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郭文貴涉嫌詐騙10億美元在紐約被逮捕,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彭博社、CNN、CNBC、英國BBC、澳大利亞人、澳大利亞廣播公司、法廣、法新社、美國之音等主流媒體密集報道。
美國司法部表示,郭文貴用騙來的錢來滿足自己及家人,包括購買價值3700萬美元的遊艇、350萬美元的法拉利名車等。
司法部稱已沒收其6.34億美元欺詐所得和所購資產。
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達米安·威廉姆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郭文貴“被指控用他偷來的錢中飽私囊,包括為自己和他的近親購買一個4600平方米的豪宅,一輛價值350萬美元的法拉利,甚至還有兩張價值3.6萬美元的床墊。”威廉姆斯說,這些錢還用為一艘價值3700萬美元的豪華遊艇提供資金。
根據起訴書,共同被告人郭文貴和同謀餘建明、王雁平等於2018年開始利用欺詐和虛構的商業和投資機會索要、洗錢和挪用受害人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