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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中

(2009-11-30 11:40:18) 下一個

在林中

 

廖康

 

 

晚飯後,我總是在附近的橡樹林散步。偶爾,別有所見,特記:

 

 

火雞與美洲豹

 

 

這裏在二戰時期是美軍的訓練營地,有大片大片的灌木叢和橡樹林。據說林深處有標界,遊人不得越過,因為可能還有當年訓練時埋的地雷。但我從未走到那麽遠。今天入林不久,便聽到窸窣之聲。我近視,但耳聰,順著聲音瞄去,隻見兩隻火雞一顛一顛地在灌木中走開,眼睛直盯著我,並不看行走的方向。我沿著小路朝另一方向走去,但那條路繞個彎,就包抄到火雞所去之處。我不聲不響地走過去,果然,它們就在我右邊不遠……正在那兒卿卿我我。我暗笑,原來不隻是人在戀愛時智力處於最低點,鳥也如此。

 

當然,我無意行獵。正要離去,突然,見到前方一雙綠瑩瑩的眼睛——是隻美洲豹,個子比狼狗小一些,有點兒像猞猁,但尾巴很長。它虎視眈眈地瞪著我,可惜,我塊頭太大了。我在《一吻封喉》中描述的山貓——其實就是美洲豹——有所誇張,它沒有那麽厲害。我與它對視了幾秒後,稍稍向前邁了一小步;它悻悻地轉過身,咧了咧嘴,好像說:讓給你了,反正它們的肉是酸的。美洲豹慢慢地走開兩步,遂飛快地消失了。我緩緩前行,耳中還響著那對火雞咕咕的情話。

 

 

一隻鞋

 

我散步的橡樹林離住處僅一箭之遙,但一進入樹林就仿佛遠離塵囂。林中有一條較寬的路,布滿了馬蹄印跡。想象一下,騎馬穿林多帥啊!足蹬馬靴,頭戴長沿小圓帽,手拎馬鞭,坐在高大的馬背上,悠閑地走在坡上林間……俯視步行者時,一定會產生我在街上騎摩托見到小男孩那種感覺吧?肯定更威風!但我從未見到一個騎士。除“馬路”外,還有一條布滿腳印的窄路。“人路”上有無數分支小道,叉向一團又一團樹叢、丘陵。但無論我走到什麽地方,都沒有見到過人。奇怪,地上的印記都是什麽時候留下的?耳邊隻有陣陣林濤和時時鳥叫。偶爾,遠處傳來汽車鳴笛聲,才告訴我現代文明就在附近。

 

今晚的夕陽格外明麗,亮亮的金光刺透茂密的枝葉,幾乎讓我無處藏身。好在天不熱,但我還是盡量往樹多的地方去,隨意繞著圈,漫無目的地閑逛。這裏地上盡是沙土,開車往西走十分鍾就是海灣。也許不久以前這裏也是海灘吧?東北方最近的城鎮不是叫薩林娜斯嗎?西班牙文Salinas的意思就是曬鹽場。那裏若是曬鹽場,這裏沒準兒還是海床呢。我胡思亂想著……突然,在一株橡樹腳下,我看到孤零零一隻鞋。

 

這是一隻灰色的球鞋,相當新。鞋帶還係著,隻是,腳不在鞋上。周圍有些零亂的腳印,僅此而已。橡樹高聳,比其它樹木高大得多;扭曲的樹幹歪向東方,枝杈伸展開,像許多貪婪的手臂,向上蒼和大地索取著什麽。是誰留下了這隻鞋?它顯然是在慌亂中脫下的,連鞋帶都沒解。為什麽隻是一隻?另外一隻呢?它為什麽匆匆忙忙地脫離了所包裹的腳?我在那裏轉了三圈,也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美國詩人Wallace Stevens有首詩叫《瓦罐軼事》Anecdote of the Jar,說他在田納西的荒山頂上安置了一個瓦罐,就改變了四周的環境;仿佛那一片蠻荒有了首領,便匍匐在瓦罐四周,向文明朝拜。而這隻鞋,雖在山上,卻未居頂端,而是隨隨便便地被遺棄在小徑上,旁邊有高大的橡樹魔怪般矗立著,令這隻孤零零的鞋全然顯不出文明的魅力,反倒像是文明的丟失,喪生於荒野之中……

 

又一聲汽車鳴笛,告訴我文明就在附近。

 

 

誘惑

 

小時候,媽媽給我講過一個故事:有個青年帶著空麻袋來到珍寶山,他忘記了老人的警告,隻顧往麻袋裏裝珍寶。太陽下山了,他還不肯走,非要把麻袋裝滿不可。麻袋太沉了,他背也背不動,拖也拖不走。終於,他像其他尋寶人一樣,也凍死在山穀裏。媽媽是教我不要太貪財,可我從未碰到過無休止賺錢的機會。然而,另一種誘惑——好奇,倒是經常出現。

 

今晚去散步時,夕陽已掛在林梢,將綠瑩瑩的樹葉鍍上道道金邊,拴住我的目光。今天,學生考試的成績下來了,他們考得不錯,我們教師簡直比學生還高興!興奮持續著,催著我跟朋友敘說。我一邊兒走,一邊給朋友打電話,不知不覺,已走過通常散步的區域。信號弱了,朋友關切地囑咐我別走丟了。但天還亮,我向林深處走去。

 

左邊這片林子比其它各處的樹木更高更密,一條小道彎彎曲曲,神秘地誘人深入。但路口有個牌子,說是研究生態的領地,嚴禁閑人入內。要是以前,或在別處,我會假裝沒看見,徑直走進去。但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呢,我也得為人師表啊,隻得悻悻地走開。右邊的灌木叢中也有一條小徑,下麵還有大片樹林,我不由自主地走過去。不知名的小鳥嘰嘰喳喳地叫著,不停地跳躍著,也不知在忙活什麽。地上也時不時傳來簌簌的聲響,不知是野兔,還是其它小獸,反正我也看不清楚。隻要不是蛇就好。不過,我穿著登山靴呢,手中還有根柱棍。路窄林密處,我總要先撥拉一下,也是為了避免碰到毒漆葉。

 

一道金光在地上閃爍、遊動——是條蛇。我停住腳步,一動不動地望著它。在夕陽的餘輝照耀下,它閃著光,不慌不忙地走著之字,優雅地穿行在灌木叢中,時而露出頭,時而露出尾。一會兒,不見了。

 

記得我第一次在野外見到蛇是在江西五七幹校;我和另一個男孩本能地撿起石頭,追趕那可憐的家夥,把它打死了。我們從小受的教育是“見蛇不打三分罪”,文革更是要打倒形形色色的牛鬼蛇神。西方人也是一樣,《聖經》說蛇是魔鬼的化身;蛇要咬人的腳,人要打蛇的身。我第一次看到相反的說法是D. H. Lawrence的詩Snake,他描寫一條蛇在大熱天先於他來到水槽飲水,蛇的優雅令他驚豔,可能他也有點兒害怕,沒有按照他所受的教育那樣立即抄起棍子打蛇。直到那蛇離開,入洞之際,他才抓起一塊木柴扔去。雖然沒有打到蛇,但他後悔自己本能對美的喜愛未能抵擋住人們灌輸給他的“善”,冒犯了這位地下的國王。這首詩徹底改變了我對蛇和許多野生動物,以及所謂敵人的傳統看法。那是八五年,動物保護的概念還遠未普及。當然,六十多年前,詩人的醒悟更是直覺的,來自於美感和獨立思考,而非自然科學。我對美的感受比對善的領悟真切多了,盡管我已聽到過許多環保教育,要不是由於這首詩,今天這蛇也許還會死於我棒下。

 

這思緒領著我走入坡下那樹林。黑壓壓的林中,一條曲徑引我左拐右轉。“這樹林真可愛,又深又黑/而且我不必急著把家回;”(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And I have no promise to keep)我叨念著篡改了的弗羅斯特的詩句,一個勁兒前行,仿佛走入一個神話世界:空中沒有一絲風,七扭八歪的巨大橡樹靜靜地矗立著,布滿墨綠色樹葉的枝杈伸展著,掛著淡綠色的絲絛,一條條垂下來,紋絲不動,似乎畫出來的,亙古如斯。我看著這景象發呆,好像在夢中見過,也許是在小人書中。總之,是遙遠的記憶。驀然,我意識到,天黑了。

 

我想盡快走出樹林,卻繞了很久。終於,我回到那條 “人路”上,但越走,我越覺得不對勁,看不到任何熟悉的景象,全然不是來時的樣子。也許我在林子裏轉得太久了,再往回走一段就到那山坡了。又走了一會兒,前方地上出現了一個十字。天還沒有黑透,盡管我沒有帶電筒,還是看得出來,那是用白漆塗抹在黑瀝青條上的十字,平平的釘在地上。什麽意思?是警告嗎?前方就是軍訓地區了嗎?也許這底下就有未拆除的地雷?我大概走錯方向了吧?

我想到朋友的叮嚀,朋友的名字讓我想到月亮。我仰起頭,身後,一彎新月已露出笑臉,她在西天,是我回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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