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朝栗子的博客

隨心所欲不愈矩,自得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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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的藝術

(2010-02-22 09:36:24) 下一個

百喻經裏有一故事叫(為二婦故喪其兩目喻)即是為女盲之意,十分有意思;

從前有一人享齊人之福但又擺不平,稍有不慎即爭風吃醋無法解決。隻得睡在二人中間正身仰臥。某日下雨房屋漏水,雨和泥傾盆而下落在他眼上。因為先前有約定他不敢起身怕動輒得咎。結果雙目俱瞎。

這位仁兄有色心沒色膽,該守婚約誠信時守不住,等該把心一橫先自救時反拘泥於自己立下之規矩不知變通不會逃生反而連到嘴的兩隻鴨也飛了誰要去爭一個雙目失明又三心二意兼沒有應變能力之情人?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人最怕即是又不會識人,挑選良人為伴;卻貪得無厭喜歡多多益善。還沒認清自己能耐有幾斤幾兩重便依樣畫葫學別人家中紅旗不倒外麵彩旗飄飄,結果偷雞不著蝕把米,兵敗如山倒。紅旗彩旗俱成為他人裝飾門麵之幡旗!

要想偷吃就得學柯林頓,總統照當國運照旺老婆照忍!而不似老虎伍茲這般竹籃打水一場空。

之前聽過兩位台灣企業家的真實故事。一位是娛樂餐飲大亨:每每新開一家店麵即納一妾替他看店。司機別墅安家費皆備妥,每生一子或一女即納入其名下基金會按月領奉。唯一條件為其子孫必須等他往生後每年在律師見證下親赴他墳前上香磕頭以示尊敬,想的夠深遠吧。

另一位企業家更妙,結過一次婚離異後再也不結維持單身但平日和三位異姓知己共住同桌吃飯。若誰不願即可離去他仍支付瞻養費用。間中若有人捉住他在外偷腥一回,即得200萬玻幣(Singapore$)因此大家數年皆相安無事相聚甚歡.

若我為他其中之一紅粉知己,肯定同心協力同仇敵愾一起幫他拉皮條然後再論功行賞就地分贓.反正人和心都留不住不如實際點留銀子算了.

這年頭青出於藍更勝於藍哪.,誰說今人不如古人!明明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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