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養孩子,還得多學點法律常識,否則會自找麻煩!
(2013-06-16 18:41:59)
下一個
狗女興致高,想出去溜,得,帯她出去吧。於是到附近瞎溜達。剛到社區大道上,一大群華人孩子蹬著自行車,呼嘯而來。倒是個個頭戴安全帽。從五歲多,一直到十一二歲。咦,怎麽一個大人都沒跟著。就問其中一個認識的男孩,今年八歲半,你父母之一怎麽沒跟來? 道,有這麽多伴,不用跟。本人無語。趕緊打道回府,心想,可別讓社區老美要本人為這群孩子安全負責。唉,我們這一代在這群孩子那麽大時,還真是這麽自由過來的。無成人管,滿大院瘋,家家孩子如此。可在美國,至少本人住的這個county,kids udder 13 ,到公共場合,必須有18 and up 的成人監管。難道這些華人不知道嗎? 還是不在乎?這一,萬一騎車在大馬路上被撞了,或摔傷了,怎麽處置? 二,有好事老美報警,那家長們又如何應對? 這個區房價少則八九十萬,多則二,三百萬。這些華人家長多半都在美有高學曆,那為什麽連這點基本法律意識都沒有? 難怪整日隻去學校爭成績,分數。可能除了那以外,他們真的覺得美國學校什麽也不教。不過,希望大家還是多點基本法律常識,像咱社區這種小娃子成群騎車的現像,本人還真是覺得挺有代表性且太威險了。一不小心,有些家長就會吃官司,這樣就太不值得了! 在美國,還是要多做到有法必依為好,否則自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