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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給劉少奇的信。

(2009-04-23 12:43:26) 下一個
毛澤東給劉少奇的信。

原文:

少奇同誌:

前讀筆記小說和別的詩話,又說賀知章事者。今日偶翻《全唐詩話》,說賀事較詳,可供一閱。他從長安辭歸會稽(紹興)年已八十六歲,可能妻已早死。其子被命為會稽司馬,也可能六七十了。“兒童相見不相識”,此兒童我認為不是他自己的兒女,而是他的孫兒女或曾孫兒女,或第四代兒女,也當有別戶人家的小孩子。賀知章在長安做了數十年太子賓客等官,與明皇有君臣而兼友好之遇。他曾推薦李白於明皇,可見彼此愜洽。在長安幾十年,不會沒有眷屬。這是我的看法。他的夫人中年逝世,他就變為獨處,也未可知。他是信道教的,也可能屏棄眷屬。但一個九十多歲象齊白石這樣高年的人,沒有親屬共處,是不可想象的。他是詩人,又是書家(他的草書《孝經》,至今尤存)。他是一個胸襟灑脫的人,不是一個清教徒式的人物。唐朝未聞官吏禁帶眷屬事,整個曆史也未聞此事。所以不可以“少小離家”一詩便作為斷定古代官吏禁帶眷屬的充分證明。自從聽了那次你談到此事以後,總覺不甚妥當。請你再考一考,可能你是對的,我的想法不對。睡不著覺,偶觸及此事,故寫了這些,以供參考。

毛澤東

一九五八年二月十日上午十時

複尋《唐書·文苑·賀知章傳》(《舊唐書·列傳一百四十》,頁二十四),亦無不帶家屬之記載。

近年文學選本注家,有說兒童是賀之兒女者,純是臆測,毫無確據。



注:毛澤東:《致劉少奇》(1958年2月10日)《毛澤東書信選集》第535-536頁,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背景:1957年劉少奇到南方視察工作,發現許多幹部職工夫婦兩地分居,生活存在困難,但國家一時又難以解決這些問題,於是劉少奇就號召廣大幹部職工發揚艱苦奮鬥的精神,與國家一起分擔困難。在一次講話中引用了賀知章的《回鄉偶書》,來說明自古以來就有官吏進京做官不帶家屬的事。回京後,劉少奇向毛澤東講了這件事。

這件事引起了毛澤東的注意,毛澤東認為這推斷不對,故翻閱信中所提的資料後,給劉少奇寫了這封信。



今天,讀完這信,感觸很深。

一、夫婦兩地分居,生活存在困難,真的當時國家就難以解決這些問題嗎?我相信不是這樣,不能全部解決,難道不能解決大部分嗎?犧牲隻能是局部的、個別的、暫時的,而不能是普遍的、長期的,否則犧牲有什麽意義呢?

今天,還有多少單位(尤其是某些國企),以所謂“犧牲精神”為名侵犯,強迫工作性質不需要節假日加班的人員節日不許回家,還不支付加班工資等等,這一切,說白了就是這些官僚階層不惜犧牲員工的合法權益在曲義逢迎上司,搞所謂政績。百姓的利益在他們眼裏算得了什麽?

二、毛澤東在致劉少奇的這封信中及其委婉的表達了自己的意見,並“請你再考一考”,“可能你是對的,我的想法不對”。表現出毛澤東並非作風專製(這種例子還有很多)。相當一個時期,毛專心理論研究,並不過問具體事務,表達自己的意見也完全是一副商量的口氣,毛的許多正確的意見並沒有被組織或行政係統所采納。所以把黨內一切錯誤歸結於毛澤東個人的觀點是錯誤的,以大躍進、反右一係列的錯誤來評價毛澤東個人更是在為整個官僚階層在開脫曆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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