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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曾在30年代廢除春節,現在沒有很多人記得或知道了。
早在民國元年(1912),政府已頒令廢除舊曆,以公曆為國曆。1930年底,南京國民政府頒布一道廢除令:“今起廢除春節”。法令規定,公曆一月一日為新年假,凡是傳統於春節期間歇業超過四天的行業,可以把歇業日移延,但嚴禁在春節中休業。
傳統的春節活動也相應前移,如12月15日為年前掃除日;12月31日為除夕,舉行年夜宴;1月1日為新年正口,舉行春宴。1月15是元宵節,“打年鑼鼓,遊市上燈”。
同時,為確保法令實施,國民政府命令各報大力宣傳,通過學校和社會局、公安局等機關采取各種行政措施,比如禁止印刷、出版和銷售舊曆曆本,禁止報刊附印舊曆,學校調整寒假時間。郵局自1月15日起停止接受投發賀年卡、賀年電等等。強調“黨政軍各機關人員要以身作則,為全民倡”,如有違規將予處罰。
當年12月28日,還舉行了“推行國曆演講大會”,請出了革命元老、學界耆宿蔡元培,發表“國曆遠勝陰曆,各界應切實奉行”的演講。
但幾千年延續下來的傳統不是一紙命令就可以廢除的。民間消極抵製,官員也敷衍了事。很多地方頭一年花了大力氣組織了慶祝大會、燈會等活動,但到了舊曆年時,各家各戶仍然偷偷過年。在上海地區,除夕那天鞋帽店擁擠不堪直到深夜,因為按照吳地舊俗,新年必須戴新帽、穿新鞋。
從1933年起,有組織的活動已漸漸消聲匿跡,民間慶賀舊曆年節又重新複萌。再後來,除報紙不附印舊曆和春節期間不停刊以外,一切如故。
國民政府的這道命令,當時就引來了各方的批評。《民國日報》於1931年2月18日,即舊曆之正月初二,刊發社論《昨天》,曆數 “鑼鼓聲、爆竹聲,又到處顯露著度歲的色彩了”,“一些私立學校依然放假數天”,“內地的學校更視國府明文為廢紙”等事實,並明確指出:“廢曆係社會實際生活所形成……,想用命令和宣傳力量,去革除廢曆,實係違背事實之奢望,決無立即實現之理。”
這種“用命令的力量”革除舊曆,“實係最大的錯誤”。
不知閑閑住哪裏,我們這裏一點春色都沒有 :)
謝謝,咚咚鏘!
是啊,也沒有過年的氣氛 ......momo你也新春快樂。
邇東春節快樂!
小時候最盼望過年,現在隻盼周末。
問好荔枝,新春快樂!
新春快樂!
祝新春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