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紐約時報》2010年9月20日關於釣魚島的文章(日本抗議)

(2010-09-28 20:28:21) 下一個

(日本對尼古拉斯克裏斯特夫的抗議)

再談釣魚島

尼古拉斯克裏斯特夫NICHOLAS KRISTOF紐約時報專欄作家)

2010920日下午25分)

   最近,我就中國和日本之間在無人島嶼——中國稱為“釣魚島”而日本稱為“尖閣列島”的爭論寫了一篇文章(http://kristof.blogs.nytimes.com/2010/09/10/look-out-for-the-diaoyu-islands/。中日兩國,還有台灣,都聲稱擁有釣魚島。我的觀點是:盡管這些島嶼似乎無主,似乎不屬於任何國家,但中國顯得更有理由擁有。如下是最新的爭執:

   日本不承認有領土糾紛,而且寫信給我,列出了日本的理由來抗議我的文章。我並沒有被他們說服。當中國很弱而且已經丟失了整個台灣省的時候,讓中國去抗議對那幾塊貧瘠的礁石的占領是幼稚可笑的。而日本並沒有給出合理有效的觀點。我希望把這件事作為一個案例送交國際法院以進行法律判決,而不是粗暴無禮地強製性解決爭端。

   從1980年起我就在關注這些島嶼的爭論,和我妻子一起把這些爭論寫進了我們2000年出版的書裏,書名是“來自東方的驚雷”。嗨,我永遠也不可能找到登上這些島嶼的方法。我擔心美國也許會被拉入一場爭端。正如我以前的文章提到的那樣,根據美日安全條約,美國在理論上應該保護日本宣示擁有這些島嶼的主權。實際上,我們不能那麽做。但是,如果我們真的不那麽做,就會在整個亞洲造成反響。無論如何,這裏摘錄了來自日本的抗議信。這信很顯然是按著日本外交大臣的要求寫的(誰知道是誰讀了我的文章?)。因為我說了這些島嶼更有可能是中國的,我要給他們一個機會做回答:

  1. 1885年起,日本政府就通過衝繩縣的機構和其他途徑對尖閣列島作了徹底的測量。根據這些測量可以確信,這些島嶼一直無人居住,也沒有受到中國管轄的任何痕跡。因此,1895114日日本政府做出內閣決定,在尖閣列島安置標誌,正式將群島歸入日本領土。
  2. 從那時起,尖閣列島就一直是琉球群島的一部分,而琉球群島是日本領土。這些島嶼從來就不是台灣的,也不屬於澎湖列島。根據18955月生效的《馬關條約》第二章,中國的清朝政府把澎湖列島割讓給了日本。
  3. 因此,尖閣列島不屬《舊金山和約》第二章所規定的日本放棄的領土。根據和約第三章,尖閣列島作為琉球群島的一部分一直在美利堅合眾國的管理之下。根據1971617日日美之間簽署的有關琉球群島和大東群島的協議,日本恢複了尖閣列島以及整個區域的管理權。上述所列事實清楚地表明尖閣列島是日本領土的一部分。
  4. 中國沒有表示反對美國根據《舊金山和約》第三章管理尖閣列島。這個事實清楚地說明中國不認為該群島是台灣的一部分。一直到1970年下半年,東中國海大陸架石油資源的開發問題浮出水麵,中國政府和台灣當局才提出尖閣列島的歸屬問題。
  5. 您的專欄聚焦在“中國航海記錄”和“1783年日本地圖”這樣的曆史原件來支持您關於中國更有理由擁有尖閣列島的觀點。但是請您注意,中國政府所提出的論據中還沒有一個是依照國際法能夠有效支持他們論點的地理學或地質學方麵的證據。
 

您的看法呢?


(文中所列五條既是日本對作家尼古拉斯
克裏斯特夫的抗議內容——譯者。)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重言 回複 悄悄話 轉貼:日本就釣魚島問題抗議紐約時報專欄作家(續)

以上是尼古拉斯∙克裏斯特夫9月20日的文章。其中的5條是摘錄來自日本的抗議信的內容。餘對於日本的5條觀點有如下看法:

第1條是強詞奪理。日本的觀點是他們登島測量過就證明島嶼是日本的,這是強盜邏輯。前些年有日本人在中國做非法測量的被抓的新聞日本是否要拿來說中國是日本的?

第2條說“釣魚群島是琉球群島的一部分”。這是不對的。琉球群島曆史上的36個大小島嶼,從來不包括釣魚台列島,清朝時期中國日本琉球三國的海圖都把釣魚島列為中國的領土。地理構造上,釣魚台和台灣島都在中國大陸架上,而琉球群島的所有島嶼都不在大陸架上,而是在琉球海溝的東麵;在地理距離上,釣魚台距離台灣比琉球更近。下一句“琉球群島是日本領土”就是瞎掰了。琉球群島在古代是一個獨立王國。14~19世紀曾向中國明清政府和日本衝繩那霸縣政府納貢,1879年日本強製占領。根據結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的《波斯坦公告》第八條的規定,琉球群島主權不歸日本,後因朝鮮戰爭引起國際時局變化未經聯合國大會批準美國單方麵交給日本托管。琉球群島主權不歸日本,作為琉球群島一部分的釣魚群島的主權自然不歸日本。

第3條,美國根據《舊金山和約》第三章管理琉球,說明琉球的主權不歸日本。1971年美國把管理權轉給日本,並沒有說主權給日本。管理權和主權是不同的概念。

第4條說“中國沒有表示反對美國根據《舊金山和約》第三章管理尖島群島。這個事實清楚地說明中國不認為該群島是台灣的一部分。”這明明是海盜邏輯。中國和當時的蘇聯都不接受《舊金山和約》,沒有簽字,台灣當局也沒有簽字。這說明中國不同意日本管理琉球。

第5條更是海盜語言。考古的證據,不是日本喜歡的證據就不行?日本也拿不出什麽地質學和地理學的證據。

餘以為,中國應該向日本要回琉球的主權,這樣釣魚島的問題就沒有了。

(感謝安瑪的糾正!文章已經根據安瑪提供的信息改正)
重言 回複 悄悄話 轉貼:日本就釣魚島問題抗議紐約時報專欄作家

日本政府在釣魚島非法拘捕我漁民的事件發生之後,對我國政府的多次抗議置之不理,隻聲稱釣魚島是日本固有領土,並不給出任何理由和證據。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尼古拉斯∙克裏斯特夫(NICHOLAS KRISTOF)9月10日在紐約時報上發表了題為“當心釣魚島”的文章(http://kristof.blogs.nytimes.com/2010 /09/10/look-out-for-the-diaoyu-islands/)。文章指出,美國並沒有誰擁有釣魚島的立場。文章還說,盡管有美日安全條約,但是美國幾乎不可能為日本爭奪那幾個無人島嶼和中國刀兵相見。日本政府對克裏斯特夫的文章非常不滿,並提出了五條理由說明釣魚島是日本的固有領土。9月20日,克裏斯特夫在紐約時報刊發文(http://kristof.blogs.nytimes.com/2010/09/20/more- on-the-senkakudiaoyu-islands/),列出了日本政府的五條理由。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