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情人---冰激淋(#34)
(2005-10-23 18: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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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來美時,聞著cheese犯惡心,不論老板請的意大利餐還是漢堡三明治,都難以下咽,一周幾乎顆粒未盡。牛奶也喝不得,冷的熱的都不消化。昏昏沉沉,每分鍾長得無涯,輾轉流淚幾夜,決定趁行李未打開返程回國,可不知怎麽向老板開口當逃兵。
周末朋友帶去超市,我根本不打算買東西了,有氣無力地瞎逛。到了冷凍區,花花綠綠大大小小的桶上好像寫著ice cream,心頭電觸似的一顫,湊近細端詳,千真萬確,一長溜的冰櫃裏,高低四排全是冰激淋。我的媽呀,天可憐見,送來根救命稻草。
在國內隻見過吃過兩種冰激淋,一白一粉,白的就一糖味,粉的本該是草莓,吃起來就是加了顏色的糖。不相信美國的月亮更圓,但這冰激淋的確是百花爭豔,勝過咱二木成林。
當下抱了兩桶半加侖的,也不管什麽牌子口味,幾秒鍾我已經改了主意----先熬一熬,等嚐遍這些冰激淋再訂票回國,也不枉來一趟。
朋友勸,這東西人見人愛,長起肉來,後悔莫及。自信30多斤的肥肉都甩掉過,眼下是生存重於體形。
從此日子雲開霧散,早上麥片就幾勺冰激淋,匆匆吻別,神清氣爽奔學校;整天思戀牽掛著冰箱中的它,課堂也變得生動;晚上進門就摟過一桶,盡享口舌之歡,充飲料當晚飯,作業報告也寫得滋潤起來;臨睡再來幾口道晚安,夢裏都是香草的天空,草莓的田野,巧克力的河流。 兩桶冰激淋讓日子甜蜜清涼地滑過,周末的購物成了迫不及待的揭秘:又是怎樣的新奇在等待我的臨幸。
蜜月之後,我很節製地減成每周一桶,維持穩定長久的感情。喜歡玩種遊戲,若冰激淋含果核或巧克力碎片,每吃到八顆必須住口,很挑戰毅力,好比情人約會,好不容易盼得相聚,還要忍得分離。 聽過各式各樣適應國外生活的故事,虧得有如此眼花繚亂的冰激淋,我才沒一逃了之。
情人的名字,從佛蒙特帥哥Ben&Jerrys, 到德州牛仔Blue Bell,從大眾情人Nestle和Edy's到高貴王子Haagen-Dazs。風度各異的五大類型,香草,巧克力,咖啡,水果,薄荷,配以核桃,果仁,餅幹和巧克力碎片的點綴,五彩的衣著,千變萬化的組合搭配,構成流連忘返的花花世界。 采花百枝,嚐遍百味,最愛的還是香草純淨淡雅的氣質,綠衫薄荷挑逗刺激的品性。
香草的追求者占了全美四分之一強,我隻是隨個大流。不喜巧克力的浮華,偏愛特立獨行的薄荷,倒顯出我的與眾不同。
據說從喜愛的冰激淋口味可推測性格,測試下來,我還真是香草型的,屬返璞歸真,追究本色,不變不離一類,因為香草遠古得可追溯到公元前1500-1700年。有點道理,我不會拒絕各地各族的美食誘惑,但除卻巫山不是雲,川菜是心中唯一的食神。
看美食頻道,才後悔沒到冰激淋實驗室謀份差事,每天把玩原汁原味的冰激淋,手指頭下變魔術,舌頭尖上創奇跡,催生一個個迷人的新情人,來迎合眾多追求者。還替退出情場的過氣冰激淋修墓建碑,緬懷逝去的愛情。
每年為討好冰激淋,男女老少心甘情願傾囊$20 billion,搭上一身肥肉,每人分得6加侖,我也該是貢獻卓越的超級冰迷。
如今狂熱的迷戀冷卻成理智的欣賞,非請客聚會,不與冰激淋謀麵。每次購物也到冰櫃前小駐,重溫曾經的美好片斷,心中默念三遍:別伸手,伸手必肥!
好在今年一位新人登台,無糖低卡路裏,雖是異種,血統不正,但也聊勝於無,安撫一顆顆無奈的心。 度假時就肆意放縱一把,什麽磅秤尺碼拋之腦後。躺在邁阿密的沙灘遊船上,嘬著冰激淋,放眼飽嚐帥哥辣妹;迪斯尼轉得天翻地覆,冰激淋沾火雞腿是不二選擇;賓州俄亥俄緬因偏僻農場自製的冰激淋,如藏在深閨的處子,純樸濃鬱;哈佛對麵小店,冰激淋都透著神聖,保不準總統大牛也曾光臨;黃石公園混著硫磺味的冰激淋堪稱一絕。
徒步探秘大峽穀,淩晨三點下去,上午十時返回,氣溫高達110F,曬得全身爆皮,小腿抽筋,一路牛飲也難抵酷熱。猛聽最深情呼喚“ice cream----",一個好情人,總在你最需要時伸出手來。 We all scream for ice cream.讓我們為擁有同一份愛而高聲尖叫,為大膽追求縱情愛河的,為害羞含蓄淺嚐偷歡的,為愛在心頭口難開掙紮抗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