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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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我所在-----俺也說說我之三

(2018-11-05 13:26:54) 下一個

俺說的真我,也不是大我、梵我之類的我,而是“我”的真實的樣子----他依然是現象,依然沒有主體性,但跟現在“我”感覺到的“我”不同。

從見說起。一般常識,我們能見,是因為我們有健康的視覺係統。然而,事實可能不是這樣。

楞嚴經中有這樣一段對話。佛問阿難:眼盲的人能見嗎?阿難說他們眼前一片黑,不能見。佛說那麽你怎麽能看見呢?阿難說因為有光(聰明吧,科學吧)。佛說如果有光才能叫見,那見就不應該叫眼見,而應該叫光見。事實上,眼前一片黑,不見具體形象,隻是所見為“黑”,並不是完全的“無見”。

佛用這個例子來說明見的機製:我們平常認為的有與無,其實並不是真的一對絕對相反的概念。他們其實都建立在一個更基本的“有”的基礎上。由視覺係統決定的見的具體形象與豐富性是一種“有”,由視覺係統的缺失而引起的見的單一與匱乏(見暗)也是一種“有”。又比如聲音,有聲音我們感覺到吵,沒有聲音我們感覺到靜------吵是“有”,“靜”其實也是一種“有”。

換個角度說,無論健康的感官係統存在不存在,感官上接受或者呈現出來的象都不是由感官本身產生的----最後都要落在“心”上才能實現。

這個“心”是什麽,在哪裏?俺也說不清。各位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楞嚴經。

本貼要說的是,感覺發生的順序。從視覺發生的例子來看,有一種與我們的常識不同的可能:不是因有感官而有感受,而是因有感受而有感官。比如人類因其心所能感受到的波長範圍,而具有了相應的視覺。而視覺本身不是肉體,隻是感知功能。

這種功能並不在對象存在以前先存在於肉體。相反地,它是由於感知對象之後才肉體化。所以被肉體化,是因為感官有具體化對象的本性。粗說典型的例子就是認知的stereotype. 我們感受到一種東西,就是要把它定下來,以便以後容易參照。這是本能,不可避免。

認知如此,感知的道理也一樣。我們感受到形狀,就要把它定下來(視覺暫留)。而且感知的體係性決定,我們在具體化一個對象的時候其實是在具體化一個世界,而這個具體化的世界中,不同的對象必然互不相容。比如我們把一個有體量的東西叫做這塊石頭,那麽另一塊同樣的東西就必然放不到這一塊裏邊去了。碰巧我們還有觸覺,再去一碰:哇,solid. 如果說視覺暫留隻是瞬間,那麽記憶“暫留”則把瞬間進一步固化了。

感官的這種固化功能用於感受感官自身,就會產生身體的感覺。

看到這裏一定有朋友問,那我不相信自己的感官,就可以超越身體的局限了嗎?是的。理論上是這樣。如果我們把自己的改成心無線電波一樣不執著現象差異,就可以有穿牆術了。但我們普通所用的意識沒有這個能力。無論我們的意誌多強,願望多強烈,我們的意識都是在執著,執著本身除不掉執著產生的矛盾隔閡現象。

回到本貼的主題:真我就是這些最初的純感覺。這些最初的感覺就隻是感覺,比如空中雨後彩虹,沒有實際。這些最初的感覺再被感覺感受一次就有了“身我”。身我有自我維護自我執著的特征,就落入了這個有限的世界,成了這個為了這個肉身生命而奔走忙碌的“我”。

這在真我就是一念之間的事。但從身我回看(陷在認知的規律裏),則是幾十年從入胎出生到現在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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