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信地獄存在,並不能使獄之火的熱度降低哪怕一度 By Neil Anderson 圖片源自網絡
引言
根據一九九八年“今日美國”日報的調查,有百分之五十二的成人相信有地獄。有百分之二十七的人想可能有。再問說,地獄是什麽樣的景況?
48%的人相信地獄是一個真實的地方,人在那裏永遠受苦
46%的人認為地獄是一種痛苦的存在而不是一個具體的地方
6%的人說“不知道”
這不過是人意的調查,人的意見不能定奪神的真理,唯有聖經的啟示才是定奪真理的標準。就如有人說我不相信地心吸力,因此就說地心吸力就不存在。但神創造的宇宙定律,不能因為我不信就不存在,不然,就請從十層樓上跳下去看看。聖經清楚地,多次地,有力地說明地獄的存在。
一、關於地獄的八大事實
1. 關於地獄的事耶穌談論的最多。
“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是耶穌講的。在那裏,陰間的描寫是說死了的人立刻去的地方。“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參看路16:19-31)。細讀福音書,我們會多次讀到耶穌警告人勿輕入地獄的迷途。
2.地獄可以分成四方麵理解
希臘文用了四個字來描寫幽暗的世界﹕
A.無底坑(Abyss)
新約聖經有九次提到地獄的這一部分,這是汙鬼現在被關鎖的地方,在大災難的時候會被釋放五個月去使失喪的人受苦:“第五位天使吹號,我就看見一個星從天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他開了無底坑,便有煙從坑裏往上冒,好像大火爐的煙;日頭和天空都因這煙昏暗了。有蝗蟲從煙中出來,飛到地上;有能力賜給他們,好像地上蠍子的能力一樣,並且吩咐他們說,不可傷害地上的草和各樣青物,並一切樹木,惟獨要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但不許蝗蟲害死他們,隻叫他們受痛苦五個月。這痛苦就像蠍子螫人的痛苦一樣。”(啟9:1-5)。
這也是撒但要被捆綁一千年的地方:“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裏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裏,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他。”(啟20:1-3)。
B.地獄(Tartarus)
彼得後書二章四節說到犯罪的天使被丟在這裏等候審判:“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
C.陰間(Hades)
新約用“陰間”一詞九次。這是不信之人死後所去的地方,在那裏等候最後的審判:
路16:23節:“他在陰間受痛苦”
啟1:18節:“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啟20:13-14節:“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D.地獄(Gehenna)
這是新約最常用的一個關於地獄的詞,共用了十二次,其中十一次是耶穌用的。“叫喊哪”(Gehenna的譯音)的原意是“垃圾堆”的意思,是失喪之人,撒但,汙鬼最後受痛苦的地方(啟20:10;14-15)。“叫喊哪”又叫“硫磺的火湖”(啟20:10),“火湖”(啟20:14),“第二次的死”(啟20:6,14),就是永遠與神隔絕。
3.在地獄裏還有記憶
人在地獄還有知覺,還知道自己在哪裏。路加福音十六章的財主死了以後立刻知道他去了哪裏,他也知道他是誰。他記得拉撒路,也記得他的弟兄。
4.地獄是受苦之處
財主說﹕“我在火焰裏,極其痛苦”(路16;24)。他說地獄是“這痛苦的地方”。(28)
5.地獄是火不滅的地方
太13:41-42節:“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裏挑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可9:47-48節:“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隻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裏。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6.地獄是與神隔絕的地方
凡不相信耶穌的人將永遠與神隔絕:“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麵和他權能的榮光。”(帖後1:9)
7.地獄是天堂以外唯一可以度永恒的地方
既然地獄的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就說明這地方的永恒性,去到那裏的,就是進入永恒的狀態中,永永遠遠。
8.去了地獄就永無逃脫的機會
救恩在今生,死後就沒有機會,所以地獄是有去無回的死路一條,請勿輕易步入。
二、地獄的刑罰是永遠的
地獄之教義可以說是聖經中最令人心中不安的教義。誰不希望人人都上天堂,皆大歡喜。這是可能的,隻要人人信耶穌。
有人想減輕地獄的痛苦,就說,神造人時,靈魂是不滅的,但不信的人在最後審判時靈魂也滅了,就如蠟燭熄滅一樣,惡人被滅絕就是他永恒的審判。
另一種說法是,人被造並不是先天的靈魂不滅,而是有條件的不滅性。在審判時,惡人歸於無有,信的人給予靈魂不滅。
這是讓不信的人舒服一點的說法,但不是聖經的教導。聖經的教導是神對惡人的懲罰是永遠的(啟14:10-11)。但人不需要受這懲罰,隻要在今生,現在信耶穌,永刑的問題就解決了。
三、在地獄所受的刑罰是公平的
神是公義的,在刑罰的程度上應有不同,要照個人所行的受懲罰。(太10:15;11:20-24;路12:46-48)
就如啟20:11-12所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人在神麵前沒有無辜的,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人要逃脫地獄的刑罰,隻有在今生信耶穌,不要隻說神不公平而自己叛逆,就如麵包當前,你餓的死去活來而不肯伸手取餅,然後說不公平。地獄在等著你,上帝也在等著你,你可以不去地獄那永遠痛苦的地方,奔向一直向你伸手呼喚你的耶穌基督你的救主。
四、關於地獄的一些問題
好人為什麽要下地獄?
首先要問的是誰是好人?對你好的不一定對我好。在人前好的在人後不一定好,聖經說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人世上實在沒有。也有人說,世上隻有兩個好人,一個已死,另一個尚未出生。好有相對的好與絕對的好,沒有絕對的好人,隻是上帝是良善的(God is good),並且上帝是絕對的好(God is absolute Good)。
還有就是誰來定好的標準?人都說你好的時候,你就有禍了。連耶穌都被恨祂的人釘上十字架,你我,誰是絕對的好人?所以好人下地獄不是因為他是不是好人─乃因他是罪人而不信耶穌。
如果我在天堂,而我的丈夫在地獄裏,我怎麽能快樂?(所以我不想去)
這話難說,也許你會很快樂。例如:你丈夫不能來美國,你還是來了,因為你覺得美國比你原居地好,有機會發展,孩子有機會讀書求學。天堂比美國好多了,若你知道,你會不計代價的爭取。因此,你飽足他挨餓因他不吃,他不作的事你並不樣樣認同,卻常做與他相反的選擇。如果他已離世,他肯定希望你與他走不一樣的路。他希望你去天堂(如去美國),而不希望你下地獄(留在原居地)。何況天堂的境界與世界是不一樣的,上帝會擦幹你一切的眼淚,讓你不再為世上的事憂傷。(注:如果你也去了地獄,他不同意,哪你們就要永遠的吵架了,那樣會快樂嗎?)
慈愛的神為什麽送人去地獄?
愛並不意味著沒有懲罰(來12:6),父母管教兒女,有痛有罰的成分,正所謂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罵是禍害。愛的痛苦就是使所愛的受苦——十字架。愛到不負責任就不再是愛了——溺愛。再者,愛必須以公義來平衡,隻有愛而沒有公義,愛就成了溺愛,就是不負責任。
其實愛與人下地獄無關,下地獄是與信有關,信的人有永生。信的意思就是承認神是天父,人是祂所造的,一個不認父的人,他的去處肯定不是父家——天堂。
結語
人生下來就是往地獄的方向走去,是上帝扭轉了你及許多人的方向,那就是上帝無條件的揀選。祂扭轉你生死方向的方法就是信耶穌。上帝因著愛與公義,差遣祂的愛子,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白白的恩典卻是死的代價,地獄的門可以向你關閉,若你聽主的呼聲並回應祂:“來到我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所以,不要怪祂隻要信祂。
上圖(來自網絡)文字:地獄是真實的!切莫在那裏永恒受苦!今天就歸信耶穌基督吧!
劉傳章牧師為資深牧師,著有《寶架清影》、《教牧書信》等書,生命季刊微信牧師團顧問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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