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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愛你的人做老公”?

(2015-06-01 06:15:15) 下一個
“找個愛你的人做老公”配上“找個你愛的做老婆”這兩句話現在好象很流行。18字真言一念,饋贈給兒女,似乎一下就參透了人生的智慧,替他們預購了通向幸福的門票。
這句話單從男女兩性的心理特征來說,似乎有點道理,簡而言之,就是想說男人會主動示愛,但很難被感動,而女人,隻要感動她,讓她就範,“愛”是可以被培養的,女人找到一個愛自己的男人,或者自己認為愛自己的男人,基本就可以了此一生了。這種認定男性主動,女性被動的理論從女性主義的角度聽來,肯定不大正確。
就算這種強調男女心理差異的觀點有點道理,作為理論去教育下一代,其實很成問題。
首先,女人其實很難判斷男人的愛。假如沒有試婚,一個年輕的女孩其實很難分清男人的愛究竟有多真,因為最初的表現如同商品的包裝一樣,不論真貨還是假貨看來都差不多,不真正吃下去是很難知道知道實質的,可是大多數女人判斷的基礎是,也隻能是,一些外在的表現。而這些外在的,被女人認為代表愛的表現,對一個男人來說,其實一點也不難,無非就是禮物,蠟燭,誓言加表白,玫瑰花瓣和雨絲……無非是尋死覓活,追得你雞飛狗跳。男人們在做這些的時候,究竟有多少真心,多少表演,多少一時衝動,多少自我感動,多少占有欲,隻有天知道。這個人的本質是什麽,是否真的負責,真的珍惜,女人一時間也無從分辨,因為女人願意相信,看到的就是真的。有的女人相信,判斷愛的標準是看男人舍不舍得為她花錢。這雖然簡單明了,但沒有人能保證,這個慷慨的男人過了幾年會不會也很舍得為別的女人花錢。
當然,女人要是都能判斷無誤,那這個世界大概真的“將變成美好的人間”了。
其次,女人也不知道,即使這些都是真的,又能維持多久。也許,越誇張的熱情,消失得越快,因為男人也會累。隻是等到男人的這些熱情消失了的時候,對於女人來說已經太晚了而已,然後就:“你說過你要愛我一輩子的”雲雲。
另外,也不要以為女人個個都隻會一輩子傻乎乎地陶醉在愛裏。去年回國去參加了一場同學會,二十多年沒見的初中同學。其中一個女生當年在班上年齡最小,卻結婚得最早,因為她老公年齡比她大好幾歲,又非常喜歡她。大概也是一通瘋狂的攻勢後兩人就結婚了,第二年有了兒子。夫妻倆經營著一家公司,兒子上著中學,聰明又禮貌,一切都很完美。但是我後來發現並非完全如此。她親口對我說,前兩年她嚴肅地想過離婚,其中的一個原因是她在經營過程中表現出的才能經常超過她老公,讓他感覺不快,同時她感覺他的愛更象是一種控製。
當然她沒有真正為此離婚,我也嚴詞再加勸阻,不過我感覺會有不少最初陶醉在愛裏的女人,到了一定年齡,有了一定閱曆,會慢慢地對男性的以“愛”為名實施的“控製”和不信任產生沮喪和反抗---這在男性年齡大得比較多或特別強勢的婚姻裏可能更為明顯。蕭紅之對蕭軍大概也就有這種情形。清醒後的女人也可能因為當年這種強勢的進攻導致自己過早淪陷而感到遺憾和不甘,隻是為時已晚----這樣的例子我也另有。微弱的反抗念頭可能有,但更可能最終還是妥協,因為孩子,因為那“愛”畢竟還在,或者,被“培養”起來了。但是,妥協終究是妥協,是無可奈何,不可能沒有“到底意難平”的矛盾和掙紮,並不總是隻要找到“愛你的人做老公”,就不再使用大腦那麽簡單和完美。

再其次,人生就像一場賭博,你不知道什麽牌會到你手裏,也不能擔保你能打得最好,當然又不能破罐破摔。此事古難全。
所以我的結論是,不論男孩女孩,最好接受關於如何讓自己變得更完善,更能夠分辨人,也善於去愛己愛人的教育,如何共同經營婚姻的教育,而不是灌輸一些過於簡單化的偽真理,也不要過度強調性別角色的差異。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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