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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裏的男孩就是夏雨,女孩的名字叫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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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一開學的第一天,當沈菲走進教室的那一刻,夏雨一眼就看到她,感覺自己今生是再也無法忘掉她了。那時,夏雨還不知道她叫沈菲呢。一眼注意到沈菲,並不是因為她的美麗,而是因為在開學的第一天,沈菲遲到了。但是夏雨,一直到很久以後,每當回憶到這一刻仍然覺得,那天全班同學坐在教室裏,仿佛就是在等待著這一刻,等待著陽光照進教室,然後她從盛夏中走來,站在所有目光匯聚的地方,然後,這個夏天就結束了。那時,夏雨想當一名詩人。這樣,他就敏銳地預感到在未來的日子裏,自己和這個女孩之間一定會有某些重要的事情將要不可避免地發生,而其結果一定是一個注定的悲劇。那時,夏雨喜愛詩歌和數學。數學,他在學校裏一流但不是第一。初中時參加過市數學競賽,得過三等獎。詩歌,他則完全被自己所感動。原因嘛,第一是他已經進入了一個開始經常的不可避免地為自己而感動的年齡,第二才是他想當一名詩人,而不是數學家。在整個青春期裏,夏雨看待世界也就因此不可避免地帶上了青春期的詩意和人生初始的感傷。他認為傷感是美的,是傷感拯救了世界,而不是無所畏懼。夏雨以為如果人沒有了傷感的能力,那世界就沒有了愛。隻有數學,世界會非常冷酷。
這時,老師問遲到的女孩叫什麽名字?
她說叫沈菲。
然後,老師又問:怎麽第一天就遲到了?
她回答,因為公共汽車壞在了半路上,她是一路跑來的。
沈菲。夏雨聽到了。他看見沈菲麵色緋紅,微微氣喘,頭發有些亂,穿著一條暗紅色的裙子。站在教室前麵,窘迫而鎮定,像這世界裏突然出現的,一支由光的粒子匯聚成的玫瑰花蕾,美麗非凡。夏雨感覺到了自己的心在跳動。
老師說:以後要注意,提前出來,不要遲到。然後,指給沈菲看她的座位,讓她坐過去。
夏雨看著沈菲走過來了,坐進她的座位裏,就在夏雨座位的斜前方,間隔隻有兩排,3米,或者6米遠。那時夏雨想,這並不是一個不可跨越的遙遠的距離。他低下了頭,不再去看她。可是,心裏仍然覺得老師的批評非常荒謬,難道人生每天要為準備汽車壞在半路而提前出來?這是沒有道理的。
真荒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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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市重點的學生,學習往往並不是一個問題。問題是成都有很多雨,有時細如蓮絲,像一場沒有希望的慢性病。在一場場秋雨中,夏雨很快就變得失魂落魄。
多少年以後,當他讀到巴列霍的詩“我將死在巴黎,一個雨天”時,就想起了成都,想起了成都的那些雨,那些青春,和歲月,還有自己在那些青春歲月裏仿佛永無盡頭的連綿細雨中早已逝去了的憂傷。
一個學期過去了,他還是沒有勇氣主動走過去和沈菲麵對麵說一句話。但他又不能在她的身後把目光從她背影的那引力的漩渦裏掙紮著移開,就像在急流中的一根稻草無法自己跳到岸上,就像流星不可能不墜落到地麵。除非偶然她回過頭來,那吸引力一下子變成了一道巨大的衝擊波。那是他最幸福的時刻,也是最可怕的時刻。他期待著又躲避著。可是,隻看著沈菲的背影不過是使他徒然神傷。直到寒假來臨,就要看不見沈菲了,夏雨才終於感覺到解脫,卻更加苦惱。他想一放假就甩開煩人的弟弟獨自一人遠遊,至少去走一趟青城山。“衣上征塵雜酒痕,遠遊無處不消魂。此身合是詩人未?細雨騎驢入劍門。”
盡管還沒有和沈菲單獨說過話,但自己已經為她寫下了很多首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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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想象裏,夏雨已經和沈菲共同經曆過種種苦難。沈菲斷過胳膊、斷過腿、曾經被大火燒傷、毀容、被社會上的壞孩子欺負、拋棄,但夏雨一次次拯救了她,並發誓要永遠愛她,愛她到死。有時是沈菲死在自己的懷抱裏,有時是他死在沈菲的懷裏,死在她的,冷酷的或者甜蜜的,懷抱中,死在她的,炙熱的或者飄忽的,愛裏。有一天,當沈菲老了,容顏盡衰,夏雨這時才走到她的麵前,對她說:我認識你,永遠記得你。我覺得現在你比年輕的時候更美,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麵容,勝過青春年華那空洞的美麗。他們一次次在飄著細雨的清晨相遇;在一個雪花飛舞的夜晚,夏雨第一次吻了沈菲。
在幻想中,世界是優美的。那裏的成都在下雪。
而且,幻想是容易的。比生活容易得多。但這是夏雨在很久以後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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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假期,夏雨並沒有去登山或者遠足,他把孤零零的身影一個個撒在了成都街頭巷陌的每一個角落,但他始終也沒有遇到沈菲。他覺得,成都好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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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更多的時間裏,夏雨一個人待在家中,看書,寫日記,做數學。寫日記,讓他回憶起一天裏的每一個細節,而在回憶中靈感就會不時地迸現;做數學,能讓他忘掉一切,包括沈菲,包括他的快樂和痛苦,和時間,也就是說,數學是另一個世界。有時他想,做一個數學家是幸福的,但生命短暫;做一個詩人是痛苦的,而這痛苦注定漫長。隻有李明宇會來找他。李明宇是他的同班同學。夏雨參加了文學小組,明宇參加了航模小組。他們住得近,明宇也喜歡文學,而夏雨也喜歡數學。明宇的航模比夏雨的數學要好,拿過市裏的一等獎。夏雨覺得明宇的身上總有陽光。他樂觀開朗,性格外向,像跳動的火焰。他說過自己未來要成為中國最好的飛機設計師,為中國設計出自己的波音。夏雨從來沒有對同學說未來要成為一名詩人。但他喜歡看明宇操縱模型飛機在天空中飛翔。而且,明宇會帶來很多沈菲的消息,比如他說沈菲會彈鋼琴,彈得相當棒,她能彈巴赫。那個年代,學校裏會玩樂器的人寥寥無幾。有一個男生拉二胡,但這徒成為笑柄,因為二胡嘛,太土啦;另一個男生會拉小提琴,受到了女生的傾慕,但拉小提琴太女氣;還有一個女生拉手風琴,這就沒什麽感覺了,她抱著手風琴顯得吃力,而且長相平平。在年底的一次文藝晚會上,這個女生穿著裙子,坐在台上演奏。當她岔開兩腿,露出微笑,開始拉琴時,造成了一陣小小的騷動。那時夏雨就坐在正對她的內褲的台下。他閉著眼,聽完了演奏。雖然什麽也沒有聽進去,但晚會結束後,他們坐在正麵的幾個男生,立刻被風傳為演奏整個過程中都睜大了眼睛,流出了口水。當夏雨聽到沈菲能彈巴赫時,就覺得她更是冰清玉潔就像女神一樣了。“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淖約若處子。”她停在明宇的飛機都達不到的天空之外,自己就更是永遠也無法得到她了。這樣的想法讓夏雨感到幸福。
那時,成都的天很藍,而且寬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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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一下半學期,夏雨第一次走進了小陳老師的暗房。
小陳老師是他們的語文教師。文學小組就是他組織的。在那裏,夏雨第一次聽到了小陳老師朗誦英文詩歌。英文詩一旦朗讀出來,給夏雨帶來極大的震動。不是因為它的內容,而僅僅是它的聲音。單單那聲音就華美如音樂一般。當夏雨在高三的物理課上學到了光的波粒二重性時,他馬上就又想起第一次聽小陳老師朗讀英文詩歌給他帶來的衝擊。那天,小陳老師講到了西方語言的音樂性。由於中國的文字和單音節的特點,使得它的詩歌在音樂性方麵有很大的困難。夏雨覺得,西方的詩是波,漢語的詩是粒子。可惜在這裏,光是分離的。東方和西方,光是分離的。
但夏雨仍然愛中文那帶著金屬光澤和玉的圓潤的顆粒感。他愛魯迅,勝過沈從文。就是因為魯迅的文字像金屬像玉,沈從文的像漢白玉。
而小陳老師還沒有女朋友呢。他總是衣著考究,幹淨整潔。在秋冬圍一條長得誇張的白圍巾,就像上海灘裏的小馬哥。小陳老師喜愛攝影,有一台上海海鷗相機。這是一台長方形的相機。相機前有兩個大眼睛,但是是豎著上下排列的,像一個人歪著腦袋在看你。照相時相機掛在胸前,扯開機頂的蓋子,低頭看著機器裏明亮的取景器來構圖,對焦。那時攝影還是用膠片,玩的人非常少,攝影是一種高尚情調的符號。在夏雨的眼裏,小陳老師喜歡過一種精致的生活。他溫文爾雅,語聲柔細,有一點女氣,夏雨覺得他不夠陽剛。那時,夏雨絞盡腦汁想要變得更男人一些。小陳老師喜歡夏雨。有一次,把他帶進了自己衝洗照片的暗房。
暗房是用學校地下室的一間空房改造的。因為,小陳老師身兼學校的業餘攝影師,學校就把這個空閑的房間給他用。房間不大,有三張桌子,兩張長條形的,一個放在水池邊,桌子下麵擺滿裝著藥劑的瓶瓶罐罐,上麵都貼著標簽,殘留著一塊塊黑褐色的藥汁的汙漬。桌上有塑料托盤、量桶、量杯、溫度計、剪刀、棕色玻璃瓶、白色塑料漏鬥。另一張長條桌靠在鄰近的牆邊,上麵有許多紙袋子、筆、本子、計時器,一隻黑色的布口袋,還有一台裁紙用的鍘刀。第三張桌子是個小方桌,上麵放著一台放大機,就是一個水平台麵上架起的一隻可垂直升降的鏡頭,用它就能把底片的畫麵投影在相紙上產生最終的照片了。這台放大機很貴,花了小陳老師不少銀子。
在暗房的空中拉著3條鐵絲,上麵掛了許多用木夾子夾住的很大的照片。那是一張張飄浮在空中的影像,在暗紅的光霧中,有浮動的笑臉,老房子的屋簷,彎曲的街巷,車流,落日的餘輝,和盛開中的鮮花,但一切都靜止在時間裏,而且都是灰色的。徜徉於黑白影像之間,夏雨沉迷在那神秘的灰色中。在小陳老師的暗房裏夏雨才知道,原來黑白攝影不是黑與白,而是在黑白之間千變萬化的灰。它讓夏雨明白世界在本質上是灰色的。
這一學期,夏雨和沈菲有了更多的接觸,但都是和許多同學在一起。這隻能讓夏雨更加憂傷。離她越近,就離她越遠。隻有靠近她,才會感覺到她有多遙遠。沈菲在班上長得最漂亮,明宇認為,在學校裏至少有兩個女孩子比沈菲還漂亮。夏雨沒有反駁,但他當然不會認同。在學習上,沈菲在班裏排第三,在女生裏排第一;夏雨排第四或第五,他並不太在意排名,但排在沈菲之下,加重了他的自卑,也使他對沈菲的愛帶上了崇拜,和無端的罪責感;明宇排第二;第一是一個比他們小兩歲的男生,他不是人,完全還是個孩子,是個神人,從來不聽課,老師也不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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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學期明宇經常談到沈菲,但夏雨想要聽到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