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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耶穌基督複活的證據(1)--事件本身的證據

(2014-03-15 02:22:12)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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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到信仰,人們(尤其是知識分子)通常認為,科學家的信仰立足於觀察和數據,是客觀、真實的,而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信仰,則源於人的主觀意念,因而是不可靠的。我過去也這樣認為,所以對基督教不屑一顧。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基督教信仰有別於其他宗教的根本點,在於基督徒的信仰是建立在客觀事實上的真實信仰。這一客觀事實就是耶穌照《聖經》所預言的那樣從死裏複活。

  耶穌基督的複活是一個曆史事實,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若基督沒有複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我們若靠基督,隻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4、19)。耶穌基督從死裏複活,以大能顯明他是神的兒子,要拯救一切相信他的人。如果基督死後乃不能複活,那麽信他的人哪裏還有永生的盼望呢?可見,耶穌基督的複活確為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和核心。對這樣一件在兩千年前發生的重大事情,我們怎樣監別其真偽呢?

  對一般人而言,“曆史性”意即在曆史上真實發生過的事,即使是一件空前絕後、令人費解的事。但許多曆史學家則認為,隻有在我們的時空及因果關係中發生的事,才能稱之為 “曆史性事件”,因而把死裏複活這類事件排除於“曆史”的範疇之外。有趣的是,新約《聖經》中關於耶穌複活的記載,完全符合這些史學家的要求。福音書完全沒有描述耶穌從死裏複活的實際過程,更未嚐試去探討其中所包含的生理或其他因素,他們所記載的全是一些實實在在的事(即符合我們時空觀和因果關係的事),就是耶穌被安葬後的第三日,屍體不見了,以及那些看見耶穌顯現的人的種種經曆。我很讚同一些學者的看法,即,耶穌複活的過程及意義是神學的範疇,而耶穌複活這一件事本身卻屬於曆史的範疇,可以用考察一般曆史史事的方法加以考察。

  比如,我們雖未目睹辛亥革命,但推翻帝製、建立民國的事實,及許多當事人的回憶錄及史學家的考證,我們確信一九一一年中國發生了這場偉大革命。現在,讓我們用同樣的方法,即事實本身的證據、曆史的考證、《聖經》的預言、事件對後世的影響等幾個方麵來考察耶穌複活的證據。

一、事件本身的證據

  事件本身的證據包括屍體不見了、耶穌複活後的多次顯現和門徒的改變三個方麵,現在逐一加以討論。

  屍體不見了

  耶穌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氣絕後,他的門徒向羅馬巡撫彼拉多求情,取下耶穌的遺體裹好後,安葬在耶穌的門徒約瑟新鑿好的一個石墓裏。墓用可滾動的巨石封好後,由一隊兵士看守。第三日(即周日)幾個婦女來到耶穌墓地時,發現封墓的石頭已被挪開,裹屍布完好地留在原處,但耶穌的屍體卻不見了,僅是一座空墓。對耶穌的屍體不見了這一事實,耶穌的門徒與反對耶穌的人沒有分歧。但屍體到哪裏去了呢?近兩千年來眾說紛紜。但歸納起來,不外這幾種看法:耶穌的門徒偷走了屍體;猶太人或羅馬人偷走了屍體;婦女們看錯了墳墓;耶穌在十字架上沒有死、安葬後醒過來逃走了;耶穌從死裏複活了。

  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當幾位目睹耶穌複活的守墓士兵進城、把經過告訴猶太祭司長後,“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 兵士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太二十八 11~15)。門徒偷走屍體、製造耶穌複活的神話這一說法最具蠱惑力。但隻要冷靜分析,此說是站不住腳的。第一,此說的邏輯是自相矛盾的。守墓的兵丁若醒著,絕不會讓門徒把屍體偷走;若兵丁們都睡了,他們怎麽知道是門徒把屍體偷走了呢?第二,門徒不具備勇氣和能力。耶穌的門徒雖追隨耶穌三年之久,耶穌也一再告訴他們他死後第三日要複活,但門徒們似乎仍不明白。所以當耶穌被抓後,門徒即四處逃散。耶穌釘十字架時,門徒中僅約翰在場。耶穌被安葬後,門徒們失去了依靠,悲痛、膽顫、閉門不敢出屋,各人準備重操舊業,賴以為生。在這種狀況下,門徒沒有勇氣冒著與全副武裝的士兵正麵衝突的危險去偷屍體;即使他們有這樣的勇氣,並巧妙地避開了兵士的視線,進入了墳墓,他們也絕無那種從容,細心地把裹屍布層層解開、放好,然後隻把屍體偷走。第三,門徒沒有偷屍體的動機。若真是門徒偷走屍體、捏造複活的謊言,這恐怕是人類曆史上最大的欺騙了。門徒們也當是千古罪人。但耶穌的門徒(賣主的猶大除外)都是正直、誠實、品德高尚的人,決不至出此下策。許多正統的猶太教徒,他們雖不讚同基督徒的信仰,但均不同意門徒盜屍的說法。他們認為耶穌門徒的品格清高,不可能作出這種卑鄙的事來。另一方麵,如果真是門徒偷了屍體,造了謊言,他們的動機又何在呢?謊言背後總隱藏著一己或集團的私利,或名、或利。但門徒盜屍無任何私利可圖。相反地,他們宣揚主耶穌的複活,所得到的隻是譏笑、謾罵、毆打、入獄和死刑。耶穌的門徒中,除約翰外,全部為主殉了道。曆史上,為了自己的信仰赴湯蹈火、笑對屠刀的可歌可泣的事例不勝枚舉。但為自己捏造的謊言、明白無誤的虛假信仰去受苦、受死,恐怕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所以,門徒偷走屍體一說,既不符合門徒的主、客觀條件,又與情、理相悖。

  懷疑羅馬人偷走了屍體是缺乏理由的。當時巴勒斯坦在羅馬人統治之下。猶太人一直盼望舊約《聖經》中預言的彌賽亞(救主)早日來到,以便領導他們反抗羅馬政府,重新獨立。如果耶穌從死裏複活,證明他就是彌賽亞,這將加速該地區的動蕩,這是羅馬政府所顧慮的。因此,羅馬人為維護自己的統治,決不會假造耶穌複活的騙局。至於說是猶太人偷了屍體,則更不合理了。當時擔任祭司職務的撒都該人和充當文士的法利賽人雖熟讀舊約《聖經》,但他們拒絕承認耶穌就是舊約中預言的那位彌賽亞,進而以褻瀆神的罪名迫使羅馬巡撫彼拉多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們不相信耶穌是彌賽亞,也深恐耶穌是彌賽亞,因為他們無法擔當釘死耶穌的重罪。所以,在耶穌被釘死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複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 ‘他從死裏複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罷,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太二十七62~65)。可見,反對耶穌的猶太人唯恐他的門徒把屍體偷走,而絕無自己把屍體藏起來、助長耶穌複活的神話之理。即使他們一時打錯了主意,將耶穌的屍體收藏起來了;當門徒四處宣傳耶穌從死裏複活時,他們可以立即把屍體拿出來,一舉打垮門徒的宣稱。但事實是,當門徒宣稱耶穌複活時,他們除了滿心憤怒、恐懼、對門徒們訴諸武力外,一愁莫展。當權者的沉默成了複活的見證,與門徒的見證一樣有力。

  有人猜想,婦女們發現空墓時,是否是她們找錯了墳地?盡管第三日早上婦女去看耶穌的墓時,可能是黎明時分(約二十1;太二十八1;路二十四1),但找錯墳地的可能性很小。因為,至少有兩名婦女親眼看見約瑟和尼哥底母安放耶穌身體的情形(可十五47;路二十三55),她們甚至“對著墳墓坐著”(太二十七61),看見安葬的全部過程,所以不易錯認墳墓。即使婦女認錯了,不可能門徒和法利賽人全都找不到葬耶穌的墓。更重要的是,耶穌並非被葬在公墓中,而是在約瑟的私人墓地,約瑟當然不可能認錯(太二十七57~60)。

  再一種企圖解釋空墓的原因的是所謂“耶穌昏蹶論”,即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隻是昏蹶過去,但被誤認為死了,於是在空墓中得以喘息而醒過來逃走了。這種理論現已基本為人所廢。因為一切早期的資料都強調耶穌已死。直到十八世紀法國的理性主義者範德瑞尼(Venturini)才提出這個理論,要用理性可以接受的方法,化解耶穌複活的偉大神跡。但此理論經不起查調和推敲。持此種觀點的人,對十字架酷刑的極其殘忍性缺乏了解。即使在最樂觀的情況下,被釘的人也難還生,何況耶穌的死是由羅馬士兵、百夫長、約瑟等檢查後所公認的。一個羅馬士兵在耶穌肋旁紮了一刀後,就有血和水流出來。最怕耶穌複活的精明猶太人,也對耶穌的死篤定無疑,隻是擔心他的門徒盜屍而已。再說,假若耶穌被從十架放下來後沒有死,隻是昏蹶過去,怎麽可能想像他不吃不喝,在冰冷的石墓中躺一天兩夜(身上緊緊地被布裹住,還有百十斤香料)後,竟可能奇跡般地醒過來,推開封墓的巨石、躲過兵士的嚴密防守而逃脫了?退一步講,如果這一切真的都發生了,耶穌也隻是在死亡線上殘喘而已。按理他也應遠走他鄉暫時隱蔽才是,為何反而多次顯現(下麵要談到)、並讓門徒四處宣揚他的複活呢?他這樣做不僅有悖常理,而且與他無瑕疵的品格(見第三章)是格格不入的。耶穌是世上唯一一位無罪的人,他絕不會撒謊、欺騙。再說,這樣一位從昏蹶中醒過來、衰弱不堪的人怎能給門徒那樣大的激勵以至為宣告主的複活而不惜殉道呢?這種解釋這麽不合情理,以至不相信耶穌複活的懷疑論者史特勞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也不敢苟同:“一個從墳墓裏偷溜出來的半死之人,又弱又病,需要藥物的治療,需要包紮傷口,需要力量與休息,卻還能讓他的門徒覺得他已經勝過死亡與墳墓,使他們覺得他是賜生命的主,使他的門徒憑著這樣的印象進入世界,達成他所托付他們的任務,這是不可能的事。在這種情況下蘇醒過來的耶穌,隻會削弱他們對他的印象,最多隻能為他自己帶來一片哀悼聲,但絕不可能將他們的悲傷轉變為火熱,將他們對他的尊敬提升到敬拜的地步” 1。很多人都難以相信十八世紀的理性主義者,竟會用昏蹶這種理論來解釋耶穌的複活。

  上述人們所提出的各種對耶穌屍體不見了的解釋都站不住腳,唯一的解釋隻能是:耶穌確實戰勝了死亡,從死裏複活了。有人會想,用這種排除法,從屍體不見了,推論耶穌的複活不十分準確、可靠。這種考慮有一定道理,因為人們也許不能列舉出屍體不見了的所有可能性。但我們也不應該忽視,以上列舉出的關於屍體不見了的各種可能性,是人們兩千年來所能推測出的、較能成立的幾種可能性。所以,用這種排除法論證耶穌的複活,仍有很重的分量。另外還須指出,屍體不見了,隻是耶穌複活的證據之一;耶穌複活還有一係列的證據。綜合考慮這些證據,才不會落入“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的試探之中。

  耶穌複活後的顯現

  福音書記載耶穌在複活後的四十天內顯現了十次,後來又在大光中向掃羅(即保羅)顯現一次,一共十一次。有時是向個人顯現(如向抹大拉的馬利亞、彼得、雅各),有時向一小群人顯現(如向以馬忤斯路上的二人,十一位使徒等),最多一次是同時向五百多人顯現。耶穌的顯現有兩個特點。一是耶穌可以隨時隨地地顯現,出現和消失都相當突然和神秘,已不再受時、空的限製。二是,複活的耶穌絕對不是一個靈魂而已,他常在光天化日下顯示自己,並參與日常生活(如旅行、用餐、捕魚等)。他能同門徒們一起吃東西,又可邀請心中疑惑的多馬,伸手去摸他手上及肋旁的傷痕。這些表明複活後的耶穌,不再是一般人的血肉之體,乃是一個再不會朽壞的靈體;這個靈體不僅是個靈或魂而已,而是有靈、有體的實體。雖然人有限的頭腦無法了解耶穌複活的實際過程,也不能測透複活後的耶穌其身體的特質,但耶穌殉難後的多次顯現,是耶穌複活的直接證據。

  有人曾試圖用幻覺來解釋耶穌的顯現,認為人們看到的耶穌隻是一個非真實存在的幻影而已。這種解釋是缺乏生理學和心理學的依據的。首先,人產生幻覺是變態心理所致,需要一定的主、客觀條件。比如,一位在戰爭中失去獨子的母親,常常思念自己的兒子,傷心落淚。當她坐在兒子的臥室裏,或昔日與他共餐的廚房裏,觸景生情,思慮過度,有可能產生看見兒子的幻覺。但耶穌的門徒的情況則完全不同。雖然他們跟隨耶穌三年,但對主耶穌的認識、了解,卻仍相當不夠和膚淺。雖然主耶穌曾一再告訴他們,他受難後第三日必將複活,但他們仍無法理解和相信。在耶穌被抓後,門徒即四處逃散。耶穌受難後,門徒個個驚恐、害怕,情緒低沉,有的甚至重操舊業,下海捕魚。不用說他們沒有切切盼望耶穌從死裏複活的心態,即使當婦女們告訴他們耶穌複活後,他們卻是不信,以為是胡言。當主親自在他們中間顯現時,他們仍驚慌害怕,以為所見的是魂,以至主耶穌責備他們不信,心裏剛硬。門徒們的這種心態,很難產生看見耶穌的幻覺。從客觀環境看,耶穌不僅在門徒藏身的那間小樓上顯現,而且在各種時間、場合向不同人顯現:有時在屋裏,有時在路上、湖邊、山上;有時在清晨,有時在上午、在下午。此等顯現的各種環境不能用幻覺來解釋。其次,幻覺往往是個人和主觀的,但看見耶穌顯現的不僅是一、兩個人,有時是一群人,最多一次是五百多人。雖然也曾有多人同時經曆相同幻覺的事例(如我從前看過一篇關於一群在野外露營的人,在夜裏同時發生夢遊的報導),這些人往往在精神生活及肉體狀況上,同時經曆一種變態的亢奮狀態,如過度緊張、恐懼的情緒等。但同時看見耶穌顯現的人,其身體狀況、情緒、性格都不相同,多數人並無變態心理,他們同時看見複活的耶穌,無法用幻覺來解釋。再則,與幻覺完全不同的是,複活的耶穌的顯現均非驚鴻一瞥就消失了;門徒們不但看見耶穌,而且在不同場合中與他有過長時間的交談;複活的耶穌還曾在加利利海邊為門徒預備早餐。最後,耶穌複活後,在四十天以內頻頻向人們顯現,但四十天以後,耶穌的顯現突然停止了(隻有一次在大馬色的路上再次顯現給掃羅看),這也很難用幻覺來解釋。因此,人們看見的不是幻影,而是複活耶穌的實體。

  門徒改變了

  讀新約《聖經》時,人們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四福音書中靈性遲鈍的門徒們,因耶穌的受難而陷入絕望;但一翻開〈使徒行傳〉,門徒們一掃怯懦、頹廢之氣,充滿了信心、勇氣和愛心,拚死為耶穌基督做見證。門徒突然地煥然一新,原因是五旬節聖靈的降臨和澆灌。但聖靈的降臨正是耶穌複活、升天的結果。耶穌的複活釋放出偉大的道德和屬靈的力量。門徒的改變可視為耶穌複活最偉大的見證。

  在十二門徒中為首的西門彼得性格十分鮮明。他心直口快、熱情衝動,但又常常顯出其個性上的軟弱、愚頑。他深愛耶穌並對耶穌有超然的認識,然而當主耶穌告訴門徒他將要受害時,彼得馬上出麵阻攔,完全體貼肉體,不明白基督降世的目的。耶穌快被捉時,彼得在客西馬尼園和其他門徒一樣沉睡,讓主耶穌獨自禱告;當猶太人來捉耶穌時,他又冒失地拔刀削掉一來者的耳朵,並不體會主的旨意。耶穌被捉前,特別警告他要堅固信心,但彼得自恃剛強,以為即便眾人都跌倒,他卻永不跌倒。耶穌被捉後,多數門徒們都跑散了,彼得卻遠遠尾隨,想看個究竟。不想被人認出門徒身分。為了保全自己,在慌亂之中,他三次當眾矢口否認是耶穌的門徒。當他第三次否認主後,雞就叫了;他立即想起主耶穌事前對他說的話:“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太二十六34),於是痛哭悔改。這樣一介莽夫,在主耶穌複活顯現後,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五旬節後在耶路撒冷放膽證道,一次使三千人悔改、信主。他滿有屬靈的力量和智慧,奉主的名能叫死人複活、跛子行走,能識破虛假,審判罪人。最後彼得為主殉道。相傳他在羅馬被倒釘十架,因為他覺得自己不配與主同釘十字架。

  耶穌另外一個門徒叫多馬。《聖經》中記錄了他的三次發言,都顯出疑惑、不信。第一次是馬大、馬利亞的弟弟拉撒路死後,耶穌要讓拉撒路複活,叫門徒一起到耶路撒冷附近的拉撒路所在的村子裏去。當時,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正準備殺害耶穌,門徒們有些顧慮;但多馬則問道:“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參見約十一1~16)第二次是在最後的晚餐上,主耶穌對門徒說,我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兒去。多馬則問道:“我們不知道你往那裏去,怎麽知道那條路呢”(約十四5)?第三次是,耶穌複活的當天晚上,在門徒所住的地方向門徒顯現,當時多馬不在場。事後十位門徒同作見證,多馬仍不相信耶穌的複活,並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二十25)。多馬的多疑心態可見一斑。過了八日,耶穌再次向門徒顯現,當時多馬也在場。主耶穌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約二十27)。多馬在看透他心思意念的複活的耶穌麵前,徹底地降服了。他虔誠地呼叫說:“我的主!我的神”(約二十28)。從此以後,多馬再沒有疑惑過,勇敢、堅定地傳揚福音。傳說他後來到裏海一帶傳道,遍及阿富汗、印度,尋找失喪的猶太人,領他們歸主。現在印度仍有曆史悠久的多馬教會。相傳他最後在東印度為主殉道。

  雅各也為馬利亞所生,從血緣或肉身講,他是耶穌的親弟弟。耶穌受難以前,雅各並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複活後曾向雅各顯現一次。這使雅各由疑惑到確信,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柱石,後來以身殉道,被石頭打死。使徒保羅原名掃羅,曾竭力殘害基督徒。一次去大馬色的路上,主耶穌在大光中向他顯現,質問掃羅為什麽要逼迫他。掃羅的眼瞎了三天,也不吃,也不喝,懇切禱告,徹底悔改、歸主,大有能力地為耶穌作見證,成為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偉大使徒。在新約《聖經》中,保羅的書信占使徒書信的三分之二,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基督徒。如今每天有千萬人讀他寫的書,引用他不朽的名句。保羅兩次被監禁在羅馬獄中,最後亦為主殉道。

  門徒們的改變是耶穌複活極強有力的證據。前麵已談到,門徒們(除賣主的猶大外)個個品德高尚,不會編造耶穌複活的謊言。編造謊言者總有攫取名利的個人動機。但門徒宣揚耶穌的複活所麵對的是慘害和死亡。事實上,忠於耶穌的十一個門徒中,除約翰一人活到近百歲、在拔摩島上見到異象、寫成《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啟示錄〉的作者一般認為是使徒約翰)外,其餘十位全部為傳揚主耶穌的複活、勸人悔改信主而殉道。他們能如此勇敢地犧牲自己,必定是得到了耶穌複活、以大能顯明他是神的兒子的確據。古往今來,很多人為了自己的信仰而獻身。他們的信仰有正確、謬誤之分,有真實與虛假之別。但是,當他們在臨死時,肯定毫不懷疑自己為之捐軀的信仰是神聖、高尚、真實的。還未見過任何人為自己編造的、或明明知道虛假的一種信仰去受死的。何況,紙包不住火,謊言總有一天會被揭穿的。但耶穌複活之事,兩千年來無人可以推翻(下麵還要討論)。

  查理'寇爾森(Charles Colson)一九六八年至一九七三年任美國總統尼克森的特別顧問,被稱為尼克森的刀斧手,後因水門事件入獄,在獄中悔改信主。出獄後他創辦了監獄團契,專門向獄中的犯人傳福音,並著有《重生》(Born Again)、《愛主你的上帝》(Loving God)、《當代基督教與政治》(Kingdoms In Conflict)等書,內涵豐富、深刻,可讀性很高,是我喜愛的作者之一。他以自己的親身經曆為耶穌的複活作見證。根據他的回憶,水門事件剛被披露出來時,尼克森本人和他的智囊團並不在意。但尼克森終於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於是把最忠於他的十名親信召在一起,統一口徑,企圖把事情掩蓋過去。當時,全國人聲鼎沸,他們受到很大的壓力,但絕無生命危險。為了保全自己,“立功贖罪”,他們都紛紛背叛其主。從尼克森知道事件的全部真相、訂立攻守同盟,到親信們向檢查官處全盤托出,前後不過三個星期!寇爾森說:“水門事件叫我看見,以謊言為本的密謀很快便會被揭穿,不論行騙的人是多麽有權、有勢、有頭腦。……然而,基督的門徒,一批無權無勢的軟弱小卒,竟然能夠堅定不移見證他們親眼看見基督從死裏複活,最後甚至以身殉道在所不辭。除非基督的複活確有其事才有可能,否則為一個謊言作一點暫時的犧牲已經絕無僅有,更妄論捐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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