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書美利堅:槍!
(2010-05-15 1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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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槍的曆史比美國的建國的曆史還早。
美國人的先民是從歐洲被遺棄和被法律所驅逐的教士和罪犯。他們來到北美茫茫的荒原上,他們得有槍。他們本來就是罪犯,現在手裏頭又有了槍,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他們還怕什麽?所以美國人祖祖輩輩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都是提倡冒險精神的。騎著馬,背著槍,叼著紙煙,再戴個帽子,這是牛仔的標準像。
他們用槍幹了什麽呢?他們打了野獸,他們用槍保衛了自己,他們用槍把印第安人殺得幾乎滅絕了(那時他們可不像現在這樣關心什麽宗教信仰自由和文化還有什麽民主人權),再後來他們用槍跟隨華盛頓將軍趕走了英國軍隊建立了美利堅。再再後來,他們用槍幹掉了至少四位總統,——黑(林肯)的白的、好的壞的都有。
今天,美國人仍然持槍自由,美國的槍店裏玻璃櫥窗裏各式槍支錚明哇涼、精美絕倫,經常,美國人過得不如意了就弄個多死群傷的槍案。這也是美國特色。
而在中國,是禁槍的,很好。在中國,這槍,要是像美國那麽玩,是不可想象的。十三億人,有個幾億隻槍,這塊地方可就“黃洋界上炮聲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