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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堂裏一聲槍響,我的母親刺殺了孫傳芳zt

(2009-12-08 18:11:26) 下一個
佛堂裏一聲槍響,我的母親刺殺了孫傳芳

  1935年11月13日,佛堂裏一聲槍響,30歲的施劍翹為報父仇,近距離刺殺孫傳芳,而她也被冠以“俠女”、“烈女”頭銜,在此後幾十載中,不斷成為民國時期多種演義故事的女主角。

  1935年11月13日,佛堂裏一聲槍響,30歲的施劍翹為報父仇,近距離刺殺孫傳芳,而她也被冠以“俠女”、“烈女”頭銜,在此後幾十載中,不斷成為民國時期多種演義故事的女主角。

  家仇

  母親刺殺孫傳芳的原因很簡單,就為報殺父之仇。

  我的外祖父施從濱,安徽桐城人。用了30多年,做到山東省軍務幫辦兼奉係第二軍軍長。

  1925年秋,孫傳芳聯係了一些反對張作霖的勢力,與奉係軍閥為爭奪安徽、江蘇展開大戰。張宗昌要外祖父南下對抗孫傳芳。在安徽固鎮,外祖父被三麵圍住,他乘鐵甲車撤退,但孫傳芳很狡猾,他拆掉了鐵軌,鐵甲車翻覆,倒在地裏,外祖父和他的隨從全部被俘。外祖父從固鎮被帶到蚌埠車站孫傳芳的指揮部,雖然有周圍人求情,勸孫傳芳不要殺俘虜,但孫傳芳還是命大刀隊將外祖父斬首,並下令把外祖父的頭掛在蚌埠車站示眾。為了增加羞辱意味,還命人在白布上用紅字寫著“新任安徽督辦施從濱之頭”,並暴屍三天三夜。

  那一年,母親隻有20歲。母親是家中長女,從小聰明伶俐,很得外祖父喜歡,父女間感情很深。聞聽外祖父死得那麽慘,母親當時就決意報仇。

  調查

  1935年農曆九月十七,是外祖父去世10周年的祭日。母親不敢在家裏哭,怕外祖母聽到了更難過,隻好跑到日租界的觀音寺裏燒紙祭祀外祖父。和尚見她跪哭不止,就過來勸慰她皈依佛門。和尚無意中說:“你看靳雲鵬、孫傳芳這些名人,不都信佛了嗎?”說者無意,聽者有心,母親一聽,立刻止住了哭聲,追問下去。

  原來“九一八”事變後,孫傳芳由東北遷回天津定居。當時華北局勢複雜,一方麵日本極力拉攏這些舊軍閥,當時土肥原賢二、岡村寧次等都造訪過孫傳芳。另一方麵,南京國民政府的特務機關對孫傳芳這些人也加緊監控,警惕他們為日本人所利用。孫傳芳也深知自己所處環境的複雜,所以他公開聲明不被任何政權利用,閉門謝客,深居簡出。

  曾任過北洋政府總理的靳雲鵬,下野後也住在天津,他勸孫傳芳皈依佛門。1933年,兩人共同出麵,把天津城東南角草場庵的一座清修禪院買過來,改成了天津佛教居士林,靳雲鵬任林長,孫傳芳任副林長,規定每星期日居士們來林念經。當時陸續來參加活動的有3000多人。母親便化名“董惠”,混進了“居士林”,她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孫傳芳的信息,也知道了孫傳芳的活動規律:每周三、六必到居士林聽經。母親特別細心,每次去居士林,她都特別留心一些細節:比如注意觀察孫傳芳的位置是不是固定的,從哪個角度能射中他等等。她還給自己專門設計了一件大衣,就是為了把手槍安全地擱在口袋裏。

  1935年11月13日是母親預計下手的日子,但這天一大早就下起了雨,直到中午還沒停。母親想,這種天氣孫傳芳可能不會來了,所以她大衣也沒穿、槍也沒帶,想先去“居士林”看一下。到那兒一看,孫傳芳的那個位置空著,而且下麵聽經的人也不是很多。母親以為這一天又沒機會了,沒想到過了一會兒,她看見有人過來,給孫傳芳坐的那個凳子擦灰。她立即意識到:孫傳芳可能要來了!沒過多久,披著袈裟的孫傳芳走進佛堂——據說那天孫傳芳起床後,一上午都在書房裏練書法,吃過午飯,他準備出發到居士林,他的夫人勸他,下雨就不要去了,但他還是出了門。

  母親連忙出居士林,租了輛車回家,她穿上大衣,裝好槍和傳單,又匆匆地走出家門。那一年我哥哥6歲多了,看見母親回來,就跟在她後麵,“娘娘”地叫,母親也沒多回頭,很快打著出租車又去了。

  行刺

  下午3點半,母親回居士林。稍坐片刻,穩定情緒後,她看見離孫傳芳的座位比較遠,便向看堂人說:“我的座位離火爐太近,烤得難受。前麵有些空位,可不可以往前挪一下?”對方點頭同意,母親站起來,緩步走到孫傳芳身後,拔出槍對準孫傳芳耳後扣動了扳機,一聲槍響,孫傳芳撲倒在地,母親又朝他腦後和背後連開兩槍。

  槍聲一響,佛堂裏大亂,母親站起來大聲宣布自己的姓名及行刺目的,然後向人群中發了一份傳單。上麵寫著:一、今天施劍翹打死孫傳芳,是為先父施從濱報仇。二、詳細情形請看我的《告國人書》。三、大仇已報,我即向法院自首。四、血濺佛堂,驚駭各位,謹以至誠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和傳單一起分發的,還有《告國人書》和一張身穿將校服的軍官照片,照片上的人就是外祖父施從濱。

  見孫傳芳已死,母親讓人通知警察局趕快來人,自己決意自首,不想趁亂逃脫。這時孫傳芳的隨從也跑了進來,見孫傳芳已死,而母親手持手槍站在原地,也不敢貿然行動。不久,警察到來,將母親帶走。

  行刺前,她給家裏留了一份類似遺囑的東西:一是告訴家人,留了一筆錢給我和哥哥,以後讓姨母撫養我們倆。二是囑咐家人把自己葬在外祖父旁邊。母親是抱著必死之心去的。她的複仇計劃,隻有一個人知道,就是母親的大弟弟施則凡。母親畢竟是舊社會環境裏長大的,傳統觀念很重。她覺得男的是家裏的頂梁柱,父親已經去世,如果弟弟再有什麽意外,家裏的損失就太大了,所以執意自己行動。決定行刺前,她專門把外祖母送到南京,然後和舅舅仔細商議了行刺計劃,包括如何寫傳單等細節。她事先買來油印機,印好傳單以便散發,還特地拍了一張照片,以便複仇成功後給新聞界使用。母親能行刺成功,表麵上看,她確實有一係列不可思議的運氣。但如果考慮到這是她用10年時間尋找出來的線索和機會,與其說她幸運,不如說她更有恒心和毅力。

  自由

  刺殺事件轟動了天津。當天下午,天津的許多報紙都發了號外,第二天,天津、北平、上海各報都在頭條位置上刊登了這條消息,一時全國轟動。

  這起案件被移交到天津地方法院審理。母親在法庭上說:“父親如果戰死在兩軍陣前,我不能拿孫傳芳做仇人。他殘殺俘虜,死後懸頭,我才與他不共戴天。”那時,支持孫傳芳的一些人也在四處活動,希望置母親於不利境地。孫傳芳雖然下野,但結拜兄弟很多。

  當時的社會輿論對母親大多持支持態度,畢竟孫傳芳是個罪惡累累的大軍閥,社會各界,特別是婦女界,也都予以聲援並強烈呼籲國民政府釋放或特赦母親。法庭一審判決母親有期徒刑10年;母親不服,上訴到天津高等法院,又被改判為7年。母親仍不服,再上訴到南京的全國最高法院。在輿論壓力下,1936年10 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向全國發表公告,決定赦免母親。

  為母親特赦起主要作用的是馮玉祥。馮玉祥並不直接認識母親,但他早年曾與母親的叔叔施從雲一道參加過反清運動,他聞訊後立即聯合李烈鈞、張繼等30餘位黨政要人,呈請國民政府要求特赦。結果母親服刑不到一年便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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