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苑思辨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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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舟子《批評中醫》之批評(九)續8

(2014-02-19 17:22:09) 下一個

  事實是(其實下文中基本沒有事實描述,主要是作者的觀點的提綱,把它們說成是事實,要不是用詞不當,要不就是其觀點本身蒼白無力的表現,作者自感蒼白無力,故借“事實”一詞以強裝爾。):
 
  1、目前絕大部分混合中藥方劑對任何疾病都沒有別證明具有臨床治療效果(這句話我讀不懂,因為,好像掉了個“特”字,權且把它理解為“目前絕大部分混合中藥方劑對任何疾病都沒有別證明具有臨床治療效果”,或者理解為“目前絕大部分混合中藥方劑對任何疾病都沒有證明具有臨床治療效果”吧。首先,這句話在邏輯上有病。“絕大部分混合中藥方劑對任何疾病都沒有臨床治療效果”隱含另外兩個句子,1.“有小部分混合中藥方劑對任何疾病都具有臨床治療效果”和2. “有小部分混合中藥方劑對有些疾病具有臨床治療效果”。隱含句子1與作者的“絕大部分混合中藥方劑對任何疾病都沒有臨床治療效果”直接矛盾,因為如果“有混合中藥方劑對任何疾病都具有臨床治療效果”的話,那麽,在“混合中藥方劑”加“絕大部分”或“小部分”的定語已經沒有意義。隱含句子2也直接顛覆了作者“絕大部分混合中藥方劑對任何疾病都沒有臨床治療效果”的表達,因為作者的真實意圖不過是要表達“混合中藥方劑對任何疾病都沒有臨床治療效果”的意思,這個意思與隱含句子2直接相矛盾。作者因為怕把話說絕對了,不好自圓其說,因而在前麵加了個“絕大部分”,但是,加個“絕大部分”也一樣不能在邏輯上自洽。作者的邏輯水平不高啊。其次,作者關於“混合中藥方劑對任何疾病都沒有臨床治療效果”的結論與幾千年的中醫實踐相違背,與人們的生活經驗相違背,因而在沒有理論論證和實驗證明的支持的話,就不能成立,但作者才不管這些呢,他以為直接聲稱自己的觀點是事實,就可以在不加論證和證明的條件下被人們接受。現在看起來,是有人上他這個當的。我希望讀者你不要上這個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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