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學士

國遠家離已卅年,蹉跎歲月過雲煙。書生漫道無一用,經緯書齋自有天。
個人資料
正文

ZT 毛澤東調整辦人民公社思路前後

(2016-07-29 09:04:03) 下一個

霞飛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1958年出現的大辦人民公社熱潮,突破了毛澤東原來的設想,出現了不少問題。毛澤東最早發現了這些問題,並且在糾正錯誤和繼續探索中及時調整辦人民公社的思路,最後形成了存在長達20多年的中國人民公社模式。

“對虛報的人要進行教育,進行辯論,不要講假話,是多少就是多少”

大辦人民公社中出現的最突出的問題,是刮共產風的問題。當時,各地領導幹部對中央建立人民公社的決議裏的最後幾句話:“看來共產主義在我國的實現,已經不是什麽遙遠將來的事情了,我們應該積極地運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探索出一條過渡到共產主義的具體途徑”十分注意,並且進行了片麵理解。各地在大辦人民公社的過程中,都在加大共產主義因素。為了擴大共產主義因素,各地都出現了取消自留地、副業生產、集市貿易,搞供給製、集體過渡到全民、消滅工資製、消滅商品貨幣關係,搞吃飯不要錢,破除資產階級法權等等現象。為了擴大共產主義因素,各地普遍搞了平調,在生產中搞強迫命令和瞎指揮。在向上級報的數字中,也出現了嚴重的浮誇現象。

大辦人民公社中出現這些問題,僅僅一個多月,毛澤東就發現了。毛澤東最早是從聽取河北省委負責人劉子厚的匯報中發現問題的。1958年10月21日,毛澤東在中南海頤年堂聽取劉子厚關於辦人民公社的匯報。劉子厚在匯報中提到,下邊出現了不少浮誇數字,例如,一畝白薯產量不過2000斤,卻虛報成8000斤;幹部下去視察時,有的公社把幾個村的肥豬集中起來,讓人參觀,弄虛作假;在宣布搞全民所有製的同時,把所有個人財產和私人債務都“共了產”,分配上實行完全的供給製,基層幹部也有大量捆人、打人的情況。劉子厚匯報這些情況時,毛澤東明確表示:“要實事求是。把豬都並到一起,就不實事求是了。初看可以,經不起細看,經不起分析。要告訴縣裏,叫他們不要搞這一套。”“對虛報的人要進行教育,進行辯論,不要講假話,是多少就是多少。”毛澤東也對刮共產風明確表示反對,他說:“家具可以不歸公,這是一部分生活資料。吃飯集體,衣服、床、桌、凳等等不能集體嘛。”“對私人間的債務問題,一風吹,又一次‘共產’哩。這是勞動人民的勞動所得,把你的拿過來,這不是租借是侵略了。”“要把勞動力多的農戶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使他們收入多點,工資多點,不要平均主義。多勞多得是社會主義原則。”毛澤東對基層幹部捆人、打人十分氣憤,他說:“有捆人、打人,就是還有封建殘餘,是對敵我界限和人民內部矛盾的相互關係沒有搞清楚。一捆、二打、三罵、四鬥,不是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方法。”劉子厚還專門匯報了徐水縣搞的全民所有製。毛澤東聽後,很不以為然,但為了不給群眾潑冷水,他十分慎重地說:“他們說全民所有,也不一定公開改,馬虎下去好了。”

通過這次聽劉子厚的匯報,毛澤東覺察到,各地在大辦人民公社中存在很大問題。他決心派人下去調查一下,看到底存在什麽問題,問題大到什麽程度。當天,毛澤東就要陳伯達、張春橋去河南,第二天,也就是10月22日上午就走。毛澤東還當麵向陳伯達交待了調查的重點。10月23日,陳伯達、張春橋到達河南,與省委領導談過情況之後,即於當天通過急件,書麵向毛澤東作了匯報。毛澤東看了匯報材料後,給陳伯達寫了一封信,要他到衛星公社搞一個星期的調查,要調查到團(即公社)、營(即大隊)、連(即小隊)三級(當時河南實行軍事建製———筆者注),然後再到縣裏找幹部開幾次座談會,研究全縣各項問題。陳伯達、張春橋把調查的情況隨時寫成匯報材料,通過機要,急件送毛澤東審閱,毛澤東收到匯報材料後,立即閱讀,提出問題,讓陳伯達等進一步調查研究。通過看陳伯達等人的報告,毛澤東發現基層大辦人民公社中存在的問題很大。於是,他派吳冷西和田家英也去河南調查一下,一個人去河南新鄉地區的修武縣調查,一個人去河南的新鄉縣七裏營公社去調查。接著,毛澤東又致信已經在遂平縣完成調查任務的陳伯達,讓他不要回來,再到附近某一個縣做幾天調查,以資比較,調查材料同樣通過機要急送毛澤東。毛澤東還要求陳伯達、吳冷西、田家英,調查結束之後,從調查地點直接去河南鄭州,他將在鄭州等他們。

在這幾天時間裏,毛澤東閱讀了陳伯達、吳冷西、田家英急傳過來的調查材料,越來越感到大辦人民公社中出現的問題很嚴重,用當時他的話說,就是:很多人“急急忙忙向前闖”。他決定親自下去,一邊調查,一邊解決問題。1958年10月31日晚,毛澤東乘專列離開北京去河北省、河南省調查。一路上,他在專列上召集河北、河南省、地、縣、公社等一些幹部開小型調查會,了解基層情況。11月2日,毛澤東到達鄭州,他決定在鄭州召開有部分中央領導人、大區負責人、部分省、市委書記參加的中央工作會議。

11月3日,毛澤東先在他的專列上召集部分省委書記開會,聽他們的匯報,同時回答問題。河南省委第一書記吳芝圃匯報說,現在有些東西是調撥的,交換的範圍縮小了。陳伯達表示讚同,認為隻是現金結算少了。毛澤東立即指出:不搞交換是不行的。安徽省委書記曾希聖說:單是生產糧食的地區,貨幣很少,經濟作物地區貨幣多,貨幣比較容易流通。毛澤東說:必須使每一個公社,並且使每一個生產隊,除了生產糧食之外,都要生產商品作物。西安會議沒有提倡這個事,他們一心一意要取消商業,這是不行的。每個人民公社,除了生產糧食外,必須大量生產經濟作物,能夠賺錢的,能夠交換的,有農業品,有工業品,總之是生產商品。這個問題不提倡,以為人民公社就是個國家,完全都自給,哪有這個事?生產總是分工的。大的分工就是工業、農業。既有分工,搞工業的就不能生產糧食、棉花、油料,不能生產這些,他們就沒有吃的,隻好交換。三國的時候,張魯的“社會主義”是不行的,因為他不搞工業,農業也不發達。吳芝圃匯報說:下麵有的幹部提出要消滅家庭。毛澤東說:現在不是消滅家庭,而是廢除家長製。廢除家長製,肯定不是廢除家庭。毛澤東在這次座談會上明確表示人民公社必須搞商品生產和交換,不能消滅家庭,這就劃清了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界限。接下來,毛澤東又在他的專列上連開了兩次調查會,他在調查會上談到起草新四十條的題目時,更明確地說:現在不是涉及共產主義的時候,涉及共產主義,這個問題就大了,全世界都不理解了。現在的題目,我看還是社會主義。不要一扯就扯到共產主義。毛澤東這次談話,給當時熱衷於搞“窮過渡”的各地各級幹部及時地潑了一點冷水。毛澤東的講話和插話,通過聽到的各省的負責同誌傳回各地,各地此前刮的“共產風”,很快就減弱了,有的則幹脆刹了車。

11月6日、7日兩天,中共中央在河南省委招待所召開了工作會議。這時,中央的一些領導人,劉少奇、陳雲、鄧小平、譚震林、楊尚昆等人都來了。會議一開始,毛澤東就提出了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什麽叫從集體所有製過渡到全民所有製?什麽叫從社會主義過渡到共產主義?實現這些過渡需要什麽條件,要多長時間?第二個問題是,鋼的指標問題,到底定多少?第三個問題是,城市人民公社如何搞?這次會議從對《十五年社會主義建設綱要四十條》展開討論起,深入到了如何辦人民公社的問題,一直討論了9天。經過9天的討論,毛澤東和與會的同誌都明確了,現在是在辦人民公社問題上糾“左”的時候,頭腦要冷靜下來。而毛澤東在這個問題上的思路也越來越清晰了。糾“左”的思路也正是在他的指導下形成的。

毛澤東在會議上講了幾條在辦人民公社問題上糾“左”的意見。毛澤東提出,必須劃清集體所有製和全民所有製、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界限。從集體所有製到全民所有製,從社會主義到共產主義這兩個過渡,都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都要在發展生產力的基礎上進行。說三、五年就可以搞成共產主義,就可以宣布集體所有製過渡到全民所有製,是錯誤的。現在有一種偏向,好像共產主義越快越好。實行共產主義是要有步驟的。山東範縣提出兩年實現共產主義,要派人去調查一下,現在搞人民公社,廢除商品生產和交換,實際上是剝奪農民。人民公社必須生產適宜於交換的社會主義商品,以便逐步提高每個人的工資。列寧曾經大力提倡發展商業,因為蘇聯那時城鄉商品流通有斷流的危險。現在,我們有些人大有要消滅商品生產之勢,他們向往共產主義,一提商品生產就發愁,覺得這是資本主義的東西。他們不懂得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利用商品生產的作用的重要性。這是不承認客觀法則的表現,是不認識5億農民的問題。在社會主義時期,應當利用商品生產來團結幾億農民。有了人民公社以後,商品生產、商品交換更要發展。在談到高指標問題時,毛澤東批評說:現在有些問題相當混亂。不僅在公社裏麵,就是在中央、省、地這三級裏頭,都相當混亂。高指標嚇人。對這一點,“要做政治考慮”。要實事求是,不要謊報。毛澤東在談到工作方法問題時說:要解決實行群眾路線的工作方法。不要捆人、打人、罵人、辯論人、罰苦工,動不動就“辯你一家夥”。今後,要把解決工作方法問題當成重點。毛澤東在會上還親筆寫了《關於讀書的建議》要大家都讀一讀斯大林的《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一書。

毛澤東在鄭州會議上的講話,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在人民公社的性質問題上刹各地的車。同時,他本人對如何搞人民公社,頭腦也越來越清楚了,更切近中國實際了。

1958年11月13日下午,毛澤東離開鄭州,15日到達武昌。一路上,毛澤東繼續做調查。這次調查的重點是地委、縣委、公社一級。此外,毛澤東還找許多基層幹部到他的專列上開座談會。通過調查,毛澤東感到,各地辦人民公社時出現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在許多關鍵問題上,基層幹部還是不清醒的。他決定,在武昌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進一步解決這些問題。1958年11月21日到27日,毛澤東在武昌主持了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著重解決高指標和浮誇風問題。毛澤東在會上的多次講話中特別提到:一些幹部中存在一種急於向共產主義過渡的問題。他說:我們鄉以上的幹部,沒有一百萬,也有幾十萬,就是要過渡得快,越早越好,搶先於蘇聯。我們現在是一窮二白,5億多農民人均年收入不到80元,是不是窮得要命?我們現在吹得太大了,我看是不合事實,沒有反映客觀實際。蘇聯1938年宣布社會主義建成了,現在又提出從現在起12年準備進入共產主義的條件。因此,我們就要謹慎。我們有說2年的,也有說3年的,也有說4年的,也有說5年的,就要進入了,哪有這個事呀?範縣說2年進入共產主義,我派了幾個同誌去看了看,他們說“難於進”。毛澤東專門講了大躍進中在辦人民公社時的“作假問題”。他說:建議跟縣委書記、公社黨委書記切實談一下,要老老實實,不要作假。本來不行,就讓人家罵,臉上無光,也不要緊。不要去爭虛榮。現在嚴重的問題是,不僅下麵作假,而且我們相信,從中央、省、地到縣都相信,主要是前三級相信,這就危險。毛澤東在武昌會議上的講話,深入到了辦人民公社的具體問題,實際上是著手糾具體的“左”。

武昌會議很快就在毛澤東的主持下達成了一致意見,在接著召開的中共八屆六中全會上,通過了《關於人民公社若幹問題的決議(草案)》。這個文件劃清了集體所有製和全民所有製、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界限,確定了人民公社還要實行商品生產和按需分配的原則,同時對存在的一些具體問題也進行了糾正。

鄭州、武昌兩次會議的召開和中央《關於人民公社若幹問題的決議》的下發,很快就刹住了各地在大辦人民公社中的共產風,同時在許多關鍵問題上糾正了過“左”的做法。但是,辦人民公社這個原則卻被定了下來,各地辦的人民公社這種組織形式,自然也被保留下來了。

各地在大辦人民公社當中,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存在不少問題。對這些問題,毛澤東還在逐步發現,逐步處理的過程當中。

 

“多勞的多得,少勞的少得,就都積極起來了”

毛澤東發現辦人民公社中存在的問題後,立即糾正,調整思路,探索怎麽樣辦人民公社的問題。

在鄭州會議、武昌會議上和之後,毛澤東是主張糾“左”最堅決的中央領導人。這兩次會議和中共八屆六中全會文件也切切實實地糾正了大辦人民公社中的問題。但是,毛澤東在糾正大辦人民公社過程中“左”的問題的同時,仍然認為辦人民公社是中國億萬農民的方向,應該肯定。12月9日,在八屆六中全會閉幕的前一天,毛澤東發表了長篇講話。他說:“人民公社的出現是沒有料到的。這是一件大事,找到了一種建設社會主義的形式,便於由集體所有製過渡到全民所有製,也便於由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製過渡到共產主義的全民所有製,便於辦工農商學兵,規模大、人多,便於辦很多事。”此時,毛澤東仍然認為,人民公社是實現“兩個過渡”(即集體所有製過渡到全民所有製、社會主義過渡到共產主義———筆者注)的“最好形式。”毛澤東批評基層幹部性急,要限製,但他還是鼓勵基層幹部大膽探索。他提出,對那些犯有強迫命令、說假話錯誤的幹部,百分之九十不處分。他對人民公社辦食堂、托兒所,還抱一些希望,說:這些有兩種可能性:看來會鞏固,也要準備垮台。由此,他聯想到整個黨,聯想到了整個國家。他說,我們黨也有兩種可能性:一是鞏固,一是分裂。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有兩種可能性:勝利下去,或者滅亡。為了黨的事業的發展,為了社會主義中國盡快鞏固和強大,毛澤東仍然堅持快速發展的戰略,正是在這一戰略指導思想的支配下,毛澤東仍然堅持對人民公社實行在整頓中發展的方針。他說:“我們在政治上是強國,在軍事裝備和經濟上是弱國。因此,我們麵前的任務是由弱變強。我們現在名聲很大,實力很小,這一點要看清楚。不要外國人一吹,打開報紙一看,盡說幹勁衝天,搞得神乎其神,飄飄然然。不要自己騙自己。”(1958年12月9日毛澤東在中共八屆六中全會上的講話記錄)毛澤東說這些話的意思,還是鼓勵全國人民要抓緊時間,大幹快上,發展自己。

到1959年初,人民公社在快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大幅度暴露出來了。首先的問題是各地征過頭糧,使各地農村人均口糧數量下降,這就使各公社及公社以下的單位都找到一個對付上級的辦法———瞞產私分。這種情況很快就反映到中央的統計數字當中去了。1959年初,一個問題困擾毛澤東很長時間:1958年本是大豐收之年,為什麽到2月全國就發生了缺糧、缺油的問題?他苦苦思索,找不到答案。這時,廣東省委用機要傳來了省委書記處書記趙紫陽寫的一個報告。這個報告說:廣東的雷南縣糧食生產大躍進,但年底卻出現了糧食緊張的不正常現象,他下去一查,查出基層公社瞞產私分糧食7000萬斤。毛澤東看了這個報告,認為找到了問題的症結所在。經毛澤東同意,中央把這份報告批轉到各省、市、自治區黨委。毛澤東在他寫的批轉按語中要求:必須立即解決瞞產私分問題,而解決的辦法,是搞一個教育運動,說明我們的人民公社仍是社會主義集體所有製,不會無償拿走他們的糧食,使群眾放心。

但是,為什麽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毛澤東決定南下調查。1959年2月23日,毛澤東乘專列到天津,同一些地方領導同誌談話,向他們作調查。24日,專列到濟南,毛澤東仍然進行調查。26日,專列到鄭州,又是搞調查。毛澤東通過調查發現,出現問題的根子,還在於人民公社的所有製問題沒有解決好。他說:過去我們解決問題,還沒有觸及所有製。公社有窮隊、中等隊、富隊三種。現在的公社,實際上是“聯邦政府”。人民公社的集體所有製是要逐步形成的。調多了產品,瞞產私分,又對又不對,本位主義基本合法。一個公社,有那麽多管理區、生產隊,有經營好壞、收入多少的不同,糧食產量多少的不同,吃的多少的不同。生產水平不同,分配不能一樣。窮隊挖富隊不好,他們都是勞動者。人為的抽肥補瘦,就是無償地剝奪一部分勞動者的勞動產品給窮隊。多勞的多得,少勞的少得,就都積極起來了。瞞產是有原因的,怕“共產”,怕外調。農民拚命瞞產是個所有製問題。本位主義是怕調,這種本位基本上是對的(1959年2月26日、27日毛澤東同河南省委負責人及四個地委負責人的談話記錄)。

毛澤東的這次談話,涉及到了人民公社內部的問題:公社與隊之間的關係問題,他認識到,公社與隊之間,也有一個所有製問題。此後,他在南下的一路上,多次談到公社內部的所有製問題。他邊調查、邊思考、邊談話,到2月底3月初時,他對這個問題的思考比較清楚了。他決定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談一下這個問題。1959年2月27日到3月5日,毛澤東在他已經到達鄭州的專列上召開了政治局擴大會議(即第二次鄭州會議———筆者注)。毛澤東在會上發表講話時,先提出問題,他說:人民公社現在有一個矛盾,一個可以說相當嚴重的矛盾。這就是我們農村人民公社內部存在所有製的矛盾。他指出,不能認為一辦公社,各生產隊的一切都要由公社支配了。他批評了辦公社中刮共產風的三條:窮富拉平;積累太多;“共”各種“產”。接著,他談了解決這些問題的路子。他說:“目前公社所有製除了有公社直接所有的部分以外,還存在著生產大隊(管理區)所有製和生產隊所有製。”“六中全會的決議寫明了集體所有製過渡到全民所有製和社會主義過渡到共產主義所必須經過的發展階段。但是沒有寫明公社的集體所有製也需要有一個發展過程,這是一個缺點。因為那時我們還不認識這個問題。這樣,下麵的同誌也就把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製之間的區別模糊了,實際上否認了目前還存在於公社中並且具有極大重要性的生產隊(或者生產大隊,大體上相當於原來的高級社)的所有製,而這就不可避免要引起廣大農民的堅決抵抗。”毛澤東特別看重生產隊的所有製,他說,平均主義和過分集中,都是否認生產隊的所有製,否認生產隊應有的權利,任意把生產隊的財產上調到公社來。

毛澤東在這次談話中第一次提出公社集體所有製也要有一個發展過程,第一次提出了必須劃分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製的問題,可見,毛澤東對人民公社內部存在的問題的認識越來越清楚了,並且創造性地提出了三級所有製的問題,指明了解決問題的方向。毛澤東很快就抓住了問題的本質並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思路,是中央和各省委的負責人都沒有想到的,連在基層工作的地委書記和縣委書記也沒有想到,這使在現場聽到毛澤東談話的中央和一些省市負責人從心裏佩服毛澤東。

但有些基層幹部卻想不通,他們還是堅持擴大公有製的思路。對此,毛澤東也看出來了。3月1日,毛澤東給劉少奇、鄧小平寫信,建議再開兩天會,解決各地負責人的思想問題。他在信中寫道:“我可以這樣說,同誌們的思想有些是正確的,但是我覺得我的觀察和根本思想是不錯的,但是還不完善。有些觀點需要同誌們給我以幫助,加以補充、修正及發展。”同時毛澤東十分自信地寫道:“我的這一套思想,是一月二月兩個月內逐步形成的。到天津、濟南、鄭州,跟三省同誌們交換意見,對我有極大的啟發。因此到鄭州,就定下了決心,形成了一套,雖然還有些不完善,還有些不明確,還有些需要發展和展開,需待今後再觀察、再交換意見,再思再想。”(1959年3月1日毛澤東給劉少奇鄧小平等的信)

此時的毛澤東已經堅信,他找到了解決人民公社問題的關鍵點。3月1日,他繼續主持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會上,他十分肯定地說:“基礎是生產隊,你不從這一點說,什麽拉平,什麽過分集中,就沒有理論基礎了。得承認隊是基礎,跟它做買賣。他的東西,你不能說是你的,同它是買賣關係。”1959年2月27日毛澤東的講話,已經十分明確地提出了人民公社內部的三級所有的問題。3月1日他的講話又提出了隊為基礎的問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至此都已提出來了。正由於毛澤東有這樣的認識,所以他對此前中央和地方領導人一致認為瞞產私分是本位主義的問題,進行了撥亂反正。他說:“要去掉本位主義的帽子,要恢複農民的名譽。”“瞞產私分不是本位主義,瞞產私分極其正確,那股風一來,他隻得瞞產。”(1959年3月1日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記錄)這次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同意了毛澤東的觀點,統一了思想。最後,由毛澤東擬定、政治局擴大會議一致通過了14句話的整頓和建設人民公社的方針,這14句話是:“統一領導,隊為基礎;分級管理,權力下放;三級核算,各計盈虧;分配計劃,由社決定;適當積累,合理調劑;物資勞動,等價交換;按需分配,承認差別。”

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第一次鄭州會議)結束後,各地領導同誌回去都抓緊落實毛澤東的指示,各地辦人民公社,開始朝“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方向發展。從1959年3月初到6月底,僅僅經過4個月,全黨、全國辦人民公社的路子就基本清楚了,這就是:人民公社是集體所有製,這個集體所有製中包含公社、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三級中以生產隊為基礎。但是,由於各地在大辦人民公社時,生產隊的建製不同,概念也不清晰,所以,很多地方的生產隊,實際上大隊一級,相當於原來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許多地方把這一級當作生產隊,認為這一級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單位。而把生產小隊當作包產單位。盡管大家總的方向明確,路子清楚,但是把基礎放在哪一級,還各有不同。毛澤東發現了這個問題,他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解決這個問題,他甚至考慮到了使生產小隊成為“核算單位”的解決方案。

 

“我們過去過了六年之久的糊塗日子,第七年應該醒過來了吧”

正當此時,發生了1959年廬山會議上彭德懷給毛澤東寫信提出諸多意見和隨後開展的批判彭德懷的“右傾機會主義”的鬥爭,打斷了毛澤東繼續解決人民公社問題的進程。毛澤東從那時起,著重強調維護“三麵紅旗”,即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的重大意義。這使一些地方黨政領導的“左”的思想又發展起來。“左”的思想發展最厲害的是浙江、安徽、江蘇、上海三省一市。1959年12月,這三省一市召開人民公社過渡問題座談會。會上,三省一市領導人形成的一致認識是:抓緊時間,搞單一的人民公社所有製,在五年或者更長一些時間裏,從基本上隊有過渡到基本上社有。當時,毛澤東和中央其他領導同誌對三省一市的這個熱情,是肯定和支持的。1960年1月,中央專門在上海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提出8年時間裏分期分批采取各種不同形式完成由基本生產隊所有製過渡到基本上的公社所有製,並且開始向全民所有製過渡。隨後,中央又提出了大辦水利、大辦縣社工業,這些都在客觀上重新推動了“共產風”和“一平二調”。

毛澤東很快發現了這方麵的問題,他決定製止這股風,不讓其繼續刮下去。1960年3月2日,毛澤東批準把廣東省委關於當前人民公社工作問題的報告印出9份文件,發給中央主要領導人,3月3日討論後,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下發各省。毛澤東指導的這份廣東省委文件的主要內容,是提出鄭州會議(即第二次鄭州會議———筆者注)確定的以生產隊為基礎的三級所有製,是適合當前的生產水平和群眾覺悟的,是有利於生產力發展的,因此一定要繼續貫徹執行。當前的問題,不是急於過渡,而是明確方向,埋頭苦幹。毛澤東認為這個文件寫得合乎他的心意,他要求各地把廣東省委的這份文件,當作中央的指示貫徹執行。

但是,毛澤東對於辦城市人民公社,一直有很大的熱情。1960年3月8日,毛澤東在中央關於城市人民公社問題指示稿上寫下批語:“看起來,以大工廠、以街道、以機關學校為中心,而又有各種所有製(國有製,社有集體製,社以下集體所有製)同時存在於一個公社內,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很好的。”“除了五個大城市(指北京、上海、天津、武漢、廣州)外,其他城市則應一律掛牌子,以一新耳目,振奮人心。”“最好有一位書記專管城市人民公社。”(《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3月9日,中央發出《關於城市人民公社問題的批示》,要求各地采取積極的態度,放手發動群眾,試驗組織以大型國營廠礦為中心,以機關、學校為中心,以街道居民或者以城區再加一部分農村為主體等各種形式的城市人民公社。上半年試點,下半年普遍推廣。中央批示下達後,各個城市紛紛大辦人民公社,到7月底,全國190個大中城市裏,建立了1064個人民公社,參加公社的人數為5500多萬人,占這些城市人口總數的77%。後來,毛澤東發現辦城市人民公社,影響城市中的生產和人民生活,不符合中國國情,便果斷地停止了辦城市人民公社。

毛澤東指導辦人民公社和重點,始終在農村。對此,他從來也沒有含糊過。毛澤東批轉廣東省委文件後,由三省一市重新掀起的“共產風”,被壓了下去。但在各地實踐中,大多數是把生產大隊一級當作基本核算單位,而把生產小隊,當作“小部分所有製”。毛澤東在這個問題上的認識,顯然比各地領導幹部的認識要清醒許多。但是,在大多數省市都把基本核算單位放在大隊一級時,毛澤東也尊重多數人的意見,同時他也想通過實踐看一看,這是不是一種更好的方式。1960年11月3日,經毛澤東批準,中共中央發出的《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中雖然規定:“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是現階段人民公社的根本製度。”但這裏指的“隊為基礎”,仍然是生產大隊一級。這封指示信規定:“從1961年算起,至少7年不變。在此期間,不再新辦基本社有製和全民所有製的試點。”隨後,中共中央於3月15日至23日在廣州召開了工作會議。會上,毛澤東親自主持討論通過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條例規定:“農村人民公社一般地分為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三級。以生產大隊的集體所有製為基礎的三級集體所有製,是現階段人民公社的根本製度。”這個條例草案著重對人民公社的性質、管理製度、社員的權利和義務,做出了規定。

毛澤東這個時候十分關注退賠問題,即把刮“共產風”時平調的錢物退還給原來的所有者。6月19日,經毛澤東批準,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堅決糾正平調錯誤,徹底退賠的規定》。規定要求,對大辦人民公社時所抽調和占用的生產大隊、生產隊和社員個人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勞動力和其他財物的,都必須徹底地清算和退賠,而且應該作檢討。

一個平調,一個退賠,這個反複,促使毛澤東思考。毛澤東決定進一步搞調查研究。從1961年6月到9月,毛澤東不斷地找各地黨政領導幹部談話。到9月底,他的思路更清晰了,對於他過去一度認識到而沒有堅持的基本核算單位確定到小隊的問題,更明確了。他在調查研究的同時,大量閱讀基層送來的關於辦人民公社的材料。1961年9月29日,毛澤東給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有關同誌寫信,並附上一批關於人民公社問題的材料。毛澤東在信中說:“這些材料表明:我們對農業方麵的嚴重平均主義的問題,至今還沒有完全解決,還留下一個問題。農民說,六十條就是缺了這一條。這一條是什麽呢?就是生產權在小隊、分配權卻在大隊,即所謂‘三包一獎’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農、林、牧、副、漁的大發展即仍然受束縛,群眾的生產積極性仍然要受影響。如果我們要使一九六二年的農業比較一九六一年有一個較大的增長,我們就應在今年十二月工作會議上解決這個問題。我的意見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即基本核算單位是隊而不是大隊。所謂大隊‘統一領導’要規定界限,河北同誌規定了九條。如不作這種規定,隊的八權有許多是空的,還是被大隊抓去了。”“我們過去過了六年之久的糊塗日子(一九五六年,高級社成立時起),第七年應該醒過來了吧。”(《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

毛澤東雖然提出了明確的意見,但他認為,要把這些意見變成中央的政策下達,還必須通過調查研究,拿事實說服人。1961年10月,毛澤東派國務院副總理、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長鄧子恢下去調查。11月9日,鄧子恢寫了一份關於農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試點情況給毛澤東並報華東局、福建省委的調查報告。這個報告對未來人民公社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原則做出了十分明確的規定。報告說:各級幹部和廣大群眾一致擁護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到生產小隊一級。體製下放後,對小隊規模一般都做了調整,一般小隊一村一隊,大村一村數隊,以30戶左右為宜。體製下放後,要相應調整土地。耕畜隨土地多少適當調整。此外,還對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上交問題,小隊會計問題、大隊工作任務問題、糧食分配問題、山林問題等做出了規定。毛澤東看了這個材料後,十分讚賞。他在11月23日寫的批語中說:“鄧子恢同誌這個報告很好,發給你們參考。”“認真調查研究,對具體問題做出具體的分析,而不是抽象的主觀主義的分析,這是馬克思主義的靈魂。”

 

在探索中,有正確的認識,也有盲目性,更有失誤,中間經過了許多的曲折和反複,但他從未半途而廢

鄧子恢的報告下發至各省、市、自治區後,各地開始進行把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到生產小隊一級的試驗。經過幾個月的試驗,各地取得了一致的認識,都認為把基本核算單位放在小隊一級,是合適的,既深受農民的歡迎,又有利於發展農業生產。在這種情況下,毛澤東決定,由中央正式發出文件,把人民公社的體製最後確定下來。1962年2月11日,毛澤東批準下發中央《關於改變農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的指示》,同時在這個指示稿上寫下批示,要求我國農村基本核算單位穩定在生產小隊一級至少30年不變。中央指示說:“中央和毛澤東提出的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在我國絕大部分農村,已經是勢在必行。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有很多好處。(1)能夠比較徹底地克服生產隊之間的平均主義。(2)生產隊的生產自主權有了很好的保障。(3)更適合當前農民的覺悟程度。(4)更有利於改善集體經濟的經營管理。”“在我國各地農村,絕大多數的人民公社,都宜於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但就整個農村來說,人民公社的體製,又不應當強求一律。”“在我國絕大多數地區的農村人民公社,實行以生產隊為基礎的三級集體所有製,是一個長時期內,至少三十年內實行的根本製度。這個問題應向廣大農村幹部和農民群眾反複說明。”這個指示要求各地:“應當爭取時間,立即動手,宜早不宜遲。”“力爭在春耕開始前後,把這項工作大體做完。”(《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

這次調整,是一次大調整。各地情況不同,認識不同,但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大方向是定了的。各地在貫徹中央指示的過程中,摸索出一些新的經驗,同時,也需要對中央原來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中的一些規定加以改變。

1962年9月中共八屆十中全會通過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這個文件,改變了原來的中央文件中以生產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規定,確定以生產小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同時,限定了人民公社的規模,確定人民公社的規模,是一鄉一社,各個公社的規模定下來後,長期不變。同時,對人民公社的組織問題,節約問題,辦工業問題,自留地問題等,都做出了規定。

這個文件下發之後,各地很快就按此文件,調整人民公社的規模和內部結構,並按中央的這個文件,把人民公社確定在“三級所有,隊為基礎”之上。從此,人民公社的性質、管理體製、職能、任務等,就在這個基礎上穩定下來了。這個階段,一直持續了1982年。

平心而論,在這20多年的時間裏,特別是從1962年到1982年間,人民公社的存在,對於使農業生產與當時實行的國家計劃經濟體製相銜接,對於保障幾億農民的基本生活條件,對於興修水利和搞農田基本建設,對於發展鄉鎮工業,對於訓練農民的集體主義意識,對於農村社會秩序的穩定,確實起到了積極作用,也顯示出一定的集體主義優越性。這個優越性最突出之點是:在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動亂中,中國廣大農村沒有亂。那個時候,如果農村亂起來,後果是不可收拾的。

人民公社確實存在不少弊端。這些弊端的存在,不利於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到20世紀80年代初,就更不適合於中國改革開放的大形勢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農村逐步實行了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生產責任製。到1982年1月,全國農村已經有90%以上的生產隊建立了不同形式的農業生產責任製。這種發生在人民公社內部的變化,更使人民公社不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了,這就需要改變人民公社體製。

順應新形勢的需要,1982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召開的全國人大五屆會議對憲法進行了修改。修改後的憲法對人民公社的體製進行了重大改動,這就是:改變過去農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體製,設立鄉政權。12月31日,中央政治局討論通過了《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幹問題》,以1983年中央1號文件的形式發出。這個文件在兩個主要方麵改變了農村人民公社的體製:一是實行生產責任製,二是實行政社分設。中央這個文件一下達,全國各地普遍推行政社分開,變社改鄉。當年,全國各地的人民公社全部變社為鄉了。人民公社就此結束了它的曆史。

人民公社的曆史結束了,但它給當時和今後的人們以很多的啟迪。其中一個最大的啟迪是:毛澤東在辦人民公社的實踐中,昭示了一條道理:要敢於探索中國獨特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盡管在探索中我們還必然會存在著很大的盲目性,還有一個很大的未被認識的必然王國,但是我們要有勇氣去調查它、研究它,從其中找出它的固有的規律。探索的過程往往需要經過由物質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質,即由實踐到認識,由認識到實踐這樣的多次反複才能夠完成。毛澤東在指導中國辦人民公社的過程中,麵對的就是一個必然王國。他在這個必然王國麵前沒有止步,更沒有退縮,而是勇於探索。在探索中,有正確的認識,也有盲目性,更有失誤,中間經過了許多的曲折和反複,但他從未半途而廢。他這樣做,完全是出於讓中國農村迅速擺脫落後麵貌,讓億萬中國農民過上幸福的生活的良好願望。對此,中國廣大農民心裏是清楚的。正因為如此,“毛主席是咱社裏人”這首歌,才會在中國農民中傳唱幾十年而不衰。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