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葉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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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千裏行——兼談在北美開車

(2016-08-26 19:44:40) 下一個

  (注:這是今年六月底,從阿爾伯特省會埃德蒙頓開車去溫哥華(行車距離1200公裏)期間和微信朋友圈通信玩的發的,稍加修改,放博客上給大家一樂)。

  俺今年的父親節——成了“當牛做馬”節了——女兒到溫哥華做實習醫生。雖說有老話“兒孫自有兒孫福,勿為兒孫做馬牛”。為了幫女兒安頓下來,一個多月前三人開車過來看下地方,租房子。當時就裝了滿滿一車東西,寄放在人家。這個星期天,三人淩晨5點出發,兩輛車又裝的滿滿當當的,娘倆在前麵換著開,我一個人在後麵跟著,路上聯絡暗號“小鬼子又進村了!”。從愛民屯到溫哥華,單程1200公裏,按路上限速標誌100,110,或120公裏時速開。我手裏真捏把汗……。

  這次開兩輛車到溫哥華是有精心計算的。

  一,兩輛車可以裝很多東西;

  二,留下一輛車給女兒在溫哥華自己開,剩下俺老兩口,過幾天回去得開一輛車不是?

  三,財迷心竅——如果我們兩口子坐飛機回去,機票估計500大元打個底,開車呢?油錢200夠了,俺算術雖然不好,似乎覺得開車劃算點;

  四,路上近二分之一路程是在風景如畫的落基山區裏開,沿路可以欣賞美麗的風景;

  五,喜歡那種在高速路上風馳電掣的感覺,覺得是一種身心的釋放;

  六,………

  (網管留言:第六至第二百五占用太多微信空間,被強行刪除[流淚][呲牙])

  高速公路上開車,其實忌諱數輛搭伴同行。因為路況千變萬化,你要超車,也要被人家超車,自己同夥的車其實很難保持一前一後的位置和距離而不被別人插進來,一旦被別人插進來,速度一開起來,上到時速100-120公裏/小時,前後安全距離拉大,再遇上個路口,或過村鎮時有個紅綠燈,前車過去了,後車給紅燈擋住了,就容易跟丟了。所以以前沒有手機的時候,據說早期留學生中有聰明牛人,數車出行去旅遊,買幾個那種可以短距離(5-10公裏以內)通話的對講機,一車一個,保持車對車間的實時聯絡。如今有了手機,車對車間通話十分方便了。問題是我一個人開車,不能同時接電話,那樣危險而且違法。好在我的車的方向盤上配置藍牙係統,和我的手機接通,就可以不用拿起手機和別人通話了。前車盡管自己開,相對容易輕鬆點,後車要緊盯前車,盡力保持和前車的距離,跟著加速,減速,必要時得行點險。所以我開後車。女兒媳婦開前車。

  俺家媳婦東北人,心狠手辣,殺人不眨眼[呲牙],說了:“誰要敢開車插進咱倆的車中間來,我就會故意放慢點速度,後麵的車得煩死我,嫌我慢,就得再提速超我的車,於是我們倆車中間自然就沒有別的車,或別的車隻能呆一小會兒”。(你說這招有多損吧[呲牙][偷笑]。對別人都那樣,我這些年咋活下來的,就不說了,不是俺不想說,是不能說,不敢說啊[偷笑][流淚]你們自個兒琢磨吧,總之,俺活著絕對是個世界第八奇跡[呲牙][偷笑]。)別說,媳婦的損招是厲害,基本上一路上插進來的車,最後都又超車走了。有幾次,實在不行了,逼得我提速到130-140公裏的速度趕上媳婦的車,然後閃燈、變道,把我的車硬生生擠進到媳婦的車後麵。估計聰明的司機一看就明白了:喲,感情這是一家子啊,得,第三者插足沒戲了。[呲牙][呲牙] 

  (小常識:北美高速公路上規則是右車道算慢車道,左車道算快車道和超車道。超車時閃燈,提速,變線進左道,加速超過右道慢車後,再閃燈,變線回右道。有時道路上車多時,你在左道超車時,可能後麵還跟著別的快車或超車的車,壓在你的屁股後麵十分不舒服,你就會急著要找個空檔,回右道去,既是為了安全,也是一種禮貌規矩——你車速沒有人家快,就別擋道。不是有句話:好狗不擋道麽?做人不行了,就做條好狗吧[呲牙][呲牙][呲牙])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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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覓音 回複 悄悄話 以前我們是用減慢速度避免車插進來。晚上每隔一段時間打雙閃。前後呼應。這樣才能保證不會跟丟。哈哈。
路邊的蒲公英 回複 悄悄話 順便補充一下加拿大BC省的新交通法規,在高速公路上除非超車,否則必須在右道行駛,違規者警察可以開罰單。這個要求過去是建議,現在是法規。
mamacao 回複 悄悄話 寫的好玩,那車裏用的對講機,俺十年前買過,和朋友出去玩也用過幾次,但信號不咋滴,稍離遠點,就聽不到對方了。而且電池不耐用,上車一會兒,電池就沒了。沒像警匪片裏用的那麽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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