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流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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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時刻】非典疫情:來自多倫多的教訓(譯文)

(2020-02-15 21:53:08) 下一個

今天,朋友們在談論國家疾控中心的問題。談到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的關係及權限,談到疾控有關專家的任性言論及其後果、責任,談到政府發言人製度,自然談到相關體製或製度的改革。也談到中醫防治的效果,還談了防疫與國防的關係,疫情應急應該成為常規演練項目,如同消防一樣。

這讓我想起文革時期的“三防”演練,那時,真是全民演練,全民組織。當年還是小學生,一聽到演練命令,馬上會挨家挨戶組織大家戴防毒麵具,進防空洞。有組織,有秩序。

說著說著,在網上看到一篇有關2002年非典時期,多倫多遭遇疫情及防治控製的回顧性文章。瀏覽了一下,感覺挺好。可以看到超級傳播者的傳播情況,有助於理解本次新冠疫情的傳播情況。順手翻譯了一下,(初稿借助穀歌翻譯,譯得不錯呢),做了修改調整,但仍顯比較倉促粗糙,僅供參閱。感興趣讀者可讀原文,鏈接在文後給出。

主要部分如下:

 

===多倫多非典疫情教訓===

多倫多SARS爆發的第一階段

首個病例和她的丈夫於2003年2月18日至21日在香港度假並住在九龍的一家旅館。該首個病例在2月23日返回家鄉後開始出現症狀,並於3月5日在家中死亡。死者患病期間,其家庭成員,包括她的兒子(案例A),在家中提供護理。病例A在2月27日患病,並在3月7日轉診到首診醫院(Varia等,2003)。

當病例A在3月7日提交急診科時出現嚴重的呼吸道症狀時,醫院的院內傳播開始了。他被安置在急診科的普通觀察區,並接受了霧化的沙丁胺醇。在這段時間內,SARS被傳染給了急診科的另外兩名患者(病例B和C)。患有快速心房顫動的病例B在病例A附近的床上,相距約1.5米,被窗簾隔開,在急診室9小時後被送回家。病例C因胸膜積液繼發呼吸急促,距離病例A三張床(約5米),被轉移到醫院病房,隨後於3月10日出院。三名患者由同一名護士護理。

病例A短暫地轉移到醫療房間,然後在急診科呆了18小時後轉移到重症監護室(ICU)。三個小時後,由於診斷出肺結核,他安置在有空氣隔離的房間。 ICU工作人員在3月10日實施了接觸和飛沫預防措施,照顧病例A,患者一直隔離,直到3月13日死亡。病例A的家人於3月8日,9日和10日在ICU探望了他。那時,一些家庭成員發燒,其中兩個已有呼吸道症狀。該家庭成員分別於3月9日和3月11日拍攝了胸部X光片。四名成員的X光片異常,並被要求始終戴口罩,進出ICU時要洗手,並限製他們訪問ICU。

3月12日,世界衛生組織警告全球社會,嚴重的呼吸係統綜合症正在河內,越南和香港的醫護人員中傳播。該警報已轉發給多倫多的傳染病和急診科醫師。第二天,病例A死亡,很明顯,其他幾個家庭成員的病情也在惡化。有關臨床醫生和當地公共衛生部門懷疑該家庭的疾病可能與香港報道的非典型肺炎病例有關。 3月13日,四名家庭成員被送進了三家不同的醫院,3月14日,另一名家庭成員被送進了醫院。所有人員都進行了空氣、飛沫和接觸預防管理。入院後,這些病例沒有進一步傳播。

病例B在3月10日發熱。3天前,病例B在急診室接觸了病例A 。在接下來的5天內出現呼吸道症狀。 3月16日,他被兩名急救人員送到首家接治醫院,他們沒有立即采取接觸和飛沫預防措施。急診室采取了空氣、飛沫及接觸傳染的預防措施,病例B在該急診室逗留9個小時後,被轉移到ICU的隔離室。他的妻子於3月16日患病。她於3月16日與病例B同在那個未采取任何預防措施的急診室,並於3月21日在采取了預防措施的ICU探望了病例B。病例B於當天晚些時候死去。感染還傳播到了案例B的其他三名家庭成員中。

3月16日,與病例B及其妻子接觸的許多人患上了SARS,包括將他帶到醫院的2名急救人員,一名消防員,5名急診室人員,1名醫院工作人員,2名急診室裏的患者,1名在病例B在場時的清潔人員,以及當時在急診室的7位訪客(症狀於3月19日至26日發作)。 16名醫院工作人員,來訪者和患者將感染傳染給了8位家庭成員和其他8位家庭成員有接觸者。在重症監護病房中,病例B的機械通氣插管是由戴著手術口罩、防護服和手套的醫生進行的。

這位醫生隨後也被感染了SARS,並將感染傳染給了他的一名家人。 3名在做插管時在場的ICU護士,盡管采取了飛沫及接觸預防措施,在3月18日至20日之間出現了早期症狀。其中一名護士將感染傳染給了一名家庭成員。 

病例C在3月13日因心肌梗塞而病倒,並被醫護人員帶到首診醫院。當時並不知道他曾於3月7日與病例A接觸,因此未確認他患有SARS。結果,他沒有被隔離,也沒有采取其他預防措施。他被送進了冠心病監護室(CCU)3天,然後被轉移到另一家醫院進行腎透析。他一直待在另一家醫院,直到3月29日去世。SARS隨後在該醫院內傳播(Dwosh等,2003)。病例C的妻子於3月26日患病。

在首診醫院,病例C將SARS傳染給了急診室的1名患者,3名急診科人員,1位在病例C期間在急診室工作的勤務人員,1名醫師,2名醫院技術人員,2名CCU患者和7名CCU員工。將病例C轉移到首診醫院的一名急救人員也病了。然後,進一步從首診醫院的患病人員傳播到他們的6位家庭成員,1位患者,1位診所人員和急診室的另一位護士。

2003年3月23日,官員們意識到多倫多可用的負壓室數量已經耗盡。在3月23日下午的4個小時內,該市的慢性病護理機構西公園醫院的工作人員重新使用了一棟未使用過的建築物中的25張床位,該建築物以前是用來收容結核病患者的。盡管西公園醫院(West Park Hospital)的醫生和護士做出了努力,並且在士嘉堡格雷斯醫院和西奈山醫院的工作人員的協助下,合格的工作人員隻能照顧14名患者。

麵對日益嚴重的傳染病,安大略省政府根據2003年3月25日頒布的《健康保護和促進法》將SARS列為可上報、具傳染性和致命性疾病。此舉使公共衛生官員有權追蹤感染者並發布命令阻止他們從事可能傳播新疾病的活動。省公共衛生部門啟動了緊急行動中心。

到2003年3月26日晚上,西公園醫院和多倫多醫院中所有可用的負壓室已滿;但是,10名需要住院的世佳寶醫院患病員工依然在急診室等待,而其他患病的人則在家裏等候診斷。一夜之間,隨著安省宣布處於緊急狀態,政府要求所有醫院開辟病房來照顧SARS患者。

到2003年3月25日,加拿大衛生部報告了加拿大19例SARS病例,安大略省18例,溫哥華1例。但實際上,到當天結束時,有48位被診斷出患有SARS的患者已入院。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出現症狀,隨後被確定為SARS患者。後來的流行病曲線表明,這一時期是疫情的高峰。 3月19日,有9名加拿大人患上了“可能的” SARS,這是單日最高總數。綜合考慮“可疑”和“可能”病例,高峰時3月26日。而3月25日至27日這3天是疫情爆發最高的3天。

安大略省政府於2003年3月26日宣布SARS為省緊急事件。根據《緊急事件管理法》,政府有權指揮和控製地方政府和設施,以確保提供必要的服務。

政府命令大多倫多地區(GTA)和Simc??oe縣的所有醫院啟動其“ 橙色代碼”應急計劃。 “橙色代碼”意味著所涉醫院暫停非必要服務。還要求他們限製訪客,為潛在的SARS患者建立隔離單位,並為暴露於傳染環境的工作人員配備防護裝備(例如,防護服、口罩和護目鏡)。四天後,省級官員將限製範圍擴大到了安大略省的所有醫院。

2003年5月14日,世界衛生組織將多倫多從近期地方傳染名單中刪除。這被普遍認為意味著疫情爆發已經結束。隨著疾病得以控製,安大略省政府於5月17日解除了緊急狀態。但繼續指令加強在醫療機構中感染控製措施。對醫院的橙色代碼狀態亦被撤銷。

病例總數似乎已達到平穩狀態,可能感染140例,懷疑感染178例。 24名加拿大人死亡,全部在安大略省。

=========原文及作者:

SARS: LESSONS FROM TORONTO

, M.D., FRCPC.

https://www.ncbi.nlm.nih.gov/books/NBK92467/

原載NCBI,全稱National Center For Biotechnology Information(美國國家生物技術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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