿過,是指天主鄭重地負責實踐他的諾言。

第十六章 Ishmael 以實瑪利的誕生

以實瑪利就是神聽見的意思。《白鯨》中第一句話: call me Ishmael. 讀《白鯨》的時候有些不解,為什麽這個人物要叫以實瑪利,他算不得小說中的主角,隻是借他之口說出這個故事。讀聖經後,大致明白,因為聖經上說以實瑪利是弓箭高手。可能小說中的以實瑪利是鏢槍高手?

天主一貫主張一夫一妻,但是有特殊情形時,允許一夫多妻,但是會讓他們接受惡果。比如,此處亞伯蘭就得忍受家庭的不和睦。

據說,古代東方的風俗是能將妾所生的兒子視為己出,(奇怪,本來就是己出)。一位思慮周到的父親,會在嫁女兒時,給女兒一個女仆做為陪嫁,以防女兒以後生不出兒子,女仆好頂上,這樣可以避免被休?

漢穆拉比法典中記載:如有人要娶女司祭為妻,好若沒有兒子,幾時她將自己的婢女給她的丈夫,她丈夫便不能再納其他的婦女為妾。另,第146條和170條,似乎是約定俗成地規定,無子的婦女,能將婢女給自己的丈夫為妾。

亞伯蘭生以實瑪利時,八十六歲。

 

第十七章 立約的標誌 (證明)——行割禮

凡出生八天的男子,必行割禮,哪怕是仆人、奴隸……凡是未行割禮的男子,應由民間除去,因為他違犯了天主的約。

亞伯蘭改名,由Abram改為Abraham,後者意為萬民之父。

撒拉也改名,由Sarai 改為Sarah,有萬國之母之意。

應許生子

天主再次許諾亞伯拉罕會有兒子,這次特意說,還要讓撒拉生兒子。此時撒拉也九十歲了。亞伯拉罕不相信,隻希望上帝保佑以實瑪利就行了。上帝說會的,他會從中保佑以實瑪利的,但他說亞伯拉罕和撒拉會生一個兒子,叫以撒Issac。他要與以撒定立永久的約。

當天,亞伯拉罕全家的男子,無一幸免,全部行了割禮,亞伯拉罕九十九歲,以實瑪利十三歲。

關於割禮的一些筆記

割禮的起源

割禮是極古老的習慣,不僅以色列人有這習慣,埃及人等許多人都有。不過,以色列人的割禮和埃及人的有不同。埃及人僅限於司祭、巫者、天文學士和博學士,特定身份的人才行割禮,而且,不止男子,女子及笄時也行割禮。但是猶太人是所有男子出生八天後做,但女子並沒有割禮之說。

在聖經舊約中明確記載,隻有Canaan人和培肋舍特人沒有割禮。

埃及人行割禮是為了身體清潔和健康;而猶太人行割禮則是出於宗教意義。

割禮的目的:使以色列人擺脫畸形淫猥的沉溺。這種罪惡出自埃及,後來入侵列族,而於阿撒為王時,使猶太變為畸形淫猥。

割禮是與上帝立約的記號。一方麵是應許亞巴拉罕日後子孫眾多,迦南成為他的基業,摩西將會誕生在他的後裔中。另一方麵,亞巴拉罕和他的子孫則必須承認唯一的天主,遵守對他的所有敬禮和誡命。

割禮儀式:男子出生的第八天,用火石刀割去男子陽物上的前包皮。

割禮的意義:這是人與上帝立約的標記,人由於受了割禮,不但接受了權利,也承擔了義務。是一種繁殖的祝福。

後來教會主張心的割禮,因為如果心不受割禮,外麵的記號毫無意義可言。進而再說,外麵的陽物可以不受割禮,但心一定要割禮,因為在基督耶穌內,割禮或不割禮都算不得什麽,唯有以愛德行事的信德。

割禮的效力

成為天主的子民。割禮能否赦免人的原罪?有不同的意見。有認為割禮是舊約的聖事,是聖洗聖事的預像,由於受割禮而獲得原罪的赦免,不過,有認為割禮與聖洗不同,聖洗赦免原罪,是由於聖事本身產生的效力,ex opere operato,割禮卻不是這樣; 還有人根本否認割禮有赦免原罪的能力。

放棄割禮所受的懲罰

應由民間鏟除,cut off from his people,並不是殺死,而是孤立。不是天主的子民,不能列入亞伯拉罕的子孫後裔之中,不能分占他的信仰和義德,不能做天主應許的繼承者。

若問天主為何要選擇在男子的陽物上做立約的記號,這是天主的自由,我人不能測透。 哈哈。

 

第十八章 天主在亞伯拉罕麵前現身

又見橡樹

天主一行三人前來的時候,亞伯拉罕正坐在帳篷門口,天主於是在Mamre 橡樹下現身。後來,他們在橡樹下洗腳,休息,吃東西。

這一行三人中,除了天主,另外兩位是誰?是天使嗎?下文隻說是使者,天主派他們去索多瑪城考查,是否要摧毀整座城市。

撒拉心裏偷笑,被天主知道了,她還否認。這就是不信主,算是犯罪了。她居然敢懷疑主的話,於是受到主的斥責。但是既然天主揀選了亞伯拉罕,也已經說過會讓她懷孕生子,天主也就沒有收回他的話,如果因她的懷疑而收回,導致撒拉沒有生子,反倒顯得上帝的話不能成真了。

所以,上帝沒有懲罰她,還是讓她懷孕生下以撒。

亞伯拉罕求情

亞伯拉罕的求情,從五十、四十五、四十、三十、二十,最後到十,天主答應,隻要索多瑪城內哪怕有十個義人,他也不會摧毀這座城市。

亞伯拉罕的求情方式,給我們提供了一種特殊的祈禱方式,近似於討價還價,直到達到目的為止。

 

第十九章 索多瑪的邪行

上帝因為索多瑪與蛾摩拉的罪惡,要毀滅兩城,亞伯拉罕向他求情,天主答應,若在城中能找到十個義人,他就不毀那城。結果,耶和華所派的兩位天使一去,所見義人,唯有羅得一家,天使告訴羅德到山上避難,逃難時切不可回頭看,羅德的妻不遵神諭回頭看了一眼,化作鹽柱。

黃昏時,羅德坐在索多瑪的城門門口

據說,城門門口是商賈的交易場所,又是民眾聚集聊天、決定爭執、訴訟的場所。

羅德這個人

首先,很貪心。第十三章亞伯拉罕跟他分家時,讓他先選,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一片地在上帝未滅索多瑪,蛾摩拉以前如同伊甸園一般富裕,也像埃及地。於是他就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

他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說明他自私、懦弱、貪戀世俗,因貪圖人世的安逸和奢華,才選擇了讓家人趨附了充滿物欲汙染身心的危險環境,居住在惡人中間。

到天使讓他快快離開索多瑪,他們要毀滅這座城市時,他不像亞伯拉罕那般毫不猶豫,聽到天主的命令立即起身,他舍不得在索多瑪的財產,遲延不願離去。

但是,當時索多瑪和蛾摩拉已經徹底敗壞,相比那些人而言,羅德還算是義人。第一,他為了保護天使,情願獻出自己的兩個女兒,她們還是處女。雖然這一舉動也不能說無罪,但上帝還是滿意的,至少顯示出他對上帝的尊敬。

另,《新約·彼得後書》2:6-7中,使徒彼得說羅得是義人,為所多瑪與蛾摩拉中惡人的淫行憂傷,他的義心天天傷痛。

為什麽羅得要獻出自己的兩個處女女兒?因為索多瑪人淫亂,“一味地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欲”,據信這兩位天使年青俊美,他們動了壞心,最後得到火刑的處罰。

羅得的兩個未來女婿,因不信上帝,因此未能跟羅得一起逃離。隻有羅得、羅得的妻子和兩個女兒逃了出來。

妻子因想回頭看看上帝到底給了處罰沒有,因而變成鹽柱。其寓意在於:

1犯了懷疑上帝的罪過,居然對天主的話懷著狐疑的心理,就此走了惡運,立即身死。

2停止回頭看,要仰望上帝; 

3上帝是在幫助你放下一切阻礙你的東西;

4步入上帝的計劃、旨意和應許之中

上帝消滅兩座城市,違背了他與諾亞的立約,

羅得與女兒亂倫 – 摩押人和亞門人

羅得帶著兩個女兒離開城市,躲到山洞裏居住。兩個女兒看到“地上又沒有男人”,就想與父親亂倫來留下後代。這個想法有點奇怪。

羅得並沒有這個想法,他如想,完全可以再娶,成立新家庭。這兩個女兒的想法十分粗鄙,想靠著跟父親同房來給自己留下後代,甚至覺得這是很自然的事情,而聖經此處隻是客觀記載了這件事,未加批評,看來也覺得在當時是正常的。

摩押人和亞門人是亂倫而生的後代,意味著犯罪勢力,到摩西出埃及時,他們阻撓摩西回歸,神要求摩西不得攻打自己的親族,所以摩西在曠野裏繞了四十年,讓摩西受族人的質疑與責難,讓摩西受盡遵守神示的考驗。。。此是後話,但這兩族人最後仍舊敗亡。

最大的疑問

上帝毀滅索多瑪和蛾摩拉兩城,用硫磺和火燒死了兩座城市裏的所有人,此舉是否違反了他自己的誓言,當初大洪水退去,諾亞從方舟中出來時,8:21 “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裏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裏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再查,上帝是說不再用洪水毀滅人類,用火還是可以的。

第二十章 亞伯拉罕再次撒謊

又說撒拉是自己的妹妹,這個時候老兩口即將100歲,不知道撒拉能有多美,她自己在第十八章中說早已經停經哪裏還能生得出孩子,就這樣,她還是被基拉耳王亞比米勒(Abimelech king of Gerar) 派人帶走了。為此,天主又懲罰了這不知情的國王,真是沒有道理,不懲罰說謊的亞伯拉罕,卻來懲罰這無辜的人。上帝的偏袒是很明顯的。

另,原來亞伯拉罕與妻子是同父異母的兄妹,又一起亂倫事件。

第二十一章

亞伯拉罕在100歲時又得了一個兒子,以撒Issac,這個兒子是他的妻子撒拉生的。此時,他早有一個兒子以實瑪利,按說,以實瑪利才是他的長子,此時已有14歲。

以撒3歲,以實瑪利17歲時,撒拉看見兩個孩子一同玩笑,她不開心了,擔心以實瑪利會搶走以撒的繼承權,就讓亞伯拉罕將母子倆趕走。

亞伯拉罕心裏憂愁。這本是正妻與使女吃醋,兩個孩子爭奪財產的老套故事,但是,雖然亞伯拉罕非常喜歡以實瑪利,但是上帝指示他按撒拉的意思辦,將以實瑪利和他母親趕走。

亞伯拉罕順從地照辦了。

這兩個兒子有什麽區別?有很大的區別,這區別不是正出、庶出的區別,而在於: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與使女所生,這是憑人的血氣所生;而以撒,是亞伯拉罕100歲撒拉90歲時所生,是憑上帝的應許所生,上帝是要以撒這一支的。

 

第二十二章 The Command to Sacrifice Isaac 獻祭以撒的命令

亞伯拉罕接受住了考驗

天主考驗亞伯拉罕是否無條件服從上帝、敬畏上帝,命他把唯一的兒子以撒獻為全燔祭。亞伯拉罕一一照辦,毫不猶豫。

他服侍上帝有如沒有頭腦的人,而上帝就需要這種盲目的崇拜、無條件的服從。上帝是個獨裁者。

亞伯拉罕是多麽地想要一個兒子(見15:2-3),天主多少次安慰他,應許他,說他的子孫將跟天上的星星、地上的沙子一樣多。好不容易,他在86歲時,使女夏甲給他生了一個兒子以實瑪利,100歲時妻子撒拉給他生了第二個兒子以撒。他不是不愛以實瑪利,但是上帝讓他把以實瑪利趕走,他就照辦了。現在,上帝又要他用唯一的兒子以撒作全燔祭,而且要他親自操辦。但亞伯拉罕全部照辦了,毫不遲疑。

一般人此時肯定會無比悲痛、懷疑,不理解,種種掙紮,可是,亞伯拉罕是平靜地接受,帶著以撒上山,還讓兒子背著祭祀用的木柴。這幾節的字裏行間看不到亞伯拉罕的一絲痛苦。

Isaac: My father. 阿爸。

Abraham: Here am I, my son. 我在這裏,我兒。

Isaac: Behold the fire and the wood, but where is the lamb for a burnt offering? 看,這裏有火有柴,但是作全燔祭的羔羊在哪裏?

Abraham: My son, God will provide himself a lamb for a burnt offering. 我兒,天主自會照料作全燔祭的羔羊。

兒子背著柴走在前麵,父親走在後麵。有說此處的以撒是耶穌的預像,耶穌肩負粗重的苦柴,走上聽命的聖山,將自己獻於天主聖父。

當以撒終於知道自己就是那用作全燔祭的羔羊時,他也像父親一樣,沒有掙紮沒有猶豫,平靜地接受了,讓父親將自己綁在柴堆上。但是,如果真的是平靜地接受的話,還用得著綁住嗎?存疑。

此一節的重大意義是:人應怎樣絕對地服從天主,作無條件的自我犧牲。

天主教的聖經特地解釋,此處顯現出猶太教的道德是如何的優越,遠在以色列鄰邦的一切民族的宗教之上。因為,那個時候,四周的民族每每這時,我就迷惑,如果用聖經的思維來看,難道其他民族不都是上帝創造出來的,不是從亞當夏娃分出來的,人可以迷失正道,但上帝為什麽會拋棄他的子民呢?

“God will provide.”

天主自會照料,或,耶和華必會預備。這已成了一句諺語。每當人們麵臨大難,切望天主的救助時,就可以說:在山上天主自會照料。意思是,既然天主憐憫亞伯拉罕,也會憐憫我們。

第二十三章 Sarah's Death and Burial  莎拉之死及埋葬

撒拉逝世埋葬

撒拉活了127歲,埋葬在異鄉。赫特人(the Hittites)很尊重亞伯拉罕,稱他為my lord,彼此是何等的禮貌與謙恭,多麽和諧。

The full price of the field in Machpelah with the cave that was in it and all the trees that were in the field, throughout its whole area is four hundred shekels of silver. 那塊地、位於那塊地上的那個山洞,以及整塊地周圍的樹一起,值400 shekel 銀子。

第二十四章 The Marriage of Isaac and Rebekah 以撒娶妻瑞貝卡

以撒娶了自己的侄女。彼此之間的關係,見第十一章。

奇怪的是,相親、提親過程,瑞貝卡的父親Bethuel 都沒怎麽出麵,(除了24:50:Then Laban and Bethuel answered),出麵的隻有她的哥哥拉班,後來母親也露了一下臉,瑞貝卡就走了。

最後一段很有意思。在他母親的帳篷裏與妻子圓房,這感覺很怪。而且,還補上一句so Isaac was comforted after his mother’s death. 從下一章得知,以撒娶妻時已經40歲了。他很愛他的母親啊。

弗洛伊德的影響此時顯現,我懷疑以撒有戀母情結。潛意識裏亂倫了。是我太黑暗嗎?

 

第二十五章 Abraham Marries Keturah

 

續弦不如原配,哪裏都一樣

亞伯拉罕晚年又娶了一個妻子,妻子還給他生了好多孩子,但這些都不算什麽,隻有以撒,是他的正妻生的兒子,才最重要。續弦不被認可,明明用的是marry這個字,但後文隻將其視為concubines,妾。

可見,他們也像中國一樣十分重視血統,正妻、長子、嫡出之類。但是,在中國,續弦仍被視為正妻。但是猶太人不同。

這一段的用意,據天主教學者說是為了解釋迦南地區東部和東南部的一些部族的來源,他們是以色列族的親屬,但不是直係。隻有以撒才是亞伯拉罕和撒拉生的,才是正宗的猶太人。

亞伯拉罕將自己的所有財產和土地都給了以撒,而以實瑪利和其他這些兒子,僅是給些禮物,打發他們向東去,住在東方。

以實瑪利的地位之所於不同於後麵這些兒子,因為他雖然庶出,但是長子,這是怎麽也無法掩飾的,他有firstborn 的權利。所以亞伯拉罕死後,是由他和以撒兩人一起將父親埋葬的,與撒拉合葬。亞伯拉罕活了175歲。

以實瑪利(137歲)的後代

以撒的後代:雙胞胎,以掃和雅各,將成為兩個國家兩個民族,大的將服從小的。

教徒們、經書上都認為這是天主的規定,雖然萬般不平,也沒有辦法。

雅各出生時抓著以掃的腳後跟,似乎想把他扯回來,好讓自己先出去,掙得頭生子的地位。

以掃出賣長子名分

果然,長大後,以掃為了吃出讓了長子名分。從這個小故事看來,以掃不珍惜自己的長子名分,為了口腹之欲,就出賣了自己的長子名分。而雅各貪婪、自私,他對長子名分覬覦已久,這下乘人之危得到了。這兩人都不是什麽好人,

聖保羅說:我們可以說什麽呢?難道說天主不公嗎?絕對不是……他願意恩待誰,就恩待誰;他願意使誰心硬,就使誰心硬。

我不這樣看,我覺得這是人造神,而非神造人的證據。這說明勝者為王,聖經是雅各的後人寫的,自然將神的恩準賦予了雅各。我很難理解上帝會選擇這樣一個心緒不正的人成為猶太人的祖先。從另一個方麵說,我覺得猶太人從最開始最開始,從根子上就不正,就是不是什麽好人。

第二十六章 Isaac and Abimelech 以撒和阿彼默肋客

 

以撒又重複亞伯拉罕的謊言,將自己的妻子說成自己的妹妹。亞伯拉罕那次,還可以洗白一下,說兩人真是兄妹,但這一次,是叔叔侄女的關係,為了活命,隱瞞夫妻事實,反說是兄妹,這完全是撒謊了。而且這種謊言是會害到其他人的,因為天主簡單粗暴,他揀選的人,撒點謊完全不是問題,但如果其他族裔的人碰了以撒的妻子,哪怕是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天主也會施以嚴重懲罰的,參見亞伯拉罕那一次,天主讓國王全家得病,不能生育……。

總之,跟上帝沒有道理可講。總之,亞伯拉罕也好,以撒也好,一路貨色,膽小、不誠實,但是聽主的話。主就喜歡這樣的人。

Esau's Hittite Wives: Judith and Basemath

那時候的男人都四十歲才結婚嗎? Issac、Esau都是四十歲結的婚。

思高聖經說Esau娶了兩個非本族裔的妻子,而與當地女子結婚,這違背了父母的意思,是家中連續忿怒、傷心的根源。但從聖經上我看不出是Esau自作主張要娶這兩個女人,相反,我沒有看到以撒為兒子娶妻操心,他並沒有像亞伯拉罕派仆人遠去故鄉為他娶妻。

總之,為了給日後雅各奪權鋪路,現在先抹黑Esau。

 

第二十七章 Isaac Blesses Jacob

一個很有意思的故事

“Isaac Blesses Jacob”,思高聖經將之翻譯成“雅各布巧奪祝福”,“巧奪”,重點在“巧”字上麵,顯見得對其的誇讚。

很普通的家庭故事,兄弟爭權。從古自今,不論皇室還是普通人家,上演過多少遍。但是,人類社會還是有其自身的正義評判標準。如果按這個標準看,Jacob奪取Esau 的祝福,這是不義的,是靠著欺騙手段騙取的,按理說,這種來之不義的祝福有用嗎?算數嗎?似乎有用,似乎算數,因為Jacob被祝福,得到了上帝的認可。

聖保羅說:我們可以說什麽呢?難道說天主不公嗎?絕對不是……他願意恩待誰,就恩待誰;他願意使誰心硬,就使誰心硬。

從中我得出兩種結論,要麽在上帝眼中沒有人類的所謂正義與是非對錯;要麽這整個基督教、猶太教 、這整個的舊約,都是人造的,是“成王敗寇”的結果,證明曆史確實是由成功者書寫的。這部舊約的書寫者以色列人,而Jacob就是以色列,我們還有什麽好說呢。唯一能誇獎的就是他們實事求是的寫了下來,讓我們看到了真相。而不像後來的人物對曆史各種篡改。不過,從另一方麵也說明,他們根本不care,或者從根本上就沒覺得Jacob的這種行為有什麽不妥。

Jacob和他媽媽瑞貝卡的這種可恥的行為,可會不會受到懲罰?為後世的人豎立了一個多麽可怕的榜樣。

懲罰多少有一點吧。瑞貝卡也真夠偏心的,我對她的疑問:“Why should I lose both of you in one day? ”感到好笑。這不是她自己一手造成的嗎?從此失去兩個兒子,大兒子不理她,雅各被迫暫時遠走他鄉躲避哥哥的怒火。她到死再也沒有見到兒子。

雅各的懲罰是將來他被嶽父、及自己兒子以同樣的手段欺騙。但在他這種一貫耍心機騙人的人來說,根本算不上什麽懲罰。

以撒對大兒子的祝福中,我感到好奇的是這一句:“when you break loose, you shall break his yoke from your neck. ” Esau會如何擺脫弟弟呢?

Esau 是個沒有心機,善良的人。有四件事可以證明:

從第26章,肚子餓極了的時候,為了吃就輕易讓出長子名分;

生弟弟的氣,氣得說要殺了他。如果是有心機的惡人,比如弟弟Jacob,絕對不會大聲說出來,讓別人聽到,隻會暗地裏謀劃成事。也可見他隻是氣頭上嘴裏說說而已,並沒有任何行動。

知道母親不喜歡他的兩個異族妻子,又娶了以實瑪利的女兒為妻(又是近親結婚,叔叔與侄女),討母親歡心,雖然他母親實在不喜歡他。他的心是善良的,孝順的。我相信前麵兩位妻子也並不是他故意違逆父母而強娶的,隻能說明父母沒有在他娶妻上向為弟弟娶妻那樣強調並操心。

二十年後,弟弟回鄉,他早已不計前嫌,前來迎接弟弟,還想護送弟弟一同回去。而弟弟Jacob卻疑心病重重,有心機的人、有壞心眼的人,一般不會輕易相信別人,所以Jacob推三阻四,一再謝絕哥哥的好意,讓哥哥前走,然後他自己找個地方安頓下來。

這一章,最大的感覺就是,原來以色列人從根子上就是壞的,從他們的最最最祖先算起,就不是什麽好人。

第二十八章

雅各的天梯

雅各枕著石頭睡覺做夢,夢見天梯,天使們利用梯子上去下來,天主又現身,向他許諾,賜福。至於他撒謊欺騙得來以撒的祝福,根本不提,上帝根本不在乎這種欺騙。

雅各在石頭上倒油,稱油祭,油祭是極罕見的事。以前的人們相信豎立的長石頭,是神衹的依據,因此迦南人將它們當作Baal來崇拜,後來,像這樣的石柱和石頭,都被毀掉,而且還禁止以色列人立這樣的石頭。見出埃及記23:24:“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事奉他,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 。”利未記26:1:“你們不可作什麽虛無的神像 ,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什麽鏨成的石像,向它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雅各醒來後說:“神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後世的什一稅從此而來的吧?

我覺得這種許諾像一種交易,神若怎麽樣怎樣,我就怎麽怎麽樣……好像是談條件,我每每心裏發願,說如果老天爺讓我如何如何,我就如何如何,說完後,自己又笑自己,這不是要脅老天爺嗎?不虔誠,老天爺不會管的,確實也沒管過。看來,在基督教裏,這種談條件般的許願是被天主所接受認可的。或許,任性的上帝願意聽見誰就聽見誰。

第二十九章 雅各來到舅舅家

遇到Rachel,並娶她為妻

先來到一口井旁,當時有三群羊臥在井邊,井上蓋著大石塊。井口所蓋的石頭,相當的大,大概要有三個人才能挪開。而放這種石塊的目的, 免得別牧羊人不在時,有人先去取了水飲羊,致使後去的人水不足,等大家到齊了之後再打開石板取水。但是,雅各沒有管這一套,他打開石板,取水讓拉結(Rachel)飲了她的羊。他沒有征求在一旁等待的另三位牧羊人的同意,也不管是否還要等待其他未到的牧羊人……他就是這麽一個自私的人。

雅各娶了拉班的兩個女兒: Leah 和 Rachel

雅各被舅舅欺騙,花了七年,娶了大女兒,隻好再用七年,娶了小女兒。這兩位女兒各有一位陪嫁的使女,最後都成了雅各的妻子。

按順序成家,不管兒子、女兒,應該是世界各國都一樣。記得在《傲慢與偏見》中,貴族老太太對伊莉莎白在姐姐還沒有成家之前就出來交際感到吃驚與鄙視。那時候,一個姑娘出來社交就意味著成人了,要找對象結婚了。拉班也是為了先把大女兒嫁出去,再嫁小女兒。其實,按利未記18:18記,以色列人不可娶姐妹為妻。雅各違法了這一條。但是就算是法不咎溯往吧。

猶大,有讚美主的意思

第三十章

很有意思的家庭生活,可作社會學的研究對象。

四位女人生了許多兒子。隻有Leah生了一個女兒,叫Dinah,後麵還有故事。

用曼陀羅(Mandrake )換取同房的權利。

雅各與舅舅分割財產。隻能說這兩人都不是什麽義人,都有心機,雖然是親人,但是你騙我我騙你,誰都不客氣。雅各自然更勝一籌。

雅各用折下的樹枝剝成白的條紋,插在水槽中,在群羊來喝水之際,牝牡相誘,生出有紋有斑的綿羊和山羊。聖經中的這段故事,居然在生物學上是真的!

 

第三十一章 雅各帶著家眷和畜群逃回家鄉

Jacob Rachel,真是絕配夫妻。

Rachel臨走還要偷走父親家的神像,她肯定知道那神像對父親一家的重要性,或者說是保佑父親一家的,但她偷它也正因如此,這不是明擺著要讓父親家遭厄運嗎?

而且在她父親搜查時,手法下作,把神像藏在駱駝鞍下,而自己騎在駱駝上,並告訴父親,自己來月經了,不方便站起來。太下作了。

 

第三十二章 雅各回故鄉

雅各在來回的路上都遇到天使。

雅各怕他哥哥Esau怕得要命,聽說哥哥帶了四百人來,嚇死了。這說明哥哥這二十年也過得不錯。

雅各與天神(天主本人?)搏鬥

這個故事相當奇怪。從經文上讀來,感覺雅各是與天主搏鬥,而且還贏了。難道上帝還打不過雅各?雅各比上帝還厲害,我的媽呀,厲害了,雅各,厲害了,以色列人。你們為了吹噓你們的祖先,竟然說他比上帝還厲害,與上帝摔跤,上帝都認輸了: “For you have striven with God and with humans, and have prevailed.”

此處說雅各與人搏鬥也贏,大約是指與他哥哥、他舅舅之間的事,他都贏了。

又有說,因為他與上帝搏鬥贏了,所以他之前的欺騙行為也就被上帝原諒了,合法了,洗白了。

第三十三章 兄弟重逢

雅各怕得要命,朝他哥哥拜了七次。他哥哥心無芥蒂,見麵後隻抱著他又親又哭。

這一章突顯了Esau 的溫和謙恭關愛,他完全忘了了從前的恩怨,一心高興地迎接弟弟,要陪同弟弟一家人一道回鄉。但是反觀雅各,心中有愧,心中有鬼,各種提心吊膽,不敢放鬆警惕,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第三十四章 狄娜被強奸

人美是非多。創世紀裏的故事都離不開女人。夏娃、莎拉、瑞貝卡、瑞秋。。。

Shechem,當地酋長的兒子,被狄娜的美貌迷住,強奸了她,扣留了她,然後酋長找雅各求婚。這是Shechem的錯,有錯在先。連錯兩次。

而雅各呢,因為寄人籬下,兒子們又都放羊在外,還沒有回來,不敢輕舉妄動,so Jacob held his peace until they came.

11個兒子回來後,得知此事,感到受辱,異常憤怒。 他們假裝同意,提出結婚的條件。要本地男人們全都行割禮。

Shechem毫不猶豫地同意了,他還來到城下,要求城裏所有男人都如此做。但是,此處他的話中透露了他們的小算盤:我們受了割禮後,豈不同他們一樣,Will not their livestock, their property, and all their animals be ours? 這是他的第三錯。

但是,他以及全城的所有人是否就該死?是否雅各的兒子們就有理由洗劫這座城市?

事後,雅各責備他們並非他們不該殺人搶劫,而是怕自己人單力薄,招人報複。他的兒子們卻振振有詞地反問:Should our sister be treated like a whore?

這也算是名譽殺人吧。

太狠了。也許古代人都那樣狠吧。在古時候,能活下來真不容易,不定哪天就飛來橫禍,慘死了。

隻是,我覺得Shechem雖有三錯,但他並沒有待狄娜如妓女,he loved the girl, and spoke tenderly to her.

 

第三十五章 Jacob 回到Bethel

當上帝自己說:Put away the foreign gods that are among you。。。

我就知道,這世界上並沒有唯一真神,或者說這世上並沒有神,神(或,唯一真神)隻存在於信仰的頭腦中。再一次,聖經證明了,是人造神,並非神造人。

當他們逃走時,a terror from God fell upon the cities all around them, so that no one pursued them. 再一次,在上帝麵前不要講正義,上帝隻保護他要保護的人。

聖經寫到這裏,非常有意思的宕開一筆,寫利百加的奶母底波拉死了,就葬在伯特利下邊橡樹底下。那棵樹名叫亞倫巴古(Allon bachuth)。

Allon bachuth – the oak of weeping, 哭泣的橡樹。這棵樹應該就是第12:6中所說那棵橡樹: the oka of Moreh.

這一章死了好幾個人,利百加的奶母、Rachel, 以及Issac。

雅各的妻子Rachel (中譯名:拉結、辣黑爾,)死於難產,生下她的第二個兒子,雅各的第十二子本雅明,意即我右手的兒子。希伯來人以右邊為更幸運,更重要的部分。見第四十八章

雅各的大兒子Reuben,跟他的小妾,第二個妻子的使女彼耳哈通奸,亂倫。後因此被剝奪長子權。

以撒逝世, 180歲。

雅各的12個兒子,應該是將來以色列人的12支派。

Leah生的:Reuben (長子), Simeon, Levi, Judah, Issachar, and Zebulun. 

Rachel 生的: Joseph and Benjamin

Zilpah(Leah的女仆)生的: Gad and Asher

Bilhah(Rachel的女仆)生的: Dan and Naphtali

第三十六章 長子以掃的後裔 Edom

Edom在希伯來語中的意思是“紅”;以掃是以撒的長子、雅各的哥哥,出生時“身體發紅” (The first came out red, all his body like a hairy mantle; ),以掃因為“一碗紅豆湯”而隨意地將長子的名分“賣”給了雅各。

25:30 Esau said to Jacob, “Let me eat some of that red stuff, for I am famished!” (Therefore he was called Edom.)

此章與前文多有不一致之處。

首先,此處以掃的三個妻子的名字與前章不一致。參見第二十六章、二十八章。

36:2  說以掃的三個妻子分別是:Adah, daughter of Elon the Hittite, Oholibamah, daughter of Anah son of Zibeon the Hivite,  and Basemath, Ishmael’s daughter, sister of Nebaioth. 

而26:34則說:When Esau was forty years old, he married Judith daughter of Beeri the Hittite, and Basemath daughter of Elon the Hittite;

28:9 說以實瑪利的女兒:Esau went to Ishmael and took Mahalath daughter of Abraham’s son Ishmael, and sister of Nebaioth, to be his wife in addition to the wives he had.

其次,Issac祝福Esau時說,By your sword you shall live。但從這一章來看,Esau仍是以畜牧業為生,並不像以打獵為生,更不會征戰。

第三十七章 Joseph的夢

約瑟跟哥哥們一起放羊,但是討人厭,因為他老是向父親打小報告,告哥哥們的狀。Joseph brought a bad report of them to their father.

加上,父親的偏心寵愛,更惹人忌恨。此時,約瑟聰明的話,就應該低調,但他不,還很得意地把做的兩個夢告訴所有人。

聖經中的夢4和5.

若瑟的夢,哥哥們向他下拜。若瑟夫有一件彩衣,父親愛他,送給他的

若瑟被哥哥們賣給以實瑪利的後人,以實瑪利又把他賣給了埃及法老的衛隊長Potiphar。

此章中,長子Reuben算是將功補過了。由於他的出麵阻撓,約瑟沒有被殺,隻是被拋下深坑。而且Reuben打算過會兒再救他出來,送回到父親那兒。

社會風俗:

當時的交易,以實瑪利人(阿拉伯人)的駱駝商隊,運貨去埃及賣:gum, balm and resin。樹膠、香膏和香料。

當時如何哀悼死人:撕破衣服,腰圍麻布,表示哀悼悲痛。Then Jacob tore his garments, and put sackcloth on his loins, and mourned for his son many days.

第三十八章 猶大與Tarmar 一個奇怪的亂倫故事

猶大與媳婦亂倫。

原因:兩個兒子都死了,他不想第三個兒子也死於與這個媳婦結婚。但是媳婦不高興,因為被猶大打發回父母家守寡,而猶大不守承諾。於是她蒙上麵,誘使公公猶大與之行淫。

猶大的罪比這個媳婦的罪更重。前者是fornication, 而後者是incest。

猶大的錯在於,他不讓媳婦另行結婚,卻打發她回自己父親家守寡,又不信守承諾讓自己的第三個兒子娶她。所以他知道自己的罪比媳婦的更大。後者可能隻是想有後。另,參見Hosea 4:14, 女兒、媳婦賣淫無罪,如果男人們自己找妓女的話。

這個媳婦生的是雙胞胎。以為係紅線的孩子會先出來,結果他的手收回去,另一個先出來,這個叫Perez。請注意,以後的大衛王就出生於這一係。這也算一個小故事吧。

那時候,人早死夭折,找不到原因,就怪責於他們自己,說他們自己邪惡,死得罪有應得。

老二做愛時,體外射精,簡直是曆史上最早的避孕手段。

 

 

第三十九章 約瑟與 Potiphar的妻子

若瑟在埃及,普提法爾家。女主人愛上他,因他拒絕,就冤枉他。他無罪蒙冤下獄。

聖安博說:男人對女人的眼睛,必須加以防範。因為男子即便不願意為女人所愛,但是終究會被女人愛上。(Sant Ambrogio,英文中常作 Ambrose,約340年—397年4月4日,任米蘭總主教,4世紀基督教著名的拉丁教父之一。他也是天主教會公認的四大教會聖師之一。)

法老的衛隊長信任約瑟,將一切都交給約瑟打理。約瑟成了他家的管家。但是,有兩樣東西衛隊長還是不信任約瑟。一是自己吃的食物,一是自己的妻子。39:6  So he left all that he had in Joseph’s charge; and, with him there, he had no concern for anything but the food that he ate.

 

第四十章 兩個囚犯的夢

監獄裏,兩個夢,一好一壞。若瑟夫釋夢。

約瑟說:“解夢不是天主的事嗎?“ “Do not interpretations belong to God? Please tell them to me.” (創世紀40:8)可是他自己又解起來,這是把自己當作天主了?他不怕冒犯天主嗎?這不是僭越嗎?奇怪。

司酒:the chief cupbearer

司廚:the chief baker

 

第四十一章 Joseph Interprets Pharaoh’s Dream 約瑟為法老解夢

法老的夢。七年豐年七年饑荒。若瑟夫釋夢。

此處多虧司酒出獄後把他忘了,沒有立即救出來。如果救出來了,約瑟肯定會離開衛隊長家,是不是還在埃及就不好說了,那麽這裏法老做了夢也找不約瑟來解夢了。前文(40:23)算一處伏筆吧。

我的問題是,約瑟嘴裏的GOD 也是埃及人的GOD嗎?當時的埃及人也信上帝嗎?我以為是不信的,埃及人有埃及人自己的神,那麽向法老托夢的God到底是上帝還是他們自己的神?我感覺應該是前者,上帝是為了成就約瑟而向法老托夢,並非約瑟說的“It is not I; God will give Pharaoh a favorable answer.” 如果是埃及的神來托夢,約瑟卻知道,就有點奇怪。

但是,總的來說,還是怪怪的。約瑟跟埃及人一起討論上帝的指示,讓人誤以為埃及人也信上帝。

約瑟得到法老的信任,掌管埃及國。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權傾一時。此時他三十歲,法老給他改名,叫Zaphenath-paneah,又把翁城的司祭頗提斐辣(Potiphera, priest of On)的女兒Asenath嫁給他。37歲前,他有了兩個兒子,大兒子叫Manasseh (遺忘之意),小兒子叫Ephraim (多產之意)。

注意,當大饑荒來臨的時候,約瑟並不是開倉賑糧,救濟災民,而是賣糧給災民,他是要收錢的。可以想見,法老會賺多少,而相應的,約瑟也會賺多少。

 

第四十二章 約瑟的哥哥們來埃及買糧

哥哥們向他下拜。第37章的夢成真了。(42:6)

當時加南地與埃及地語言不通。約瑟與他們說話有翻譯。(42:23)

大兒子Reuben還是有長子風範,遇事時還是他出頭。用自己的兩個兒子向父親作擔保,要帶Benjamin去埃及,以換回西蒙,並保證平安帶他回來。可是,難道隔了一層,作爺爺的會殺了兩個孫子不成?用我們現代的思維看,覺得不可能,覺得Reuben這是玩花樣,但是在那遠古的時代,看過那時候人們做出的一些奇怪的事情後,我覺得爺爺殺孫子也不是不可能的事。(42:37)

 

第四十三章 哥哥們帶著Benjamin又來了

他們並不是在上章裏Reuben保證完之後就馬上啟程去埃及救Simeon,而是等帶回去的糧食吃光了,再商量去埃及的事。這有點出乎我的意料。10個人駝的糧食應該夠吃一陣子吧,那說明他們並不急於救出Simeon。父親和兒子們的表現讓我覺得他們不是太在乎Simeon的死活,可能就當這兒子死了吧。

雅各隻想著要兒子們再去買點糧食。兒子們想的是,不帶上Benjamin,他們可能見不到那個人(Joseph)。

此處父子對話很生動。父親的責怪,兒子們的委屈。(43:6-7)

這回是猶大的保證了。

整個地區大饑荒,但是還有出產,比如開心果和杏仁,奇怪。這能叫大饑荒嗎?當然,開心果和杏仁不能當飯吃。(43:11)

社會風俗之:那時候埃及人不與希伯來人同桌吃飯,因為他們覺得這會是一種恥辱。也就是說埃及人的地位比希伯來人要高。但是,約瑟當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他平日裏與埃及人肯定一起吃過飯,不知是如何進餐的。另外,他的仆人們敢瞧不起他嗎? (43:32)

 

第四十四章 約瑟扣留本傑明

這一章最奇怪的是與上文不符。完全成了猶大出頭。老大Reuben完全不見了,猶大排行第四,成了他的專場演出。

如果把聖經當作民間故事來看,它的寫作手法跟民間傳說很像,人總是重複先前的整個對話,不省略。此處如此,以前以撒的仆人為以撒求親時也這樣。

猶大明知弟弟無罪,那聖杯不是弟弟偷偷的。但他並不辯解,辯解亦無益。聖奧思丁說:“困難中,公然認罪,比之喜樂中,驕傲自豪好得多。”

 

第四十五章 約瑟向哥哥們表明身份

約瑟支使開他的仆人們才放聲大哭,可哭聲真夠大的,大到埃及人都聽到了,法老也聽到了。(45:2)

約瑟的解釋很好,很謙卑。

約瑟送哥哥們回去的路上,叮囑說:路上不要爭吵。(創世紀45:24)有意思,約瑟倒像他們的大哥哥,而且很懂得他們。喜歡這種閑筆。

 

第四十六章 雅各帶領全家來到埃及定居

上帝對雅各說:不要怕,我與你一同下到埃及……(46:4)

太具體化、太形象化上帝了,說明聖經真是後人編撰的。如果上帝真是萬能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下,還用得著說什麽我跟你一同下埃及?

此處的一個疑問是:那時候Benjamin到底多大?

從前幾章看,他還很小,是個小孩子。他比哥哥們、甚至比約瑟都小得多,不可能已結婚生子。比如以下幾條:

42:13 他們答說:「你的仆人們原是兄弟十二人,同是客納罕地一個人的兒子;最小的現今在父親那裏,另一個已不在了。」

42:32 我們原是兄弟十二人,同一父親的兒子,一個已不在了,最小的現在同我們的父親在客納罕地。

42:38 雅各伯答說:「我兒子不能和你們一同下去,因為他哥哥死了,隻剩下了他獨自一個;

43:8 猶大又對他父親以色列說:「你叫孩童與我同去(send the boy with me),我們就起身前去;

43:29 若瑟舉目,見了他母親親生的弟弟本雅明,就問說:「這就是你們對我說的那小弟弟嗎﹖」繼而說:「孩子,願天主保佑你!」

44:33 現在請讓你的仆人留下,代替孩童給我主為奴,讓孩童跟他哥哥們回去。

可是在這一章中,從以下經文看:

46:8 以下是來到埃及的以色列人,雅各伯和他子孫的名單:

……

46:21 本雅明的兒子:貝拉、貝革爾、阿市貝耳、革辣、納阿曼、厄希、洛士、慕平、胡平和阿爾得:

46:27 此外還有若瑟在埃及所生的兒子二人:雅各伯家來到埃及的全體人數,共計七十人。

從以上可知,本雅明已經很大了,他是帶著這些孩子們來的,而不是在埃及長大成家後在埃及生的。

前後矛盾。但是,但是,anyway,也就這麽一說罷了。

下埃及的一共七十人,住在Goshen.

 

第四十七章 雅各一家在埃及定居下來

Sojourn 一詞 (創世紀47:8-9)

Pharaoh said to Jacob, “How many are the years of your life?” 

Jacob said to Pharaoh, “The years of my earthly sojourn are one hundred thirty; few and hard have been the years of my life. 

看到sojourn這個詞,很受觸動,一下子想到“人生天地間,忽如遠行客。” “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飆塵。” “人生忽如寄,壽無金石固。”

我國古人早就有人生如逆旅,我們隻不過是遠行客,來世上走一遭而已。古今中外同一感受!

約瑟新政 – 土地法

約瑟用糧食買下埃及人及他們的土地。他不做慈善,隻是交易,埃及人為了活命,先是把錢花光,然後把牲畜賣給他、把土地賣給他、把自己賣身為奴。最後,約瑟規定,所有土地收入,五分之一歸法老。但祭司的土地例外。

雅各活了147歲,死了。死前要約瑟保證把他葬回故鄉。葉落歸要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他們在埃及的確切住處,兩處說Goshen, 一處說Rameses (創世紀47:11)

據說,Rameses是Goshen的一個城鎮,這是法老為加重以色列人的勞役而建築的(?)(出埃及記1:11)後來,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就是從這裏啟程的。(出埃及記12:37;民數記33:3)

 

第四十八章 雅各祝福孫子

雅各的操作我不懂,他是要把孫子當成自己的兒子,那猶太民族豈不是有十四個支派,但從後麵的聖經看,並非如此。以下這段經文真有點怪。

雅各對約瑟說:我未到埃及見你以前,你在埃及國所生的兩個兒子,由今起應歸於我;厄弗辣因和默納協屬我全如勒烏本和西默盎一樣。(創世紀48:5)

 Therefore your two sons, who were born to you in the land of Egypt before I came to you in Egypt, are now mine; Ephraim and Manasseh shall be mine, just as Reuben and Simeon are. 

雅各故意把祝福送給約瑟的第二個兒子,有意忽視長孫。並不是他眼神不好,約瑟想糾正他,他仍執意如此。隻能說,他自己也是老二,他就喜歡老二。或者,如果說這也是上帝的旨意的話,那麽上帝一貫就喜歡老二,比如該引和亞伯,比如以掃和雅各,上帝總是站在老二一邊,此時亦如此。

我不懂上帝的安排,也許他認為,所有的頭生子都是屬於他的?老二才是屬於人間的?如果頭生子是屬於他,上帝更應該給頭生子更好的未來才是啊?不明白。這是我無知的瞎想,上帝此時一定在發笑。

 

第四十九章 雅各祝福十二個兒子

父親臨死前祝福兒子,這是猶太民族的風俗嗎?這種祝福似乎特別重要,因為它不僅是祝福,而且是預言,是能成真的預言。

從這一章看,雅各對猶大(第四子)和約瑟(第十一子)的評價最高。

Reuben: 由於與雅各的小妾通奸,失去了長子的祝福。

Simeon & Levi: 凶暴殘忍(在Shechem屠城),也沒有得到祝福。日後,Simeon一支列入了猶大的領域,Levi在《出埃及記》裏殺掉所有崇拜金牛的人,但殺人不算什麽,隻要是為了上帝就可以。因此,Levi一支取得了祭司的地位。

Judah:得到了長子的祝福。各種美好的祝願。權杖不離他膝間,應是今後要當王的。也許得益於第44章中,願意以身為奴換取Benjamin的自由。在那個時候,很多人叫耶穌,很多人叫猶大。可惜新約以後,這個名字就毀了,整個猶太人都給毀了。所以說猶太人怎麽會相信新約呢?新約完全是在詆毀他們嘛。也許得

Zebulun: 靠海吃海

Issachar:最慘的要屬他了,雅各說他這一支將為奴,一世勞苦。

Dan:這一支有點可怕。像路邊的毒蛇,咬傷馬蹄。最好離他遠一點。

Gad:看來戰爭不斷。

Asher:看來占領的水土豐美的地方,吃食無憂的。

Naphtali: 像自由的母鹿,歌聲悅耳。應該是能說會道的一支。

Joseph:祝福比猶大的還好。這是最好的祝福。

Benjamin:不是好惹的,一隻愛掠奪的豺狼,早上掠奪晚上分贓。

雅各活了一百四十七歲。

奇怪的是,他最喜愛的妻子Rachel沒有葬在祖墳裏,而是隨便埋在路上,日後也沒有起念遷墳回來。倒是他的第一位妻子Leah,葬在了那裏。

第五十章 雅各死後極備哀榮

雅各死後,約瑟讓醫生用香料embalm他,是包裹還是香熏?反正這個花了四十天,埃及人為雅各哭了七十天。然後在約旦河對岸,在the threshing-floor of Atad,為雅各辦了七天的隆重葬禮。當地的迦南人還以為是埃及人的葬禮。

查 embalm一詞,是屍體防腐處理。應該和做木乃伊一樣。

最後,約瑟寬大為懷,既往不咎,向哥哥們保證不會傷害他們,但死前對兄弟們說,要把他葬回迦南的祖墳裏去。

《創世紀》最後的一段文字,實是《出埃及記》的小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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