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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共軍是怎樣抓壯丁的

(2012-04-29 19:16:26) 下一個

談談共軍是怎樣抓壯丁的(ZT)


  有些愛黨愛國同誌口口聲聲控訴萬惡的蔣匪軍以多麽多麽不人道的方法抓壯丁,好
像他們共軍抓壯丁就是文明的人道的,其實不然,蔣匪軍抓壯丁總還算是照章辦事,大
批壯丁死亡,考慮到當時惡劣的條件,多少還情由可願,而共軍抓壯丁就不然了,坑蒙
拐騙,花樣百出,無所不用其極。

  在共軍建立初期,共軍除了從國軍拉來的人以外,主要就是吸收各地地痞流氓兵痞
,黑社會分子,直到上了井崗山,共軍的成分主要還是農民加流氓,老毛在《井岡山的
鬥爭》一文中就說:“紅軍的成分,一部是工人、農民,一部是遊民無產者。遊民成分
太多,當然不好。但因天天在戰鬥,傷亡又大,遊民分子卻有戰鬥力,能找到遊民補充
已屬不易”。當時的共軍和黑社會組織哥老會走的很近,有段時間還喊出了那裏有紅軍
那裏就有哥老會的口號,基本上就是同氣連枝了(見周恩來《關於哥老會問題》)。

  後來共軍有了地盤,情況就不同了,一方麵原來的地痞流氓的軍紀太壞,以至於“
紅軍每到一地,群眾冷冷清清。我們深深感覺寂寞,我們時刻盼望這種寂寞生活的終了
”(見《井岡山的鬥爭》),二方麵,共軍需要擴編,所以就大搞擴紅,那麽怎麽擴紅
呢?

  一是鼓動。毛澤東在《查田運動的群眾工作》一文中指出:“在每次分配東西群眾
鬥爭熱忱最高漲時,要適時地提出擴大紅軍”。就是在這樣的場合興國縣大地鄉曾一次
動員了十三個人當紅軍。對於經過屢次動員而無動於衷的農民則組織“兒童團,恥笑隊
,宣傳三四次不去便恥笑他”(《長岡鄉調查》)。

  二是利誘。一九二八年湘贛邊區《土地法》中規定:“紅軍及赤衛隊的官兵,在政
府及其他一切公共機關服務的人,均得分配土地,如農民所得之數,由蘇維埃政府雇人
代替耕種”。雇人代種的標準是:農忙時每家幫二十五個工,平時平均每家幫十個工。
紅屬幫助紅屬,每天需付一毛半,紅屬幫助群眾,每天能得兩毛,群眾幫助紅屬則不付
錢。而遍布蘇區各鄉的油鹽肉合作社、布匹合作社,隻有紅屬才給賒帳。貨缺時,紅屬
先賣,減價百分之五,社員後賣,不減價,非社員再後賣。其糧食調濟局,賣出時先賣
紅屬,再賣給困難群眾。賣給群眾要扣除損耗。紅屬無錢可以借糧,秋後歸還,不取利
息。無疑,這樣的優惠條件在極端貧窮落後的農村地區對廣大農民有著極大的誘惑力。

  三是征兵擴紅。蘇維埃《憲法大綱》就規定了“實行征兵製度”,蘇區的征兵就是通過
強行攤派兵額,指定各村限期完成。毛澤東《長岡鄉調查》關於擴大紅軍一節中就有生
動記載:在“擴紅”會議上,“長岡村代表答應擴大五人,塘背村代表答應四人,新溪
村代表答應三人,泗網村代表答應三人,共十五人,限十一月三十日做到”,這至少說
明有一部份農民參加紅軍並非是出於自願。


  四是收編俘虜。通過宣傳鼓動、利誘和脅迫,一些農村甚至出現了男子都當兵吃糧
的局麵,如興國縣長岡鄉十六至四十五歲壯年七百三十三人,當紅軍做工作三百二十人
。才溪鄉上才溪村十六至五十五歲男人五百五十五人,當紅軍四百一十九人。下才溪十
六至五十五歲七百六十五人,當紅軍四百四十二人。未參加紅軍的在鄉男子也編入赤衛
隊、兒童團,如長岡鄉在家二十四至四十五歲男子編赤衛軍一排,全鄉六十六人,除重
病殘廢二十人外,全部編入。同齡女子編赤衛軍一連,全鄉二百四十六人,除病殘二十
六人外,一律編入。十六至二十三歲青年編少隊一大隊,男女合編,全鄉一百零一人,
除病殘十五人外,一律編入。所以就必須再收編俘虜了。

  那麽這些淳樸的農民在加入了共軍以後,是否能夠享受到革命同誌宣稱的同誌般的
關愛呢?不然!當時的共軍,軍官對士兵動不動就打罵體罰,甚至於上私刑,士兵生活
極其悲慘,不斷有士兵因為無法忍受而逃跑。

  老毛在《廢止肉刑問題》一文中披露:“各部隊中凡打人最厲害的,士兵怨恨和逃
跑的就越多。最顯著的例子,如三縱隊第八支隊部某官長愛打人,結果不僅傳令兵、夥
夫差不多跑完子,軍需、上士及副官都跑了。九支隊第二十五大隊曾經有一時期來了一
個最喜打人的大隊長,群眾送給他的名字叫做鐵匠,結果士兵感覺沒有出路,充滿了怨
恨空氣。特務支隊第三大隊打人的結果,跑了四個夥夫,一個特務長,兩個鬥爭好久的
班長,其中一個名蕭文成,臨走留下一封信,申明他不是反革命,因受不起壓迫才逃跑
。四縱隊初成立時,一、二、三縱隊調去的官長,一味地蠻打士兵,結果士兵紛紛逃跑
。二縱隊逃兵比任何縱隊多,原因雖不止一個,然二縱隊下級官長的大多數打人的習慣
最厲害,乃是最重要原因之一。二縱隊曾發現過三次自殺事件(排長一士兵二)。體罰
虐待,使下級兵士不無法忍受,紛紛出逃。如長岡鄉一次逃兵七人,下才溪一次逃兵就
有二十五人。迫使各鄉蘇維埃政府不得不成立以蘇維埃幹部、紅屬婦女和兒童團組成為
宣傳隊、突擊隊,在各鄉開展逃兵歸隊活動。”

  共軍抓壯丁,有一個秘訣,後來成了共軍得天下的法寶之一,那就是土改,不過土
改的目的並不是分地,而是鬥地主鬥富農,反正就是要人鬥人,鬥得雞飛狗跳,鮮血橫
流。實際上就是用各種方法製造矛盾,讓一部分農民和另外一部分農民結下血仇,然後
這部分農民為了活命,就隻好死心塌地跟共軍跑了,替共軍打天下賣命,這其實就是逼
上梁山的現代版。但是這種手法的殘忍性和反動性也是舉世罕見,如果按照現在的標準
,說是反人類,反社會的暴行,毫不為過。

  關於土改,這裏就談談內戰時期,共軍是如何利用血腥土改達到逼人上梁山的目的
的。以及土改中的種種暴行。

  實際上在華北的很多地方,因為經過共軍的長期管製,所以這裏的土地矛盾和兩極
分化已經很小了,很多地方的地主幾乎都沒有了,連富農也沒幾個,就隻有些中農,這
些中農的生存狀態不過就是有幾畝地,不雇工,有吃有穿,日子過得去,生活水平和現
在下崗工人差不多。結果呢,在膠東等很多地方,這些人就要全家被殺,還要斬草除根
,不但家中子女全部殺光,孕婦肚子裏嬰兒也要切開肚子摔死。煙台的共軍老兵孫佑傑
寫了一本書,詳細的描寫了膠東土改,包括種種血腥內幕,可惜沒有一個出版社敢於出
版,不過有興趣的人可以和他聯係,先睹為快。

  之所以要采用這種殘暴的手法,而不是像日後陳誠在台灣的那種和平土改(事實上
台灣的和平土改代價低的多,效果也更好),那完全是因為土改是為抓壯丁服務的,如
果抓不到壯丁,共軍的土改就毫無意義,而隻有暴力土改才能起到拖人下水的作用,這
招隻能用“陰毒”二字來形容。

  1946 年,內戰爆發之時,共軍的抓壯丁並不順利,大家都渴望和平,不希望內戰
,所以在共產區,並沒有多少人甘心加入共軍,替共軍打天下,很多地方要靠抽簽強行
攤派抓壯丁(見《任河正×支部工作中的思想領導和群眾路線》),在這種情形下,不
扭轉人們的情緒,激起根據地老百姓對蔣匪軍的敵愾心,仗就難以打贏。按一般軍事學
的常識,戰爭動員是需要仇恨的,國內戰爭不同於民族戰爭,為了能與國民黨一決雄雌
,原有的組織動員體製顯然不能適應現實戰爭的需要,如果不形成兩大極端階層的對立
和敵視,是不足以使處於明顯弱勢的己方取得勝利,這兩極,一極是底層勞苦大眾,一
極是地主階級,而國民黨蔣介石集團則是地主階級的總代表,這樣,離農民相當遠的蔣
介石就通過地主階級這個中介,成了農民近在咫尺的敵人。“使農民認識到老蔣小蔣的
聯係,自覺地參軍參戰,打垮大老蔣的進攻。”(見太行山革命根據地史料叢書之五《
土地問題》第309頁,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

  但是並不是每個地方都有很多地主給你鬥的,甚至有些地方,別說地主,富農都沒
兩個,那也沒關係,沒有富農有中農,不行的話什麽小商小販也可以抓來鬥,反正對象
總是有的。渤海區惠民市,在渤海土地會議期間,會內會外結合。王力的土改工作團在
惠民城裏搞了一個鬥爭會,把李震等受批判的幹部弄到現場去受教育,眼看著一個靠炸
魚炸蝦掙錢的小商販在現場給活活打死了。這就是康生、王力在土改中樹的樣板。據檔
案館所存《關於惠民市土改複查中亂打亂殺典型事例調查》報告稱,惠民市共打死150
餘人,其中有一般的農民,甚至還有中共的幹部。沾化縣8個區4739個被鬥戶中,有
1648戶是中農,占三分之一還多。在這種恐怖氣氛下,據當時不完全統計,全區逃往敵
占區者達萬餘人,在這種紅色恐怖下,人人自危,百姓爭相逃命,逃離共產區,其中不
少是純粹的勞動人民。

  通過這種手法,原本是和睦相處的鄉親鄰裏,轉眼間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俗話
說 “殺人嚐命,血債血嚐”,那些因為紅色恐怖而家破人亡,被迫被井離鄉的人,當
然對鬥他們的人充滿了仇恨,這時候,黨媽的幹部就不失時機的告訴那些糊裏糊塗結了
仇家的農民,他們隻有跟著黨媽幹革命才有出路,陳伯達,曾經將土地改革運動所有的
過程,總結為11個步驟:第一步,調查研究,確定鬥爭綱領。第二步,派工作團(隊)
下農村。第三步,下鄉的工作團要將已定之鬥爭口號公開宣傳(演講、打銅鑼、寫標語
)。第四步,分頭串聯,找“真正”的貧雇農談話做工作。第五步,糾合積極分子組織
核心小組(貧雇農小組),讓小組成員再分頭串聯。第六步,將串聯來的人們組織起來
開會,討論如何開展鬥爭分配土地以及浮財的問題,成立事實上的貧農團。第七步,以
貧農團或者小組為領導核心,召開大會成立農會,建立新的、或者說運動時的基層權力
架構。第八步,正式開展土改鬥爭。第九步,在鬥爭中考察積極分子,將最有鬥爭性和
有辦法的吸收入黨,為進入鞏固階段(即後運動時期)恢複基層政權做準備。第十步,
將有工作隊的村莊土改運動,推行擴展到周圍村莊去,形成聯莊鬥爭。第十一步,開慶
祝會和總結會,同時,土改的積極分子變成了“幹部”。(見陳伯達:《群眾運動與群
眾組織的一般過程與步驟》)

  這十一步最關鍵的就是工作隊發動邊緣群體,建立運動核心組織,成立或者改組農
會,開鬥爭大會。其中“訴苦”是必不可少的內容。往往土改工作隊一下去,就找那些
衣衫最襤褸的人和鑽最破爛的房子(後來“四清”和“社教”運動中,工作隊依然沿襲
這種運動模式,結果找到最襤褸的人往往是當年的地主),千方百計想辦法激起他們對
自身苦情的感覺,對新老精英的憤恨。然後就是一連串的訴苦:個別訴,小會訴,大會
訴,小會訴苦往往是大會的預演,演習得熟練了,就到大會麵對地主當麵訴,這時往往
免不了要伴隨一點暴力。訴苦是為了控訴,是製造“空氣”(當時的用語,即我們今天
所謂的氛圍),形成運動劇場的必要的手段和構件。用土改高潮時冀中區的土改總結報
告的話來說,就是 “訴苦過程由小而大,小組訴、大會訴、到處串通,反複的訴,越
訴越痛,越痛越傷,越傷越氣,越氣越起火,越起火勁頭越大,大家宣誓結成鞏固的陣
營,浩浩蕩蕩遊行示威,燃燒著遏止不住的鬥爭怒火,理直氣壯的去找地主鬥爭,把地
主打得伏伏在地。”(見冀中區黨委宣傳部編:《群眾路線研究》)真正把地主“打得
伏伏在地”,還要靠鬥爭大會的最後一擊,凡是開得成功的大會無一例外地要經過精心
的準備和布置,工作隊(團)和骨幹成員分布於群眾中間,什麽人先發言什麽人跟上(
見冀中區黨委宣傳部編:《群眾路線研究》)“誰打頭炮誰打二炮”),什麽人負責喊
口號,在什麽時候喊都要預先布置好。如果有人開鬥爭會時不來,就可能被指為地主的
“狗腿子”,因而遭到鬥爭。(在鬥爭中被鬥對象被戴高帽、掛牌子甚至像開明紳士牛
友蘭一樣被穿上鼻子拉著遊街,遭受種種人格侮辱都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就運動的組織
者而言,必須盡可能多地打掉這些舊精英的 “威風”(像牛這樣在根據地有身份地位
的鄉紳,就更是要采取非常手段),不讓這些人顏麵掃地,群眾就難以發動起來,不敢
麵對麵地開展鬥爭。在鬥爭過程中普遍存在的肉刑和亂殺現象實際上也是群眾運動的必
然產物,在“越訴越痛,越痛越傷,越傷越氣,越氣越起火,越起火勁頭越大,”的當
口,動手開打是根本無法避免的事情,而且從某種意義上講也運動的組織者所希望的事
情,有的時候不僅鼓勵人們開打,而且當場殺人,甚至開膛破肚也不罕見。(見《中國
共產黨黨史資料》(46),第80—81頁)在競相訴苦,哭聲一片,怒吼連連,群情激憤
的時候,人們情緒相互感染,不斷升溫,再有一些“勇敢分子”大膽出手,還什麽事情
不會發生呢?這時的人們實際上是進入了一種特定的劇場,主演們的表演感染著所有的
人,人人(除了被鬥者)都投入到劇情中,互相感染著,激勵著,仇恨開始疊加,憤怒
自然升級,群體一致的行動,高昂的情緒賦予了人們表演的“正當性”,驅使著人們做
出平時根本無法想象的恐怖之舉,劇場效應使得參與者不知不覺中步入了帶有血型味的
狂歡。更可怕的場景往往發生在聯村鬥爭的時候,實際的操作中,聯村鬥爭往往變成了
村與村之間互相鬥,最後發展為以區和縣為單位相互“掃堂子”,甚至用上了當年日本
人對付根據地的用語,搞上萬、數萬人的“聯合掃蕩”。由於沒了地緣和血緣的顧忌,
往往火藥味和血腥味更足,群眾運動這時就已經變成了“運動群眾”,往往經過聯村鬥
爭,群眾就真的被運動起來了(晉察冀阜平縣,搞聯村鬥爭,僅1947年5月的半個月,
就殺掉130多人。見董誌凱《解放戰爭時期的土地改革》,第115頁),但是後果是造成
村際的矛盾,經年難以消除,不過為了造成合適的“空氣”,也顧不得那麽多了。

  當然,光訴苦情開大會而不給物質上的實惠依然不足以動員起人們參加鬥爭,所以
,必須滿足邊緣群體的需求,成為土改運動的一條基本原則,比起這條原則來,其他的
政策(包括不能侵犯中農利益的政策原則)要顯得蒼白得多。晉冀魯豫的武安九區的土
改經驗總結倒是說了句實話:“中農平均產量超過貧雇農平均產量的一倍以上,不動中
農就很難填補起來,如果沒有堅強的領導,很難不再犯侵犯中農利益的錯誤。”(見《
土改與整黨文獻》,第二集)事實上,太多的過火行為的發生,與盡量滿足邊緣群體(
貧雇農)需求的運動原則有直接的關係。在實際的運動中,那些被發動起來的積極分子
,特別是其中有過劣跡的“勇敢分子”(不是運動組織者對流氓和二流子情有獨鍾,而
是那些真正的貧雇農往往很懦弱,甚至是一些老弱呆癡,根本滿足不了運動的需要),
往往對浮財比對土地更感興趣,在河北饒陽的五公村,工作隊要求“窮人中最窮的人”
在鬥爭對象(包括可能的對象)家門口布上警戒線,規定凡肯前往監視的人有權擁有這
些人家的浮財。(弗裏曼等:《中國鄉村,社會主義國家》,中譯本,第139—140頁)
事實上,土改中更多的肉刑都發生在逼索“藏匿的”浮財上,如果在一個鬥爭對象身上
起出了一副銀鐲子,那麽大家就幻想著在其他的鬥爭對象身上都能起副銀鐲子。到了舊
精英已經被鬥倒,沒有油水可榨的時候,對中農的侵犯也就不可避免了,“鬥了地主鬥
富農,鬥了富農鬥中農”,“割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這樣當時流行的謠諺,其實
並不隻是謠諺。後來的中共黨史的研究者們認為,土改運動最大的過火和偏向就是觸犯
了中農的利益(普遍的亂打亂殺似乎倒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大多一筆帶過)。事實上,
對中農(即自耕農)的侵犯,往往是由於成分的錯劃。劃成分的來源顯然是馬克思主義
階級分析理論,但是馬克思主義階級理論放在中國農村這樣的環境裏,階級概念原來的
社會和經濟內涵已然走了味,即使按運動穩定期的階級劃分,所謂地主與富農,富農與
富裕中農,富裕中農與一般中農之間的區分也是不甚清晰的(實際上,土改後期的成分
的確定(糾錯以後),主要還是憑借農民的感官認識——對窮與富的基本判別),更何
況在“群眾想怎麽幹就怎麽幹”的運動高潮,為了滿足“群眾”(實際上貧雇農積極分
子)的要求,劃成分就無一例外地成為催化運動的一劑良方(實際上,從運動一開始,
根據地的階級劃分就是脫離實際的,在1946年居然會以1936年的土地財富狀況來劃,所
定的地主其實隻是十年前的地主,與強調貧雇農路線一樣,根據地的地主階級也有了建
構的因素)。

  階級成分劃分尺度的混亂,某種意義上是主導者有意為之,在實際的操作中,人的
財富、土地、祖先、曆史,以及態度、行為等等都成了劃分階級成分的標準,晉綏興縣
後木欄杆村是土改的典型,該村劃分成分的標準就有“三代曆史”、“生活狀況”、
“有無剝削”、“政治態度”等多種(直到1948年2月,戰爭動員的壓力減小之後,中
共中央才出台了早在蘇維埃時期就定好的階級劃分標準)。劃誰不劃誰,怎麽劃,完全
由貧農團一手包辦,上級的工作隊不僅聽之任之,甚至加以鼓勵。成分的劃分,既成了
製造恐慌,驅使人們投身運動的大棒和胡羅卜,又是滿足積極分子主要杠杆。在運動高
潮中,普遍存在著多劃“封建”(地主富農)的偏向,光一個地主成分就有惡霸地主、
特務地主、不法地主、逃亡地主、下坡地主、化形地主等等各種名目,有的地方,劃出
的鬥爭對象全叫地主(雖然政策上地主富農對待有區別,但在實際運動中,都是挨鬥被
剝奪)。晉綏解放區興縣後木欄杆村是晉綏土改複查運動的典型,全村53戶人家,劃出
了21戶地主富農,占總戶數的38.84%。(《關於興縣後木欄杆自然村成分的研究》,中
共晉綏分局編:《土改通訊》第2期)在這種“典型經驗”的帶動下,晉綏區定成分普
遍偏高,有的地方像左權獅岩村全村180多戶,隻有8戶不是“封建”。有很多村子地富
比例達到 60%以上,其他地方也基本達到20—30%以上,大批的中農甚至貧雇農被錯劃
。(見董誌凱書)其他的老區像晉察冀,山東情況也差不多,地富占到40— 50%的也不
在少數,而且原因就出在指導土改的綱領性文件《土地法大綱》上。在運動高潮的1947
年底,在我們前麵提到的五公村,連一直被中共肯定和提倡的,具有社會主義性質的耿
長鎖的合作社,也被定為“富農組織”,社產以及成員的財產遭到沒收。(弗裏曼等:
《中國鄉村,社會主義國家》,第141—142 頁)多劃地富,實際上隻是為了少數人多
分浮財,(見董誌凱《解放戰爭時期的土地改革》)但在滿足貧雇農需求的背後,有著
製造“空氣”,運動群眾的動機在,即使真正的貧雇農,如果對運動態度消極,同樣可
能被劃成“下坡地主”,劃成分,實際上起到了驅動運動的杠杆的作用。

  因此,所謂運動過火的偏向,其實正是運動的主導者們有意導向的結果。署著賀龍
、李井泉、張稼夫等黨政軍要人大名,作為土改運動指導性文件的《晉綏邊區農會臨時
委員會告農民書》(這個文件與土地法大綱都是土改高潮中首先要對農民宣講的),上
麵竟然寫著這樣的字句:地主、富農和農民當中敵偽和地主的狗腿子,“大家要怎樣懲
辦,就可以怎樣懲辦。” “雇農、貧農當中,有些人雖然有些小毛病,不能給他們戴
上二流子、傻瓜、懶漢的帽子。”(西北局宣傳部編:《土地問題指南》,第54 —55
頁)給“勇敢分子”摘了二流子的帽子,再放開他們的手腳,那麽普遍的恐怖和混亂恐
怕是無法避免的了。事實上,不僅是晉綏一地如此,從五四指示發布到《土地法大綱》
公布的一段時間裏,負責指導土改工作的中共負責人們,所有言論的傾向都是鼓勵和依
靠“群眾的自發運動”(劉少奇語),並得到了毛澤東充分的肯定。(見《解放戰爭時
期土地改革文件選編(1945—1949)》,第61—70頁)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工作隊幹
部在鬥爭大會上直接跳到台上大叫: “給我打”的現象俯拾即是。(《群眾路線研究
》,第16頁)
  在這裏,並非運動的主導者對赤貧者有所偏愛,對其他人特別厭惡,也不是他們對
暴力有特別愛好,主要是建構社會兩極結構需要優待和看重赤貧者,不盡量滿足他們的
需求,運動就缺乏基本的動力,沒有暴力的場景,就形成不了動員必須的“空氣”。劃
成分劃得如此荒唐離譜,不是說運動的主導者失去了理智,沒有了基本常識(按道理,
像後木欄杆這樣的窮困山村,很可能連一個夠格的地主富農都沒有),為了製造“空氣
”,形成運動態勢的需要,冤枉一些人,在他們看來是必要的代價,劃成分的標準越是
多元而荒唐,就越能刺激人們為了規避風險而更加瘋狂地投身運動,隻要社會上兩極對
立,你死我活的 “階級對抗”局麵在農村中形成(運動中農會打殺被鬥者,而逃亡的
地主組成還鄉團則以更凶殘的手段報複),戰爭動員的目標就實現了大半。到這個時候
,再糾偏也不晚。事實上,即使不糾偏,總來說,被鬥的和鬥人的相比,還是參與鬥別
人的人多,即使平時膽小怕事,在運動劇場的情景中也難免從眾(即使不被氣氛感染,
也會因自我保護而參與鬥爭),在一定範圍內,劃出的鬥爭對象越多,剩下的人參與運
動的態度就越是積極,因為要用行動來證明自己的立場,隻要被卷進了運動鬥爭旋渦裏
,即使不是積極分子,也就有了“政治立場”,關鍵是在國共角逐中選擇了一方,而隻
能選擇一方。國共戰爭和土改運動交織在一起形成的農村的政治態勢就是,隻要國民黨
一來,多數人不僅失去了“勝利果實”,而且很可能成為報複的犧牲品。如此一來,為
了保護自己的家庭,參與和支持人民解放戰爭(參軍、支前),才成為人們的一種合理
選擇,或者說剩下的唯一選擇,這樣,動員的目的也就實現了,彭真當時有段話明白的
坦白了這一切:“農民一翻身,就會要求武裝保衛自己的勝利果實,我們應動員大批黨
員和翻身農民參加解放軍,依靠他們提高我們軍隊的質量,使之成為更能打勝仗更能堅
決支持土改的人民武裝。”(見彭真:《平分土地與整頓隊伍》)

  通過這一係列精心策劃,那些農民就一步一步的走入了中共預埋好的陷阱裏,想下
賊船都沒有可能了,所以就隻好死心踏地的為共軍賣命,至於那些冤死的鬼魂,那就不
在黨媽的考慮範圍之內了。這種靠製造矛盾,然後從中獲利的手法以後也成為了中共統
治術的絕招之一,後來的反右,文革其實無一不是如此,這給我們的民族帶來了嚴重的
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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