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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輪回——中國農村土地改革之必要

(2011-12-07 18:01:51) 下一個
毋庸置疑,2012年將是世界經濟史上特別值得關注的一年。

歐洲主權債務危機已明顯地在法國、德國等歐元區“核心國家”蔓延。三年期國債的正常利率應該是2%。法國、德國、比利時的三年期國債利率一個月之前是4%,現在是7%。這是難以為繼的。雖然德、法兩國正企圖從歐元區整體政治經濟結構入手力挽狂瀾,但歐元區瀕臨破產邊緣是不爭的事實,2012年歐元區很可能解體,從而引起歐洲及全球的動蕩。

美國經濟從2008年雷曼(Lehman Brothers)破產事件之後一直一蹶不振,完全靠“量化寬鬆政策(quantitative easing)” 在苟延殘喘。“量化寬鬆”結束後的美國經濟再次進入衰退的概率很大。更重要的是美國與歐洲同病,債台高築。美國的主權信用在今年8月被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降級。今年11月23日本是美國國會應拿出在十年內削減1.2萬億美元債務預算方案的最後期限, 國會超級委員會並沒有在這個最後期限拿出這樣的預算方案。明年是美國大選年,因為共和黨執意要拉奧巴馬下台,國會在明年達成有意義的消減國家預算減少債務協議的可能非常低。目前美國每一美元的預算中就有0.36美元來自借貸,而十年期國債利率一直在美聯儲的人為調控下在3%以下徘徊。如果回到5%的曆史平均水平,則美國的主權債務很可能因此而白熱化,步歐元的後塵。

日本呢?鮮為人知的是,日本的國債與GDP的比率高達200%,是發達國家中最高的。靠借債度日的日本目前的利率是世所少見的0.5%。而2.5%以上的利率即可一舉擊潰日本的主權信用。日本經濟經曆了二十年疲乏,今年稍有起色,又被一個空前的大地震、海嘯、和海嘯引起的核電危機給打下去了。日本複蘇遙遙無期。

美、歐、日的凱恩斯國家信貸資本主義已經走到了盡頭。那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中國經濟明年又會如何呢?眾所周知,權力資本主義四處橫行的中國經濟結構日漸失調,問題叢生。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兩個星期以前有一篇報告明確警告中國:如果(1)房地產泡沫、(2)銀行呆賬、(3)由歐美而引起的出口重創、和(4)利率增加這四種危機在中國同時出現,有可能造成中國經濟在明年硬著陸,GDP有可能降30%。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12月1日發布的《2012年世界經濟形勢與展望》報告也稱,受發達國家經濟增長疲弱、歐元區主權債務危機、財政緊縮措施以及各國應對危機的政策缺乏協調等因素影響,世界經濟未來兩年將繼續減速,甚至有可能再度衰退。

綜上所述,占世界GDP約70%的美、歐、中、日這四大經濟體在2012年很可能會同時出現危機,引發空前的世界性經濟動蕩。在此關鍵時刻,筆者對中國如何能化危機為轉機,如何把這個世界經濟大動蕩轉化為中國成為首要強國的契機,如何做好經濟轉型、結構調整、擴大內需、保障民生等問題作了一係列的探討。本文是思路之一。希望能夠拋磚引玉,引起中國有識之士的重視。

中國的經濟現狀

2006、2007兩年,中國錯誤地利用“四萬億經濟刺激方案”應對歐美的信貸危機,造成空前的通貨膨脹,流動性增加,直接導致國內城市房地產失控,形成泡沫。2008年金融海嘯以來,中國的貨幣投放量M2增長率一度接近30%,致使流動性泛濫、房價猛漲、和通貨膨脹進一步惡化。去年,中國央行和國務院開始明確地用行政、金融、貨幣緊縮等行政措施來冷卻房地產。但是,這種做法是雙刃劍。房地產降溫會直接影響到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使銀行收不回已經貸出去的錢而形成呆賬。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的高速發展,使中國的企業,尤其是製造業,成為更偏重依賴出口的外向型企業。如今,全球經濟不景氣,海外訂單銳減,綜合生產成本增加,原材料漲價,融資困難,11月份出口已現三年來的敗象。最新的製造業采購經理指數(PMI)已經小於50% ,顯示製造業已經開始萎縮。

三十年的改革與高速發展並沒有惠及占人口80%的農村,形成了城市像歐洲,農村像非洲的奇怪景象。大批農村青壯年離開家鄉,作為農民工到城市從事低收入高風險無社會保障的工作。貧窮落後的農村留下的是“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

中國經濟失衡的症結在於城鄉失衡。而關鍵是城鄉人口和土地的二元化,既雙軌製。

中國的現行土地製度

中國現行的是農村土地製度和城市土地製度的雙軌製。目前中國農村土地大體由三部分組成:(一)農用
地(包括農耕地、草地、林地),(二)農民宅基地,(三)荒山、荒溝、荒丘、荒灘、魚塘水庫等其他集體用地。

關於農用地,2002年通過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土地承包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使用和收益權規定的比較清晰,對於招標、拍賣、公開協商、轉讓、出租、入股、抵押等流轉方式作了法律追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即農民宅基地,是作為村民的住房福利提供的,雖然確權發證,但除可轉讓給本村村民外,並不可作其他流轉使用。荒山、荒溝、荒丘、荒灘、魚塘水庫等其他集體用地也和農用地一樣,實行了承包製。應該說,聯產承包隻是“半鬆綁”,即農民對農耕地有使用權。農民對自家的宅基地也隻有使用權,不可以自由轉賣。許多二、三線城市的房子已經是一萬塊錢以上一平方米。而半個小時車程的郊區,風景秀麗,你去釣魚,那個魚塘是村裏的,五萬塊錢一年承包的,但不是他自己的,換句話說魚塘沒有市場價值,但本身是有價值的,沒有貨幣化。郊區的房子,魚塘、田,可能值一百萬。但是這個資產就不能成為貨幣。其他人應該完全可以買這個魚塘,把它建設得更好,更加生態化,把宅基地買來,建一個更大的房子,甚至賓館,但是現在你就是做不到。是不是這個錢就被壓在那裏了?國家沒有對農村宅基地的使用轉賣立法。

土地的雙軌製導致了巨大的城鄉差別。農村土地不是私人的,因此城裏人要到鄉下去買房子是不可能的。農村也沒有像樣的醫療和學校,人們不願意住在農村。相反,似乎所有機會都在城市,使得人們往城市擁擠。現在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已經擁擠得幾乎不能住人了。城市的土地現在是各級政府所有。名義上是“國有”,就是政府所有。政府是誰?集體是誰?在城市政府是在任的市長和市委書記。農村的集體是在任的村長鄉長和縣長,實際上是他們代表國家。權力濫用以後產生腐敗,農民反而沒有得到實處。

怎麽樣提高占中國人口80%的農村人口的內需?怎麽樣轉化因為出口下降而帶來的大量失業人口(包括農民工),讓他們能有地方去,有工作做,回流到他們原來的農村?怎麽樣讓城市高房價的泡沫軟著陸? 怎麽樣解決困擾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年的環境汙染、土地質量下降、農耕地質量下降?怎麽樣從根本上解決城鄉發展不平衡,讓農民生活真正趕上城市?怎麽樣讓農民真正享受到改革開放的成果?

這個答案很簡單,就在共產黨1948年在西柏坡通過的《土地法大綱》和1950年的《土地改革法》上,在國家立法保證農用地不受侵犯的情況下,把土地還給農民。對於農用地(包括農耕地、草地、林地),將其所有權給承包的農民,或者參照《土地承包法》延長承包年限,並賦予農民自由轉賣租賃權。對於農民宅基地和荒山、荒溝、荒丘、荒灘、魚塘水庫等其他集體用地,也將所有權分給農民,並賦予農民自由轉賣租賃經營建設的權利。

農村土地私有化有利於使大量資金流向農村,促進農村發展

農民宅基地自由轉賣的一個顯而易見的優點,是把1953年以來欠農民的債一次性地還清,使農民真正地一次性地得到補償。這等於國家一次性地給農民發放平均十萬甚至數十萬的錢。土地一下子值錢了。八億農民如果平均每人拿了十萬塊錢,八億農民就是八十萬億。如果做四十年消費的話,一年就產生兩萬億的靜態的GDP,再加上由此帶動的所有的相關產業,內需就有了。那麽中國的農村就不會還像非洲,就會像日本,像美國,甚至更好。

美國前二十個大城市人口所產生的GDP可能隻占30%,因為其他人都住在鄉村和郊區,和城市人一樣消費,一樣要有好的醫療條件,好的學校。富人還喜歡住在郊區。日本也是一樣。回頭看中國,隻是靠前麵二十個大城市、五十大城市、七十大城市的GDP來帶動,占了70%。如果反過來,城市人口所產生的GDP隻占30%,中國是不是有可能在現在GDP的基礎上再翻三番?這個數字是嚇人的。換句話說,中國全麵的現代化一定要從農村開始。入手就是土地改革,就是農民的土地私有化,或者長期的承諾農民有自主使用權、租賃權、轉讓權、買賣權,不受戶籍的控製,從根本上打破城鄉的差別,讓中國八億農民得到實惠。這樣可推動農村真正的現代化,現代農業,防止汙染,城鄉統籌,小城鎮建設,真正提高占中國人口80%的農民的教育、醫療。農村的土地私有化與小城鎮建設相結合,可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吸收在沿海加工區上億的農民工。

農村土地私有化對於緩解城市房地產泡沫、實現經濟轉型具有重大意義

農村土地私有化可一舉解決城市的土地壓力和過渡擁擠的問題。比方說,如果北京上海等全中國前一百個大城市加起來,可建的所謂“五環以內”的城市用地是一億畝的話,全國除了農耕地以外的農村自留地、自用的宅基地、集體用地加起來,可能是一百億畝,甚至是數百億畝,一千億畝,那麽城市裏的房地產泡沫還能有嗎?如果上海的人與其花一兩千萬買一個五萬甚至十萬一平方米的房子,那麽他完全有可能到一個小時車程的江浙郊區去。郊區多的是地,荒山,沼澤。花一百萬整理,三百萬建私宅,空氣新鮮,當地社區醫療、公共衛生、教育等方方麵麵的發展都會隨之而來。這樣就會使中國真正轉型,從現在一個農業社會加城市孤島社會的畸形發展轉到一個真正以內需、以消費帶動經濟的現代社會,而且一舉擺脫對外出口的依賴,可以在2012年可能的經濟海嘯期間一枝獨秀,化危機為轉機。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土地問題就是農民問題,就是關係到國家民族興衰的大問題。1948年中國共產黨在西柏坡通過了《土地法大綱》,打土豪分田地,廢除封建土地製,實現耕者有其田。中國共產黨因此得到了廣大勞動人民的支持,取得政權,建立新中國。1950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其中的第五章第三十條規定:“土地改革完成後,由人民政府發給(農民)土地所有證,並承認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經營、買賣及出租其土地的權利。”1953年,普遍實現了土地改革。可以說,《土地法大綱》和《土地改革法》是國策,是共產黨取得政權、鞏固政權的根據和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的合法性之所在。

1953年土地改革完成以後,通過合作化把農民的土地收歸集體所有,即收歸各級政府鄉、村、組所有,《土地改革法》名存實亡,直到1987年正式廢除該法。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有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2002年通過了《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家庭聯產承包作了法律追認。

胡錦濤主席在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上提出所謂“土地可流轉”,但是後麵就不了了之了。土地改革難在涉及太多既得利益者。對於各級政府來講,哪怕是個鄉長村長,土地就是他的權利,因為土地就是他的。上個月,國土部副部長王世元表示,國土部門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進行農村土地股份製改革,強調要“通過完善和強化土地用益物權,使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實現最大化”。這種土地“股份製”改革與胡錦濤主席提出的“土地可流轉”是一脈相承的嗎?“土地可流轉”,即土地在一定意義上的私有化,是把土地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甚至轉讓買賣權歸還給農民,是與1948年《土地法大綱》和1950年《土地改革法》相一致的,是改革開放向農村的自然延伸,是解決中國經濟結構失衡的關鍵之處。“土地股份製”意在“使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實現最大化”,走的是1953年農村生產資料社會主義改造、集體化和人民公社化的老路。當年的集體化也是從“股份製”、“工分製”開始的。怕的是當年國企股份製改革上千萬工人下崗,大量的國有資產遭侵吞的一幕將在農村重演,將為權貴們大規模兼並土地成為大地主提供法律方便,讓千千萬萬農民流離失所,造成天下大亂。

土地私有製是帶動中國農村發展的根本之路。1953年把土地收歸集體所有。1978年搞聯產承包,農民仍沒有經營權和買賣權。從1978年到現在已經過了三十多年了,共產黨應該實現六十年以前的承諾,把土地重新還給農民,國家立法,讓中國八億農民自用地私有,讓農民有長期甚至一百年以上的自由買賣租賃使用的權力, 真正讓農民得到改革開放的成果。這樣可激發中國經濟的極大的內生動力,可以保證中國一百年的繁榮,共產黨還能夠長治久安。一舉解決農村和城市的土地雙軌製的問題, 中國會真正成為富到根子裏的,富到最窮的山野裏麵,農村裏麵,藏富於民的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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