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蘇揚

在北美漂泊,有時心理很累,夢裏不知身是客,總把他鄉當故鄉.。想找個地方說說話,在煩悶的工作之餘,詩情畫意,陶冶情操。也許人到中年,有了經曆和閱曆.萬事看的很淡了,也許自己活的很精彩,也許自己活的很平庸,但大體上我都無法有了很大的改變了,活的自由些沒有野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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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的墓塚 作者:蘇曉康

(2017-09-22 21:49:34) 下一個

      2003年春天倉促回國奔喪之後,開始掐斷回家的念想。
      沒有人不想回家的。我沒有很重的家鄉思念,隻是非常想念媽媽。我的媽媽是一位報館編輯,我被迫離家那年她已經退休在家,其實她剛65歲,但身體很差,從20多歲起就被嚴重失眠所折磨,人熬得幹瘦幹瘦。我媽這麽苦的一生,就因為“出身不好”,而她天生敏感、剛強,一個受不得氣的人,偏就要你處處忍氣吞聲,媽一輩子像是被委屈耗幹了似的,待到我大禍臨頭,她便遭到致命的最後一擊。兩年後的一天,她下午出門取牛奶,就一頭栽倒在街上,再也沒有醒來。我的一個表妹輾轉把噩耗通知我,當時我正在舊金山,被“限製”不能回家奔喪,隻好到金門大橋上,朝著東方,往海裏撒花瓣……
      父親後來寫信告訴我:“差不多有一年時間,她經常坐在自己屋裏的沙發上,偷偷哭泣。問她哭什麽,她說擔心曉康,我說哭有什麽用,她說她止不住。她陸陸續續哭了一年。”
      媽媽早在文革中就留下一紙遺言,死後不留骨灰、不建墓穴,但父親說曉康還在外麵,要等他回來。所以父親在京郊長辛店太子峪陵園,買了一方墓塚,葬下媽媽的骨灰。從此,我飄蕩在海外,心裏便生出一個牽掛來,被那萬裏之遙的什麽揪著,很久我才悟到,媽媽的墓塚,就是我的家。那是一個要我去還願的所在,可是我去不了。如此歲月倥傯,其間我們遭遇種種,一言難盡。2000年底,我的兒子入籍成為美國公民,我要他做的第一件事,是趁寒假回國一趟,給他奶奶去上墳。我把當年站在金門大橋時手臂上戴的黑紗,交給兒子叮囑他親手擺在奶奶的墓前。在北京,等到大雪初霽,爺爺便領著孫子去陵園祭掃,交通依舊艱難。兒子一絲不苟地照著我的要求做了,替我給他奶奶磕了頭,還拍了照片帶回來給我看,我在心裏還是不能說服自己,這就算是了卻我的心願嗎?但兒子替我去完成了我無力履行的一樁儀式,我是永遠感謝他的。
      我父親見到自己唯一的孫子時,右眼幾乎看不見了,因為白內障的緣故,這是我催促兒子上路的第二個原因。我非常害怕父親等不及再看孫子一眼,就完全失明,那會叫我鑄成另一個大錯,而終身悔恨。其實父親並非隻想見孫子,他隻是不說他也想我。我對父親說,我邀請你出來探親吧,但他不肯。他開始跟我通信,給我講家中和家族的許多故事,隻是避開回憶他自己。
      2003年春,父親在體檢時突然查出肝癌晚期。3月5日我接到家人的電話,馬上去紐約中國總領事館申請簽證,得到的答複是,你的事情需要請示,回去等消息吧。這一等就是3個星期,父親在3月22日黃昏時分撒手,而3月28日我才得到簽證。這個簽證,還附加了3個條件:不見媒體、不發表言論、不接觸敏感人物,我有權利拒絕嗎?我必須回國奔喪,不是我的權利而是我的人倫,為了履行倫理,隻好放棄權利,是個人的無奈,我的父親不是也放棄了與我見麵而出國的權利嗎?
      回到北京,家人才告知這次我被允許奔喪的細節。事實上,我因獲知父親病危而要求的簽證,被拒絕了;與此同時,北京的家人得到提示:除非老爺子本人提出要求,否則沒有商量餘地。家人隻好以父親的名義草擬一封信,拿到病床前念給他聽,這麽做,等於將身患絕症的實情直接告訴給病人。父親簽字後一個禮拜就走了。他簽了一封自己的絕命書。從冰冷的程序來說,“組織上”接受了我父親提出的“要求”,即允許他那流亡在外的兒子回國為他送葬,由此體現了對他的“人道主義”,仿佛也是間接施行於我的。我隻是不知道,父親在彌留之際,明白了此種“人道”的含義沒有。
      “組織上”自然是要為父親舉行遺體告別的,雖然他本人在遺囑中已經寫明“我死後不發訃告,不開追悼會和遺體告別會,不寫生平簡曆”等等;我們作為子女,也無法替他持守遺願。這個儀式,定在八寶山公墓的“菊廳”,告別者多為父親生前的同僚,於是我事先得到通知,其中許多人不方便與我碰麵,儀式將分兩段進行,前一段是“官辦的”,要我回避;他們辦完之後,專門留下幾分鍾的儀式,乃特意為我一人舉行。我又能拒絕嗎?我隻出現在父親的自然身份的這一麵,其實也好。當我一個人被擋在“菊廳”外麵的時候,忽然覺得,我回到這裏來竟有點荒唐似的。裏麵有人來叫我,說輪到你了。我慢慢走進那“菊廳”,抬眼看見父親寬厚的遺容,我很想跪下去磕3個頭,可在這陌生而敵意的氛圍中,我竟跪不下去。……
      後來,我跟姐姐一道取回父親的骨灰,仿佛父親才回到我們家中。捧著盛骨灰的紅綢袋,微微燙手,好像父親的體溫還在。接下來,我們還有難題:父親的骨灰盒,要不要送進八寶山革命公墓?若是這樣,媽媽怎麽辦?她還一個人躺在太子峪陵園呢。媽媽自然是沒有進八寶山的“資格”,她也不要進那裏去。可我們有什麽理由將讓父母的骨灰分開安放呢?
      我終於自己來到媽媽的墓塚前。她孤零零地躺在這裏,等了我整整12年。作為一個中國人,我理當依循風俗,年年清明來此祭掃,這是起碼的人倫,可我卻無法履行這一點點為人子的孝道。我跪在媽媽墓前深感罪責。來見媽媽之前的幾天裏,我夜夜失眠,被一個艱難的決定所折磨:難道我還要讓媽媽獨自躺在這裏嗎?父親也走了,他把這個問題留給了我。媽媽呆在這裏,是在守望她那海外的兒子,今天她終於等來了我,媽媽留在這裏的理由已經消失。我要帶她離去。
      不久,我們姐弟三人,加入北京殯葬係統組織的骨灰海撒人群,來到天津塘沽渤海灣,捧著父母的骨灰,登船馳入海灣,親手將骨灰撒進大海。我是長子,我承擔這個決定的全部責任。我對姐姐弟弟說,父母皆有遺囑,兩人都堅持他們死後不留骨灰,僅以尊重死者遺願這一點而言,我們也隻能這麽做。
      對我自己而言,媽媽的那個墓塚一旦空了,我的牽掛也就消失了。中國再也沒有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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