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姊妹兩個,小時候,姐有點“野”,我柔弱些,更女孩些,所以,一個母親對女兒的打扮欲,便落在了我的身上。我不知道為什麽媽喜歡給我穿皮鞋,也許是因為她工作忙,無暇縫製,也許那時小孩子的鞋不那麽容易買,總之,皮鞋帶給了我冰火兩重天。在我四五歲的時候,媽常帶我去她認識的鞋匠師傅那裏給我訂做鞋,那種牛皮底的軟皮鞋(如圖),走路會發出吱個吱個的響聲。我現在都記得那個畫麵,去試鞋時,媽會說,就穿著走吧。我高興地牽著媽的手,走在那個石頭砌的馬路上,鞋底隨著我穿新鞋的歡快心情,發出了清脆的,有節奏的吱個聲,那個小小的心,該是有幾分得意吧。
鞋是漂亮了,腳卻是受罪了。
那時候,可能鞋不破或不到過年時是不會給你換新鞋的。媽整天忙忙碌碌的,很晚才回家,可能想不到,我那雙正在長的腳,被緊箍在那雙沒有穿破的皮鞋裏,有多痛苦。至今,我的第三個(同第二個一樣長)的腳趾頭,是彎進去的,以至剛工作時穿著涼鞋被同事議論說我是四趾腳。
上小學的時候,我真羨慕鄰家女孩和女同學穿的布鞋,哪怕是她們媽媽自己縫製的布鞋,我都心裏羨慕的不行。如果那時有人問我想要什麽禮物,我可能會說布鞋。我的布鞋情結,直到我初中的某年,媽知道了,過年時,給我買了一雙厚布底,刷著白膠,黑布幫的鞋,樣子更是比一般的鞋略加點綴,我喜歡的不得了。不到過年,我每天都會從鞋盒子裏拿出來,看看,摸摸,僅僅是看摸喔,都舍不得穿試一下。直到過年,我也就穿了三五天,舍不得,放到窗外的台子上,想涼涼曬等開學了再穿。不成想,這麽一件小事就承載著物極必反的定理。第二天早上,鞋不見了。我傷心的程度可想而知,以至病倒了,我不記得了,是後來聽媽說,我病得很厲害。媽跑了很多商場,想再給我買一雙,卻沒有了。
母愛的心在此不須贅述。
媽決定照樣給我做一雙。她開始翻箱倒櫃的找可以做鞋底的舊布,一層層的刷漿、晾幹、在自己的腿上搓線、請鄰居的大娘幫忙畫樣、剪裁、一針針的納底、一針針的抽線。我都清楚地記著。
終於成型了一雙白底藍幫的布鞋,同樣把我丟失的那雙鞋的小別致也做了上去。當我穿上它時,雖然心裏有一點遺憾,沒有那雙買的好看,但我還是知道媽的用心良苦和辛苦,我把那點遺憾掩著,不讓媽發現而表現的欣喜若狂,我也真的滿心喜歡,因為是布鞋;因為是媽做的;因為不是完璧歸趙,也算失而複得。
這雙布鞋,我想是媽生平唯一一次用她拿筆的手,做成的鞋。 這雙鞋,我一直珍惜地、小心地穿著,穿了很長的時間。
鞋的情結和故事,一直延伸到我女兒的身上。在我可以做主給我女兒買鞋的那些年,我怕她的腳受委屈,買的鞋都比她的腳大一號,每每都是腳還沒長到,鞋已經破了。所以女兒小時候總是穿著鬆鬆垮垮的鞋,以致長成了現在一雙大腳,常常要被她抱怨:我寧肯要一雙你那樣的小一點的腳,容易買到稱心的鞋。
母親難做,但愛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