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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鳳霞子女和張少華的一些不同說法

(2021-03-28 09:09:50) 下一個

吳歡兄妹說是1967年, 張少華則稱是1966年但沒說幾月份, 時間的不同非常重要。

1966年的抄家, 開始於紅八月,去抄家的人或者是大中學生中那些紅五類子弟為核心的“老紅衛兵”,或者是本單位文革小組(背後可能是原黨組織, 也可能是工作組)領導下的“左派”, 注意這個名稱, 紅八月時”造反派“這個稱號不光榮!在黨組織或工作組的“依靠對象, 團結對象, 孤立對象, 打擊對象”排名次時是屬於有待”運動後期處理“的打擊對象。

而1966年九月開始, 批判”資反路線“的社論一出, 造反派才算”抬頭望見了北鬥星“,好歹算個人了。

所以張說若真實,那麽她屬於“依靠對象”,成分一定是好的, 插一句話, 從她那副模樣來看99.9%是紅五類, 吳祖光新鳳霞則毫無疑問, 是“打擊對象”,這兩位當時的社會定位, 必須搞清楚。

此時確實很亂,中學生亂抄亂打很嚴重,有沒有單位派人到“打擊對象”家去請亂搞的紅衛兵出去? 有。 不過, 單位一定要得到很上級的指示, 才有可能, 比如民主黨派頭麵人物, 如章士釗張治中, 科技界頂尖的科學家,恐怕中科院連華羅庚家都不一定敢派人去把哪個中學的紅衛兵趕走, 所以, 新鳳霞吳祖光這對當時“貨真價實”的打擊對象,評劇院的“管事”, 沒這個膽“包庇”,要知道, 作決定去保護誰誰誰, 大多數得由周公決定的!吳祖光新鳳霞夠格麽?

吳家所說的是1967年,紅八月那種大規模無法無天的紅色恐怖現象, 已經被控製住了, 造反派此時算是出人頭地的光景了,但是, 造反派的矛頭, 始終是對準黨內一“小(?大?)撮走資本主義的當權派, 吳新夫妻, 按理作為死老虎, 不應該在造反派的優先名單上。再說,此時的大中學生紅衛兵, 已經沒有尚方寶劍可以隨意去占領誰家了。

所以,張少華之說的貓膩太多。

推論一下當時的場景。

1967年的某一天, 張少華作為評劇院的某派(也許正好掌權)的小頭頭,帶領幾個人,受大頭頭的指派,到吳家去,借口很好找, 相信張少華那次沒有動手打人,但拿沒拿字畫等, 就隻有天曉得了,至於態度, 那時能有幾個人會對階級敵人好好說話?就從張少華的形象來推斷,得出什麽結論, 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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