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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中們持槍更安全嗎?

(2014-02-13 18:49:33) 下一個


休斯敦殺人案引發了華裔要不要持槍的熱議。
這是一個好命題,答案也許不能統一。擁槍有好處,更有憂患。最重要的是擁槍人
得喜歡槍經常練,不能刀槍入庫,馬放南山。但是不鎖好槍,有小孩的家庭比較討
厭。同時夫妻愛吵架的家庭也不好使。有槍就要打呀,而且要有勇氣搶開第一槍。
 家裏有槍,就必須有拿出槍致他人於死地的決心。不然,就不要買槍。隻要雙方把
槍拿出來,那就是你死我活,必有一死才能使另一方安全脫險。對於心裏不喜歡槍
的人,勉強擁槍,就沒有太多用途。不僅嚇不住壞蛋,反而導致惡人先下手為強,
因此自己受到壞人槍彈的傷害。本來他闖入後,你拿錢買平安,皆大歡喜或不傷要
害。小偷小搶者也不願意殺人,避免更大事件。 休斯敦殺人一案,職業殺手可能性
大。謀殺為主,不是搶劫(現在隻是猜測)。如果想殺人的上門來,你就沒法防止,
除非你諸葛亮早有察覺。 因為,你不可能先把槍放在手邊,上膛再開門。那樣子,
你早就先動手了。 一方先拿槍出來,另一方沒有機會拿槍出來的。那也不是一個良
民百姓祈求的場麵。

其實美國法律對持槍權的解讀是含糊其辭的法案整出來的。致使持槍權的問題在美
國由來已久,爭論不休。擁有槍支是不是每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這被稱作是“最美
國”的憲法問題,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規定“紀律嚴明的民兵作為保障自由州
的安全所必須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這條修正案在出台至今的
200多年來,對於“人民”這個稱謂究竟是泛指“普通的民眾”還是特指“民兵”一
直是存有爭議的,這就導致槍支管製一直是美國社會爭論最激烈,分歧最嚴重的問
題之一。當年似乎本意是不讓平民百姓持槍的。總的來說,美國對於槍支問題的辯
論,主要集中在如何管理而不是禁止。

一般來講,用槍的人要比常人野蠻一些。就是我們常說的膽大包天。而野性不是我
們民族的傳統,孔孟之道不提倡。家裏母親會常教孩子,放輕點,不要踩死螞蟻,
被人打了最好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這種教育使得人不是太鬧事,甚至有些唯唯
諾諾。相反看西方教育中狩獵打魚,爬山下海,冒險活動多不少,殺生似乎相對自
然,容易接受。因此一般的華裔轉型到持槍愛好者,尚需時日。自己持槍很不安全,
尤其有孩子的家庭,弄得不好,對孩子教育產生負麵影響。美國死在槍下的人確實
很多。也有純粹操作失誤,槍械走火傷人傷己。據說很多自殺的,家裏人為了遮醜,
警察為了省事,往往同意報告為走火事件。家暴,反家暴傷人的也不少。Adam Lanzaós
的母親有五條槍包括軍事用AR-15來福槍。就是這一位愛槍者親自解決了她的兒子並
飲彈自殺。Keith Ratliff也是愛槍專家,但他不是死於他自己的槍口,而是被一個
不知道的人(也許是他的好友)解決了。

所以,要是真的決定擁槍,社區治安狀況,家庭和諧情況,子女教育情況,都要事
先想好。有了槍以後,還要認真訓練,認真遵守有關槍械的法律和規則。而且有的
州(加州,扭腰)不允許任意日常持槍,而那些允許白日帶槍出行的州(愛達荷,明州
)恐怕又沒有必要帶了。

我也看見不少人倡導華人擁槍,認為有槍的危險性不比開車大,槍的複雜度不比開
車高,每年因為家暴,自殺,走火死於槍下的美國人(不算用槍犯罪的受害者),
比起每年因為憤怒行車,自殺,酒後駕車,行車事故死於車禍的人少很多。當然,
槍的作用,從整個社會層麵來說從適用性來講比不上汽車。但是統計數據顯示有槍,
死亡更容易發生。所以,擁槍有擁槍的理由,不擁槍有不擁槍的道理。一切要看具
體的人,具體的事,具體的環境。

*基本知識:持槍是受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的公民權利,所有的沒有重罪記
錄的成年公民都可以持槍。但是憲法沒有規定槍支的類型,所以給聯邦和各州對於
槍支管理有不同的解釋。大多數州對非全自動長槍限製較少,通過即時犯罪前科檢
查沒有問題的可以立即買槍不需要注冊登記,也就是政府不知道誰有槍。購買手槍
的要求一般高一些,有些州需要登記。一些槍支法律比較友善的州,隻要交錢填表
再經過非常嚴格的審查,基本上可以買到任何限製的輕武器(機槍,全自動步槍,短
槍管步槍,消聲器等)。槍支法律較嚴的州(加州,紐約州,伊利諾州等)需要考槍牌。
50個州中有48個州允許隱匿持槍(手槍上膛隨身攜帶),這些州中的大部分需要考持
槍證,合格的話一定要發證。沒有隱匿持槍證的話帶槍外出每個州的法律基本上都
要槍支空膛上鎖並和彈藥分開放在汽車後備箱或直接拿不到的地方。隻要合法,槍
支攜帶沒有什麽地域限製,坐飛機也可以(槍支上鎖托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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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2)
評論
ymmud 回複 悄悄話 至於花錢保平安等等想法更是很多老中典型的球球無窮小的想法,怪不得罪犯現在都盯上了老中
ymmud 回複 悄悄話 太多的臆測,持槍的人更兇惡?不知道怎麽得出這個結論的,知道有老中女生在一次險遭強姦之後買了槍,,也就是一柔弱女子。美國鄉村裏更多的是持槍的,可大多數都非常純樸。
至於槍和家暴的關係更是憑空想象,美國民間兩億條槍可每年你聽過有幾個夫妻吵架就拔槍相向的?但是每年有多少強姦和多少入室搶劫?更何況每家不知道有多少把菜刀,都是潛在的殺人兇器,為什麼不索性把菜刀也禁了?
所以說對於不喜歡碰槍的人,你可以不買槍,也沒有人逼你買槍,你自願放棄自衛的權利沒問題,但是請不要剝奪他人保護自己和家人的權利。
小思維 回複 悄悄話 向各位朋友學習,致敬。頤和園朋友非常客氣,我鞠躬再謝謝。另外,請不要拿別人
的網名來評論。那樣不太公平,也不太雅觀。對持槍與否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
們應該尊重個人的選擇,不要評價誰好誰不好。
easycity, TFollowerII謝謝!
青靈子 回複 悄悄話 實在不敢苟同你的小思維。
槍友網 回複 悄悄話 您這個小思維可不太高明啊。
四則舍 回複 悄悄話 "一般來講,用槍的人要比常人野蠻一些。就是我們常說的膽大包天。" - 這句實在是臆測吧?
hehe01 回複 悄悄話 美國第二修正案一點也不含糊,高院已經給出解釋,持槍的主體是人民,不是民兵組織。。。
化外人 回複 悄悄話 - 孔孟之道不提倡
不一定對。孔子教六藝,其中就有射。《論語》八佾第三: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
dididididi 回複 悄悄話 華人= 軟蛋,老黑最愛捏軟蛋, 特別是有錢的軟蛋
TFollowerII 回複 悄悄話 “擁槍有擁槍的理由,不擁槍有不擁槍的道理。一切要看具體的人,具體的事,具體的環境。”

擁槍不是說要求每個人都必須有槍。可以選擇沒有。但是,即便有些老中手裏沒槍,但是因為其他老中手裏有槍,對於一個不知道你家到底有沒有槍的罪犯來說,那就是震懾。所以,即便有些老中一直不學習練習,也純粹是因為有了其他的老中槍友,才使得沒槍的老中會變得更安全一點。

所以,我們應該維護憲法賦予的權利,允許守法公民特別方便地得到武器(即不要設置認為障礙),加大安全使用武器的宣傳,以避免不必要的悲劇發生。同時加大對於犯罪的打擊力度。

BTW,老中槍友特別宣傳安全擁槍。
比如這篇永久置頂的八榮八恥高高掛
http://qiangyou.org/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06

easycity 回複 悄悄話 “勉強擁槍,就沒有太多用途。不僅嚇不住壞蛋,反而導致惡人先下手為強,
因此自己受到壞人槍彈的傷害。本來他闖入後,你拿錢買平安,皆大歡喜或不傷要
害。小偷小搶者也不願意殺人,避免更大事件。”

這句話有一點籠統,分析不夠細致。
我們設想一下,一個不願意殺人的小偷小搶者,潛入一戶人家,突然看到一個嚇的發抖的人,雙手握著一支霰彈槍,或是一支轉輪手槍,對著自己。這個小偷是轉身逃走,還是拔出自己身上攜帶的槍支跟房主對打?我覺得,能在被別人用槍逼住的情況下還拔槍對打的,不會是不願意殺人的人。
這就是為什麽很多警察報告顯示,小店主或者出納,發現有人在附近虎視眈眈的時候,亮出槍械,那些人就跑了。
能夠先下手為強的惡人,在“惡人”中真的是少數。能夠有高超的犯罪技能,就是在心狠手辣的惡人中也算得上是極品人渣。這麽極少數的惡人,不顧自身性命,要衝進有槍的人家殺屋主全家,要麽屋主自己有難言之隱,要麽屋主太不幸,真的,跟走在路上被雷擊中一樣不幸,誰都沒有辦法。
頤和園 回複 悄悄話 思維兄的思維確實縝密,讚一個。看了潤濤閻呼籲華人擁槍的文章後,我確實也想了一下自己是否需要去買支槍。俺的想法與思維兄分析的雷同,俺不適合,因為俺不喜歡槍,有了槍也就是學會之後束之高閣。我居住的社區非常安全。據老住戶告知,多年來隻有一家進過賊,而且失盜的這家隻丟了槍。據推斷這是社區裏誰家的teenager所為,因為他知道房主是個射擊愛好者,家中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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