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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藥神,兩種製度,兩種結局

(2018-07-09 18:24:22) 下一個

第一次被老媽推薦看的這個熱劇。沒到一半就想起幾年前看的那個奧斯卡電影。隻不過那是艾滋病,這個是白血病。上網一看原來大家都在比較兩劇,那美劇叫達拉斯買家俱樂部。

藥片沒有讓我流什麽眼淚,可能是盜版看不進去(看盜版電影演盜版藥,嗬嗬),可能是我一邊幹活一邊看沒用心。隻覺得徐崢依然是那種瘋瘋狂狂的樣子。

引起我思考的還是兩個故事的結局。在美國這樣一個法律至上的社會,這個違法者最終用法律武器打敗了政府和官僚,保住了人享有治病的權利。而在中國這樣一個所謂人情社會,法律最後迫害了施行人道的行為,把病不得醫治的罪責推給了藥商。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不能保護人權,隻能懲罰行善者,那國民還有何希望,社會還有何公道可言?我們守的法是何等的法啊?

想到這些我不禁黯然落淚。藥神電影的宗旨如果這樣來看,確實有深意,並非賺得便宜的眼淚。

說個現實的,日本從幾年前開始施行代替藥製度。醫生開最新的處方藥,取藥時,藥房必須詢問患者,同樣效果的藥,有便宜的代替品,即專利已經過期,簡單生產成本低的藥,患者願不願意換成替代藥。讓患者有選擇的權利,把選擇權交還給患者,這不是一個政府應該盡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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