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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海經商官商勾結在商言商為啥

(2021-12-07 06:53:24) 下一個

下海經商官商勾結在商言商為啥


《下海經商》特指上世紀80年代中後期改革開放以來,走資派篡權後為了先富在國家幹部的位置上,采取留職留薪或停薪留職等的方式下海經商。在大走資派鄧小平等的黑箱操作下創下了很多發財的商機,走資派和太子黨都紛紛下海經商,由此這些人在幾年之後都成了富甲一方的商人大資本家。通過《官商勾結》達到先富,  大富之後就高喊著《在商言商》。《在商言商》就成了"創業教父"、"改革開放40年百名傑出民營企業家"、“全球25位最有影響力的商界領袖”、“推動美中關係傑出貢獻個人”、“時代領跑者——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具影響的勞動模範”、"中國經濟年度人物終身成就獎"、"全球最具影響力50大商業思想家”、"跨國經營商業領袖"、“中國傑出貢獻企業家”、"改革開放傑出貢獻對象".....為啥?

《官商勾結》走資派篡權後不管黑白道摸石頭大步快進爭取先富號召下,  出台了官員可以下海經商的優惠政策。在當時能勇敢下海經商的官員中幾乎都是還有在職在位有實權的後台當官背景的。某市市委決定在走資派官員中開展“離職鍛煉、建功立業”活動。當年公務員,在“保留身份、保留職務、保留待遇”的政策承諾下,帶薪下海經商。某省政策規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可以領取工資補償,到私營企業上班。事實上,全國上下很多地方都出台了諸如此類的“經濟”下海政策。形成了《官商勾結》的合法地位。

《在商言商》人們所熟知的李嘉誠,他從一個修表店的店員一直到華人首富,這足以證明他是一個非常成功的商人。他曾連續15年蟬聯華人首富,多少商人將他視為偶像,改革開放為李嘉誠提供了巨大的商機。李嘉誠是這受益者中的一員,他賺了中國人的錢,去幫英國搞建設、投資,有人稱他是“買下半個英國的人”。對此,李嘉誠也做出了回應:他是一個商人,在商言商,他有商人的判斷和選擇,不要用常人的道德來綁架他。

有媒體報導. 廣州市有6名處級以上幹部辭職下海經商,其它地方也有幹部辭職下海經商。吃皇糧的國家幹部下海經商,  甚至形成了蔚為壯觀的“全民經商潮”。10億人民9億商,還有1億待開張。走資派鄧小平的改革初期,下海經商風起雲湧,幾成全民皆商之勢。這一口號尚有若幹版本及衍生版本,比如“10億人民9億倒,還有1億在尋找”,等等。那是一個隨便在路邊擺個攤都有望成為“萬元戶”的時代,  以官員下海經商先富為誘惑,  那也是一個迷亂不已的時期,僅一“倒”字足以道破個中奧秘。財富那麽讓人陶醉,“投機倒把”的大蓋帽卻又如此冰冷地被走資派從文革的垃圾桶中翻了上來。很快走資派就把“投機倒把罪”從刑法中廢除,而萬元戶的民眾早就用腳投了反對票。“沒有什麽能夠阻擋,對自由的向往”,一切就是這麽簡單。

但走資派和太子黨的下海經商是得到走資派官方推行政府機構改革時以自上而下各級政府出台的各種激勵政策的積極支撐,如鼓勵幹部停薪留職下海經商、帶薪進修學位、實行離職買斷補償金製度等。下海經商的幹部,都是正當盛年且下海經商前都身居要職;下海的去向基本都是私營企業和一些私人資本控股的上市公司,尤其在方興未艾的高科技產業、非公有製企業;下海方式不再是過去的停薪留職,而是辭職或提前退休。

在新中國前三十年計劃經濟時代,因為國家掌控著資源的基本調配權,無論是個人還是集體都整體受製於一體化的國家權力,市場和社會的活力都是有序的,對於投機倒把私有資本發展的空間更是受到擠壓的,走資派為了打破這些限製就忽悠民眾暗箱操作。以改革開放之名,走資派以市場的力量重新主導資源的配置權和分配權,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去發現創造財富的機會成為一種下崗經商官員的選擇。做官不再是成功人生的唯一標準,人生價值取向也不再隻是做官一條路,整個社會出現了一種一切向錢看的跡象。與此同時,政府自身的改革進程以及相應的激勵措施,助推了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與90年代初期全民一切向錢看的社會現象。

全民都在低頭向錢看,抬頭向前看,隻有向錢看,才能向前看。上世紀80年代初,彼時的“中國第一農民企業家”禹作敏可謂語出驚人。許多人不知道的是,這裏的“前”隱指“社會主義”。意思是,隻有發展經濟,才能搞好社會主義。爾後,“向錢看就是向前看”幾經輾轉變為“一切向錢看”;版權亦屢番更迭,或謂出自權威經濟學家於光遠。於是波瀾乍起,引發80年代中期一場大批判。無論當年批判指向何人何方,“一切向錢看”思維居然揮之不去,遂釀成經濟惡性發展一禍根。當年說這句話的人,也已不在人世間。老大(工人)靠了邊,老二(農民)分了田,老九(知識分子)上了天,不三不四賺了錢。改革自農村起步,農民和個體戶乃市場化最早受益者。一時之間,“腦體倒掛”怨氣衝天。“造原子彈不如賣茶葉蛋”,亦出自此階段。就此而言,標語成了改革初期一本“變天帳”,反映彼時社會階層之變動。然則彼一時此一時,如今該靠邊的還靠邊,分了田的(一部分)還被征了去,“不三不四”(個體戶、民營企業)依然穿著小鞋蹣跚前行。

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極易被漠視的一句口號,蓋因耳熟能詳耳。殊不知,1982年袁庚將之樹立於蛇口工業區之時,曾引起軒然大波。直至走資派鄧小平表態,爭議方才煙消雲散。標語一時風靡全國,成為改革開放響亮的口號,似乎是透露了一個國家謀求少數人先富的迫切心態。同時,它也不幸地預示了改革今後可能走入的誤區。多年後的效率與公平之爭,即發端於此。時間就是金錢,但對996長時間加班的農民工和打工仔而言,時間就是金錢也未必如此;效率就是生命,但效率有時也可能謀害生命。走資派的這個口號遮蔽的另一麵真實卻不提了。

隨著走資派操作的資本家階級形成, 走資派特色政府出台了實施《個人獨資企業法》及類似法規製度,為走資派和太子黨下海經商創業提供了製度上的保障。走資派各級特色政府對發展民營經濟的高度重視,對於招商引資的近乎到了《著迷》的程度。走資派從中央到地方各級特色政府強製幹部下海的目的不管黑道白道就是要引進外資台商港商來發展各地方經濟。從而崛起了一大批新興大中型民營企業及其對於“社會資本”豐富的政府官員的特別青睞,為下海經商者提供了可成就一番事業的平台和收入甚為豐厚的中高層職位。所有這些共同將新世紀走資派官員下海經商推向了高潮。

在市場經濟初期,一些地方政府為發展經濟,鼓勵走資派下海,還為走資派大開方便之門,這種下海往往是留有歸路、官帽猶存的“半下海”,有人稱之為拴著保險帶、套上救生圈的走資派下海。這一方麵是為了增加政策吸引力,二是解除“勇士”們的後顧之憂。某市市委決定在走資派官員中開展“離職鍛煉、建功立業”活動。當年公務員,在“保留身份、保留職務、保留待遇”的政策承諾下,帶薪下海經商。某省人事廳出台的旨在“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民企人才政策”令人更為安穩無憂。該政策規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可以領取工資補償,到私營企業上班。事實上,全國上下很多地方都出台了諸如此類的“經濟”下海政策。

形成了官商勾結的合法地位。官員下海經商多數是一種權力私有化、資本化的延伸形式。實際上是對國有資源的轉移和壟斷,本身並沒有給市場和地方經濟帶來新的增長和機遇,隻不過是市場贏利者發生了轉移為少數人先富創造機會,實際上是與民爭利。發展經濟根本不足以成為幹部下海的理由。此類“半下海”根本不可能促進市場經濟,相反,官商勾結隻會擾亂經濟秩序、破壞市場公平,其弊遠遠大於利。

從而造成各級特色政府托市,私人企業圈錢的怪事貫穿中國特色股市之始終也。中國股市肇始,便定位於為國企融資服務,其“政策市”特點異常鮮明。2000年,經濟學家吳敬璉痛批股市黑幕,一語點醒夢中人。股市“賭場論”,頓時甚囂塵上。時至今日,中國股市幾輪牛熊,仍然難以擺脫先天基因,企業前赴後繼圈錢,股民前赴後繼入局。不無吊詭的是,隻要股票大跌,便有企業、股民、學者異口同聲籲請“救市”,莫非中國股市不是個“市場”,“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隻是說說而已?

而對於國營企業走資派特色政府寧讓爛光不如賣光賣光不如送光。國企改革之慘烈,於此可見一斑。整個國有企業改革史,從廠長負責製、承包製到賣光、送光,一言以蔽之,解套而已。時在90年代初,山東諸城市市委書記陳光一舉賣掉全市272家國有(集體)企業,人稱“陳賣光”。1996年,朱鎔基赴諸城考察,直至離開,均無表態。隨後,諸城經驗得到肯定,“一賣就靈”流行神州。不同之處,就在於“賣給誰”而已——賣給經營者,美其名曰“MBO”;賣給民營資本,則曰“國退民進”。其最終結果,便是造就今日一批叱詫風雲、風光無限的國有壟斷企業黨員資本家的產生。

做大了的走資派資本家企業在入世後,中國企業如何應對國際競爭?這就是2001年海爾張瑞敏給出的答案。“狼論”邏輯為,入世以後就是與狼共舞的時代,而資本家不能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因此要使資本家先變成狼。果然,國內大大小小走資派資本家的企業爭先恐後扮演“狼外婆”,來割農民工打工仔的韭菜。而這些走資派資本家隻是衝出國門廝殺者少,在國內市場上橫衝直闖者多。於是乎,在一些有狼性而無人性的企業眼裏,消費者成了可憐的羔羊。“狼與羔羊”的故事,前有“大頭娃娃”今有“結石嬰兒”,可謂你方唱罷我登場。

走資派資本家企業都在努力與國際接軌。改革四十年,“接軌說”始終流行不衰。舉凡製度、典章、服飾、生活習慣,無不以此為標杆。抬眼望去,鋪往現代化的一條條卻是軌道或寬或窄、高低不平,甚而方向相反。可見與誰接軌、如何接軌,大有文章可作。在某些人看來,接軌無非是個筐,什麽都可往裏裝:  有接軌接到第三世界的,有該接軌不接軌、不必接軌亂接軌的,更有油價這東西——國際價格上漲喊接軌,下跌時竟不接軌了。感覺不爽?還有一句話相送: 國情不同。

走資派資本家的企業都成了世界加工廠。迄今為止這是對“中國製造”最為形象的概括。2005年5月,時任商務部部長薄熙來曰:“中國隻有賣出八億件襯衫才能換回一架空客。”意在平息歐盟貿易代表對中國出口紡織品的怨氣。孰料一石激起千層浪,在國內引發激辯。“襯衫換飛機”式的經濟發展路徑,由此進入深層次反思階段。低成本、低價格、低工資的“中國製造”還能走多遠?這是當前中國必須麵對的難題。

走資派資本家開發商隻為富人造房。在賺錢賺到手軟的房地產界,任誌強是個異數。別人忙著悶聲發大財,就他時不時煽風點火,巴不得老百姓群起而攻之。冷靜對之,卻也有幾分道理。此言還有後半句,即“為窮人造房是政府的責任”。在一個市場化社會,此論言之有理:在開發商眼裏,房子乃貴重商品,有錢者得之;不為富人造房而為窮人造房者,那是慈善家。問題是,國內房價畸高並非有錢人競相購買(市場因素)所致,而是官商合謀的一個惡果。正因如此,房價高,百姓苦;跌,百姓亦苦。

有人認為,納稅人出錢培養的幹部辭職下海經商,不僅會給本地或本部門的工作造成被動,而且從人才培養、管理角度來看,對國家和集體造成的“隱性損失”也是巨大的。新中國前三十年的黨政機關幹部都比較看重忠孝傳統的老百姓。他們往往比較強調“知恩圖報”、“從一而終”,強調“公”高於“私”、集體優先於個體、紀律超越權利。因此,幹部下海就被視為缺乏組織紀律觀念、見利忘義、缺乏忠誠感。基於這樣幹部下海就等於由公而私,等於拋棄公共利益專營個人利益。幹部下海是一種敗德行為。又如幹部隊伍精英人才流失、官商勾結、影響市場公平、洗錢、權力期權化、權力資本化等,也是存在的。“為官發財,應當兩道”,既然擔任了公職,為公眾服務,就要斷掉發財的念想。

美國聯邦政府高級官員離職後從事商業活動,在美國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美國政府也多次通過多種立法對高官“棄政從商”進行限製。早在1962年,美就通過了所謂《聯邦官員離職後生活法》,該法禁止聯邦高級官員在離職後1年內代表任何公司或機構與其前受雇的政府部門進行聯係或出麵遊說。如曾擔任項目經理或項目承包官的聯邦政府官員,離職1年後也不得到自己曾監管過的公司工作,特別是合同金額超過1千萬美元的項目。該法還終生禁止曾親自充分參與某個事項的前官員對相關政府部門的官員進行遊說。

中國特色的走資派資本家與國際接軌時,  對他們有利的就接軌, 不利的就不接軌了。所以走資派官員《下海經商》《官商勾結》《在商言商》隻為私人賺錢先富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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