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神秘的麵紗該不該揭開

(2010-04-22 14:53:52) 下一個
今天,2010年4月22日,如果不是聯合政府突然辭職,比利時將成為第一個立法禁止在公共場合穿穆斯林罩袍(BURQA布卡)的歐洲國家。議會將對這一法律的表決推遲到下周,如無意外,將獲得通過。
 布卡是穆斯林婦女的一種服裝,把人從頭到腳包裹嚴密,隻露出眼睛和手。在信奉原教旨主義的國家和地區,婦女必須穿布卡,如在伊郎, 阿富汗的塔利班控製地區, 也門。
   比利時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早提出布卡禁令的歐洲國家。英國,德國,荷蘭,法國等國政府和立法機構都提出過禁止布卡的動議。在這一問題上表現最活躍的當屬法國總統薩科齊。2009年6月22日,薩科齊公開表示,布卡在法國是不受歡迎的,“在我們的國家,我們不能接受婦女成為麵紗背後的囚徒,被隔離於社會生活之外,被剝奪所有的個人特征”。法國國民議會任命了由各黨派組成的32人立法委員會,負責調查研究禁止布卡一事。2010年1月26日,該委員會通過一項建議案,禁止在公共設施內和公共交通工具上穿著布卡。
 綜合各國關於布卡禁令的觀點,支持者的理由主要有這麽幾點:
 (一),布卡是對婦女的歧視,是對婦女人身自由的剝奪。布卡禁令就是為了還穆斯林婦女以尊嚴,把她們從麵紗的禁錮裏解放出來,實現男女平等。有伊斯蘭教專家指出,《可蘭經》裏沒有規定穆斯林婦女必須穿布卡戴麵紗,這種習慣可能來源於某些阿拉伯部落的傳統,也可能源於古拜都因。
(二),有利於社會的整合,有助於穆斯林和穆斯林婦女溶入社會。比利時自由黨領袖Daniel Bacquilaine 說,如果我們想共同生活在一個自由的社會,至少我們應該彼此相識,而不應藏在麵紗背後。比利時的議員Xavier Basselen 也說:這關係到我們的共同生活。你能夠看到我的臉,那麽也應該讓我能看到你的臉。
(三),公共安全的需要。法國多數派國會議員安德烈.傑林說:“目前的情況令人擔憂且駭然,眼見大街上鬼魅般的身影和行走的囚犯,確實在大眾中製造了不安的氣氛。”還有人指出:藏在布卡裏的,可能是女人,也可能是男人;可能是穆斯林,也可能是非穆斯林;可能是良民,也可能是通緝犯恐怖份子。禁止布卡,可以消除銀行搶劫,恐怖襲擊等諸多公告安全的隱患。
據BBC透露,比利時的布卡禁令法,不會直接提到布卡,而是規定在公共場合不能用衣物全部遮蓋個人的外表特征,違者將被處以25歐元罰款或7天以內的監禁。
布卡禁令遭到了歐洲穆斯林團體的反對,一些穆斯林婦女也出麵澄清說,穿布卡,完全是出於宗教信仰出於對真主的虔誠,沒有受到任何人的強迫。人權組織也指責布卡禁令踐踏了人權,限製了信仰自由。法國的立法專家指出,布卡禁令在具體法律條款的擬定上有很多難點,甚至會和憲法相抵觸。
     西歐國家特別是法國在一塊小小的麵紗問題上大做文章,除了以上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還有更深層的考慮。法國移民部長艾力克 貝鬆去年10月公開說,穿布卡令人無法接受,它和我們的國家認同相對立。由於大量移民的湧入,法國在國家的認同上出現了一些麻煩,尤其是前幾年巴黎黑人的騷亂給法國社會以及西歐各國敲響了警鍾,英國國籍的穆斯林卷入基地組織的恐怖活動,更表明國家認同的嚴重危機。實際上,據法國內務部統計,在法國總數達600萬的穆斯林中,隻有不到2000位女性被認為會在公共場合穿布卡。而整個比利時的穆斯林不到60萬,有可能穿布卡的隻有一百多人。針對這麽小的人群這麽大動幹戈,正如法國媒體所評論的,是拿著大錘打蒼蠅。法國今天又把外國遊客追加進來,要求各位入鄉隨俗,遵守布卡禁令。即便如此,布卡禁令的宣示性意義挑戰性意義,遠遠多於其實踐功能。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