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曾經有個抽樣調查,其結論是個人的收入與自己對人生的滿意度成正比。收入與情感指數也成正比。也就是說錢多了,人就比較高興,對生活的滿意程度也較高。
但是,調查結果顯示,當家庭年收入超過7萬5千後,即使有再多的錢,情感指數也不繼續增加。而當年收入超過12萬以後,生活的滿意程度也不再受收入主控。這個觀察的結果是符合邊際效應遞減規律的。當然,如果收入低,一旦離婚,生病和落單,痛苦感會加重。這個調查的結論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
世界上的幾乎每個人在生活中,都會是傾向於尋求幸福的。而所謂的尋求幸福,實際上就是減少,甚至消除自己不想做的事,而多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多做一些自己喜歡做的的事。有了錢,就有了物質條件可以去減少或者消除不想做的事。比方說,假設有了錢,如果討厭每天通勤時間長,可以買個靠近工作地方的住處。如果討厭老板或者工作,可以炒老板,選擇另一種工作,或者幹脆不幹了。如果討厭做家務,那就請個保姆吧。不過,還有一種,在本貓看來是一種自虐式幸福,如登山暴走,露宿野營,那麽即使有錢,也是枉然哈。話又說過來,那也是一種幸福哈,因為畢竟是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嘛!
滿足了生活基本需求後,幸福的定義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不一樣的。在本貓的朋友中,有的幸福來自於自家三畝地上種的花草蔬果;有的幸福來自養狗養貓;有的幸福來自爬山跑馬拉鬆那樣的自虐。也有“汗滴蠻”的幸福是來自DIY,沒完沒了搗鼓裝修自己的房子。也有虎媽似的幸福,是來自接送兒女來去爬藤名校。還有些經濟頭腦的幸福是來自在股市上的漲漲跌跌。有些幸福是來自垂鉤釣魚抓蟹拾蚌,也有的來在自廚房裏精心製作的美食點心,等等。總之,每個人的幸福時刻是不一樣的。但是,歸根到底,每時每刻的幸福多多少少取決於我們怎麽處理自己可以支配的時間和金錢。本貓的幸福,就是有空閑的時間自由自在的碼碼字,隨心所欲的唱唱歌。
用一句話來總結,那就是,幸福在很大程度上來自於每個人在可支配的時間和金錢之間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