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卑學主
現在世界上因信主而產生了許多派別,派別與派別之間當然有大同小異的,當然也有分歧分嚴重的。有的注重內在真理的追求,有的追求外在的彰顯。也有想徹底顛覆傳統信仰的“改教家”(指異端)。今天以基要真理的福音派,有人說其信仰低糜,根基有問題。於是想興起象馬丁。路得似的改教運動。以期興“主之道”,熱信徒之心。大凡否定傳統信仰得救問題的都有異端之嫌。比如“東方閃電”,他們會否定,相信他們的才能得救。網上傳得沸沸洋洋的“尋找迷失的羊”,他們也會否定,叫人逃避巴比倫,相信他們才能得救。最近又看見韓國的“馬可樓”,又有人稱“救贖派”。他們說你如果信主後還承認自己是個罪人,你根本還沒得救。他們口口聲聲說要回到神的話語中去,實質上還是在聽這個“馬可樓”的創始人樸玉洙的教導,你才真的受了聖靈,才真的重生了,真的得救了。其實“尋找迷失的羊”與其有許多相似之處,他們也認為你如果信了主還說自己是罪人,就根本沒得救,因此他們特別寫了一篇《信耶穌後,你還是罪人嗎》,並在他們的Q空間,博客裏鏈接這文章。他們專門針對傳統信仰“蒙恩的罪人”而進行的辯駁,當然針對的還有“三一真神論”,使徒信經等,他們總會說這是從人而來的,在聖經裏找不著,並以此想擊倒否定傳統信仰,達到他們所謂的改教運動,叫人另立根基,想翻轉別人的信仰,實質上他們又在將人往一條不歸路引。
關於信主後,還是不是罪的人問題,我也寫點自己的領悟
(一)
1:神的義,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6-17)
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3:21-22)
2:人的罪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
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約一:5:17)
凡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羅3:23)
神的義借著福音向我們世人顯明,人的罪是與神的義相對立的,今天藉著這福音《聖經》將我們人的罪也顯明了,我們是有罪的人,而且在母腹中就有罪了,罪是普世性的,全人類在我們始祖亞當、夏娃犯罪以來,就已經作了罪的奴仆,世上沒有一個義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而罪的工價也就是死。但感謝主,主來了,他的義借著福音顯明於我們,又借著我們對他的相信,將他的義白白加給了我們。“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複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複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注: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複活了”)。(羅4:23-25)。“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3:28)可見神的義今天已經給予我們一切相信他名的人,而且是白白的,不外加任何屬自己的功德,行為等,我們在他裏麵已經得著了稱義的地位與身份。
我們信主後,確實得主寶血赦免,蒙主白白稱義的恩典了,在地位上,在名份裏得著了。是不是我們從信主那一刻就可以永遠在神麵前,在人麵前自豪地說“我是義人”了,而且照有人之說,如果你信了主還承認自己是罪人,就不能上天堂,因為隻有義人才能上天堂。這似乎與那歪曲理解“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如出一澈。信了主就不管行為後果,反正義是因信給予我們,而且是白白的,神已經將我們一切的罪背走了,沒有了,可以高枕無憂了。犯了罪,有神負責,神會赦免。我反正是得救的,我一直是義人了。真是如此嗎?
是人,都會犯罪的,隻有主不會。即便是信了主的人也一樣會有,你沒有犯罪的行為,也有犯罪的意念。盡管神能赦免你,但人的罪性,罪根一直在人的裏麵。這就是我們的“舊人”、“老我”。我們信了主,被過犯所勝,我們犯罪了,我們在神麵前是承認我們是罪人呢?還是堅持說:“主啊!我是義人,謝謝你。”我相信聽見的人一定覺得說這話的人好笑,而且還有人會稱他為瘋子。你既犯了罪,你得承認犯罪的事實,既承認犯罪的事實,你為何又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呢?也許持這論調的人會說:“你是相信神的話,相信神的能力,還是相信這些邏輯。”不管怎麽樣,神絕不是糊塗的神,你犯了罪,不認罪,不認自己是個罪人,神反而說你是義人。神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義人是不能犯罪的。“行義的才是義人。”(約一3:7)義人也不需要神來振救。“我來是振救罪人,不是振救義人。”(太9:13)
路加福音有迷羊與浪子的比喻,我相信這迷失的羊,還有浪子包括不信主的,也包括信主後又迷失的。主打完比方以後說: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15:7)在這裏我們看見神在人走迷的時候稱他們是罪人,在信仰的曆程中,我們稍不留意就有可能走迷,你走迷了,不順服主了,犯罪了,你還能稱自己是義人嗎?
神在教導人饒恕人的時候說: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路17:3-4)神在這裏教導我們當如何饒恕人,其實我們的主又何尚不是如此。我們為什麽要懊悔,因為我們犯罪得罪了神,神為什麽要饒恕我們,因為我們為罪懊悔了。在這裏我們看見神還是要叫我們有罪就當來到神麵前認罪,並悔改。唯有你承認你自己是個罪人,你才知道你靠自己在罪中是無力自拔的。你需要謙卑來到神麵前求神來赦免,振救,得主釋放。如果說自己犯了罪,還說自己是個義人,那是自欺。“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麵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 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 神看為可憎惡的。”(路16:15)“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 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約一1:8-10)
曾看過持“信主後,我是義人了”的人寫過一個比喻。他說:有個朋友送我一隻表,我得到了,而後我向人說我有表了,是我朋友送的,這哪有驕傲!我信主了,主給我義了,我得著了,我向人說我是義人了,是主耶穌給我的,這哪有驕傲!在這裏我們不去談驕傲,我們談一個謙卑的問題。如果你曾屢次得罪你這個朋友,而你這朋友多次地寬容你,並不計較這些,反而還送你一塊表,當你接受這表時,你對送表的人有什麽心理反應,我相信你一定感到愧疚,不配。當你去接受主給你這“義人”的恩典時,我相信你在主光的照耀下,看見自己醜惡、黑暗的一麵,你一定也慚愧,內疚。朋友給你的這東西隻能證明朋友對你怎麽樣,而你對朋友又怎麽樣呢?主給你的義隻證明主對你怎麽樣。而你對主又怎麽樣呢?別人給的禮物不是拿去向人證明什麽。而是要真實地反應在你與施恩的人的關係究竟怎樣。如果你硬要象人證明什麽,而你所當得的不配別人施的恩,比如說你屢屢得罪你朋友,反而還沾沾自喜的炫耀著朋友送的這塊表,別人就會嗤之以鼻。又比如說你信主得了神的義,而後又屢屢犯罪得罪主,你還說我是個義人,這會貽笑大方的。
難道我們信主了偶爾被過犯所勝,犯了罪,我們來到神麵前再次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求主憐憫,赦免;我們就否定了神給我們的義了嗎?我們就不得救了嗎?斷乎不是。“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 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約一1:9-10)當然,我們也不能這樣認為:我們犯了罪,隻要來到神麵前認罪,神會赦免我們,我們就可以一次次地不停犯罪。然後到神麵前來認罪。“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約一3:8-9)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仆的軛挾製。(加5:1)所以你若犯了罪,就是屬撒但的了。正如猶大出賣主時,有魔鬼進入他的心,他就不再屬主了。既不屬主,而屬撒但,他就不是義人了,而是罪人了。行義的才是義人。有人說隻要猶大能從撒但的欺騙中出來,不選擇自縊而死,而是選擇在主麵前認罪,悔改,神一樣會赦免他,振救他。是有道理的。因為主是赦罪的主,是救人的主。但我們也當警醒:“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隻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5:13)神的寶血在相信他的人身上永遠是有功效的,神的義在隻要相信,並認罪,悔改的人身上不會失去。神的義雖然是因信白白給我們,但一個真信主的人總會在信的基礎上,用實際行為去證明他的信是真實的,“信心若沒行為就是死的。”(雅2:17)
常常來到神麵前借著神的道看清自己,反省自己,並時時認罪,悔改,對於有些人也許是覺得煩瑣,甚至還有難受的感覺,生命有個過程的,當一個人真的進入真理,得著真理,與真理調合、相融時,真理作王,罪就退去,他也就在真理裏得著自由了。每天我們會麵對罪的試探,我們會時時爭戰,一個沒有爭戰的基督徒的生命是有問題的,生命在爭戰中成長,成熟起來,所以我們需要常來到神麵前認罪,悔改,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是謙卑向主的一個表現,但我們並沒有否定神的義會因著我們信而給予我們。而神會因著我們的信,因著我們的認罪,悔改,神的義會在我們身上,我們沒有失去神的義,不象他們所說你信主後再認自己是罪人,就不是義人了,不是義人就不能得救上天堂。恰恰相反,那些反對人常來到神麵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需要主赦免的人卻往往疏忽了對罪的敏感與警醒性,常常抗著我是“義人”的旗子向世人炫耀,又騙主騙己。他們常常躺臥在裏外自我感覺良好的保護膜裏。第一:從心裏感覺我信主了,我永遠是義人了,我得救了,我能上天堂了。第二:從外而看,我用不著常常來認罪,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多煩瑣。我照主的話而行,以主的話而活,實質裏有多少人能活在神的話語裏,活在神的旨意裏呢?那些經常犯罪的人又不來到神麵前認罪,久而久之,可能把犯罪的事實都當作無罪的事實了,對罪不敏感了,麻木了。失去了神恩,反而還在那裏自鳴得意地高唱我是義人,我能得救,豈不有些荒唐。神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所以我們信了主,我們得承認我們會軟弱,我們會犯罪,我們得即時來到神麵前認罪,並悔改,得神的赦免與振救,活在對罪的敏感與警醒中,免得神的恩典從我們身上失落。
(我們不能人雲亦雲,口口聲聲說回到神的話語裏來,細細去揣摸,不過是有許多人打著這個幌子將人往他們所謂得救的道路上引罷了。主啊!我願你給我們聰明與智慧,開我們的靈眼,叫我們能看清,能辯明,能在你的真道上站立得穩,阿們!彼此共勉,一同長進。)
默然事奉13:21:02
信了耶穌基督的人,若是偶爾被過犯所勝而犯了罪,又及時地來到神的麵前承認自己的罪行,肯求天父在耶穌基督裏憐憫和赦免,享受到了赦罪的平安,誠然是父神給我們的機會和恩典,也是聖靈重生的明證,豈能說是否定神的義呢?又怎麽能以此武斷為不得救呢?正因為是得救的人,才敏感罪惡的羞辱呀!
那抵擋真理的魔鬼一是讓人自義自詡,二是控告人犯罪,以至於使人消沉。唯有聖靈的感動,使人回到天父的麵前人罪悔改,並從耶穌基督的救贖的恩典,親身感受蒙赦免的平安。“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是這樣,哪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羅3:23-27)
人犯了罪,隻要來到誠心在神的麵前認罪,神都會在耶穌基督裏赦免了人的一切罪惡。可是,我們絕對不要忘記,“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注: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一3:8-9)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仆的軛挾製。”(加5:1)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1-32】聽了耶穌的宣告,許多猶太人竟然不想明白地反問,於是,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 34-36】
位列十二門徒的加略人猶大為什麽出賣主耶穌呢?聖經說明:魔鬼入了猶大的心。人原來是就有神的形象,邪靈汙鬼是不可以隨便侵犯的,可是當人背離真理,自我選擇地接受魔鬼,那就自找死亡地成為魔鬼的附庸。人一旦讓那起初就犯罪而沒有真理的魔鬼掌控,那就是毫無悔改機會而往滅亡裏直奔的罪人了。
有人自以為聰明地圓說:要是加略人猶大自覺地從撒但的欺騙掙脫而不選擇自縊,就能回到主耶穌的麵前悔改認罪,就能得到神的赦免,這似乎很有道理,不過這道理隻是人的一廂情願,事實卻是猶大走向滅亡——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參看徒1:24)。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誠然擔當人類的罪惡,滿有仁慈憐憫的赦罪之主,是世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可是,主耶穌基督不能強權霸道哦!當人自己讓魔鬼入心,那後果就是人故意出賣又背叛真理,情願成為魔鬼的傀儡,就連悔改的機會也自己剝奪了。為此,我們應當警醒不怠,謹記《聖經》的教誨:“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隻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5:13)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在蒙父神揀選的人身上是永遠有功效的,人因聖靈的感動而回應並歸服真理,真理必定建立人的信心,讓人切身體會到赦罪的平安和喜樂。凡是得蒙赦罪的人,就有基督的義居住在生命中,這義成全在人的生命中,使人徹底地離開罪惡的生活,體現蒙救贖生命的特質,乃使徒雅各所言:“信心若沒行為就是死的。”(雅2:17)基督的義彰顯在我們的生命中,使人看見那良善者救贖的大能和美意。
當人敏感聖靈的感動光照和引領,就會在自覺或不自覺中麵對真理,進入真理而得著真理,並甘心樂意地委身真理,讓真理在自己的生命中顯明自身的能力。這樣,罪惡就必悄然退去,人就因真理得到釋放而自由。
在基督裏享受真自由的人,肉身依然時刻麵對魔鬼和罪惡的試探,失敗和得勝的生活總是交相出現。隻要我們時常來到神麵前與神親近——禱告向神敘說,讀《聖經》聽神的教誨。就能借著神的道,在反省中看清自己的本相——不過是塵土,及時順服聖靈的指教而認罪悔改,得以享受基督裏的平安。或許有人覺得煩瑣難受,就要小心提訪魔鬼的詭計,免得疲倦灰心。時刻記得神在基督的揀選是從不後悔的,或是失敗或是得勝都當警醒,記得自己是基督的精兵,需要在爭戰的磨練中,顯明基督徒的生命風采——生命在爭戰中成長、成熟的根本質素就是聖靈和真理的塑造。隻要時刻記得約翰
神的義使人顯露罪人的本性和悲哀,罪人的謙卑就是認罪悔改。由此可見,承認自己的事罪人並不會失去神的義,反而是神的義在我們生命中的彰顯。這樣說來,若聽到有人說:“信主耶穌後,若再承認自己是罪人,就成為不義之人,就是上不了天堂的人”諸如此類的言論,就能知道此言論純屬信口雌黃、無稽之談。
凡是反對人時常來到神麵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懇求天父在耶穌基督赦免一切罪過的人,又以“義人”為幌子招搖過鬧市,不是自已自詡騙子,就是驕傲自滿的狂徒,結果隻能是自欺欺人,進而自欺欺神。這等人猶如躺臥在自己的天地裏——處在自我感覺良好的保護膜裏。
凡是以“義人”自居的人,雖然自我感覺良好——我信了主就永遠是義人,我就得救,能上天堂了。但是,殊不知,人若不承認自己是罪人,有怎麽能謙卑在施行救贖的父神麵前呢?又怎能虛心地仰望主耶穌基督直到永生呢!既然如此怡然自得,又如何能謙卑尋求父神在耶穌基督裏所為我們定的旨意呢?不知道父神的旨意,又如何能本這主的話去生活呢?
隻要我們拭目那些高呼屬靈口號的人,他們究竟有幾個人安靜在父神的麵前,悉心領受《聖經》的係統真理?不係統地領受《聖經》真理,又怎能知曉神的旨意?不曉得神的旨意,又怎能躬身遵行呢?縱觀教會曆史,大凡口頭高喊“以主的話而活”的人,有多少人卻在奉行故事中虛度年華?有多少假遵行《聖經》的話之名,橫行大逆不道的傲慢自恃,唯我獨尊的極端之路呢?人若自以為義如法利賽人,即使來到神的麵前,還不是狂傲不羈,連神都要感謝他的義行呢——(參看路18:11-12)?久而久之,很可能久把犯罪的事實當作無罪的放任——逐漸對罪麻木,繼而否認失神的救贖恩惠,導致在自義裏自鳴得意——隻有我能得救上天堂!結果不是上天堂,乃是表現的很荒唐。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14:18】
為此,我們謙卑地俯伏在至高至聖的神的麵前,承認自己的軟弱、虧欠和犯罪,神是公義的、信實的,必要耶穌基督裏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惡,讓我們的生命去體認赦罪的平安和恩典的豐盛。
聖經說:“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隻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借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