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的今天,聯邦最高法院開始聽審兩個可能改變總統選舉方式的案子,Lawrence Lessig v. Washington和Colorado v. Michael Baca. 兩件案子提出一個共同的議題,即,是否各州選舉團(Electoral College)成員必須把所代表的選票投給在本州普選中勝出的總統候選人。了解美國總統選舉製度的人都了解選舉團的作用,及其產生的機製。各州選舉人的數目不同,因為各州的眾議員人數上的差異。選舉人最多的是加州,有55人,也就是有55票,差不多占目前全美選舉團總數538票的十分之一。最少的幾個州隻有3人,也就是2位參議員加上1位眾議員。通常的情況是選舉人將自己手上的票投給在本州的普選贏者;舉今年的例子,選舉人必須把票投給拜登或是川普。如果違反常規,把票投給其他人,該選舉人就被稱為“無信用選舉人”(Faithless Elector). 至2016年總統選舉,曆史上一共出現過167位無信用選舉人,多數情況是因為候選人在選舉結束前就不幸過世了而不得已投票他人;故意而為之的無信用選舉人在近幾年才多起來 。
選舉人投票是在11月份的普選之後進行的,他們的投票結果決定普選的有效性。在2000年的總統選舉中,共和黨與民主黨兩位候選人之間僅僅相差5張選舉人的選票。在這種情況下,無信用選舉人的投票有可能改變普選的結果。
現在來說說科羅拉多這位執著的無信用選舉人,Michael Baca。在2016年的總統選舉中,希拉裏在科州普選中獲勝;而做為該州選舉人的Baca先生因為不喜歡她,把票投給了共和黨的一位候選人。他的票被作廢,本人也被取消選舉人資格。Baca先生悲憤交加,與其他兩位無信用選舉人向科州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對該州政府限製他的投票權並對他做出處罰的政府行為有個說法 。科羅拉多州有9位選舉人。
Lawrence Lessig是哈佛法學院的一位教授,也是一位律師,代表家住華盛頓州的公民Peter Bret Chiafalo 和其他兩位無信用選舉人,起訴華盛頓州。事情起源於在2016年總統選舉中,Chiafalo等選舉人將選票投給Collin Powell,而不是該州普選勝者希拉裏;華盛頓州決定對每人罰款一千元。華盛頓州有12位選舉人。
專家預計最高法院將在7月做出判決。不論判決結果如何,這兩個案子都是對現行選舉人製度的一個挑戰。有趣的是,最高法院原計劃將倆案合並審理,因為大法官Sonia Sotomayer與 Colorado v. Michael Baca一案中原先三位原告中的一位是朋友而提出規避 。為了避免在餘下8位大法官中產生4:4的僵局,而決定分案審理。我們試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