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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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磚引玉,解段《楞嚴》

(2018-11-16 13:39:44) 下一個

原文摘自楞嚴經。

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元我覺明,見所緣眚,覺見即眚。
【石解】所見及所見之緣,好象都在眼前。其實是我本覺之明,見所而緣眚。見所緣,可以解為見+“所緣眚”---係見於所緣之眚相;也可以解為“見所+緣眚”----見所見之相,係緣於妄象。覺見即眚,以能見為覺,心就已經被欺騙了。

本覺明心,覺緣非眚。覺所覺眚,覺非眚中,此實見見,雲何複名覺聞知見。
【石解】本來的覺,清淨妙明之心,它覺察緣起,沒有發生任何問題。感知所覺之眚相,而感知本身並沒有糊塗。這就是能見之見,這就是如實之見,這就是見的體現,還能把什麽叫作覺聞知見呢?還要到哪裏去找呢?

是故汝今見我及汝,並諸世間十類眾生,皆即見眚,非見眚者。
【石解】因此你現在看到我和你自己,以及世界十類眾生,都是見被迷惑的結果,或者說都是以眚相為見的結果,不是能見諸相的那個見。

彼見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見。
【石解】
能見之見,真精真明,本性不被迷惑,因此不能說它被見到。

 

 

印象中楞嚴經前幾章是通過分析“見”的本質來發掘“真心”所在。

對這個背景不清楚的話,很難幾句話把這一段說明白。俺已經記不太清楚前麵的具體內容了。隻看這一段,大意是能見與所見可以分開分析。比如我們看到花,花色顯明之明,是因為有光。有明而能見色,是因為有波。有光有波但是沒有接受的感官,也不會有“見”,因此還要有視覺官能。視覺官能本身可以捕捉光與波色與形,但是沒有“能知”,還是不會形成見。就這樣一層層分析,就可以導出“能見真心”所在:非色非身非有非空,又不在諸般之外,人人現成。這個真心是不分你我眾生差異的,全部一體,沒有差異相。“我”“眾生”都是“所知”發生以後形成的。比如見此時此處,即生此我。理論上,見此我即被此我係住,見不到他人所見了。如果不被此我係住,則眾生之見,可以一體同觀。

再回到這段經文中來。大致再梳理一下:見是所見,見緣就是光啊,形啊,色啊這些東西。這些東西和它們形成的“見”,好象在我們麵前真的有這些東西一樣。但其實不是過是能見之性,因緣聚而覺相。感覺“有見---見到了東西”其實不過是妄覺。

能見之性,能感知因緣,因此此性不是幻相。正當見幻見相之時,能見之性也與見與所見之相不是同一個東西。明白這個能見之性的處所,就是能見真心發露呈現,還說什麽覺聞知見呢?

因此你和我(佛)還有世間十類眾生,都是眼花見妄而成,不是那能見本性。能見之性,其性不同於相,因此不能被“見到”(感知,推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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