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學英文, 我有個記單詞的竅門: 就是把要記的單詞放進腦袋裏 "炒爆米花", 嘴裏劈裏啪啦念, 腦子就翻來覆去, 上天入地, 搜狐搜狗, 給要記的詞語 "找對象"。隻要堅持不懈, 再難搞定的剩男剩女, 也能弄成天仙配。
就拿英語的第一口頭禪 "thank you, 謝謝你 " 來舉證: 三克油, 散客遊, 番客遊, 法客遊, 雞鴨貓狗, 情人眼裏出西施, 總有一款適合你。以我 "炒爆米花" 的天才, 沒能成為一代語言學家, 翻譯家, 實在是有辱斯文。
說到翻譯家, 其實他們幹的活計, 不外乎是給不同語種的詞語找對象。一張嘴, 兩張皮; 能把紅娘做到極致的, 鳳毛麟角。漢譯英單詞 "愛滋"(Adis) 可謂是一個找對象找到 "絕配" 的典範。其融音, 意為一體, 珠聯璧合, 天人合一; 即是英語的原聲重現, 又注入了中文的東方式幽默。
早年朱先生翻譯莎士比亞全集, 才貫古今中外, 一代風華。但每每讀到莎翁筆下人物開口官人, 閉口娘子, 便頓時跳脫於戲外, 以為回到了元雜劇, 倒不如譯成: 先生太太, 或老公心肝來的好。
在下以為, 外來語翻譯, 重要的人名, 地名, 事件, 最好尊從原文, 力求 "原音" 重現。再舉一例: 像英國著名的政治家Churchll, 便被我們的翻譯家前輩硬生生的弄成 "邱吉爾" 。即便你把 Church"ll" 先生的拐杖拿走, 把他叫成 "奇爾切", 或者意譯為 "教堂" (church) 先生, 也還算語出有 "音", 否則即使到了英國, 遇到 "奇爾切" 的子孫, 哪怕你叫上一百遍 "邱吉爾", 聽者也不知所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