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投降了,二戰結束了,但國共內戰又打起來了。共產黨勝利的時候,祖父隨著潰敗的國民黨軍隊去了台灣。多少年後,人們都說如果祖父就此留在台灣,以後祖母他們就是台胞親屬了,最終的故事可能會改寫;可祖父記掛著祖母和年幼的孩子,從台灣回來了。
祖父回來後因為在國民黨軍隊裏服役的經曆被判刑,去了安徽勞改農場接受勞動改造。祖母和祖父離了婚,詳情如何不得而知。祖母從未改嫁,解放後進了一家儀表廠當工人,獨自一人將三個孩子養大。祖母每月幾十元的工資,供著一家四口的吃穿用,和三個孩子的上學,其中的艱難可想而知。孩子們都知道要省著用,事實上是必須要省著用。一個口口相傳令我印象深刻的例子是一個親戚家的孩子偶爾住在祖母家,和祖母的三個孩子(即我的父親和兩個姑媽)一起吃早飯,泡飯就腐乳,三個孩子居然齊齊告訴他“腐乳應該用筷子豎著點,不能橫著挑”,因為橫著挑會挑去太多的。另一個例子是我的父親學校裏組織春遊去動物園,為了省下幾毛錢的車費,父親硬是自己提前幾個鍾頭走著去動物園,又從動物園走幾個鍾頭回家。
父親上學時讀書很用功,遇到難題沒有人問會自己思索,玩的時候也是“悶皮”(自己和自己玩),從不讓祖母操心。父親學習成績很好,一直想考大學,但因為祖父的曆史問題(這在那個時候是很直接很要命的問題),學校老師明確告知,成績再好也上不了大學,隻能報考大專。父親改了自己和英國首相諧音的名字,知道自己的家庭出身容不得自己犯一丁半點的錯,處處小心謹慎,必須“夾著尾巴做人”。父親在我記憶裏一直不苟言笑,克勤克儉,尤其是年輕的時候。
我的兩個姑媽雖是同胞姐妹,但性格大相徑庭。小姑媽從小伶俐,又是家裏的老小,若有什麽事惹了祖母生氣,一看苗頭不對,還沒等我祖母舉起巴掌(或是雞毛撣子),早就從後門溜得影都沒了。而大姑媽則比較倔強,不會討饒更不會逃跑,碰上祖母性子急,估計大姑媽沒少挨板子,包括那些沒落到小姑媽身上的。到了知青上山下鄉的時候,大姑媽自己跑到居委會報名去新疆。等祖母知道的時候,去居委會滿地打滾地哭鬧懇求都已經無濟於事,十八歲的大姑媽無可挽回地去了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