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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出爐給雷曼兄弟的

(2010-03-15 17:32:16) 下一個
美國11日晚發布一份2200頁的報告,詳述雷曼兄弟公司走向破產的來龍去脈。這項調查耗時1年多,花費大約3800萬美元。

  報告披露這家企業如何“玩弄”會計準則,摩根大通、花旗集團等金融機構如何在它轟然倒地前夕“趁火打劫”。

  回憶那起標誌金融危機全麵爆發的慘痛事件,美國《紐約時報》把這份報告稱為“華爾街版驗屍報告”。

  “讀起來就像一本暢銷書。”負責雷曼兄弟破產案的法官詹姆斯・佩克這般形容這份報告。

  受司法部下屬機構“美國托管項目”委托,Jenner& Block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安東・沃盧克斯2009年1月開始調查雷曼兄弟公司破產事件。

  美國破產法院文件顯示,調查涉及超過1000萬份文件和雷曼兄弟公司大約2000萬頁電子郵件;訪談超過100人,包括財政部長蒂莫西・蓋特納、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本・伯南克、證券與交易委員會前主席克裏斯托弗・考克斯、財政部前部長亨利・保爾森和摩根大通公司首席執行官傑米・戴蒙。

  沃盧克斯說,調查期間,他每周與證交會和司法部的工作人員交流進展。

  一石千層浪

  分析師認為,報告為檢方和金融市場玩家提供大量證據、資料,猶如一份“路線圖”,將產生多重影響。

  報告沒有說明雷曼兄弟公司高管是否觸犯法律,但認定有足夠證據對他們提起民事訴訟。這些人先前卷入多起民事訴訟,尚未受到刑事指控。

  負責雷曼兄弟公司破產事務的律師哈維・米勒11日說,這家企業即將出台重組方案,報告“出爐”時機堪稱微妙。

  報告說,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對雷曼兄弟公司操縱財務報表的行為視而不見,犯有“疏忽”之過。

  雷曼兄弟公司高管馬修・李2008年5月和6月多次致信本企業管理層和安永,就“回購105”提出疑慮。然而,“安永沒有采取措施加以調查。”報告說。

  安永回應:“我們最後一次審計這家企業是針對截止到2007年11月30日的財政年度。結果顯示,雷曼兄弟公司那年財務報表符合公認會計準則。我們堅持這一觀點。”

  安永11日說,雷曼兄弟公司破產緣於“金融市場一係列前所未有的糟糕事件”,財務杠杆率是“企業管理層、而非審計者的責任”。

  新華社 楊舒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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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詳解雷曼兄弟公司大損招

  報告裏超過300頁內容描述雷曼兄弟公司如何“巧妙”利用會計手段粉飾賬麵。

  對不少企業而言,銷售和回購協議是常用的短期融資手段。通常做法為,企業把旗下資產轉移給其它機構,從對方獲取資金,約定晚些時候購回相應資產。在資產負債表內,這相當於貸款,體現為資產增加、負債增加。

  不過,如果所售資產估值不低於所獲資金的105%,會計準則允許把這種情形記為“銷售”。這意味著企業不再擁有這些資產,同時可用所獲資金償還部分債務。在資產負債表內,這體現為資產減少、負債減少。業內人士稱這種做法為“回購105”。

  報告說,雷曼兄弟公司2001年開始訴諸這種手段,2007年下半年使用頻率“急劇”增加。這家企業通常在一個季度即將結束時售出資產,編製財務報表後再購回資產,以隱藏債務、降低賬麵所顯現的財務杠杆比率,進而維持信用評級。

  雷曼兄弟公司固定收益部管理人員2008年第一季度末在一封“求助信”裏寫道:“我們麵臨絕境,需要從你們那裏再獲取20億美元,不管是以‘回購105’方式還是直接銷售。不考慮成本。我們需要這樣做。”

  沃盧克斯說,雷曼兄弟公司在那個季度的淨杠杆比率為15.4,而據他估算,實際值為大約17.3。淨杠杆比率關聯負債比率,數值越高,財務風險越大。

  雷曼兄弟公司2007年第四季度隱藏390億美元“問題資產”,2008年第一季度隱藏490億美元,同年第二季度隱藏500億美元。 楊舒怡

  特寫

  高管“在吸毒”銀行忙打劫

  報告說,雷曼兄弟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參與“可付諸行動的資產負債表操縱”和“沒受處罰的商業判斷錯誤”。前首席執行官理查德・富爾德“至少(犯有)嚴重疏忽”。

  時任財政部長保爾森曾提醒富爾德,如果雷曼兄弟公司無法穩定財務狀況或找到買家,可能會走向破產。

  雷曼兄弟公司全球財務控製人員馬丁・凱利告訴沃盧克斯,所謂回購協議“唯一目標或動機是減記資產負債表”的負債項目,“交易本身毫無實際內容”。他曾提醒前財務主管埃林・卡倫和伊恩・羅維特,如果公眾知道真相,這家企業將“聲名掃地”。

  前首席運營官赫伯特・麥克達德說,他曾與富爾德詳細討論這類交易。麥克達德在2008年4月一封電子郵件裏寫道:“我們在吸毒。”

  不過,富爾德2009年11月告訴沃盧克斯,他不知道這家企業訴諸“回購105”,否則便會考慮采取措施。

  報告說,根據雷曼兄弟公司財務狀況,2008年9月2日便應申請破產保護,但直到同月15日才付諸行動。

  報告說,在雷曼兄弟公司走向破產過程中,摩根大通、花旗集團等金融機構“趁火打劫”。

  摩根大通為雷曼兄弟公司提供貸款。前者2008年9月11日認定,後者的貸款抵押物“估值遠遠低於它自己所稱”,要求後者追加50億美元資產作為抵押物。

  花旗集團調整向雷曼兄弟公司提供抵押貸款的協議條款,進一步降低後者流動性。

  英國巴克萊銀行以15.4億美元收購雷曼兄弟公司旗下部分資產。前者稱,這筆交易草率執行,後者獲得暴利,應再支付50億美元。

  “債主們所提抵押(貸款)要求直接影響雷曼兄弟公司的流動性。”沃盧克斯說,“流動性狀況是回答雷曼兄弟公司為何破產的關鍵。”

  花旗集團一名代表說,眼下仍在解讀這份報告,沃盧克斯“沒有認定花旗做錯任何事”。摩根大通、巴克萊銀行等尚未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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