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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張開車Ticket(下) ----出國後的第一之六

(2015-01-11 08:23:14) 下一個

第一張開車Ticket(下)

----出國後的第一之六



好,現在可以說到第一張罰了款的開車ticket了。那時我在波士頓,在93Interstate上開,限速是55邁。通常在這種路上很少有人開55邁,至少70邁。顯然我那天開的更快,而且頻頻超車,被一個警察攔下,一張Ticket---175刀。說,你可以上法庭。

 

我當然要上法庭。早就聽說過,得了Ticket如果上法庭,警察正好不來,Ticket就自動Dismiss。那天請了半天假,去了法庭。有好幾個跟我一樣的人為了交通Tickets而來。我當時一看,隻有一個警察,50來歲,不像給我Ticket的那個年輕人。心中正在暗喜,那法官說,xxx警官今天代表所有的交通巡警出庭。

 

大家都暈了。這波士頓的警察門檻夠精的,居然派一個警察就把所有警察代表了。

 

看來罰款是逃不脫了。正在想理由如何為自己辯解,法官叫到我的名字了。走上前,還沒開口,法官說,改罰70刀,沒有PointOK

 

Of course OK!我趕緊說:OKOKThank You

 

這就是我的第一張開車罰款的Ticket

 

至今我得到的最貴的一張Ticket200多刀,是最倒黴的一次。那次駕車外出郊遊,在山間行駛。道路起伏,通常我在下坡時不喜刹車,在上坡可以利用一下慣性。在一個下坡的地方,限速35邁,我大概開著55邁左右。前後的車也大致差不多的速度。結果,在路的右側,潛伏了5-6輛警車,來一個抓一個。我被抓到後,一張Ticket200多刀。警察說,你有2Options1)現在就付這錢;2go to the courtBoth way you don’t get points----明顯就是要斂錢。我問,有沒有Discount?回答是沒有。

 

200多刀啊,我當然要去Court。於是當場定了個日子去一個當地的Court

 

那地方離我家有7-80邁。為了這200多刀,我請了一天假去了那個Court,一個多小時的DrivingCourt很難找,幸虧我去的早,終於沒有遲到,Court還沒開門。等開門了,找到了我該進的門。當叫我進去的時候,屋裏就一個法官,一個好像是記錄員,沒有警察。當我正在暗喜,那法官說,今天警察沒來,現在你有2Options1)現在就付這錢;2select another time to come。我當時都氣暈了,不是說警察沒來就Dismiss嗎?這不是欺負人嗎?我好容易請了假來了,難道再來一次?假如再次來警察還是沒來,再來第三次?

 

我也不知道該不該和這法官Argue。想想還是別得罪法官吧。我隻好說,好吧,我去付錢。

 

NND,這就是我最倒黴的一次Ticket,也是最貴的一次。

 

Meimei說她3次上法庭2勝一負,我上了2次,大概可以算1.50.5勝吧:))。

 

上麵提到的2次嚴重超速Tickets,都是我一個人在車上。所以我覺得,如果車上有婦女孩子,通常警察會比較Nice。大家有沒有這種感覺?

以上都算“第一次”的Ticket

順便說說,我其餘得到的Tickets都是被我住的城市裏裝的相機攝下後所罰,每次70刀。後來,市民們反映說,這些相機除了斂錢,對交通安全有弊無利。市政府從善如流,居然把為自己獲取大量錢財的相機全部拆除。這一點,估計,不是所有政府願意的。

Ticket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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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越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頤和園' 的評論 :

謝點評。不需要同情。人人都吃過Ticket,既然開快了,開爽了,吃Ticket也是應該的。
頤和園 回複 悄悄話 有點矛盾,不知該不該同情您。 比起開快車的司機,開慢車的人可能不會被警察罰,但是他們比開快車的人更危險, 讓無數輛車不得不換線超車,給別人造成更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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