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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國的房事(七)

(2011-07-15 20:21:23) 下一個

 

 

如何在買方市場10天把房子賣出去 (下) 

 

還回到我的房子,在上市前三四個星期,我天天都在打包和清理,同時要找人來鋪地板刷漆,弄那些管子工的事情,買冰箱灶台,還要整理草地灌木和樹,天天都幹到夜裏兩三點,有時候第二天早晨在上班前還要再幹一陣子。Realtor第一次來的時候,我的起居室和臥室裏滿地堆著東西,打好包的箱子東一個西一個的。我跟他定好一周後房子上市,等到上市那一天,所有的屋子都至少收拾了一個表麵光,箱子都放到一個屋子裏按照大小排得整整齊齊的。不該出現的小物件或打包,或送人,或捐掉,或扔掉,整個房子幹淨利落,我自己看了都覺得蠻舒心的。Realtor再來看時,非常驚奇,由衷地讚揚。我知道他心裏高興,我把房子整理好了,賣起來就容易,他就很快能那他那百分之三的傭金了。 

 

上市第二天開始,幾天內每天有一家來看房子,一周內共有5家來看房,其中一家來看了兩次。剛過一周,realtor剛把他拍的照片換下我提供的照片,已經有兩家給了offer。雖然都給得不高,但是這麽快就有兩個Offer,還是很鼓舞人的。有兩個Offer怎麽處理?其中一個辦法是直接告訴兩家現在有一個Multiple Offer Situation,讓他們不要再慢慢講價,而是直接拿出一個比較有競爭力的Offer。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是我開價低帶來的好處,使我在整體被動的房市下卻在此時此刻有一點小小的主動,因為有兩個買主要競買我的房子。但是,這麽做的風險在於,如果買方對房子本來就不是特別想買,一聽還有其它人也在競買,可能就會主動退出。我覺得跟兩家一家一家慢慢談太熬人了,而且最終兩個買主可能會想著這是買方市場繼續使勁壓價,我可能談不出什麽好結果。所以我決定聽從realtor的這個建議。 

 

把情況挑明了,下麵就簡單了。隻要等著兩家的best offer,選擇出價高的繼續談下去就是了。既奇怪也不奇怪的是,在看我房子的五家裏,至少有三家是中國人,而這兩家給出價的也都是中國人。這裏的中國人比例並不高,但是對我房子感興趣的人大多數都是中國人,顯然是因為我房子的學區好,而且年頭比較新,有新柵欄圍牆,有新地板新爐灶新冰箱,卻沒有很大的院子需要維持。這一切正符合中國人的需要,不太符合老外的需要。既然他們看上了,而且雖然上市的房子很多,但是同時有上述這些好處的房子卻非常少見,所以他們不會因為聽到有人競買就退卻。畢竟,我的房子的開價本來就低,同一區域開價相同的房子麵積比我的小二百尺,而且肯定不會象我這樣花了這麽多錢做那些討好買主的改造。 

 

果然,兩家都給Best Offer了。其實,所謂Best Offer也就是加價的幅度大一些而已,跟我心目中的成交價還有不小的距離。但是,畢竟這是向著成交的方向邁了一大步。我就挑那個出價高一些的繼續討價還價,為了表示誠意和加快進程,我也比較大幅度地下調我的要價,並要求買方在一定時間內給我決定。我還有另外一家等著呢,所以要跟這一家速戰速決,談成了最好,談不成我趕緊跟另外一家談。買方回來出價隻提高了一小塊,看來還想跟我細細地磨。這時候我的realtor建議,幹脆再給他降一個痛快的,但是那是你的最後要價,他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拉倒,不再跟他繼續磨蹭講價。我說,我是中國人,而且兩次買房兩次賣房了,我太了解中國買主的心態和討價還價方式了,我怕他們聽到我的最後要價後還要繼續討價還價,那我降價那麽痛快不就太吃虧了嗎?realtor說,不能,最後要價就是最後要價,不能再討價還價了。 

 

果然,買方還要做一點點小小的討價還價,買方realtor知道這樣做不符合規矩,但是既然客戶要這樣做,作為realtor也隻好傳話。結果呢,當然是被我的realtor駁回,而且指出他們這樣做不符合規矩。最終結果是買方接受了我的最後要價,我不需要跟另外一家再談了。這些討價還價的過程都發生在一天之內。我跟河東早就商量好討價還價的原則和最低底線,所以在整個過程中我們不必再隨時商量,我隻需要在有功夫時通報一下進展情況。河東對我操作能力的信任是在上次賣房時建立起來的,參見 我在美國的房事(四)  

 

整個買房過程,從開價到對方可能的開價,到講價的進程,到最後的成交價,每一步幾乎全在我的意料之中。作為一個買過兩次房的老手,我對中國人買房的習慣是再了解不過了。這就象跟自己的師弟過招一樣,沒有什麽意外和懸念。雖然在這麽疲軟的房市,我注定要大賠特賠,但是我把賣房作為Move on, 奔赴新生活前必須做的“割肉”,心態比較平靜。我的目標很現實,就是要把房子盡快賣掉,同時盡可能地少損失一些。現在,我上市10天就把房子賣掉,了卻了一樁煩心的大事,而且,再也不用每天收拾房子隨時準備show房子了。如果我開價高一些,可能不會這麽快有Offer,房子會賣得比較慢,而且最終不見得能賣到更高的價格。 

 

我和realtor分析過,這兩家的出價其實差不多,可能最終談成的價格差別不會超過兩三千。對於我來說,房子賣給誰都無所謂。即使一時賣不掉,我也隻不過是損失一些錢,沒什麽太大不了的,我承受得住。但是,對於買方的人來說,因為討價還價過狠而失去了一個喜歡的房子,有時候可能會後悔,甚至導致夫妻兩人吵架。那家沒有買上我的房子的潛在買主,不用太傷心,我們這個區還有不少差不多大小的房子,也挺新的。鋪個地板,買一些新電器花不了多少錢,完全可以在買到房子後自己去update,還能挑選自己喜歡的顏色和款式呢。希望他們買到自己喜歡的房子。
 

 

謹以本文獻給在下降的房市中正在為賣房掙紮的朋友們共勉。河邊成功的經驗是:砸錢,割肉,然後輕裝奔向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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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c1972 回複 悄悄話 很喜歡讀你的文章,還發現和你有很多共同點:懂圍棋,住過紐約,喜歡心理學,樂觀理性,等等。不同的是俺沒有你的文采和豁達的人生智慧,很想高攀老兄做個朋友,不知能否加我為好友。聲明:俺不是紅顏,純爺們, 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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