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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宗教基礎的道德係統是荒謬的,不可能的

(2012-08-07 03:20:14) 下一個
  我們不可能有一種沒有宗教基礎的道德係統。Why?

  第一個「你不可能有一種沒有宗教基礎的道德係統」的理由,不是因為你建立不出一套共同的倫理規範,而是因為缺乏一種外在的權威性,大多數的人不曾遵守人為的規範。

  美國公立學校實踐了許多人本主義者的理想。他們已然把聖經摒除在校門之外。然而,結果並不如他們所預期的。不論人用什麽思維法則來看,這些公立學校一團糟糕,而罪魁禍首就是拒絕豐富的基督教傳統規範。

  人本主義者所設立倫理原則的根本就是反轉基督教之倫理原則。他們把數個世紀以來所公認為不道德的,指稱為道德的。因此,賭博、離婚、自殺、濫情、通奸、亂倫、安樂死等等在他們的「倫理」之下得到寬容--這些都是數個世紀以來被認為不道德的事。無疑地,把一串不道德的事說成道德的,是一個備受歡迎的舉動。要讓人做出不道德的事似乎一點也不難,難就難在引導人過著合乎道德的生活。

  Ted Turner說過,現在是拋棄十誡的時候了!他說十誡已經過時了!他神氣活現地指出,人們需要的是一套新的道德版本。他搞出了一串規條,並名之為「十條自由行動律」(Ten Voluntary Initiatives)。問題是:即便你記得這一則新聞,試問你舉得出任何一條新行動律嗎?就算你記得所有十條行動律,你知道有誰曾認真地遵守、實踐嗎?--就像曆代以來芸芸眾生那樣地篤信十誡,實踐十誡?每一個人都可以想出一套道德上「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規條,然而,這些規條背後的道德約束力是什麽?沒有任何約束力。如果沒有神,就沒有責任。杜斯妥也夫斯基說:「沒有神,什麽事都可幹了!」


  第二個理由是,你不能把你的道德加諸別人身上。這一條道理是人本主義者慣用的說詞。

  人本主義者,或是無神論者,把自創的倫理道德規條(或者沒有道德的規條)加諸在別人的工作上,以獲得無比的成就。他們之所以有成就,乃是借用法律的外力。這個外力必將走上極權專製--就如暴君統治,或是無政府的狀態。

  在人本主義的國度裏,一切以權力為中心,公民的人權算不得什麽,因而權力可以被放縱或是被取回。人本主義的國家無可避免地會走上極權和君主專製。

  人們忘了有一位至高無比的神,祂說:「帝王藉我坐國位。」(箴八 15),而耶穌基督是那位被稱為萬王之王,和萬主之主的。全世界都是祂的國度,祂永遠高高在上。


  當耶穌講完登山寶訓之後,聖經說:「耶穌講完了這些話,聚人都稀奇他的教訓。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太七 28、29)「稀奇」這個字在希臘文裏的是「昏倒、被擊倒」的意思。這裏耶穌宣布了一個倫理的常規。祂不僅宣告了一個倫理的常規,祂還說每一個人都要遵守這個常規,並且那個祂要強製實行的日子必將到來: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的異能麽?」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 22、23)


  唯物論的字典裏沒有神,也沒有啟示。唯物論不能支持理性,更遑論道德。沒有神,理性無法被建立。達爾文明白這個道埋。他說,意識到自己所講的話,居然不比一隻猴子牙牙學語要清楚。他說:「不管猴子的心智如何,有人會信任它的心智嗎?」

  另外一個唯物論者卡伯尼斯(Pieirre Cabanis)提出了一個著名的論點,他說:「腦隱藏著思想,正如肝分泌膽汁。」根據卡伯尼斯的話,你不能控製肝所分泌的膽汁,你也不能控製大腦所隱藏的思想。唯物論者和進化論者相信物質可以思考。但先別吃驚,因為他們不知道,物質的思想會不會比猴子的聲音要來的有意義。

  
歐文·路茲博士(Dr. Erwin W. Lutzer,芝加哥慕迪教會(Moody'sChurch)的主任牧師)指出:「想一想,如果人類的來源是由於非人力的化學反應之偶然結果,那麽人要能分辨是非是不可能的,甚至可以說相當困難。」 路茲寫道:「我們名之為心靈的,隻不過是我們腦子裏物理和化學反應的產物。」 因此。你在想什麽僅僅取決於鈣、憐酸鹽和醣類在腦子裏的作用。

  哈佛大學教授,也是美國當今進化論大將的古德博士(Stephen Jay Gould)說:「我們隻不過是後來所添加之物--一個小小的意外芽苞。」一個小小的芽包--還不是枝幹,或是一棵樹;人不過是一個芽苞!芽苞指的是什麽?隻不過就足一個讓人能采下來,丟在垃圾堆裏的東西罷了!一個芽苞可以為世界創造一套道德規範嗎?這樣的說法可笑至極。


唯有神能建立道德規範

  沒有人能像神那樣公義,那樣的具有能力,以及那樣的聰明和慈愛,以致能夠為人類鏗立一套完整的道德規範。更奇特的是,神不僅建立上道德規範,並且對於那些破壞道德的人,甚至對那些厭惡和拒絕道德的人,神也不吝地給予祂的一切。

  祂不襬架子,把唯一可以遵守祂道德規範的兒子送給了世人,並且把他送上了十字架。就在十字架上,我們一切的過錯、罪惡、邪情,以及我們所有破壞道德規範的作為都歸在基督的身上,基督的身心忍受全能神無限的忿怒,償清了我們罪惡的代價 。

  正因為許多人不認識神的愛 ,不知道聖經是什麽 ,也因為他們認為道德隻是相對的成立 ,因此許多國家的道德一蹶不振 。這裏還有一個「你不可能有一種沒有宗教基礎的道德係統」更進一步的證據。路茲以為:

  道德和宗教是分不開的。其實,道德的基礎是神的存在。道德和宗教是一對雙生子,不能分開。若兩者分開,道德必死......。

  道德存在的完全必要性是神。沒有任何道德係統可以出於無神論。任何人若想建立一個自外於宗教的國家,勢必將無疑地跌入無意義、無法無天和絕望之境。這樣的條件往往是極權國家的溫床,是一個用武力在維持秩序的國家。

  人本主義者也談道德。當他們談的時候,他們悄悄地把基督教倫理背在身上。當他們相信人類尊嚴、自由以及和平的時候,他們正采取了以神為觀點的世界觀。

  若將敬畏神的思想從社會中除去,那麽自私和欲望將會吞沒人類。要求、無節製和自私自利的風氣,以及沒有慰藉和盼望的念頭勢必嘲弄、蹂躪著人類法律的規章。美德、責任、原則必如無意義的耳語一般地飽受戲謔和藐視。卑情下品、專專為己的行徑將取代一切。事實上,人類將變成無神論所宣稱的那樣--成為暴力的朋友。


  伴隨著相對的道德觀的,是主觀主義。沒有了神,除了自己本身就沒有客觀的標準可言。因此,今天人們不談倫理,隻談「價值」--這是尼采留給我們的用語。「價值」是一個人選擇放置「自己」的地方。無可避免地,我們相信我們自己有權來決定何者有益或有害,何者是或非,何者有價值或沒有價值,這正是「各人任意而行」的典型寫照。

  這個信條的附屬品是,一個人不能將他的價值觀強迫轉移給別人,如果這裏所說的價值隻是我們自訂自創的,那麽上麵這一句話是對的。然而,神的律法應用在所有被造之物上,因為祂是創造主。祂的律法應用在所有事物之上,無一例外。

  另一項附屬品是,既然我們的價值不是從神而來,這價值必須從影響我們的事物而來;簡言之,這項來源是文化,這種價值是相對的、個人式的、主觀的,以及以文化為導向的,果真如此,則人生是不堪忍受的。

  二次大戰後的紐倫堡大審中,納粹領袖被帶入審判法庭,以屠殺種族和戰爭罪行被起訴。他們如何為自己答辯?德國最高法院曾經公告猶大人不是人類,因此他們說:「我們並沒有作錯任何事情,我們隻是按照我們的文化、道德和法律行事,他們說猶太人該殺。而你們是誰,膽敢從另一個文化、社會的角度把你們的道德強加在我們身上?」

  這種不能將道德加諸於別人身上的論調,已經在世界上大部份的大學中教了五十年,使得紐倫堡聯合法庭一時之間不知所措。如果沒有絕對,如果所有的價值都是以文化為導向,如果我們不能將道德加諸在別人身上,那麽有誰敢挺身而出,指稱納粹屠殺千百萬性命是錯的?律師們震驚之餘,私底下紛紛交頭接耳,最後宣布退庭。他們不願意援用神的律法,於是隻好援用行之有年的「自然法」。盡管自然法比神的律法來得不確實,自然法中仍有一條道德規範,紐倫堡的律師就以這個規範將納粹繩之以法。

  整個國家陷入無信仰的例子:納粹和法西斯主義,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戰不為人所知的結果和代價。戰後的共產主義是世俗社會另一個極端的表現。數以百、千萬計的人民不是死於世俗主義和無信仰的極致觀點裏,就是被奴役在它們的鐵蹄之下。


  相對於道德的相對論,耶穌基督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 32)。

  這段經文中有兩個值得注意的重點。首先,耶穌宣稱真理存在,這個真理不是相對的真理。他並不是說:「你們必曉得某一個真理(a truth)。」他也不是說:「你們必曉得你們的真理,」神的真理對每一個人而言都是真理。基督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 6)祂不是某一個真理,或者是真理的一部份,或者是別的真理--祂本身就是真理。當道成肉身的真理站在彼拉多麵前時,反諷地是,他居然戲謔地對著「真理」說:「什麽是真理?」

  再者,約翰福音八章 32 節說到,我們可以認識真理。然而今天,我們聽到的是,我們不能認識真理--我們不能知道有什麽東西是確定的。科學僅提供某一種的可能,但借著啟示和宗教,我們可以得知真理。聖經上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 13)


沒有信仰的不道德基礎

  羅素說,科學不能駕馭哲學,也不能告訴哲學說生而沒有意義。因為當你接受進化論科學思想時,生命就是無意義的。然而,到底他為什麽不相信神呢?是因為科學和哲學證明神的不存在嗎?不,乃是因為神的道德觀念和他的罪相抵觸的緣故。

  羅素是一位激進的社會學家和好色的人。他結過數次婚,也離了數次婚。一位判決允準他跟妻子離婚的法官說,他是一名無賴,沒有一個通奸者會做出那種通奸的行為。他引誘他所遇到的每一個女士。有一回他應邀作客,留在一位醫生的朋友家裏過兩個晚上。第二個晚上,他誘騙了朋友正值青少年期的女兒。無怪乎,他不要成為一個基督徒--神的道德觀念和他的罪抵觸。

  人有墮落的天性--這種天性使得人不願意去相信宇宙之中有一位造物主,因為他們不願意相信這位造物主也是一位律法的設立者,而這位律法的設立者也是將來的法官,要審判追討他們的所作所為。

  尼采拒絕聖經,拒絕基督教。他厭惡宗教,特別是基督教;他說,神死了!

  驚人的是,居然有那麽多的人相信他。他從來沒有給過任何證明,隻是宣布神死了而已。宣布是一件事,證明又是另外一件事。有人在一棟大樓的牆壁上,信筆塗鴉寫著:「神死了--尼采。」另外一個人過來了,在旁邊也寫了一個句子:「尼采死了--神。」有一位哲學家說,我們最好別在辯論之前,就先下結論,或者在下結論之前,最好先辯論。顯然尼采還沒等到辯論開始就已經下了結論。

  沒有人證明過神死了,或是神不存在。其實無神論是非理性的。「沒有神」這個結論在邏輯上叫做「全否定」(universal negative)。每個人都知道,要證明一條「全否定」論述是不可能的。你不能證明全宇宙不管什麽地方都沒有小綠人;你也不能證明全宇宙不管什麽地方都沒有神,為了要證明上麵論述,你必須知道宇宙的任何部份。換言之,為了要證明沒有神,你必須是神,並且你必須證明你自己錯了!因此,沒有人能證明神不存在。

  聖經絕對是我們對錯的依據。西方文明處在道德的混亂之中,乃根源於許多菁英份子用自己的聰明才智取代了聖經真理。隻要我們買了他們的帳,等於是將自己持續放在光滑的情境倫理中,準備隨時跌落。英國偉大首相之一,撒切爾夫人(Mararet Thatcher)正確地指出:

  基督教的信仰--當然,它包含了許多猶太教的靈命和道德真理--是英國傳統的基礎部份。數個世紀以來它是許多國的命脈;事實上,這些國家的理念正是從聖經而來。拋開這條原則而想了解這些國家的曆史、文學是不可能的事。

總結摘選自
《What If the Bible Had Never Been Written?》 by D.James Kennedy and Jerry Newcom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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