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4)
2009 (169)
2010 (680)
2011 (872)
2012 (1247)
2013 (1564)
(2012-01-13)
這個組屋變“酒店”的單位是在義順“Jadespring @Yishun”。自稱“艾琳娜·貢紮勒斯”的女子在招租廣告中詳細介紹單位的設備,每晚收費30元,更自喻收費比廉價酒店來得便宜。廉價酒店每晚約一百元。
劉麗儀 報道
菲律賓女子租下義順的預購組屋單位後,當起“二房東”,公然在網上刊登招租廣告,甚至仿效背包旅店提供短期住宿,結果被公眾舉報。
建屋發展局已發出嚴厲警告信給屋主,並提醒公眾遵守組屋出租條例。
這個組屋變“酒店”的單位是在義順“Jadespring@Yishun”。自稱“艾琳娜·貢紮勒斯”的女子在招租廣告中詳細介紹單位的設備,每晚收費30元,更自喻收費比廉價酒店來得便宜。廉價酒店每晚約一百元。
她在多個廣告網站和菲律賓人網絡社區刊登廣告,甚至設麵簿專頁“新加坡短期住房”,張貼許多客房的照片。
建屋局昨天回複詢問時說,這個單位的屋主是新加坡人,他因為要照顧住在另一單位的生病的父母,向當局申請把去年可遷入的組屋單位整間出租,並獲批準。
當局針對該單位被用作短期住宿出租的情況,發出嚴厲的警告信給屋主。屋主聲稱自己對租戶在網上公開招租的情況毫不知情,目前也已經終止和該名租戶的合約。
根據建屋發展局的出租條例,租戶是不能再分租給他人,屋主必須確保隻有授權的租戶是居住在他們的組屋裏,而且不能過度擁擠。
此外,政府組屋也不能短期出租給外國旅客。建屋局說,旅客一般隻在本地作短期逗留,因此這類“租戶”更換的頻率估計會很高,這會令相關的組屋單位頻頻有不同人進出,導致組屋區清幽的居住環境和氣氛受影響。
建屋局嚴厲看待任何觸犯出租條例的違例者,將會其他執法機構對違例屋主或個人采取嚴厲行動。
根據建屋發展局的數據顯示,出租組屋的屋主近年來穩健增加,去年第三季獲準出租整間組屋的屋主有3萬9100人,比前年同期的3萬3700人多出16%。去年次季則有3萬7900人,首季3萬6400人。
在加強取締活動後,去年上半年有30個組屋單位違例出租,比前年稍有改善。前年全年共有95名組屋屋主被查出違例出租。
建屋局提醒有意把整間組屋出租的屋主,必須先獲得建屋局批準,而且必須符合最低居住年限的要求,才能把組屋出租。他們也必須遵守所有出租條例。
違例出租組屋的人麵對罰款、強製收回組屋等懲罰。組屋遭到強製收回的屋主,除了隻能獲得市價90%的賠償外,也得繳付罰款。
建屋局呼籲公眾,如發現有人違例出租組屋,可撥打1800-5556370舉報。
另一方麵,記者從房屋出租網頁上發現,組屋單位被用作短期住宿出租的情況並不罕見,有的甚至列明可出租的期間。大巴窯的一個組屋單位在網頁說明每晚房租是45元,但隻在三月前出租。自稱是女房東的女子表示,丈夫三月回家後,就沒有多餘房間出租了。
leeyee@sph.com.sg
出租組屋注意事項
●過了最低居住年限,屋主才能出租整間組屋。2010年8月30日前購買的有津貼和非津貼組屋,最低居住年限分別是5年和3年;2010年8月30日和之後購買的所有組屋,最低居住年限都是5年。
●出租整間組屋前,屋主得向建屋局申請,並獲得書麵批準。
●出租個別房間時,屋主得在租約開始後7天內,向建屋局登記。
●組屋居住人數不得超過各類型組屋所限製的人數頂限,一房和二房式最多住4人,三房式6人,四房式或更大組屋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