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人與人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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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概念與現狀

(2005-09-14 03:54:23) 下一個
(1) 引子 貴會給我的講題是“開放婚姻與閉鎖性婚姻之區別”。這個題目比較局限,而且有國際通行的現成答案。假如隻按題答話,也許太容易了。更主要的是,隻就題答題,未必可以說清楚,也未必真能理解問題的實質。所以我把問題擴大為“婚姻的概念與現狀”,當然也一定會回答“開放婚姻與閉鎖性婚姻之區別”的問題。 實際上,“開放婚姻與閉鎖性婚姻之區別”隻不過是現代婚姻形式的多元化或多種形態中的一個側麵而已。 (2) 現代婚姻形式的多元化或多種形態 現代學術界,或者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存在一個統一的、公認的家庭或婚姻的定義。一個最主要的分歧是家庭是不是一定要包括婚姻,婚姻是不是一定要一男一女。對兩個問題都答“是”的,便是傳統的、保守的觀點,對兩個問題都答“不一定”的,便是新興的、開放的觀點。這兩派可以說是平分秋色,以美國的情形來說,還分不出誰占上風。 我本人是持新興的、開放的觀點。 1988年在美加發行量最大的中文報《世界日報》由薇薇夫人主編的"家園"版上,分五次連載過(3月1日、18日、25日到4月7日、13日)我首創的一種新的家庭分類,後來在美國新奧爾良市舉行的"1989年美國全國家庭關係理事會年會"、在我1992年由台北方智出版的我的文集《你想知道而不敢問的事》、在1992年10月在義大利羅馬舉行的"人類性交的意義的進化"的國際討論會上、在我1993年訪台於台灣大學醫學院的演講、以及在我的文集《性情怡人-阮芳賦性學雜論》(海天出版社,深圳,2000)中,都發表過。由於婚姻與家庭的關係很密切,我把家庭的分類表,略加修改,成為婚姻的分類表,也是可以的(見下)。從這給個表中,就可以看出“開放婚姻與閉鎖性婚姻之區別”隻不過是現代婚姻形式的多元化或多種形態中的一個側麵而已。 婚姻本質上不過是一種社會契約,因此本質上應該是當事人相互間有權決定的事。 ----------------------------------------------------- 基於性取向和性自認的一種新的婚姻分類 阮芳賦,2005-9-6 ⒈?異性戀婚姻 A.一夫一妻製婚姻 ⑴?傳統的一夫一妻製婚姻 (閉鎖性婚姻) ⑵?序列的一夫一妻製婚姻 B.非一夫一妻製的異性戀婚姻 ⑴?排外的非一夫一妻製的異性變婚姻∶ 一夫多妻, 一妻多夫, 西式的集體婚姻, 隻在內部才允許有性關係的"大家庭婚姻"、 "多元親密關係",等等 ⑵?不排外的非一夫一妻製的異性戀婚姻 婚外性行為、 開放婚姻、 交換配偶 C.形式上的異性戀婚姻∶ 一男一女生活在一起,但其中一方或雙方不是異性戀者 ⑴?半異性戀婚姻∶夫妻中有一方是異性戀 ⑵?假異性戀婚姻∶夫妻雙方都不是異性戀 2?同性戀婚姻∶ ⑴?"一對一"同性戀婚姻 ⑵?非"一對一"的同性戀婚姻 ⑶?半或假同性戀婚姻∶ 一方或雙方是雙性戀、無性行為者、非異性戀的變性者 ⑷?雙重同性戀婚姻∶一對男性同性戀和一對女性同性戀 3?無性婚姻∶宗教夫婦、團體、或性功能障礙的人 ⑴?完全無性婚姻 ⑵?半無性婚姻∶一方有在外的性行為 4?變性者婚姻∶ ⑴?半變性者婚姻∶ 一方是術後或術前的變性者,他方或許是異性戀、雙性戀、 同性戀、或無性行為者,這些人隻是因為愛才走到一起 ⑵?完全的變性者婚姻∶ 雙方都是變性者,術前或者術後 5?雙性戀婚姻∶ ⑴?不完全的雙性戀婚姻∶ 最少要三個人,一個或兩個雙性戀者,與一個或兩個異性戀者 或同性戀者。 ⑵?完全的雙性戀婚姻∶ 最少要四個人,兩對男女均是雙性戀者 ----------------------------------------------------- (3) 傳統的婚姻形式是閉鎖性婚姻,但總體說來是虛假的,因為對待男人和女人采取“雙重標準”,真正被封閉的隻是女人 男人以三妻四妾、外遇和情人從多為榮,何曾真正封閉過?女人以哪怕隻有一個婚外關係而受社會的嚴重譴責,在男權社會中,從來是被封閉的一方。 (4) 閉鎖性婚姻就其閉鎖性也可分為兩種 隻對外閉鎖的(單閉鎖) 對內也閉鎖的(雙閉鎖):多半是女方變成隻有聽話盡義務(保括性義務)的工具 (5) 《開放的婚姻》對於婚姻開放的提倡,從該書對“開放婚姻與閉鎖性婚姻之區別”的比較表,便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點 著名美國夫妻當人類學家歐尼爾夫婦(Nena & Geoge O’Neill)從1967年開始調查訪問了上千個美國家庭,1968年寫成書,提出“ 開放的婚姻”的概念,1972年出版《開放的婚姻》(Open Marriage)一書,成為這方麵的經典名著。(台灣大學鄭慧玲教授中譯本1994年由遠流出版,其簡體字版1998年由吉林任命出版社出版。) 《開放的婚姻》一書,對於婚姻開放的提倡,從該書對“開放婚姻與閉鎖性婚姻之區別”的比較表,便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點∶ 舊式合約要求 新式合約提供 (閉鎖性婚姻) (開放婚姻) 占有對方 不互相依賴 否定自己 個人的成長 絕對的“夫婦一體” 個人的自由 固定的角色行為 有彈性的角色 絕對忠實 相互信任 完全排外 坦誠開放 開放的婚姻 封閉婚姻(閉鎖性婚姻) 動態的參考架構 靜止的參考架構 對世界開放 把世界關閉在外 彼此開放 彼此束 ,彼此封閉 自發的 計較的 加成的 減縮的 創造的、擴展的 靜止的、減退的 無限的潛能 有限的能力 誠實、真實 欺騙、耍手段 把握現在 憧憬未來或緬懷過去 有自我發展的機會 彼此拘束 角色有彈性 刻板的角色規劃 能適應環境的改變 對環境的改變感到威脅 個人的自主 占有對方 個人的自我意識 個人被“夫婦一體”所壓抑 和他人交往──因此而成長 把他人拒絕在外──排外限製了成長 個人發展的平等 地位的不平等 開放的信任 有條件的和靜止的信任 開放的愛 限製的愛 開放的、擴展的力量 封閉的、自我限製的力量 自由 枷鎖 (6) 開放的婚姻就是否“性開放”也分為兩種,而且性開放的方式也有多種 這些不同種類的開放,指有無對誰開放的限製、對地點的限製、對事件時間的限製、對次數的限製、對性行為方式的限製,等等。 (7) 開放的婚姻也就其是單方麵還是雙方麵、是共同安排的還是私自秘密的否而呈現多種形態 單方麵私自秘密的開放就是“外遇”,“婚外情/性”或“一夜情/性” 通常意義下的“開放婚姻”是指雙方麵共同安排的 (8) “開放婚姻”與“閉鎖性婚姻”是可以互相轉變的 “心理相容性”與“最適合的伴侶”的概念 “性心理相容性”與“最適合的性伴侶”的概念 義務型或強製型閉鎖婚姻與最佳型或選擇型閉鎖婚姻 完美婚姻的自然閉鎖和不完美婚姻追求開放 (9) “順其自然,尊重選擇”,不是好壞,而是選擇 理論上說來,開放的婚姻,比封閉的婚姻,更合乎人性,更尊重每個人的人權和性權,也更合乎社會發展的利益。然而,就具體的存在狀態來說,我認為還是要“順其自然,尊重選擇”,兩種形式不是好壞之分,而是配偶雙方的互相同意的選擇上的不同。在任一形態下,都有很幸福的和很不幸福的。 從實踐來說,當然是開放的婚姻對雙方的要求更高。 1993年冬,應台灣性學界同仁晏涵文、文榮光、江漢聲等位教授的邀請訪問台灣。第一個演說地點是在高雄。請完之後,許多熱情的記者一擁而上,有一位元劈頭問道∶“以您多年對性學的研究,請用一句話概括性事的要點”。 當時,我脫口而出說了八個字∶“順其自然,尊重選擇”。 第二天,好幾種報紙報導了這一說法,被稱為“阮博士的八字箴言”。 12年過去了,至今我仍然認為對人們的性取向、性匹配、性探索、性生活的各個方麵來說,“順其自然、尊重選擇”仍然是性事美滿幸福的要點,同時,也是婚姻形態的適合性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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