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9月21日消息,9月21日,澎湃新聞證實,廣東省房地產協會當天向各副會長單位下發《關於請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有關意見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已擬訂了“關於商品房預售許可事項調整”的材料,並將於9月25曰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廣東省住建廳擬訂的相關材料提出,商品房預售製度存在導致工程爛尾、違法違規銷售、交易不公平、房屋麵積管理職能難以厘清、不平衡發展和低效率競爭等風險,建議降低預售製帶來的高杠杆效應,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製度,全麵實施現售。《通知》稱,為了解決預售所帶來的管理風險、消費風險、社會風險、金融風險,建議在當前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機製的“窗口期”,對預售製進行改革,降低預售製帶來的高杠杆效應,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製度,全麵實施現售。
廣東省房協相關人士表示,目前通知正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是否會正式發布還待最終意見的匯總和研究。
《通知》稱,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向廣東、湖北、四川、江蘇、河南、遼寧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發《關於對現有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清理論證並對已取消下放落實情況進行全麵評估的函》。要求,對商品房預售許可進行深入研究,建議保留或提高許可條件的,要列明法律法規依據外的理據,充分論證繼續保留或提高許可條件的合理性、必要性;建議取消的,要同步研究提出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通知》同時提出,考慮到當前的信貸政策持續收緊,開發企業資金壓力普遍加大,如直接取消預售,一方麵,房地產開關企業融資的周期必然大幅變長,一旦遇到市場變動衝擊,極易出現資金鏈斷裂,導致工程爛尾。另一方麵,可能會出現階段性供應“休克”,相應的矛盾會集中爆發,影響社會穩定和市場健康發展。
因此,建議在一些城市逐步試點取消預售製度,對於新出讓土地,逐步實行現售。並擬定取消預售,全麵實施現售的時間表,分階段推進。第一階段若幹年內保留預算許可,把預售條件的工程形象進度提高至主體結構工程封頂;第二階段全麵實施現售,並將時間表向社會公布,讓房地產行業和社會公眾都做好充分的準備。
通過逐步提高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引導市場有序適應改革,使開發企業降低資金杠杆,充實開發經營的資本金,有利於防範化解行業和金融風險;有利於房地產行業內部的優勝劣汰加速進行,提升房地產開發品質,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有利於把土地、資金等稀缺資源,向優質房企配置傾斜;有利於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抗風險能力,降低購房人的購房風險,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通知》稱,自1994年《房地產管理法》頒布以來,商品房預售製度實施已近25年。商品房預售製度的改變,事關房地產行業發展模式及其配套製度的重塑,更直接關係到房地產企業的資金安排、建設計劃乃至戰略規劃等重大事項的調整。
商品房預售製度的“創始人”為香港商人霍英東。1953年,霍英東提出“預售樓花”,並提倡分期付款。這一製度隨後由香港傳入內地,並在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隨後《城市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法律文件中予以明確。隨後這一新房銷售方式被廣泛運用。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8月15日發布的《2004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指出,在時下上海、北京等房地產市場熱點城市,房地產開發商將未開發的樓盤提前預售,這愈發加劇了消費者超前購房行為。報告稱,“很多市場風險和交易問題都源於商品房新房的預售製度,目前經營良好的房地產商已經積累了一定的實力,可以考慮取消現行的房屋預售製度,改期房銷售為現房銷售。”
隨後的十多年時間裏,也是不是有取消商品房預售的呼聲傳出,但至今並沒有地區真正取消這一製度。
記者 龐靜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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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好處明顯:
施工方不敢造次,預期美景與現實不符,綠化麵積不符的,就不好賣出去了。
建築麵積無法玩貓膩了。
開發商玩杠杆不好使了。限製了過度膨脹,太高了開發商的準入門檻。
後來阻力太大,他離開後,又恢複原樣了。
且不說,房子是按總價計算,取消公攤,名義上單價上調,開發商、賣家利潤不變。
關鍵問題:公攤取消後,公攤部分的產權歸誰?你沒掏錢,肯定不歸你,自然歸開發商。那公攤部分怎麽處置不由你說了算,綠化帶修其它建築,小區公攤對外出租,地下車庫對外開放,都不由你說了算。甚至你進進出出都是踩開發商的地盤,人家找理由攔起來變相收“買路錢”,你也隻有洗幹淨屁股躺著。
想換物業?嗬嗬,想多了。你把30%以上麵積的公攤產權讓給了開發商,再加上他持有的商業物業麵積,什麽概念?大業主啊,開發商是接近50%產權麵積的大業主啊!
而你呢,小野豬……烏合之眾。看看看那些維權鬧得最厲害的小區,有幾個參加業委會投票是超過50%業主的?還想成立業委會以?開發商直接把你一票否決。
到這地步,小野豬們這輩子基本是被開發商和物業按在地上反複摩擦的命了。
所以根子上,是我們《物業法》之類的法規製定時就有問題,在這個前提不改的條件下,別老想著除公攤、占便宜。
這便宜可貴了!
好處明顯:
施工方不敢造次,預期美景與現實不符,綠化麵積不符的,就不好賣出去了。
建築麵積無法玩貓膩了。
開發商玩杠杆不好使了。限製了過度膨脹,太高了開發商的準入門檻。
後來阻力太大,他離開後,又恢複原樣了。
再後來,就是亂批地,亂建樓的杜世成了,後來逮進去了。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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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的最大推手就是銀行的深度參與,大小通吃!!!
二、壞事,短期會出現新房供應急降,房價會有一輪急漲,這也是對買家而言。
三、因為廣東的銀行資金相對充足,這操作可減少外地房地產公司進入廣東競爭,因為銀行貸款肯定優先本地企業。考慮到廣東未來目標是人口1.4億的峰值,那這肥豬肉肯定該留給本地房地產企業。
四、迫使外地房地產企業在廣東投資建房是攜全資而來,也就是為廣東引入外省資金。
民間、官方、本地都滿意,何樂不為。。。。。
除非廣東準備好了足夠的資金借貸給開發商,否則他們就得準備好在經濟發展上因為就業人口缺少住房而損失掉。
且不說,房子是按總價計算,取消公攤,名義上單價上調,開發商、賣家利潤不變。
關鍵問題:公攤取消後,公攤部分的產權歸誰?你沒掏錢,肯定不歸你,自然歸開發商。那公攤部分怎麽處置不由你說了算,綠化帶修其它建築,小區公攤對外出租,地下車庫對外開放,都不由你說了算。甚至你進進出出都是踩開發商的地盤,人家找理由攔起來變相收“買路錢”,你也隻有洗幹淨屁股躺著。
想換物業?嗬嗬,想多了。你把30%以上麵積的公攤產權讓給了開發商,再加上他持有的商業物業麵積,什麽概念?大業主啊,開發商是接近50%產權麵積的大業主啊!
而你呢,小野豬……烏合之眾。看看看那些維權鬧得最厲害的小區,有幾個參加業委會投票是超過50%業主的?還想成立業委會以?開發商直接把你一票否決。
到這地步,小野豬們這輩子基本是被開發商和物業按在地上反複摩擦的命了。
所以根子上,是我們《物業法》之類的法規製定時就有問題,在這個前提不改的條件下,別老想著除公攤、占便宜。
這便宜可貴了!
除非廣東準備好了足夠的資金借貸給開發商,否則他們就得準備好在經濟發展上因為就業人口缺少住房而損失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