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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姐姐,你是不是用權過當了

(2010-07-10 19:54:03) 下一個


前幾日,在網上看到一段新聞和相關視頻。說的是廣州鬧事區一男子當眾持刀挾持一女子,在與警察周旋好長時間之後,就在凶徒打算接過警察扔過來的瓶裝水,稍一留神之際,就被一個便衣女警衝上前,連開四槍擊斃。新聞到這裏沒有什麽特別之處。就是表揚警察神勇,當眾擊斃了持刀劫持人質的凶徒。為民除害,解救了人質等等。

可是,當你仔細看過那段寶貴的視頻記錄之後,你會心生異議。懷疑那位便衣女警是不是太過分了?有必要對一個僵持多時的孤立凶徒,連開四槍嗎?而且,距離隻有兩三米,如此近距離,在凶徒已經發現並本能向下低頭躲閃的情況下,還用得著開槍嗎?即使開槍,也不用連開四槍吧。一槍不就夠了嗎!

再說,那凶徒手上拿的隻是一把普通尺寸的水果刀,又不是武器或炸藥。即使他瘋狂了起來,也不會立刻就危機人質的生命。警察已經近距離地接近了他,完全有條件徒手將他製服。遺憾的是,還是開了槍,並且,是一口氣開了四槍。顯然是打擊過度了。留個活口不好嗎?為什麽要非把他打死不可呢?

從畫麵上看,這個凶徒身子很單薄,並不是職業殺手的樣子。據說是被人逼迫的。沒法出氣,才出此下策。對於這樣一個並沒有多大威脅力的徒有其名的凶徒,有必要動槍才能解決問題嗎?如果有兩個會擒拿的警察,徒手一左一右的夾擊,就很容易製服這個已經堅持不住的凶徒。然而,警察當局沒有做這樣的選擇。

冒昧揣則一下。中國的警察是不是也在有樣學樣,學習美國同行,對有暴力行為的犯罪嫌疑人,一句話不多說,拔槍就射。其實,美國警察的這種“本事”,也正是他們的無能之處。

就在這段新聞出來之後,緊接著也有一條美國新聞出來,說的是洛杉磯一白人警察在一個黑人青年背向著他時,他竟開了槍,將該黑人擊斃。有人目睹並用手機拍下照片。此一事件引發的當地黑人的大規模抗議示威。

現在,法院已宣判這個白人警察殺人罪名成立。十分可笑的是,在法庭上這個警察承認,他原先是想拔出電槍震懾那個黑人,沒想到一慌張,他拔出的是真手槍。隨之而來,慘劇就出現了。可見,麵對犯罪嫌疑人,警察是多麽得恐慌。在保護自己,製服對手上,沒有任何手段,就是開槍最簡單,也最安全。這也是變相的行凶殺人。

很顯然,廣州擊斃持刀劫持人質凶徒案,是一個濫用警力和警察權力的典型案例。相信隨著全社會法律意識的提高,這類案例能逐步進入人們的視野。警察在執行公務時的權限不是無限止的,是應該被約束,被監管的。如有過激過當行為應被糾正和懲治。這樣,才能還公正於司法。還正義於社會。令社會秩序有章可循,有安全可言。


後記:

7月11日晚看到美國中文電視轉播的中央台的當天新聞聯播。其中就有這段新聞。電視畫麵進行了刪減,隻讓人看到那位女警開出的第一槍。之後畫麵雖然還在延續,可是就斷然沒有了那後來的三聲槍響。畫麵的旁白也沒說女警當時連開了四槍。可見,這證實了我的異議。顯然有關方麵也認為這件事情的處理有欠妥當,連開四槍是上不了台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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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sweetbaobao 回複 悄悄話 你有沒有看到那個人質已經被刀割的到處是血了嗎?
如果那個人質是你的親人你一定不會這樣站這說話不腰疼.
很抱歉我是看來你給山雪寫的那些令我心動的留言才追到你的博客,很是詫異你的這篇文章.
ahhhh 回複 悄悄話 Are you kidding me? 那個歹徒放下刀了嗎?放人質了嗎?這種case在美國,被打成馬蜂窩都沒人說過分。更何況你知道國產槍威力有多小嗎?還打不準。
richman 回複 悄悄話 你可真逗,那個在刀下被威脅有生命危險的被害人看了你的文章是哭,是笑,是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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