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裏,有孩子在撕心裂肺地哭喊:“那是我爸爸啊!我爸爸!”
畫外音卻溫柔地說:“寶寶看,寶寶快看,老虎咬人啦!”
而在微博上,段子手和網絡暴民們正在歡慶一個人類屈辱的死亡。
-1- 寧波雅戈爾動物園老虎吃人事件詳細經過
張某,36歲,湖北恩施人,在寧波北侖區打工。大年初二(1月29日)和朋友李某喝了43度的白酒,之後兩戶人家一起去動物園玩,張某給老婆和自己兩個孩子買了票,卻和李某逃票翻牆鑽進了老虎散放區。
李某中途害怕,逃了上來,張某卻再也沒能見到妻兒。
下午2點25分,張某在眾目睽睽下被一頭三百多斤重,兩米多長的東北虎一口咬住了脖頸,滾燙的熱血染紅了他的臉,接著流進了老虎的嘴裏。他三次試圖用左手站起來,但都沒有成功。
當時動物園十隻老虎,出籠的有六隻,這時又有三隻靠近過來,垂死的張某在無力地踢了虎頭十三腳後,終於任虎擺布,即將被拖入樹林啃噬。他,並不想死。
動物園的保衛和工作人員終於趕到,用鞭炮將另外三隻虎趕走,但咬人的老虎受驚後,卻撕咬得更加凶狠(視頻中1分34秒處)。
老虎在驚嚇和驅趕後有五隻進了牢籠,可是最初咬人的那隻死死不肯放口。
虎食人的全程被圍觀的人群包括張某的妻兒直擊;人們用望遠鏡仔細觀看這血腥的一幕;用照相機拍照留念;用手機製作後來瘋傳網絡的視頻......
這變成了一場全民圍觀的處刑!
警務人員介入後淡定地驅趕圍觀群眾。而老虎還在繼續啃咬屍體。
直至下午3點15分左右,寧波市公安局特警支隊經過層層批示終於趕到,之後在虎舍房頂上用92式手槍和79式微型衝鋒槍將老虎擊斃。
然而已經太晚了:
下午4點18分左右,張某被擔架抬走,送入寧波鄞州二院搶救,毫無疑問不治身亡,因為此時距他遭遇虎襲,已經過去了整整2個小時。
這個事件最後以人死虎亡而告終,最糟糕的結局莫過於此。然而各路大V並不放過已死的張某,引領著道德鞭屍和網上謾罵,多達上百萬條。
我想探討的是,這樣的事情是否可以避免?在我國,不可否認,老虎吃人的事情頻繁發生,而這次,張某在新年的第二天,在自己兩個孩子和妻子的麵前用生命付出了代價。
-2- 動物園是否有管理疏漏?
雖然從喝酒逃票那一刻起,他生命的沙漏就開始倒轉,但他還是錯過了三個生死節點。
首先,他是怎麽進到虎山裏去的?
根據網上流傳已久的逃票攻略,動物園的鐵絲網有長期漏洞。
梨視頻事後采訪死者家屬的時候還特意去了逃票攻略上的管理漏洞並拍下視頻,確實如攻略所說,進去不難。
早在2006年時,雅戈爾動物園就曾發生過四名遊客為逃票誤入獅山的事件,采用的可能就是類似攻略,但是明顯,十年來,動物園並沒有吸取教訓。
而且令人不解的是,在最危險的獅虎區,園區雖然有視頻監控,但是並沒有人負責觀察。從監控拍下的“作死翻牆”照來看,張某正在攀爬過程中,非常顯眼,如果園方或有其他遊客及時看見並且通知虎山的工作人員,慘劇也許就不會發生。這是第一個生死節點。
在下圖中我們可以看到張某,身邊似乎還有一個孩子和一個謝頂的人,推測是保住了性命的李某。起碼在他們所處的那個位置,並沒有三米高的鐵絲網,兩米高的牆,而越過牆下麵直接就是虎山。令人憤慨的是拍照的人也肯定目睹了張某踏入死地的全過程卻毫無作為。
可以說,園區有bug,而張某利用了這個bug。
有個經典的產品設計理念:大部分時候,用戶是貪婪而愚蠢的,作為產品設計者,要通過設計和引導,防止用戶因此犯錯而造成損失。
在這裏,雅戈爾動物園是否盡到了職責?
-3- 動物園是否有完善的安全預案?
作為擁有危險動物的園方,是否配備了針對大型貓科動物的麻醉槍?
園方肯定有槍,但很詭異這次沒有使用,一直在等特警的到來,而這一等就是一個小時。這是第二個生死節點。
因為據《寧波晚報》報道,11年前那次事發時有飼養員將活雞投入,吸引了獅子的注意力,成功地解救了四名逃票青年。該報道還稱,該動物園彼時擁有各種應急預案,事發時,“幾分鍾內,獸醫、麻醉師、保安員等全部趕到了現場,他們手裏提著麻醉槍,還有煙火“連珠彈”。”
如果是那樣,張某就不會死。然而這次園方似乎並沒有進行積極的營救。
為什麽不先麻醉了咬人的那隻虎?因為即使麻醉劑生效需要時間,也要好過讓人群圍觀張某在一個小時裏,像個布袋子一樣被老虎拖來拖去,不停撕咬啃噬。那種血腥和痛苦是對人尊嚴的最大踐踏,不論對受害人還是有良心的圍觀者。
筆者認為可能是因為開支的問題而疏怠了:
國產麻醉槍的有效距離有40米,比特警的微衝更遠,但是麻醉槍是否能起麻醉作用,取決於槍擊中的部位、麻醉藥的劑量以及老虎本身對麻醉藥是否敏感。而且正常麻醉槍擊中後,麻醉藥需要10-30分鍾才能起效,而且麻醉槍也有激怒老虎的可能,讓它更加瘋狂撕咬。所以一個合格麻醉師的培訓加上槍械的維護其實是很大的開銷。
-4- 整個事件的應急機製讓人心塞
特警帶槍殺虎需要層層批示,延誤了時間,這是第三個生死節點。
去年美國辛辛那提動物園一位男童落入了猩猩池,園方當機立斷,危險動物反應小組在10分鍾內將尚無明顯敵意的大猩猩射殺,救出男孩,之後也引起了軒然大波,但是園長說:“再發生一次,我還是會那樣做。”
同樣是今年大年初一,英國《每日郵報》報道,意大利一隻孟加拉虎從馬戲團溜出來上街閑逛,當地群眾也一樣在冒險自拍,可見愚蠢是不分國界的。但是當地警方反應迅速,而且他們並沒有當即擊斃老虎,而是使用柵欄和由大變小的籠子,用肉將其一步步“哄騙”至小牢籠內,最終人虎無傷。
我想說的是,在人虎同籠這樣的難題麵前,我們能不能找到更好的方法,不要每一次都以雙輸而收場?
-5- 高昂的票價是否合理?
首先強調一下:逃票是盜竊!這是法理,但是我們也要看人情。
網上對雅戈爾動物園的天價門票多有詬病,在2013年就有投訴見諸報端。
然而截至2016年4月,全國186家5A景區的門票均價是112元,雅戈爾動物園目前成人票130元並不是太離譜(網傳是150,應該是14年的價格,筆者後來查看了雅戈爾動物園1月2日的門票,目前成人票130)。
但是如果考慮到動物園的科普和公益性質,門票收費依然偏高。相比較北京動物園門票才30,杭州動物園才20人民幣。如果和歐洲的相比,例如筆者家附近的美泉宮動物園是世界上現存建成時間最古老(1752年)的動物園,17年成年人門票18.5歐,折合人民幣130元,如果購買44歐(300人民幣)的年票,就可以天天去看獅子老虎熊貓和北極熊(但是奧地利人均收入大概是中國的7倍)。
有人說,雅戈爾是民營的,不收多些喝西北風啊,但是目前寧波市內隻有這一家動物園,而參觀動物園是人們的剛需,在座的各位有從來沒去過動物園的嗎?因此筆者覺得國家其實應該補助一些,讓公園相應地降低票價。
歐洲人有很多道德聖母,但是他們也會逃票——隻要票價夠高。這是人性。
說了動物園,現在來看看微博上“害死老虎,罪該萬死”的死者張某。
-6- 在提高規則意識的同時也要有常識
不管張某是否喝了酒,他必定是缺乏基本常識的,比如他對於虎的危險,一定沒有概念,否則他也不會翻牆送命:
他對於老虎咬人的了解也許隻到達施耐庵所描述的:撲、掀、剪。而事實上,東北虎的咬合力達到500公斤(人類的約40公斤),從視頻中可以看到,虎對他頸部的兜後攻擊,一次就準確地咬穿了他的氣管,這正是這種可怕的食肉動物千萬年積累下來的狩獵本能,而我們人類,不應當無知到去挑戰這種原始的力量。
-7- 教育和收入是根本原因
張某是身處社會底層的低收入群體的一員。
根據梨視頻對其弟弟的采訪我們還可以知道:張某今年36歲,屬雞,本命年。育有兩名孩子:大的12歲、小的隻有5歲。他還要贍養父母,是家中的經濟支柱。從2000年左右從湖北恩施來到寧波,屬於低收入群體,是最基層的打工者,他去年一年沒有回過家。
對他而言,4個人的動物園門票是個不小的數字。於是他給妻兒買了票,自己逃了票。
他冒風險去節省這130塊錢,也許是為了這次出遊結束能給自己的妻子買一件新衣服,或者給自己的孩子們吃一頓算不上大餐的大餐,開心地過個年。他並不高尚,他翻了牆,違反了規則,並付出了性命作為代價。
對於張某而言,其實沒有那麽多的明知故犯。他們的處事經驗裏,規則可能的確不在前幾位。因為就他們的教育程度和生存背景而言,規則並不是立身根本,而往往是憑感覺。微博上最新的進展說張某是為了撿回丟失的手機而命喪虎口,雖然有可能是無良營銷團隊的軟文,但結合他在被撲咬前的奇怪舉措,大致看來也合情合理。
說到底其實還是收入和教育的兩極化:如果有錢,誰願意冒著生命危險去逃票呀?
中國目前的階級分化嚴重,多少隸屬社會下層的人們,因為窮,生活中的各處都由類似“逃票”一樣貪便宜的行為和僥幸所構成。他們的想法可能就是想省點錢這麽簡單。
很多人說在寧波生活的還缺那130塊錢嗎?我覺得對張某而言,他和李某用行動證明自己確實缺那點錢。真心希望更多的張某能生活在不需要為了130元就去冒險的世界裏。
而受過良好教育的我們也請別自我感覺良好,違背其他的規則人隻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破壞了規則就要付出代價,隻是張某的這個代價實在太慘烈了。
在這個悲劇裏我還看到了一個可憐的男人。張愛玲在《半生緣》裏說,“中年以後的男人,時常會覺得孤獨,因為他一睜開眼睛,周圍都是要依靠他的人,卻沒有他可以依靠的人。”
生活從來都是不容易的,如果你覺得容易,那是因為有人替你承擔了這份不易。
張某一直試圖體麵地活著,卻沒想到如此屈辱地死去。
而今他走了,他的妻兒該怎麽辦?
-8- 這個事情會如何收場?
在我看來,動物園賠錢的可能性很大。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從這次張某投票在先,也許還喝了酒,適應第26條。但是動物園鐵絲網破損,監管不力,無麻醉槍和快速應變預案來看,雅戈爾動物園也許可以減輕責任,但很難脫淨幹係。
在2013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中的第8期,曾發布了一宗動物園動物傷人的案例(受傷者是個孩子)
根據判詞,我們可以簡單總結一下這個判例:
1、動物園已經盡到了告知義務(已經擺放各種警示標誌)
2、動物園人員在巡視方麵盡到了其職責。(動物園具備完善的巡視製度)
3、動物園設施、設備有無安全問題(有1.5米護欄)。但是,設施僅僅能避免成年人鑽入,並不能防止幼童的鑽入,而一個孩子用手喂食猴子導致了右手中指受傷。
綜上所述:告知了、巡視了、救治了、設施完善了、但是小孩伸手進去受傷了。
法院判罰動物園的責任是多少呢?40%!
而且由於老虎傷人事件,雅戈爾集團2013年被懷疑利用動物園零成本拿1900畝地的傳聞再次被放到了輿論的聚焦鏡下,之後很有可能引發新的輿情。
-9- 心有猛虎,關入牢籠
活生生的人被老虎在眾目睽睽之下當成食物撕咬,那種疼痛、絕望、恐怖是地獄式的,是我們這些事不關己的圍觀者們所無法想象的。
而令我感到比地獄還要可怕的,是微博上大量網民的評論,讓人冰寒徹骨。
被頂得最高的評論是這種:
“活該,死得好!”
“作死智障。”
還有不計其數的段子手趁機抖機靈:
“這下好,被咬成了馬賽克。”
“憑自己本事死的,憑什麽救。”
在歐洲,即使發生這樣的悲劇,我相信人們也會在亡者死去的地方放上鮮花,點支蠟燭。畢竟物傷其類,兔死狐悲。
我沒有想到的是,居然會有那麽多的國人,用如此戲謔、不在乎、開玩笑的態度去對待一個人的死亡和一個家庭的不幸。
我仿佛坐在古羅馬的競技場裏,聽見身邊嗜血的呐喊和高聲的下注,不絕於耳。
他們宣泄出的心聲,讓周圍所有的人都拍手稱快,然而他們表達的方式,缺乏基本的教養,嚴重地說,缺乏人性。
因為有時候,正確和錯誤都不是人性的全部,除了正義,我們還應有一絲憐憫。
孟子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中國還有句話叫做死者為大。
然而類似【別殺老虎,一槍崩掉遊客多省事】的搖旗呐喊中,似乎陰暗地呈現出允許我們踐踏人性的可能性。
看到這些口號,我便覺得我心中有一隻猛虎,就要撲將出來,但是幸好,我把它收回到了籠子裏。
因為我明白在這個事件中,許多人在內心中構建的並非公民意識,而是獎懲機製:
老虎極端地滿足了人們懲罰規則破壞者的願望,因為當很多惡劣的行為並未得到應有的懲罰的時候,交由自然法則來製裁恐怕也隻是無奈之下的寬慰了。
然而這是多麽可悲啊,這不正說明了中國人標準道德主義和實用主義之間的分裂嗎?
然而最泯滅人性的是當時的諸多在場者,他們怎麽能做到安靜地圍觀一個行刑現場,並且舉著手機,臉不紅心不顫手不抖地,對著那個痛苦呻吟垂死掙紮的人錄像?!
那種可怕的冷漠讓我想起了魯迅先生的《藥》:
老栓也向那邊看,卻隻見一堆人的後背;頸項都伸得很長,仿佛許多鴨,被無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著,靜了一會,似乎有點聲音,便又動搖起來,轟的一聲,都向後退......
更諷刺的是:微博上的血色很快就會褪去,老虎吃人的新聞卻會重來,正如半年前的八達嶺虎難。
因為我們重視的是虎被冤死的結果而非人被虎吃的過程,急於表達的是對"智障"之死的幸災樂禍而不是對生命的尊重和惋惜。
因此在媒體的盛宴裏,暴民的狂歡中,走偏的輿論下,這個十億流量的公眾事件估計最終也不會引起我們對園區管理,安全預案以及其他相應問題的深入思考。
——我們需要的,不過是一個共同情緒的宣泄口罷了。
而被符號化了的張某,在這樣一個全民圍觀的刑場上,用他屈辱的死,代替千千萬萬不守規矩,不講道德的國人,被架上了恥辱柱,高高掛起,狠狠鞭撻。
最可憐也是最無辜的卻是張某的遺子遺孀,在接下來的漫長歲月裏,他們不僅夜夜難眠,永遠無法忘卻那血腥的噩夢,還將在生活中背負著亡夫亡父尚未償還的"罪孽"——
"爸爸快看,老虎在吃人啊!”
“——活該!!!"
我不希望我們的下一代,心有猛虎,卻無牢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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