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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嗎? ZT 曉風:胡風的私人通信如何成了罪證?

(2015-12-28 14:45:24) 下一個

別說黑底白紙寫在信上的,管你寫給哪個的, 就算寫給自己看的日記, 甚至你腦門後麵咋想的, 隻要扣得出來, 一樣可以算數, 誰讓你寫的? 誰讓你交心交出來的?一律算數, 童叟無欺 --轉載者

 

來源:《百年潮》1998年第4期作者:曉風




     1955年5月,在神州大地從上而下地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揭發、批判“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政治運動並正式立案審查。這場運動因其波及之廣泛和影響之久遠,被列入建國後的重大政治運動之一。據1980年7月公安部給中共中央的《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的複查報告》中統計,這場由毛澤東親自發動並領導的鬥爭共觸及了2100餘人,逮捕92人,正式定為“胡風反革命集團分子”的78人,其中劃為骨幹分子的23人,被判刑的有3人(胡風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阿壟、賈植芳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於被不同程度牽連而未列入統計中的人數,當遠不止於此。
  經過了四分之一世紀的漫長歲月,在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做出平反一切冤假錯案的決議之後,1980年9月,中共中央下達了“中發第76號”文件,正式為這一案件平反,並宣布:“胡風不是反革命分子,也不存在一個以胡風為首的反革命集團,胡風反革命集團一案應屬錯案錯判”。這之後,所有受牽連的同誌都陸續恢複名譽,獲得平反。
  從五十年代生活過來的人可能還記得,將胡風等人定為“反革命集團”的主要依據是“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三批材料(以下簡稱《材料》)。那是從數千封胡風和其他人來往的信件中摘引出的169則片段。在對這些文字做了一些政治定性式的注釋和按語(其中有一些由毛澤東親筆撰寫)後,就為整個運動定下了基調。
  當初形成這起冤案的背景和最高決策者在戰略上是如何考慮的,由於情況較複雜,很多內部資料又無從知曉,因此尚無定論。但是,對私人信件的這種做法在胡風冤案的製造過程中起了很大作用,卻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認的。由第一批《材料》開始,毛澤東便在《人民日報編者按》中號召“一切和胡風混在一起而得有密信的人也應當交出來,交出比保存或銷毀更好些”。這樣一來,剛剛於一年前通過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中有關保護公民通信自由的條款便被置之不顧,也從此開了以私信定罪的先河。
  現在,此案既已平反,當人們回顧這段曆史時,不可避免地會產生種種疑問,不明白當初私人間的這些來往通信怎麽就會一下子變成了“反革命”罪證,這些定性的注釋和按語是從何而來的?這些信段的原意又究竟是什麽?……隻有通讀了這些信件的全文,對照它們是如何被摘引的,更主要的是必須全麵如實地了解寫信當時的背景和寫信人是針對什麽而寫的,這樣才能得出正確的答案。
  這一案件平反後,公安部門陸續將《材料》中涉及的那些信件中的絕大部分發還給了寫信人或收信人。筆者在整理這些信件以及我父親在獄中的有關交代材料時,經過反複查證,相互對照,又參考了近年來不少當事人回憶文章中提供的有關說明,從而搞清了一些情況,也明白了一些問題。原來,很多情況並不是像某位當年參與整理《材料》者所說的那樣,曾經“反複核對了原信,以免弄錯了原意”;實際上,有意無意地曲解原意錯誤定性之處比比皆是。因此,我深感有必要將這部分史實公開發表,不過,由於篇幅有限,我隻能就幾個方麵來舉例說明這些信件的真實含意,以及它們是如何在先定性後取證的情況下被“加工”後“順理成章”地成為“反革命”罪證的。

  欲加之罪
  在第三批《材料》的編者按語中有這麽一段:“胡風和胡風集團中的許多骨幹分子很早以來就是帝國主義和蔣介石國民黨的忠實走狗,他們和帝國主義國民黨特務機關有密切聯係,長期地偽裝革命,潛藏在進步人民內部,幹著反革命勾當”。在這樣的按語之下,胡風等人當然是不折不扣的“反革命分子”,理應“全黨共討之,全國共誅之”!可是這按語的根據又在何處呢?原來是這些《材料》中有好幾則都揭出了胡風等人在曆史上的“反革命”真麵目。那麽,就讓我們來看看這些“罪證”吧。
  第三批《材料》第一則(1947.9.26.胡風給阿壟,自上海)的內容是:由於賈植芳被國民黨特務逮捕,消息全無,胡風想起曾聽賈說過認識國民黨的官員陳焯,就去信阿壟,希望他利用在國民黨的關係設法找到陳焯,以保釋賈出獄。這種利用國民政府內的關係保釋進步人士出獄的做法是常用的,本無可非議,但材料摘引者卻斷言:由此“可以看出胡風及其集團分子同國民黨特務們的親密關係”。直到1980年公安部給黨中央的複查報告中才對這一問題作了澄清:“胡風曾寫信阿壟找陳焯營救賈植芳事,經查實,陳焯與胡風、阿壟均不認識。1947年9月胡風為了營救被國民黨逮捕的賈植芳,而想到曾聽賈說過認識陳焯,所以寫信要阿壟設法去找陳保賈。因阿壟不認識沒去找。因此說,胡風、阿壟同陳焯有‘親密關係’不是事實。”
  第四則(1946.7.15.阿壟給胡風,自重慶山洞陸軍大學)是這樣的一個片斷:“至於大局,這裏一切充滿了樂觀。那麽,也告訴你樂觀一下。三個月可以擊破主力,一年肅清。曾經召集了一個獨立營長以上的會,訓話,他底自信也使大家更為鼓舞。同時,這裏的機械部隊空運濟南,反戰車部隊空運歸綏。一不做,二不休,是膿,總要排出!”編者按語中對這封信著重指出:“阿壟在一封給胡風的信裏,對蔣介石在一九四六年七月開始的在全國範圍發動的反革命內戰‘充滿了樂觀’;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主力”三個月可以擊破’,‘一年肅清’;並對蔣賊的‘訓話’加以無恥的吹噓,說什麽‘他底自信”使大家更為鼓舞’。阿壟把人民革命力量看做是‘膿’,認為‘總要排出’,並認為進攻人民革命力量必須堅決徹底,‘一不做,二不休’!”總之,從《材料》編者看來,阿壟這封信中吐露的全是對共產黨的刻骨“仇恨”。
  從字麵上看,這封信可以這樣理解,但隻要對阿壟的情況進行一番調查研究,就會明白這裏說的完全是反話,是向我方提供蔣軍發動內戰的信息。由於阿壟當時正在國民黨的陸軍大學任教,寫信提供情報當然隻得用反話來說。詩人阿壟,原名陳守梅,曾是黃埔軍校十期學員。1939年,輾轉到延安抗大學習,後因在野戰演習中舊傷複發,經組織同意去西安治療。傷愈後,回延安的交通線被封鎖,隻得進入國民黨的軍事係統工作。他不顧自身安全,盡可能地將收集到的包括國民黨軍隊編製和部署情況在內的材料交胡風轉往延安,為我軍勝利作出了重大貢獻。上述信件就是其中之一。就是這樣一位忠於黨、一生追求革命的戰士,因“胡案”被捕後,被定為“骨幹分子”判處十二年徒刑,於1967年病死獄中,未能活到平反的那一天。
  胡風在獄中曾不止一次地在交代材料中對此信作出解釋,例如:“他那封談到蔣介石發動內戰的信,那口氣,我當時直到這以前,我都認為是反話。後來他還從南京特到上海來告訴我他偶然聽到了的,蔣軍進攻沂蒙山解放區的一個作戰計劃,我通知廖夢醒轉到上麵去了。後來她告訴我說這個消息使解放軍很賺了一筆雲……”。在綠原的《胡風和我》及羅飛的《真的就是真的——憶我和胡風與阿壟的交往》中均證實,他們曾將阿壟提供的情報交胡風送出。
  當年參加整理材料的黎之同誌也證實:“關於這封信,胡風、阿壟都寫了詳盡的申辯材料,說明這是一封給我黨提供情報的信。信中清楚地報告蔣軍的計劃,如‘三個月’‘一年’;蔣軍的計劃,如‘機械部隊空運濟南,反戰車部隊空運歸綏’等等。這些申辯材料經多方調查是正確的。也就是說推翻了編者按中定性的結論。”筆者最近聽說,就在審案初期,廖夢醒同誌和張執一同誌就已證明了阿壟通過胡風向我方提供國民黨軍事情報一事。但盡管如此,正確的結論仍一直拖延到1980年在公安部給黨中央的複查報告中才做出:“阿壟給胡風信列舉蔣的軍事部署,後言是膿總要排出,說是國民黨的,其實是阿壟說的反話,是報告當時蔣在準備發動內戰。根據後來阿壟送情報等,阿壟、胡風的申辯是合乎情理的。”
  當年同樣令人驚駭引起群情討伐的,是第三批《材料》的第五則(1944.5.13.綠原給胡風,自重慶),其中有一句寫的是:“我已被調至中美合作所工作,地點在磁器口,十五號到差;航委會不去了。”這段的編者按中寫道:“綠原在一九四四年五月‘被調至’‘中美合作所’去‘工作’。‘中美合作所’就是‘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的簡稱,這是美帝國主義和蔣介石國民黨合辦的由美國人替美國自己也替蔣介石訓練和派遣特務並直接進行恐怖活動的陰森黑暗的特務機關,以殘酷拷打和屠殺共產黨員和進步分子而著名。誰能夠把綠原‘調至’這個特務機關去呢?特務機關能夠‘調’誰去‘工作’呢?這是不言而喻的了。”於是,綠原就“不言而喻”地成了帝國主義國民黨特務分子。
  不過,這裏卻忽略了最主要的一個事實:綠原雖然在信裏這樣寫了,但他始終未去中美合作所,因此,這個罪名根本就不能成立。他在回憶文章《胡風和我》中寫道:
  1944年我在重慶複旦大學外文係讀書,曾經和其他學生一起,由校方統一征召,為來華參戰美軍充任譯員,受訓期間被當局認為“有思想問題”,分配時便被通知由“航委會”改調“中美合作所”。當時我不勝惶恐,又舉目無親,隻能向胡風求助,便給他寫了一封信,這就是1955年加以刪節後公布出來企圖“不言而喻”地證明我是“美蔣特務”的那封信。來不及等胡風回信,當天下午我就到賴家橋鄉下去找他。胡風當時並不了解“中美合作所”是個什麽機關,但認為因“思想問題”而改調,無疑是危險的,於是立即為我決定那兒去不得,並幫助我四下尋找就業的機會。……不料此時,冀坊從複旦大學章靳以教授處獲悉,國民黨當局因我未去“中美合作所”報到,正在對我(以及另幾個同樣未去報到的學員)進行暗令通緝,通緝令業已下達校方雲雲。看來我在重慶呆不下去了,胡風於是又為我寫信找何劍熏,由何介紹我化名到川北嶽池縣教書去。
  黎之的回憶中也提到,早在1950年綠原的轉正期屆滿時,組織上就曾對他這段曆史做過調查,並弄清了他根本沒去中美合作所;1955年“胡案”發生後,“綠原的這段經曆很快地由公安部查清,又缺少了一個反革命定性材料。至此,三批材料按語中所說‘胡風集團中的許多骨幹分子很早以來就是帝國主義和蔣介石反動派的忠實走狗,他們和帝國主義反動特務機關有密切聯係……’的定論已失去事實依據。但是,在當時和後來一直未在廣大讀者中作出交待,致使綠原長期戴著‘特務’帽子……”。由此可見,這裏麵事實如何並不重要,一切都是政治需要,欲加之罪而已。

  移花接木
  第一批《材料》中的第十一則摘錄(1944.3.27.胡風給舒蕪,自重慶):“我後天下鄉,但來月十三、四又得來。這中間,得擠出一篇八股文,人生短促,這不曉得是命運開的什麽玩笑。然而,隻得‘忍受’。要做商人,隻得和對手一道嫖賭,要在這圈子裏站著不倒下,也就不得不奉陪一道跳加官!……即如這幾年的跳加官罷,實際上應該失陪,或者簡直跳它一個魔鬼之舞的,但卻一直混在蛆蟲裏麵。”《材料》給“跳加官”加注為:“指參加進步文藝界的活動;一九四四年六月二十一日信把參加農曆端午節紀念屈原的活動稱作‘為詩人們跳加官’,可證。這裏,胡風竟惡毒地把進步文藝界的人們稱為‘蛆蟲’。”這則摘引是放在小標題“從這一類的材料當中,可以看出十多年來胡風怎樣一貫反對和抵製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由黨和非黨進步作家所組成的革命文學隊伍”之下的。
  經筆者查閱寫此信前後的胡風日記,上麵是這樣寫的:“3月25日……夜,在文運會吃飯,談文協年會論文內容,被推擔任執筆”。“4月15日,上午搭車進城,與乃超、茅盾一道到作家書屋,會齊老舍等討論論文。夜,開文協座談會……”。“4月16日……下午,文協開年會,宣讀《文藝工作……》”。在《胡風回憶錄》中,胡風曾詳細回憶了作為抗敵文協研究部主任的他,為了要在年會論文《文藝工作的發展及其努力方向》中放進若幹進步的內容,同時又能被國民黨文化官張道藩他們通過而進行鬥爭的全部經過。由此可見,“這中間得擠出一篇八股文來”等語指的應是這篇論文《文藝工作的發展及其努力方向》(1944.4.13)。同時,信中所說的“對手”指的也應是國民黨文化官張道藩們,所說的“跳加官”當然也不是“指參加進步文化界的活動”了。這裏,完全是摘引者不顧事實,將胡風信中針對的目標(國民黨)移花接木到了“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由黨和非黨進步作家所組成的革命文學隊伍”身上。
  第一批《材料》的第十九則(1945.10.17.胡風給舒蕪,自重慶)僅摘引了一句:“後天有紀念會,但這照例對我是災難,與那些諸公合夥紀念死人,無聊之至。”對“紀念會”的注釋是“指魯迅先生逝世九周年紀念會”。這樣一來,就使不了解情況的人斷定,胡風認為紀念魯迅對他是災難,並感到“無聊之至”了。事實是,在重慶,每一年的魯迅先生逝世紀念會都是進步文化界和國民黨的一場鬥爭。胡風積極地參與了每次會議的籌備及組織工作,有時還是會議的主持人,他對這些鬥爭自然深有體會。在上一年(1944年)的紀念會上,有國民黨特務搗亂,竟汙蔑說許廣平投了敵,所以不應該紀念魯迅,等等。胡風當即站起來駁斥他們道:“我不相信許廣平會投敵!但即使如此,也不應影響我們紀念魯迅先生。汪精衛不是孫中山先生的大信徒嗎?他早已連‘三民主義’都帶去叛國投敵了,是不是我們就不應該紀念孫中山先生了呢?……”這義正詞嚴的反擊遭致了特務們的圍攻,弄得會議無法開下去了。這則信就是因此而發的感慨,“諸公”自然指的是國民黨特務們。所以,這則與上則一樣,根本不是針對進步的革命文學隊伍,而是針對國民黨反動派的。
  第二批《材料》的第一則(1949.5.30.胡風給路翎,自北平)是:“文藝這領域,籠罩著絕大的苦悶。許多人等於帶上了枷,但健康的願望普遍存在。小媳婦一樣,經常怕挨打的存在著。……”編者加注為:“健康的願望,指反革命的願望。普遍存在,指反革命分子各處都有。當時全國還沒有完全解放,已解放的地方還沒有進行大規模的鎮壓反革命的鬥爭。但反革命分子已感到很不自在,故說像‘小媳婦一樣,經常怕挨打的存在著’。”
  胡風是否真的對全國解放感到“不自在”,滿懷“反革命的願望”呢?還是讓我們來看一看當時的情況吧。1948年底,他按照地下黨的指示和安排離開白色恐怖下的上海,繞道香港來到東北解放區。在那裏,他看到了很多新人新事,心情十分振奮。他在前一封4月26日給路翎的信中就寫道:“我到平一個月,在東北約兩個月,其餘在路上。這時代,這祖國的人民,是到處燒著聖潔的烈火的。……如被邀(指參加第一次文代會),一定來罷。目的不在坐到席上去,而是走過半個祖國,接近一些新的人。”在5月19日給綠原的信中也寫道:“如邀請,無論已否參加工作,來一來罷。……你所歡呼的時代來了。來時,希望能帶來一卷作品。希望我們的朋友都有禮物獻給這個時代。”但他在為解放了的祖國和人民歡呼的同時,也聽到了文藝界朋友們的一些困惑。這封到北平後寫給路翎的信說的就是這種情況。後來,胡風在獄中的交代材料中對這一則摘錄做了以下解釋:
  在舊中國,作家的成長和地位,是由商人雇傭的刊物和書店編輯決定的,魯迅曾用“商定文豪”一語概括過。解放後,“商定”的條件當然消滅了。代之而行的是文藝領導者。編輯是執行者,或本身也是領導者,名為文藝組織工作者。他們是代表黨執行類似考試官的職責的。一般作者,包括不受信任的小黨員作者,非接受他們的訓導,非得到他們的承認不可,甚至非看他們的臉色不可。我所說的“小媳婦一樣”,就是指的這種情況,它的形成過程也是很久的;
  進解放區以後,有一種現象引起了我的不解。在那樣偉大的社會變革中,隨時隨地都是新人新事,文藝作者又都是在新人新事中,但很少或幾乎不寫文章,連小文章都不寫。談話中反映出文藝領導隻要人工作而不鼓勵人寫作,甚至說想寫作的人是落後,這就出現了作者不敢動筆,或者壓製自己隻作工作而萎縮了,我把這叫作“絕大的苦悶”:
  李又然本人的情況,天藍談到的別人的情況,別人談到的魯藜的情況,蕭軍的情況,從丁玲、劉白羽看到的作家生活方式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使我擴大到了解放區和解放後的文藝領導,說出“許多人等於帶上了枷”,“經常怕挨打”,以為解放區和解放後文藝上的“停
  經查閱胡風在東北所寫的日記,2月24日就有這樣的一段記載:“和天藍閑談了約二小時以上——蕭向榮的報告:文藝必然落後於現實;庸俗的理論(東北最厲害)把文藝悶死了;對藝術特性、創作過程的理解是嚴重的問題;毛底詩,沒有一首是掌握政策的;許多作者,如果寫真情實感,那一定‘可觀’,所以他們底革命作品是虛偽的;即使寫一首短詩,也要用擔負全部曆史的心情;田間走在最前麵,魯藜尚有小資產階級的風格,他自己也如此;要弄出馬列主義的美學體係,才能解決問題。”
  由此也從側麵證實,這則摘錄的原意是對文藝情況的一些感想。本來,這段話開頭就已指明說的是“文藝這領域”,和“反革命的願望”應該是“風馬牛不相及”的。硬要拉到一起,隻能說是為了“需要”吧。
  第二批《材料》第三三則(1952.6.9.胡風給路翎,自上海)是:“鬥爭未有不用血可以得到的。血流得不少了,但以後就可以學得戰術一些,盡量少流,寧願在空氣壞的洞中多待,‘保存力量’。”《材料》對此注釋為:“這是一九五二年的信。這時,不但國內革命局勢日益鞏固,抗美援朝戰爭的勝利局麵也已確定,反革命已經失敗,所以胡風做出了這樣的結論,想要‘學得戰術一些’,‘保存力量’,以待時機。”經過這樣的指引,胡風等人的“反革命”麵目自然十分明確了。
  不過,此信的原意仍是文藝方麵的問題。建國以來,胡風及其友人的作品受到不同程度的非議和批判,發表和出版都十分困難。在青年藝術劇院工作的路翎寫了好幾個反映工人階級生活與鬥爭的劇本,不但未獲準上演,還一再受到批判。在寫此信前一天發表的舒蕪所寫《從頭學習〈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及《人民日報》的編者按語,使胡風等人的處境更加惡劣。胡風信中指的就是這種情況。後來,他在獄中交代材料中寫道:
  在給路翎的信裏說“血流得不少了”雲雲,就是認為我們的作品受到壓製和否定都等於“流血”事件。能夠發生巨大教育作用的作品中的英雄人物的“犧牲”(不能和群眾見麵),猶如現實中的英雄人物的犧牲一樣,是巨大的損失。應該避免這種損失,做不到就不拿出去,“保存力量”,留待領導能多少“理解”和批準的時候。
  不難看出,這些“罪證”更多的隻是想當然,張冠李戴、生吞活剝得來的。

  斷章取義
  第二批《材料》第六三則引用的是1955年1月24日胡風給馮異信中的兩段:“我望你用冷靜的沉著的心情看待已經發生的和就要發生的事情。……再說一遍,望你用沉著的心情對待就要發生的事情。其次,好好自己研究,不要寫信寫文章或者發表不成熟的意見。這最要緊。”材料編者將這則列入“胡風在進攻失敗後布置他的反動集團如何退卻、如何掩護自己,等待時機,卷土重來”的標題之下。
  馮異是一個普通讀者,當時在西南人民藝術劇院工作,約在這之前一年才開始與胡風通信討論文藝理論與詩歌創作。1954年12月,周揚的《我們必須戰鬥》正式發表了,裏麵提出了“我們與胡風先生的分歧”,從而使對胡風的批判更上了一個台階。胡風耽心素昧平生的馮異因直言受到牽連,特在此信中一再告誡他要冷靜沉著。在被刪去的那一段中寫得更為明白:“我唯一的努力是自己擔負應該擔負的,唯一的限度是不損傷別人和不損傷不應被損害的東西,至於個人以外的問題,有黨和曆史保證,來日方長,用不著擔心的。”這難道能說是“布置”“退卻”,“掩護自己”,“等待時機,卷土重來”嗎?難怪《材料》摘引者要略而不引了。
  四十年後,馮異滿懷哀悼之情地回憶說:
  這封信僅寥寥數語,顯然是在匆忙中寫成的。當時已是“山雨欲來風滿樓”,他不可能有充裕的時間寫信。“按語”中說這是“胡風在批判他的運動開始以後,指示他的那個反革命集團的分子一致停止進攻,如何掩護自己、伺機再起的信”。但胡風在困厄中想到的不是即將降臨的滅頂的災禍,而是“個人以外的問題”,並且把解決這“個人以外的問題”的希望寄托於黨,寄托於曆史。……這封信是用血和淚寫成的;胡風的心跡曆曆紙上,而他卻在遭受了巨大的不幸之後,永遠地離開了人世。
  第三批《材料》的編者按中還有這麽一段話:“他們對解放後的新社會、對人民革命政權,表現了刻骨的仇恨,他們說‘對這個社會秩序,我憎恨’……”。這裏針對的是這批材料中的最後一則,那是張中曉於1950年7月27日自紹興寫給胡風信中的兩句:“我過去寫過一些雜文和詩,現在待身體較再好一點,我準備再寫。二年來,我脾氣變了許多,幾乎恨一切人……對這個社會秩序,我憎恨。”
  這封信全文長達四、五千字,是和胡風剛開始通信的青年讀者張中曉向胡風詳細介紹自己的身世。他熱愛文學,刻苦好學,對胡風的文藝理論尤其是對魯迅的著作都有深刻的理解和獨到的見解,胡風很看重他。但他患有嚴重的肺結核,曾動手術取掉幾根肋骨並切除了半邊肺。信中說的“二年來”就是指1948年5月動手術後的這段時間。當時,他大部分時間都是躺在床上,周圍所見的小市民的某些封建意識使得他的心情十分悲觀和憤怒。上述摘引段中刪去的部分就寫得很明白:“二年來,我躺在床上,家中情形也不甚好,我是用最大的力量戰勝肺結核的,我想,這是使我恨一切的原因。二年來,我所受的苦難比從前的一些日子多,我懂得了什麽叫做貧窮!什麽叫做病,什麽叫做掙紮!”所以,隻要通讀全信,並將上下文聯係起來,就不可能得出編者按中那樣的結論。
  “胡案”發生後,張中曉自然難逃厄運。他本來就有病,在獄中得不到醫治和休養,出獄後又缺乏生活來源,缺吃少穿,生活十分淒慘。由於貧病交加和過度的勞動,終於在“文革”開始後不久死去,年僅三十六歲。他在生命的最後十年中,雖身受無邊的苦難,仍不改初衷,堅持讀書思考,奮力寫下了幾本讀書筆記。近年來,有心人為他整理輯成了《無夢樓隨筆》出版,從而使人們得以初步了解這一青年思想者不屈不撓地追求真理的心路曆程。
  摘引信件時的加工,除以上所舉情況外還有許多,無法一一總結。這裏隻再向讀者介紹一個比較特殊的例子:
  那是第一批《材料》的第三三則(1945.5.11.胡風給舒蕪,自重慶):“感到了真的主觀在運行,一個大的意誌貫穿了中國,這隻能說你把認識(?)化成了實感。以前,何嚐不是肯定了它的?所以,主觀、中庸二文沒有被這實感所充溢,恐怕這才是缺點。權威之類不必說了,而有的老實人也總覺得有點異樣者,未非不是由於這一點。”這則材料的摘引者舒蕪在按語中對此這樣評論:“在這些信裏,胡風的唯心主義的思想,是比在他的公開的文章中表現得更加露骨的。他認為意識形態是獨立存在的,還感到什麽‘主觀在運行’,什麽‘大的意誌貫穿了中國’……”。
  據胡風的獄中交代材料,這則的意思是:“例如‘真的主觀在運行’,是說共產黨領導的革命力量在前進,‘大的意誌貫穿了中國’,是說共產黨的政治綱領政治路線貫穿到了鬥爭的各方麵。”
  這段話的由來和真實所指,我們不久前在舒蕪的長文《<回歸五四>後序》(載《新文學史料》1997年第2期)中也得到了答案。原來,那是在看到毛澤東的《論聯合政府》所掀起的抗日民主運動高潮後,舒蕪“為此高潮興奮,寫信給胡風,說我‘感到了真的主觀在運行,一個大的意誌貫穿了中國’……”。可是,他在摘引過程中,卻絕口不提是胡風複述了他本人的話,反用這段話給胡風扣上了“唯心主義的思想”的罪名。這可真像是俗話所說的:“眼睛一眨,老母雞變鴨”了!
  綜上所述,這一案件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破壞了我黨的實事求是的優良作風,踐踏了我國公民的神聖權利。以言定罪,甚至根本剝奪被誣者申辯的權利,它給受害人及其家人帶來的損失是不可彌補的,給黨和國家帶來的教訓也是慘痛的。當然,這一切不能簡單地歸為某個個人或幾個人的責任,但如果不是從這一案件中切實總結教訓,認真進行反思,那麽,發生類此冤假錯案的思想基礎就依然存在,我們依法治國的進程也會在某種程度上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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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l9876 回複 悄悄話 胡風之案,可真算是天大的冤案,其夫人童話作家梅誌寫的“往事如煙”實在是感人淚下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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