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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馬

(2012-12-03 06:12:58) 下一個


我從沒養過狗。因為我喜歡貓,所以喜歡狗就有點難度。貓和狗實在是太不一樣了。再溫順的貓,也有一種個人主義的、特立獨行的風度,有一種有奶吃奶、沒奶拉倒、但有奶沒奶都不是娘的冷酷姿態。我雖然沒有養過狗,但從“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狗仗人勢”、“打狗要看主人麵”之類的詞句看來,狗也許比貓可親,但也可能比貓危險,總之大概不會有貓酷。人們常常稱讚狗的忠誠,我卻偏羨慕貓那種愛誰誰、無悲無喜無所謂的小樣。

狗是一種奇怪的動物。同樣是狗,可以壯如牛犢,也可以小得像兔子。由於狗的形貌的多樣性,托小貓小時候在路上看到一隻動物,常常無法確定那是一隻狗,要向我求證。她現在已經學會了趨軟怕硬:看到一條半人高的大狗,就慌忙遠遠避開;看到一隻小哈巴狗,就興致勃勃地跟它打招呼。這種時候我隻好裝出一副虛偽的熱情模樣,一邊跟狗主人笑著點頭,一邊裝腔作勢地附和著女兒對狗的讚美之辭。一旦擦肩而過,立刻拉下臉來,翻臉不認狗。

我對狗的惡劣印象很大程度來自於街上的狗屎。我覺得那些任自己的狗隨地大小便的主人應該統統抓起來,每人發個糞筐,上街清理狗屎,裝滿一筐後掛在脖子上遊街示眾。既然號稱愛狗如子,為什麽不會讓自己的孩子隨地大小便,卻任由狗這麽做呢?雖然城裏很多地方有狗廁所,也安置了許多塑料袋發放點,可還是有很多人根本不在乎對狗這方麵的訓練,依舊由它們在人行道上亂拉,拉完後還不收拾爛攤子。我認為法國這方麵實在做得太差了,巴黎已經有這個痼疾,外省的小街更是變本加厲。跟整潔講公德的瑞士人比起來,法國那些養狗不教的人們真應該羞愧得一頭撞死。我每次在街上小心翼翼地繞開一堆堆狗屎,心裏就把那些狗和它們的狗主人一起罵遍了十八代。托小貓在我身邊大聲歎氣,說:這些狗狗不在馬桶拉臭臭,它們不乖!我說:它們不乖,它們的主人也不乖!

鄉下養狗就好很多,至少地大天大,沒有這方麵的煩惱。但是法國鄉村裏的狗常常有另一個問題:按照法規,村裏的狗是必須拴著的。可是很多人並不照辦,任由狗們行動無礙地四處亂跑。於是這些凶巴巴的鄉下土狗就成了居民和行人們的安全隱患。它們不一定咬人,但一有風吹草動就很凶地嚷嚷,也十分不利於社會和諧。

我公婆村的村長就曾經養了這樣一條四處遊蕩的黑色母狗。幸好那條狗很善良也很聰明,隻是熱衷於在我們出去散步的時候跟著我們,卻並不凶惡。我們繞村散步一圈,它主動撒歡兒跟著或者在前麵開路,拐彎或者岔路的地方還會停下來等候。我一直很奇怪它見到我的時候並不多,怎麽就能記住了我,從來不對我凶。我公公總把烤雞的骨架扔到家對麵的草坡上,任它自己來吃。隻要我在,它就沒有骨頭啃了,因為我總要求把雞架帶回去熬湯。它如果知道搶它口糧的是我,不知道會不會充滿怨恨。

現在它已經死去很久,留下一個兒子,跟它長得幾乎一模一樣,可是性情要激烈許多,雖然也會主動跟人去散步,卻不像母親那樣慢條斯理地在旁邊小步跑,而是多動症一樣反複來回狂奔,劈啪劈啪劈啪衝過來,劈啪劈啪劈啪衝回去,聲勢很是嚇人,還動不動湊到人身上來噴著響鼻嗅啊嗅。我很怕它,見了它就遠遠避開,一邊抱怨村長不把它拴起來,一邊懷念它那性格溫和友愛的媽。

這村裏還有個十來歲的女孩子養了一匹小馬名叫 Chicago。托小貓自從被護著騎過一次,就很羨慕,宣稱“我最喜歡的動物就是馬”。我隻好告訴她,小馬總有一天會長成大馬的,那時你就不是喜歡,而是害怕了。

我沒有騎過馬,隻坐過馬拉的車。我其實是一個很沒有運動天分、平衡感方向感都差、又十分膽小的人,隻覺得腳踏實地的時候最安全。出於同樣的原因,我自行車技術也非常低劣,常常在一馬平川的大道上騎著騎著車就莫名其妙摔下來。騎車尚且如此,騎馬更不知會摔得如何七葷八素。如果要替父從軍,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肯定都是白買,買齊了我也不敢騎。就算從軍也隻能去做步兵,烏泱泱的過河卒子。

從前的歐洲貴族女子,又要穿裙又要騎馬,隻得從一側偏騎,叫做“monter en amazone” (以亞馬遜人的方式騎馬)。亞馬遜人是古代神話中驍勇善戰的女戰士民族。她們為了射箭方便,甚至不惜割去自己的左乳。與此相比,騎馬隻是小菜一碟。不過我懷疑她們既然如此驍勇,根本就不會穿裙子這麽累贅的物事。所以所謂亞馬遜式騎馬估計也是附會,側騎著閑庭信步也就罷了,衝鋒陷陣實在不可信。雙腿騎坐尚且不容易騎穩,這樣顫巍巍地側坐著豈不是一顛就掉?亂世佳人裏瑞德和斯佳麗的女兒就是穿著蓬蓬裙,側騎在一匹小馬上試圖跨欄,哐當摔了下來,摔斷了性命,也摔斷了父母之間的情義。

我很喜歡的比利時歌手 Jacques Brel,曾經寫過一首歌送給自己的女兒 Isabelle。這女孩子現在也是快六十歲的婦人了,長得很像父親,卻不唱歌,而是開了個馬場養馬。她畜牧業養殖經驗肯定豐富,就是不知道騎術如何。有一點是肯定的:她如果騎馬,一定會馬褲配馬靴,而不會穿著蓬蓬裙亞馬遜式側騎。我以前總不厚道地覺得 Jacques Brel 雖然歌聲動聽,卻長了一口大馬牙。那天無意得知他女兒居然養馬,我本來想不厚道地笑出聲來,卻隨即想到那口深情吟唱“Ne me quitte pas”(別離開我)的馬牙已經徹底離開這個世界了,又不禁有些惆悵。

Brel 的“Ne me quitte pas”是寫給情人 Suzanne Gabriello 的,歌詞和旋律都極盡煽情之能事,令唱者動容,聽者動心。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現實裏,明明是他離開了她。可見藝術一扯上愛情,藝術會越扯越濃,愛情卻難免扯淡。這首歌結尾幾句是:Laisse-moi devenir l'ombre de ton ombre, l'ombre de ta main, l'ombre de ton chien. Ne me quitte pas. ( 讓我變成你的影子的影子,你的手的影子,你的狗的影子。別離開我。)這樣的歌詞,就算明知它是扯淡,仍然夠煽情。還“讓我變成你的狗的影子”,也不問問人家狗願不願意。

我骨子裏多半缺少獵人的激情,因為我既不喜歡狗、也不喜歡馬。同樣是蠻族,若遇上契丹女真匈奴等打過來,我隻有在鐵蹄下邁開兩條腿抱頭鼠竄的份兒。當然我可以托詞說這是因為家鄉沒有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隻有參差的梯田和彎曲的山路,我不曾策馬飛奔,所以理所當然騎不慣馬。然而,照這個理論,我雖然不會騎馬,卻應該在彎曲狹窄的田埂上行走如飛才對。問題是現在我走在田埂上也顫顫巍巍、舉步維艱、東倒西歪。我已經是個色厲內荏的、不倫不類的蠻族了。跟自己的族人打交道時膽怯而不知所措,而且從小到大,不要說契丹女真匈奴,就連麵對漢人也總是丟盔棄甲、失魂落魄、一敗塗地。
 
詩雲:

牽一條黃狗
單人匹馬就能卷平岡
怯怯溫顏犬
矯矯熱血駒
大旗在柱頭飄揚

賽場鼓聲擂響
神箭手能否勝過回馬槍
長鬃灑汗殷如血
貂裘披上瘦肩
打狗的竹棒閃爍綠光

靈犬哮天
劈山的不是沉香
龍馬出澗
王子也有舊傷
愛與恨是罪魁禍首
讓你們彷徨
發狂
離鄉

聲色有盡
風月無疆
快結草絆倒那馬
狗兒銜著銀環汪汪
馬滑霜濃休去也
城上三更鼓長
縱豪言願效犬馬之勞
怎比得纖手相就
軟語相央

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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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4)
評論
舞女 回複 悄悄話 我非常愛所有的狗。我隻愛二隻貓。就是托寶貓和托小貓。
托寶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林卡的評論:

那啥啥流派它也不認識我。

你這麽一說,我感覺自己就像個一半腦袋大一半腦袋小的怪物。恐怖啊!

愛情本來不扯淡,但是當愛情為藝術服務時,就難免被藝術扯淡。

書記的表再白,白得過表白界泰鬥玉麵小郎君嗎?
林卡 回複 悄悄話 村長的狗母子那段,有說不出的韻味,象那啥啥流派的小說(那啥啥流派它不認識我)。

我猜你大腦容量之所以大,就是因為侵占了小腦的一部分地方,所以才運動起來失衡。我跟你相反。

歌真的感人,更襯出了愛情的扯淡。

書記的表確實很白。
-眉子- 回複 悄悄話 回複美國共產黨總書記的評論:

書記的表好白呀。
托寶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kingfish2010的評論:

再矮的馬也不如自己的兩條腿安全……我是不是很沒有出息啊?
向你的鞋表示哀悼。
kingfish2010 回複 悄悄話 騎矮種馬吧,Pony長不大的,安全。 我在農村插隊時試著騎過驢。
上次在巴黎就中了地雷,走時上TGV前將那雙鞋永久地留在了巴黎。
托寶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美國共產黨總書記的評論:

hoho,托寶不騎馬,你不可能“馬上”愛。:)
美國共產黨總書記 回複 悄悄話 養過好多年狗.
一直不喜歡貓.
有天突然碰到一隻叫托寶的,馬上就愛上了.
托寶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applaud的評論:

城裏的狗還好,一般都拴著,就是隨地大小便這點讓人憤怒。
托寶貓 回複 悄悄話 回複-眉子-的評論:

我就算相就也是粗手相就……
applaud 回複 悄悄話 我很怕沒被拴著的狗。你這麽一寫,我去法國玩的決心小了一些。替我錢包謝謝你。:)
-眉子- 回複 悄悄話 是了,你根本不用管它誰打過來,怎比得纖手相就, 軟語相央?

-眉子- 回複 悄悄話 今天一看標題,就覺得是你,果然是你!先打印下來,開完會來拜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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