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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裏的“奴性”

(2012-02-24 06:24:08) 下一個

 

“隱私權”裏的“奴性”

你喜歡隱私權嗎?那麽看看你的奴性吧!

這裏,跟大家說說喜歡“隱私權”和“奴性”的關係,因為翻出一個我的老帖子《美國人比中國人更要“麵子”(美國人叫隱私”)》(附在後麵供大家浪費時間),所以想起這個題目。

你喜歡“隱私權”嗎?

那麽,我就請看看你的靈魂裏的,你可能都不知道居然存在著的,你不曾相識的奴性吧!

什麽是“隱私權”呢?大家可以上網去查,這年頭“隱私權”都立了法還上了聯合國了,我就不在這裏抄了,因為實在是太多太多!

簡單的說,“隱私權”就是照顧人們“要麵子”的心理需要。

什麽是“奴性”呢?下麵是我從網上找到的,好在比較短,我就抄在這裏:

奴性
(1) [servilism]∶卑鄙的或下賤的奴隸根性或馴從
(2) [servility]∶奴態,卑從;奴顏婢膝
(3) [slavishness]∶恭順的性質或狀態

大家都看到了,“奴性”是從“奴隸(slave)”跟“服務(servie)”來的。

大家也都知道,奴隸早就有了,奴隸社會是幾千年以前的事情了,再就是服務,那可是屬市場經濟服務最好了。

如果大家還沒有從市場經濟聞到“奴性”的味道,那麽我就再給大家一個市場經濟的概念:勞動力市場(labour market)!

怎麽樣?

勞動力市場(labour market)跟“奴隸”市場差不多吧?除了“奴隸”市場是奴隸主買賣奴隸,勞動力市場是勞動力賣自己,雇主買勞動力,因為勞動力獲得了自由,奴隸主變成了雇主。

到這裏我希望大家聞到“隱私”的味道了,如果還沒有我也就隻好說出來了:工資!

工資是什麽?

首先,工資是“隱私”的一部分。

其實,工資是勞動力市場上勞動力賣自己的價格,也就是勞動力市場上雇主買勞動力的價格。

那麽,把工資作為“隱私”的一部分隱藏起來對誰更有利呢?

把工資隱藏起來對勞動力更有利呢?還是對雇主更有利呢?

把工資隱藏起來對勞工層更有利呢?還是對管理層更有利呢?

當然了,工資高的勞工可能會認為不讓別的勞工知道自己的高工資有維持自己的高工資的好處,因為如果別的勞工知道了自己的高工資就很有可能會跟老板要同樣的高工資,那樣一來自己的高工資就有可能保不住了。

可是,你不知道別人的工資,你怎麽知道你自己的工資是高工資呢?

人是個社會動物,人必須在社會上有一個位置才可能生存,不管你對自己的位置滿意還是不滿意,這還不足以判斷你的是不是有奴性,因為你完全可以是“勉從虎穴暫棲身”,所以才有毛主席說的“馬克思主義的真理,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造反有理!”

當然了,造反是有代價的,舒舒服服的,沒有風險的,體製裏的,民主製度下的,隻能是在虎穴棲身而不感覺是在虎穴才,這才是奴性,在虎穴棲身不僅不感覺是在虎穴還以為自由平等是極端的奴性,因為不知道“造反”的可能性,這就好比被別人賣了還喜孜孜的挺幸福。

比極端的奴性更高級的奴性是自覺的和主動的奴性,那是在虎穴棲身不僅不感覺是在虎穴還以為自由平等並宣傳在虎穴如何如何自由平等,這是升華了的自覺的和主動的奴性,這就好比被別人賣了還喜孜孜的挺幸福地替別人數錢。

所以,如果你也隻是一個雇工,而不是雇傭別人的雇主的話,那麽,如果你喜歡“隱私權”的話,你的奴性就是比較極端的了,如果你不僅喜歡“隱私權”,你還宣傳“隱私權”如何如何好的話,那你的奴性就是升華了的自覺的和主動的奴性了。

當然了,這年頭“奴性”已經跟“民主”聯係上了,隻不過這裏的“民主”指的是選舉總統,而不是選舉老板。

我就不提美國是到了1968年4月4日以後才變成一個“民主”國家的了。

你知道1968年4月4日是什麽日子嗎?

那是馬丁被殺的日子,馬丁的死給了美國主流這麵做虎皮的“民主”大旗。

我也就不提美國的兩黨,民主黨和共和黨,其實是一個黨,資本黨,因為他們兩個的價值觀是一致的,都是資本主義,而不象中國的國民黨和共產黨,他們兩個的價值觀是對立的,所以,美國的民主黨和共和黨可以和平共處,而中國的國民黨和共產黨必然刀兵相見。

當然了,如果涉及到國際友人對你的關心和愛護,那就有“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問題了,這個對很多人來說就太複雜而超出他們的腦容量了。

這也就是-英二-網友說的:“我的意思是,隻有認清了主體,不被悠忽了,才有可能清除奴性”。

如果你相信美國人的“民主”投票選舉總統可以改變什麽的話,那麽我就給你講一個中國的古老的故事吧。

這是兩千多年前《莊子•齊物論》裏講的一個叫“朝三暮四”的故事。

雖然,今天“朝三暮四”早就成了一個家喻戶曉的成語說的是拿不定主意或反複無常頻繁改主意也就是說靠不住,但是莊子講的“朝三暮四”的這個故事的意思可不是這樣的。

“朝三暮四”的這個故事的出處:“狙公賦□,曰:‘朝三而暮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

“朝三暮四”的這個故事的原文:“宋有狙公者,愛狙,養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亦 得公之心。損其家口,充狙之欲。俄而匱焉,將限其食,恐眾狙之不馴於已也,先誑之曰:“與若茅,朝四而暮三,足乎?”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伏而喜。”

“朝三暮四”的這個故事的譯文:“戰國時代,宋國有一個養猴子的老人,他在家中的院子裏養了許多猴子。日子一久,這個老人和猴子竟然能溝通講話了。

這個老人每天早晚都分別給每隻猴子四顆栗子。幾年之後,老人的經濟越來越不充裕了,而猴子的數目卻越來越多,所以他就想把每天的栗子由八顆改為七顆,於是他就和猴子們商量說:“從今天開始,我每天早上給你們三顆栗子,晚上還是照常給你們四顆栗子,不知道你們同不同意?”

猴子們聽了,都認為早上怎麽少了一個?於是一個個就開始吱吱大叫,而且還到處跳來跳去,好像非常不願意似的。

老人一看到這個情形,連忙改口說:“那麽我早上給你們四顆,晚上再給你們三顆,這樣該可以了吧?”

猴子們聽了,以為早上的栗子已經由三個變成四個,跟以前一樣,就高興地在地上翻滾起來。”

如果這些猴子們還到處宣傳它們的這個跟老人平等自由猴主的幸福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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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美國人比中國人更要“麵子”(美國人叫“隱私”)

有些人嫌中國人要麵子。他們以為要麵子不僅不是一件好事,而且是一件丟人的事。我以為最早意識到這一點的還是懂得中國人的、聰明的和有知識的血統上的中國人。

有些西方人,特別是美國人有時不理解一些中國人或中國政府的一些行為。我們這些自以為懂得中國人的、聰明的和有知識的血統上的中國人們就給美國人自告奮勇毛遂自薦地幫忙了。他們說,中國人或中國政府的行為之所以作了一些西方人,特別是美國人有時不理解的事情的原因是因為中國人或中國政府要麵子。

那麽什麽是一個人“要麵子”呢?無非是那個人有羞恥之心。如果有些人嫌這句話是褒義的、似乎是在表揚那個人和沒有鄙視這個要麵子的人或者鄙視得不夠。那我說這個人有著很強的羞恥之心總可以了吧?

顯然,對我們這些自以為懂得中國人的、聰明的和有知識的血統上的中國人們來說“要麵子”是一件在西方人麵前讓他們覺得不體麵的性格特征。

那麽,我們這些自以為懂得中國人的、聰明的和有知識的血統上的中國人們就一定是不要麵子的了。

其實呢,西方人也是很要麵子的。比如,英國人到現在也還是說他們當年對中國販運鴉片不是販毒而是鴉片貿易。又比如,美國人就忘卻了朝鮮戰爭。沒麵子的事情大家不願意提來提去的是人之常情嘛。

人們常說,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是不是也可以說:要麵子之心人皆有之呢?或羞恥之心人皆有之呢?當然不是。我們這些自以為懂得中國人的、聰明的和有知識的血統上的中國人們就是不要麵子的。

其實呢,西方人不僅是很要麵子的,他們還發明了一個人們以為中國沒有的和西方特有的“要麵子”概念叫做“隱私”(也就是privacy)。

其實呢,西方人不僅是很要麵子的以至於發明了一個人們以為中國沒有的和西方特有的“要麵子”概念叫做“隱私”(也就是privacy),他們還發明了一個人們以為中國沒有的和西方特有的“要麵子”的“權力”的概念叫做“隱私權”(也就是the right of privacy)。

其實呢,西方人不僅是很要麵子的以至於發明了一個人們以為中國沒有的和西方特有的“要麵子”概念叫做“隱私”(也就是privacy),他們又發明了一個人們以為中國沒有的和西方特有的“要麵子”的“權力”概念叫做“隱私權”(也就是the right of privacy)還不算完事兒,他們還立了法律保護他們的“隱私”。

雖然我不以為“隱私”概念對孔夫子是陌生的。但是我們這些自以為懂得中國人的、聰明的和有知識的血統上的中國人們都說中國沒有“隱私”概念。我也沒功夫去查。再說啦,我這篇文章也不是爭論這個問題的。那麽就讓我們姑且假設:中國沒有“隱私”概念。

既然中國沒有“隱私”概念,那麽就讓我們看看什麽是西方的“隱私”概念吧。我不喜歡咬文嚼字,這“隱私”就是一個人不願意讓別人知道的關於自己的東西。這“東西”可以包括姓名、年齡、工資、性別(因為有同性戀和變性的)、頭發的原顏色(因為染了發)、考試分數、身體有病、心理有病、有病動過手術、沒病動過手術(如整容)、特殊愛要(愛穿異性衣服)、犯過罪和住過監獄等等。

總之“隱私”就是所有可能給一個人帶來不愉快的關於這個人的信息。所以,這美國人要保護“隱私”跟中國人的要“麵子”又有多大區別呢?

你得了奧斯卡獎這個你個人的信息是不是“隱私”呢?你得了諾貝爾獎這個你個人的信息是不是“隱私”呢?猜猜看?

你得了奧斯卡獎這個信息當然是你的“隱私”啦。隻不過沒人能理解你會要保護你的這個“隱私”而不讓別人知道的理由就是了。

大家能想象中國人幾千年的文明沒有這個所謂“隱私”概念嗎?這難道真需要研究中國幾千年曆史才能證明的嗎?反正我不能想象,中國古代禮儀之繁瑣不照顧人們的感情。

但是,“隱私”受法律保護這大概是西方人的發明。我能想象中國人幾千年沒有設法律保護人們的“麵子”,也就是“隱私”。

所謂“隱私”受法律保護就是不可泄露人們的“隱私”,也就是說泄露人們的“隱私”是違法行為,因此要受法律製裁和懲罰。

這我前麵列的一串“隱私”的例子裏,犯過罪和住過監獄應該說是最大的“隱私”了吧?

我們在美國看新聞經常看到犯罪的新聞,而且基本上全是黑人犯罪的新聞。也許有人會說美國黑人犯罪多。其實美國黑人是少數民族,在美國犯罪的主要還是白人。粗糙的說,美國白人住監獄的占65%,而黑人占30%。黑人隻是犯罪律高,大概是其人口比例的一倍。

如果隻看新聞,我可以保證你得到的印象是白人基本上不犯罪。這也許是白人比黑人更關心他們的“隱私”或更要“麵子”吧?

特別有趣的是有些罪黑人犯的比較多,如販毒和槍殺。有些罪白人犯的比較多,如強奸,尤其是強奸兒童。因此,兒童強奸犯的隱私就需要特別保護。最近幾年,有幾個白人兒童強奸犯刑滿釋放又重犯還殺了小女孩的現象導致了美國人們的不保護兒童強奸犯的隱私的要求。那個有名的AMBER LAW(就是兒童失蹤要立即通報)的遲遲出台就是因為很多美國人不希望兒童失蹤這樣的白人犯的比較多的罪給搞得家喻戶曉。

前兩天又在佛羅裏達出了一起白人兒童強奸犯刑滿釋放又重犯還殺了被他綁架並強奸的小女孩事件。那個小女孩的父親提議立法保護女兒童,他建議要對兒童強奸犯進行GPS定位。

可那是侵犯前兒童強奸犯的“隱私”的啊!我們等著瞧吧。

可能有的聰明人就會說了,兒童強奸犯能有幾個?侵犯侵犯兒童強奸犯的隱私那怕能保護一個小女孩的生命也值啊。

這你就不了解美國人想問題的方法啦。美國人是習慣於設身處地在兒童強奸犯的位置想問題的。美國人會想你今天侵犯了兒童強奸犯的隱私,你明天就會侵犯他的隱私。因此,大多數美國人都認為他們和兒童強奸犯沒有不可以逾越的鴻溝。為什麽呢?

事實是,在美國一級謀殺的平均判刑是17年,而一級謀殺的平均服判刑則是7年。再加上美國是全世界監獄人口比例第一,就算都是一級謀殺犯,7年就畢業一屆。你可以自己想象一下在這美國大街上走著的人們中有多少是犯過罪和住過監獄的。

隻有中國人要麵子嗎?當然不是,美國人要麵子要到將要麵子製度化和法律化比中國人要麵子有過之而無不及。

更有甚者,美國人要麵子不僅要到將要前兒童強奸犯的麵子而寧可犧牲女兒童的生命來滿足前兒童強奸犯的性欲,還不堵這個漏洞以保證以後的兒童強奸犯們也能有女孩子享受。

大家想象一下,這世界上還有比美國人更愛護前兒童強奸犯的麵子的人嗎?

那麽,“麵子”這兩個中文字是什麽意思呢?我以為在這裏“麵”主要是“表麵”的意思。說“要麵子”的貶義來自“麵”的主要是代表“表麵”,也就是非實質的意思。即:“要麵子”是為虛而不為實。因此,“要麵子”並不必要和不需要上升的設法律高度加以保護。當然,“要麵子”也無大礙。

更特別有趣的是(我猜是)那些懂得中國人的、聰明的和有知識的血統上的中國人們將中文的“麵子”替美國人翻譯成了“face”。前麵說了,這裏的“麵”是“表麵”的意思。雖然“麵”有“face”,也就是“臉”的意思,但並不一樣。

那些懂得中國人的、聰明的和有知識的血統上的中國人們和美國人中嫌中國人要麵子的人們不要麵子嗎?我想他們一定是不要麵子的。因為,如果他們也要麵子還笑話或指責中國人要麵子不就是口是心非了嗎。我願意相信他們不是口是心非的。我想他們一定是不要麵子的。按現在的翻譯就是說:他們都是不要臉的。

美國政府也不要麵子。比如,滿世界說伊拉克有大規模殺傷武器(WMD),找一氣沒找著,就不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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