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人與人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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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少數的概念和現況

(2005-06-24 09:34:43) 下一個
1.性少數的概念 (1)曆史引言 在世界上本來就豐富多彩的的人類生活中, 在性的欲求方麵, 也有一些人,與眾大不相同.例如,有的男人把女人的內褲作為發泄性欲的主要對象;有的男人會把私處突然在街角掏出來,顯露在不相識的路過的女性麵前, 以發泄性欲,等等。這些人長期被貼上了一些帶有嚴重貶義的標簽,例如被稱為“性倒錯”, “性異常”,“反自然的性行為”,“不正常的性行為”, “病態的性行為”, “反社會的性行為”,“性變態”,等等。 在這些標簽中,“性變態”是目前還很通用的說法,許多的專業書籍和文章中,隨處可見。 實際上這種貶義標簽是大有問題的。 第一,你會發現被貼上這些標簽的人很多。在不同的書中,你會發現,諸如戀物癖,易裝癖(異裝癖),陰部顯露癖,偷窺癖,施虐與被虐,屍奸,獸奸,排糞淫,排尿淫,穢語淫, 變性癖(易性癖、異性癖),等等, 數以十計,數以百計 ,全都網羅在內,打擊麵很大,甚至在不久之前,同性戀也羅織在內,而雙性戀,也有同性戀的一麵,應該也難幸免, 這樣一來也許85%的人, 都有可能被貼上這種標簽(據稱”絕對異性戀者”也不過隻占全人口的15%),豈不荒謬; 第二, 在性欲和性行為上,斷言正常與不正常是很難的事,甚至是莫須有的事。將哪些性行為列入正常的,哪些性行為 列入異常的,是大有爭論的。有個認為手淫是正常的,有人卻貶之為異常的;有人認為同性戀是正常的,有人卻至今斥為變態的,以至不道德的、犯罪的。況且,一個男人對女人的內褲有性興趣,隻要他不去偷、不去搶別人的內褲,與你何幹; 一個人的性興趣和大便、小便連在一起,,隻要他並未強迫他人參與,又隻在私下進行,與你何幹;兩個人自願通過施虐與被虐在來享受性快感,又與你何幹,你有何權利去幹涉、禁止;醫學家、心理學家、性學家們,又有何立場給他們貼上不雅的標簽? 過去做錯了,現在就應該采取措施加以糾正。 1973年,美國精神病學會理事會確信,同性戀不是一個精神疾病。並聲明說:“同性戀本身並不意味著判斷力,穩定性,可信賴性,或一般社會或職業能力的損害”.1973 年12月美國精神病學會約1萬名會員就“同性戀是否屬於精神疾病,是否屬於性變態”問題進行一人一票的表決,結果: 58%( 5,854票)的精神病學和臨床心理學家支持同性戀不是精神疾病或性變態,而應屬於少數人的正常行為(38%仍堅持傳統的疾病說,其餘人棄權)。美國心理學會代表大會也通過投票,讚成美國精神病學會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分類中刪除的行動,並進一步呼籲“所有精神衛生專家發揮領導作用,消除長期以來與同性戀性傾向有關的偏見”。 然而,其它的“性變態”又待如何呢? 在1970年代末和1980年代初,現代性學大師瑪斯特斯&約翰遜、莫尼在他們的著作中用paraphilia來取代“性變態”一詞 。“para-”就是“副交感神經”中那個“副”字,也就是“甲狀旁腺”中的那個“旁”字。-philia就是“愛智”(哲學,philosophy)中的“愛”字。所以,paraphilia 可以譯成“性副態”、“副性態”、“副性欲”、“旁性欲”、“性旁態”、“旁性態”、“副性愛”、“旁性愛”之類。聽起來比“性變態”就好多了,沒有那末重的貶義了。為了更好地了解它,並在詞型上與“性變態”相比照,以下就用“性副態”這一譯名。 然而,對於當事人來說,還是不那末令人滿意。為什末別人才是“正”是“主”,我們就是“副”和“旁”呢?“旁門左道”也是頗有貶義的呢。所以,一個新的替代詞出現:“性少數”(sexual minority, erotic minority)。此詞的使用,帶有要求社會尊重少數、保護少數、平等對待少數的意思。 (2) 性少數概念的定義 性少數 一個術語用來指在性傾向、性偏好、或性行為方麵和社會成見中認為正常的異性戀活動 有所不同的個人或群組。 ------- Robert T. Francoeur: The Complete Dictionary of Sexology(1995) 2003年,在美國猶他大學發表的一篇專門討論性少數的定義的文章, 很簡短地寫道: A sexual minority is a person of a sexual orientation that is not part of the majority, i.e. heterosexual. This includes gays, lesbians, bisexuals and transgender people. (性少數是在性傾向上不屬於多數、即不是異性戀的人。性少數包括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者。) 這段話的前一句,是性少數的內涵定義:性傾向不是異性戀。這段話的後一句,是性少數的外延定義: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者(GLBT)都屬於性少數(和LGBT是完全一致的,隻是順序上男同性戀在前或女同性戀排在前的不同)。 顯然,這個定義的內涵和外延都是有問題的。首先,人們並不隻把LGBT,還把別的一些人,例如,易裝癖(異裝癖)、易性癖(異性癖)列入,他們並不一定是同性戀者,多是異性戀著,所以說“性少數指在性傾向、性偏好、或性行為方麵和社會成見中認為正常的異性戀活動有所不同的個人或群組”就更準確,因為從社會成見看,易裝癖(異裝癖)、易性癖(異性癖)並不被認為是“正常的異性戀活動”。 至於性少數概念內是不是包括所有和“正常的異性戀活動有所不同的個人或群組”,或到底要列入哪些性傾向、性偏好,就不是一個可以簡單回答的問題。猶他大學發表的那篇討論性少數的定義的文章,所列舉的肯定太少了 。但到底哪些要加進去,恐怕就要因不同的國家、地區、文化、和具體的組織或機構而會有所不同。因為,有一些性偏好、或性行為方麵在那些國家、地區或文化還是嚴重非法的。 同時,也顯然還有一些過去不大注意到的性少數個人或群組,主動地進入性少數的範圍內,例如,“無性者”(Asexuals)。俄國有人指出“無性者是新型的性少數” ,美國有人指出“無性者是最不被注意到的性少數” ,“無性者”的專門組織和網站也已成立 。 2.性少數的現況 (1)性少數概念的一些先前的、交叉的、重合的、或相關的概念 羅伯特.法蘭柯 (Robert T. Francoeur) 博士的The Complete Dictionary of Sexology(“性學大辭典”,1995)中,在“性倒錯”(Sexual perversion)這一條目下,列舉了2個參見名目:“性變態”(Sexual deviance)和“性副態”(Paraphilia)。這三個概念,可以看成是“性少數”的先前的概念。有輕重不同的貶義。 在“百科全書網”(www.encyclopedia.com)網上,查"sexual minority",出現的300個有關詞語,第一個是Minority,第2個是繞Sexual perversion,便可看出這種關係。 在“哥倫比亞百科全書”(The Columbia Encyclopedia, Sixth Edition. 2001)上,在 “性倒錯”(Sexual perversion)這一條目的解說中指出:“近年來,性倒錯一詞受到廣泛的批判。現在,心理學家們通常用性變態來指非傳統的性行為,用副性態來指那些以特別的目標物來引起性興奮的個體”。也表明這些詞語的使用狀況和關係。 “酷兒”(Queers)、“LGBT”(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誇性別者聯盟)、“性多元”(Sexual pluralities)、“性異見者”(Sexual dissidents),可以看成是與“性少數”的交叉的、重合的、或相關的概念。不含有明顯的貶義,甚至有時是作為褒義詞來使用。 所有以上概念,可以說都是用來描述“性的多樣性”(Sexual diversity)的。 筆者在2005年4月24日,在大約2個小時內,在最大的網上搜索器Google檢索Sexual minority等 13個詞組,得到給人印象很深刻的結果。首先,可以見到在網上對“性的多樣性”的論述是很大量的。在“性的多樣性”(Sexual diversity)下列有六百七十六萬條!而在“性少數”下,也列有多達三百七十五萬條!說明現在對“性少數”的注意程度很高。 表1 Google檢索Sexual minority的結果 按數目大小排列,2005-4-24 ================================================= sexual diversity 約有 6,760,000項符合的查詢結果 sexual minority 約有 3,750,000項符合的查詢結果 LGBT 約有 1,730,000項符合的查詢結果 sexual spectrum 約有 1,570,000項符合的查詢結果 sexual abnormal 約有 1,080,000項符合的查詢結果 queers 約有 568,000項符合的查詢結果 sexual perversion 約有 354,000項符合的查詢結果 sexual abnormality 約有 195,000項符合的查詢結果 sexual deviance 約有 166,000項符合的查詢結果 sexual plurality 約有 137,000項符合的查詢結果 sexual queers 約有 133,000項符合的查詢結果 paraphilia 約有 75,200項符合的查詢結果 sexual dissidence 約有 21,700項符合的查詢結果 ============================================== (阮芳賦) 性副態(paraphilia)性倒錯、性變態的同義詞。在口語中“性副態的”(paraphilic)和“奇異的性行為”或“古怪的性行為”同義。在羅伯特.法蘭柯博士的《性學大辭典》(NYC:Continuum,1995)附錄中列舉了102個名目. 著名美國性學家莫尼(John Money)對此作了最詳盡的分類研究, 在他的《The Destroying Angel》(Buffalo,NY: Prometheus Books,1985)一書中,把性副態分為六類: 1.獻祭犧牲的性副態 (Sacrificial Paraphilias) 從輕微的S/M 到淫殺狂 2.撲捉掠奪的性副態 (Predatory Paraphilias) 包括奸睡者(Somonophilia)、強奸狂(Rapism)等 [NB:通常不把強奸列為Paraphilia,而徑直列為侵犯性自主權的犯罪----引者注] 3.自賤販賣的性副態 (Merchantile Paraphilias) 如在一些“三人性行為(3P)”、淫語狂 (Narratophilia)。 4.非性器物的性副態 (Fetish Paraphilias) 如“戀物癖”,“戀足癖”,“嗜糞癖”等等。 5.資質特定的性副態 (Eligibility Paraphilias) 如“戀獸癖”,“戀屍癖”,“戀童癖”, “戀耆老癖”等。 6.魅力誘惑的性副態 (Allurement Paraphilias) 如“暴露癖”,“偷窺癖”,“摩擦癖”, “電話淫癖”等等。 酷兒(QUEERS) 1990年4月,在美國紐約的人行道上,有人寫了這樣的標語“我的愛人在這裏被人毆打,酷兒要反擊”。酷兒的旗號就這樣打出來了。至於酷兒的概念和學說,則是發端於著名的女權主義者、美國加州大學SANTA CRUZ分校的羅麗蒂斯(T. de Lauretis),首次發表在1991年的《差異》雜誌。 酷兒的概念,不僅包括男、女同性戀,也包括雙性戀者、變性者、誇性別者,以及其它的多樣的性偏好者,組成了一個自尊自愛自助的共同體。LGBT等詞所表達的也是同一的前進方向。 性多元 (sexual plurality ) 台灣性/別解放運動中采用的一個概念、用以取代性少數的概念。性多元通常被分類為性偏差或性變態。但是這兩者區分不大,因為,變態隻是被病理化的性偏差行為而已;而性行為是否偏差則總是相對的,隨著社會既定性規範被抗爭而改變。例如過去手淫、口交、肛交、拳指交都被視為變態,今天則隻被視為偏差或甚至正常。被壓迫的性多元要爭取解放,亦即,性多元要爭取平等與正義,這個鬥爭也需要對性多元的各種麵貌有真切的認識。 “性異見(者)”(sexual dissidence,sexual dissidents)20多年前 Gayle Rubin 在她的關鍵論文‘Thinking Sex’中提出此一概念。後來的發展使得University of Sussex 建立了“性異見研究中心”(The Centre for the Study of Sexual Dissidence)。 其宗旨是推動對於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酷兒、變性者、誇性別者的研究,及其和種族、性別、階級的相互關係。 (2) 性少數族群的性行為的法律認可不是一個性學問題: 人們致力於在”性少數”概念下,為性少數族群的合法平等權利而努力。那末, 是不是一切性少數群組的性行為都是為社會的道德和法律所接受的呢?當然不是。性學本身,並無製定道德和法律的功能。事實上也並無那一種性行為,是為一切國家、一切法律所接受的。連異性戀的夫妻之間的(不要說同性戀的、婚外的)、即便隻是“傳教士式”的陰道插入性交(不要說“Sodomy”、肛交),也還可能被“婚內強奸”(假如妻子並不情願的話)所製裁。哪些性行為是要受該國家、該社會的道德和法律所製裁,是那個國家的統治者、那個社會的立法者事;當然也會是那個國家、那個社會的人權活動家、性權活動家的事;當然也會是那個國家、那個社會的全體公民的事。性學家無法做到那個國家的統治者、那個社會的立法者才能去做到的事。當然,性學家也無權在“學術”的大旗下,把人類的這些或那些性行為,徑直貼上貶義的、“反社會的”、“不正常的”、“不自然的”汙名化標簽。 (3) 性少數族群的法律地位正在逐步改善之中 1969年6月27日午夜,九名警察進入紐約市格林威治村一家名為“石牆”同性戀酒吧進行臨檢,像以往一樣逮捕了幾名未帶身分證明的男女同誌,並驅離顧客。但這次同誌們忍無可忍,起而反抗,持續對峙幾天,並引起多次示威抗議,因而廣為世人所知,史稱“石牆事件”。一年後,進一萬多名男女同誌在紐約舉行大規模遊行,紀念石牆事件,並要求同性戀的法律地位與權利,此後這項同性戀的大遊行,在舊金山以及全世界不少國家開展,成為同性戀者以致整個酷兒人權運動的重要標誌。如今,石牆事件被視為同性戀平權運動的發源。 1988 瑞典通過立法,賦予同性戀伴侶權利,包括納稅、繼承及其它相關福利。為世界之首例。1990 丹麥通過全世界獨一的“同性戀法”,依據這項法律,同性戀可以結婚,並享有一盤男女夫婦一樣的權利。1999,法國賦予男女同性戀者結合的合法地位,成為歐洲承認同性結合的第一個天主教國家。2000年荷蘭賦予同性戀有結婚及認養子女、離婚等權利。美國佛蒙特州2000年製定州法,賦予同性戀者相當於婚姻的權利。2001德國通過同誌注冊婚姻法;2002年,比利時通過同誌結婚法案,僅在2002年6月到11月間,就有139對同誌在比利時登記結婚;2003年,阿根廷批準同性戀結婚。2004年,美國麻州允許同性戀伴侶公證結婚;西班牙承認同性戀婚姻。 性少數中,另一個引人注目的群體是變性癖(易性癖、異性癖,transsexualism,transsexuals).近年來他們的情況也有所改善。不少國家已經在法律和行政上,認可在作了變性手術後改變它們的法定性別。甚至在2003年,國際奧委會決定開放「變性者」以新的性別參與奧運會。在媒體上也經常有關於變性癖者的報道。一些變性者成為了社會名人,並且出書談他們的心路曆程 。 (4) 性少數族群的正在逐步脫離醫療幹預之中 性少數或性多元不是病態,也不是心理變態。目前國際正推動將性多元從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病理範疇中去除,以及從《美國心理治療協會之診斷統計手冊(第四版)》(DSM-IV)的病理列表上除名,這就是性多元的“除病化”運動。目前的DSM第四版已經將同性戀除病化了。關於性多元的戀物、變性者、S/M的除病化運動,也在發展中,參見http://www.revisef65.org 。 也有性學家提出,要把Paprphilia從《美國心理治療協會之診斷統計手冊》中刪除 。 當然,性少數的“除病化”,不是一個已經解決了的問題,甚至也不是一個可以很快解決的問題。以“性少數”中人數最多的同性戀來說,雖然在1970年代已經“除病化”了,至今也不斷有繼續鼓吹對同性戀者的醫療幹預。甚至有對同性戀者實施“電休克”等類“治療”,這無異是一種對同性戀者的迫害. 以美國的情況為例,在2001年5月於芝加哥召開的美國精神病學會年會上,紐約州精神病研究所的精神病學家斯皮策(Robert Spitzer)教授說:他和200多男女同性戀者各麵談30到40分鍾,表明他們確是能經由“改變性向的治療”而使他們的性向改變.斯皮策強調他們接受的這種治療並非是"洗腦",而是真實而持久的改變了性向. 斯皮策醫師也是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精神病學教授,在1973年﹐美國精神病學會通過“同性戀不是一個精神疾病”的重要改變中作出過貢獻.但他卻還主張對同性戀者施以旨在改變性傾向的治療,雖然他附加“但書”,特別聲明﹕他對一些同性戀者可以通過治療改變性向的肯定,並不表明他支持對同性戀者實行"強迫治療"。紐約的精神病學家夏德羅(Ariel Shidlo)則持相反的說法:他在對215位男女同性戀者的谘詢中證明,他們不但沒有從“改變性向的治療”得到預定的結果,而且都經受到明顯的損害。一些基督教的牧師在這方麵走得更遠, 他們提倡對同性戀者實行“強迫”的“修補治療”.美國精神病學會,對此明確表示反對,在年會上取消了關於“強迫修補治療”能否“清除”同性戀的討論會.那些支持者則化53,000美元在美國發行量最大的日報<今日美國>,刊登全頁廣告,號召“把同性戀解救出來” 這就不是什麽有關醫學治療的討論,而是在“醫學化”的掩蓋下,繼續推行他們的反同性戀的宗教信念了。 (5)從“性少數”概念到“性象”概念反映出當代作為基本人權的“性權”的不斷發展的過程 性少數的概念,是以人口中的少數為概念建立的基礎的。雖然它打破了“常態”和“變態”的區分, 也打破了”正態”和”副態”的區分,並且像“酷兒”一樣,抹去了 “男同性戀”、“女同性戀”、“變性癖”等等許多群體間的 “壁壘”,團結了性弱勢族群,然而,還是陷入了與”多數人”相對的、自認為的”少數人”之中。 當然,“少數人”並不一定就是不好, 一個國家,總統隻有一個人,大人物,大明星,大富豪,都隻是少數人而已。然而,“以多壓少”,“以多欺少”的事,在社會上還是很不鮮見的。我在1985年寫的呼籲平等對待同性戀者的文章中就說: “曆史上﹐不少國家對同性戀者曾加以極其嚴厲的製裁﹐判重刑﹐甚至判死刑立即執行。也許這是人類中多數人壓製少數人的一個典型事例。 所以, “性少數”,雖然比“性變態”就好多了,比“性副態”也好些,已經沒有多少貶義了,但也還不是一個盡善盡美的詞。 在美國舊金山的“高級性學研究院”(IASHS) 早就用另外一個詞來描述人類多樣的性行為:“Sexual spectrum”,可譯為“性象”、“性譜”或“性象譜”。當然,也不會早到哪裏去。因為“高級性學研究院”是在1976年正式成立的。所以,也是反映剛剛告一段落的西方第二次性革命的成果的。 Spectrum本是一個物理學名詞,意思是“係列、範圍、光譜、波譜、譜”。Sexual spectrum譯為“性象”,表示“性”的實際形態多種多樣,是成係列的複雜現象,並不那麽“人人像我”那麽單純,何況“我”的性表現,也許正是很不單純的。每一個人的性愛對象、性愛方式等等,都曾經並且還會因年齡、環境、條件等的不同,而有種種的不同!!譯為“性譜”,表明性的實態,就像“光譜”,有可見的,不可見的有明亮的,有黯淡的,有紅、有黃,有綠,五顏六色,變化萬千,形象紛陳!“性象譜”則兼有“性象”和“性譜”的涵義,更準確,為了簡潔,就用“性象”來表達所有這些意義吧。 性象,並不隻是用來代替“性變態”,“性副態”,“性少數”等詞的。因為,性象所包括的,比“性變態”,“性副態”,“性少數”等詞要多得多。 個體有各人的性象,小群體有小群體的性象,大社會有大社會的性象,不同的文化,性象也會有所不同,非常多樣。不但性變態,旁性欲,性少數等詞所指的性行為狀態,包含在內,向稱“多數”的異性戀本身,也呈現極其多樣性行為狀態,也都包括在內。這個概念具有最大的包容性,“求同存異”,不 “黨同伐異”,根本取消了以”正常”或”多數”為參照的”標簽”,而是一個”無所不包”的, 所以也是最尊重人的性權利的概念,也最尊重人們在性生活上的自主、自決和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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