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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捷生:美國鐵案,傲慢權力的恥辱之敗

(2021-07-27 10:14:03) 下一個
作家簡曆
 

孔捷生,1952年生於廣州,當過水鄉插隊知青、海南兵團知青、廣州工廠工人。文革後發表文學作品,曾獲1978年度、1979年度兩屆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曾獲全國第二屆優秀中篇小說獎。出版過多部小說、散文集。1980年代末移居美國。

 

原題

美國鐵案

 
作者:孔捷生
 
先有家後有國,這是文明發展史常識。小河有水大河才滿,這是物理常識。
 

1952年是我出生之年,此前發生的事,於我都是“史前記憶”。

 

這一年新中國開始“三反五反”、上甘嶺戰役打響。以廣角史觀,這些事件跨度很短,卻貫穿許多人的一生,乃至鑄鍛了國家站立的姿態。

 

而那於我也是史前記憶,本年底我才出生,此時艾森豪威爾已贏得大選。故而杜魯門總統於我亦屬史前人物,他的篇章完結,我的人生才啟始。

 

戰爭改變了許多法則,羅斯福連任四屆總統,他的最後一屆任期是杜魯門任副總統。羅斯福與杜魯門關係疏遠,單獨見麵隻有兩次。羅斯福第四屆任期僅82天便去世,杜魯門繼任才被告知美國擁有原子彈。

 

這個遊離於權力中心之外的政治家,一不留神被權杖砸在肩上。用杜魯門的話,“我的感覺就像月亮、星星和所有星球都要墜落到我身上!”

 

下麵的故事卻告訴人們,什麽法則是戰爭也不能改變的。1952年,誌願軍正籌備最後一波攻勢——金城戰役。

 

就在此時,美國鋼鐵業勞資糾紛白熱化,聯邦政府介入調解無果,全國鋼鐵工廠工會擬發動大罷工。

 

杜魯門將糾紛交由聯邦工資穩定局(Federal Wage Stabilization Board)研判,得出結論是工會索求過甚。

 

杜魯門認定戰時鋼鐵業罷工危害國家安全,便訴諸強硬手段。4月8日,總統在電台宣布決定,由商業部長索耶全麵接管各地重要鋼鐵工廠。

這是國家意誌掌控民營企業的典型。杜魯門《總統行政命令10340號》才公布15分鍾,即被告上聯邦法庭,這就是《楊斯敦鐵工廠訴索耶案》。

 

此案迅速發酵,如同麵團拱起蒸籠屜,但當事雙方都被嘶嘶蒸汽模糊了視線。

 

此案核心不再是勞資糾紛,而演變成美國司法史上總統挑戰《憲法第五修正案》,以及民間挑戰總統行政命令的首宗案件。

 

一句話,就是公權與民權對決。

 

左起:斯大林、杜魯門、丘吉爾

 

此時,相持不下的勞資均有微妙心理變化。

 

業主唯恐工廠被充公,工會忌憚政府接管後工人工資將被凍結。兩造既希望這會迫使對方讓步,又都峻拒政府接管。

 

於是鋼鐵工廠律師團隊緊急向法庭申請臨時禁製令,阻止總統將工廠充公。

 

法官巴斯甸安本人擁有薩隆鐵工廠股權,有利益衝突,不便接案。但他深知此案非同小可,當即排定次日開庭聆訊。

 

法院輪簽交由霍爾佐夫法官審理。而霍爾佐夫任聯邦法官是由杜魯門提名,又因利益衝突而回避,遂改由潘尼法官(David Pine)審理。

 

曆史書寫者通常稱為天選之子。天選其實是偶然機遇,如同城堞哨兵,本非當值,隻是替班。他望見遠方山梁升起塵頭,便果斷點燃烽火示警,此舉決定了國族命運。潘尼就是這個哨兵。

這個春天,朝鮮半島與華盛頓都異常寒冷。華府櫻花瑟縮於枝頭遲遲不綻放,惟此案熱度燃爆全美。

 

開庭聆訊,全國鋼鐵工廠與工會兩邊律師團隊傾巢而出。而代表美國政府出庭的隻是助理司法部長鮑德裏奇,顯然白宮自認勝券在握。

 

聽證會上勞資方雙方律師起點也不高,均有一葉障目之嫌。勞方論證加薪合理性;資方力辯一旦被政府充公,大家都是輸家。

 

潘尼法官聽得索然無味,便打斷辯論,要求雙方撇開勞資衝突,聚焦到憲法原則。工會律師團茅塞頓開,頓時抖擻起來。毫無準備的鮑德裏奇卻陣腳大亂。

 

法理精髓不在案情之來龍去脈,它就在細節之中,庭辯對答的分量勝過故事本身。實錄幾段——

 

潘尼:你堅稱總統在國家緊急狀態下,可擁有無限權力?

 

鮑德裏奇:如有需要,總統可以如此。

 

潘尼:如果是在緊急狀態下, 總統權力就沒有限製?

 

鮑德裏奇:按邏輯推理那是事實。隻有兩種對總統行政特權的約束:一是選票二是彈劾。

 

潘尼:你憑什麽覺得總統有權接管全國鋼鐵廠?

 

鮑德裏奇:在緊急戰時,總統擁有無限行政權力,可下令接管任何企業,無人有權幹預。隻有總統有權決定何時為緊急狀態,法院無權過問。

 

潘尼:問題是現在國會並沒有宣戰。

 

鮑德裏奇登時語塞。美國理論上是按聯合國決議參加韓戰,卻一直未經國會討論批準。

 

潘尼進而逼問:如果閣下房子也被總統下令充公,你是否還認為法庭無權介入?

 

鮑德裏奇:總統是可以那樣做的。

 

潘尼:如果總統命令商業部長索耶先生把你也關押起來,你是否還認為法院無權介入,甚至連人身保護令也不能簽發?

 

鮑德裏奇:如果有可以保護我的法規,我當然願意接受。

 

潘尼:什麽法規可以保護你?

 

鮑德裏奇:我一時想不起來了。

 

潘尼:假使總統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法院是否無權查證其緊急狀態是否屬實?

 

鮑德裏奇:正是如此。

 

潘尼:這種總統特權的法理是什麽?

 

鮑德裏奇:來自憲法第二條第一、第二和第三款。我們先賢製定這條憲法,限製了立法權力,也限製了司法權力,但並沒有限製行政的權力。

 

堂堂司法部官員竟如此褻瀆憲法,令潘尼法官驚駭至極。他追問:“舉案例證明。” 鮑德裏奇答不上來。潘尼怒容滿臉,當即宣布退庭。

大戲舞台需要這類人物來烘托。他出場時深信手握宇宙真理,用莊重凜然的口吻念出近乎插科打諢的台詞,反能彰顯戲劇主題之深刻。

 

司法部助理副部長違背憲法常識的言論,熱爆各大媒體。連白宮新聞秘書都奉命出來澄清:“鮑德裏奇的觀點不代表本政府。”

 

代表政府出庭的官員不代表政府,試問他代表誰?很快就知道,此非愚蠢失言,他秉承的是頂層權力意旨。

 

杜魯門現身說法了,1952年4月17日。

 

記者提問:“如果總統有權充公民營鐵工廠,這種權力是否可以延伸到接管報紙或電視電台?”

 

杜魯門慨然作答:“按照同一情況推理,隻要對國家有利,總統有權如此處理。”

記者再問:“為什麽不要求國會立法,來實施你的決策?”

 

杜魯門說:“不需要。美國總統是三軍統帥,本來就擁有這種權力,沒有任何人能將此權從總統那裏奪走。”

 

權力的傲慢令輿論大嘩。次日《紐約時報》批評:“總統的意思是,在國家緊急狀態下,他有權充公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民營事業。”

 

俄亥俄州聯邦眾議員班達更直接提出彈劾動議:“我不相信美國人民能夠容忍總統打著國家緊急的名義,肆無忌憚地去接管民營企業、新聞媒體或大小生意。”

 

美國獨立宣言的誕生

杜魯門犯了什麽天條?

 

美國憲法訂立時,先賢們擔心中央政府權力過於集中,總統成為無冕國王。於是強烈要求增加保障個人權利與地方權利的條款。

 

反對者則認為,列明之危害,在於未列明的人民權利就會被認為不存在。

 

無論讚成或反對,都意在限製政府權力和防止出現中央集權。

 

《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傑斐遜為打破僵局,提出:“如果我們沒法保證自己所有的權利,那就保障那些能夠保證的吧。”於是各方通力合作,通過了十條憲法修正案,統稱為《權利法案》。概括如下——

 

第一條:國會不得立法設立國教。人民擁有言論、宗教、出版、集會與請願的權利;

第二條:人民擁有武器的權利;

第三條:人民擁有拒絕軍人入住民宅的權利;

第四條:人民擁有不被司法機構無理搜索身體、財產與住家的權利;

第五條:人民擁有正當法律程序、不得自證其罪,不得征用私人土地、財產、住家的權利;

第六條:人民擁有律師辯護和公平審判的權利;

第七條:人民擁有民事財產糾紛(超過20美元;現在是75000元)要求陪審團審判的權利;

第八條:人民擁有不被索取過高保釋金、過重罰款,和不受殘酷及不當懲罰的權利;

第九條:本憲法不得解釋為忽略和否定人民擁有目前尚未明文規定的基本權利;

第十條:本憲法未授予聯邦政府的權力,以及未禁止的州權,人民和各州政府擁有保留和行使的權利(這條意即申明聯邦主義原則,人民和州政府不是聯邦政府的附庸)。

 

這十條《權利法案》,都旨在限製權力泛濫,堪稱立國圭臬。私人財產是所有權利的根基,不得用國家、信仰又或任何宏大崇高的名義去剝奪私產。

 

150年後,驚見第一個總統踐踏憲法,他就是杜魯門。

 

1952年4月29日,潘尼法官判決:“憲法並沒有授權總統擁有充公私人企業的權力。國會亦從未有過類似授權法律。政府並沒有達到憲法第二條所規定的緊急情況。”

 

“所謂司法無權介入,在我看來,正是憲法約束政府權力的法理所在。因此,我認為被告的充公行為是非法的。”

 

“沒人可以挑戰總統處理國家危機的權力,但總統行政命令必須在憲法與法律範圍內。總統無權越過憲法下令充公民營企業。”

 

判決出來,全國鋼鐵工廠工會當即宣布大罷工。而聯邦政府也立刻上訴最高法院,並申請臨時禁製令阻止罷工。

 

如果說民權已給公權套上了籠頭,就隻差一條勒住籠頭的韁繩了。

 

案件注定要在更高殿堂一錘定音,成為鐫刻國家彝鼎的終極法典。

 

美國最高法院

 

1952年5月12日,最高法院開庭審理。

 

外間均預測官勝民敗,畢竟九位大法官幾乎都是羅斯福總統時期任命的。

 

盡管如此,聯邦政府不敢怠慢,派出司法部長珀爾曼領銜。

 

他有備而來,宗卷共有175頁證據與案例,力證獨立戰爭、1812年英美戰爭、南北戰爭以及兩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政府多次在國家緊急名義下,充公民營企業。

 

特別是林肯,他直接用總統行政命令解放黑奴,沒收民營電報公司與鐵路局;馬裏蘭州雖未參加南方聯盟,但該州蓄奴,又是南北戰事邊界,為國家安全計,林肯總統下令拘捕馬裏蘭州官員。珀爾曼稱:“本人從未聽過有任何司法機構認為那是非法行為。”

 

鋼鐵廠業主與工會擱置利益爭拗,結成臨時同盟對抗政府。這是七個最大鋼鐵企業的聯合訴訟,代表全美五十個鋼鐵廠,聘請的都是頂尖律師。

 

庭辯最出彩的戴維斯大律師,是一戰時期威爾遜總統任內的司法部副部長,他曾於1920年代初競選過美國總統。他出生於蓄奴州,卻是唯一敢公開譴責三K黨的南方政治家,導致自己失去蓄奴州選票而惜敗給另一總統候選人柯立芝。

 

最高法院開始聆訊,其他律師都在引經據典,糾纏細則,被大法官一再打斷。

 

司法部長珀爾曼的說辭也多次被駁回——獨立戰爭、第二次英美戰爭、兩次世界大戰的案例,不適用於未經國會宣戰的對外戰爭;

 

南北內戰時交戰州的電報公司、鐵路局涉嫌被利用通敵,被林肯總統沒收。

 

而無論何種情況,鋼鐵廠業主、爭取權益的工人都不是國家敵人。

 

輪到戴維斯作辯,他高屋建瓴,雄辯滔滔,光芒籠罩全場。庭辯規限五小時,他一個人就占了87分鍾,其間僅被打斷一次,九大法官都斂息靜聽。

 

戴維斯以清晰法理與大量判例直指杜魯門總統“篡奪憲法”。

 

在不同的地域邦國,對法理或會有不同認知,但基本常識應該是一樣的。

 

“沒有國哪有家”及“大河有水小河滿”,這是一種價值判斷。

 

先有家後有國,這是文明發展史常識。小河有水大河才滿,這是物理常識。

 

在篤信“小道理服從大道理”的地方,常識卻被價值判斷壓倒。

 

而在美國,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不是掛在嘴邊說的,這是不可撼動的大道理。

 

《獨立宣言》寫明,每個人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不可剝奪。“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治理者的同意而產生的。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力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杜魯門的總統行政命令,正是踐踏人民權利的危險一步。

 

二戰中的1942年,盟軍戰局晦暗不明,便發動瓜達卡納爾島戰役以期逆轉形勢。

 

正在往島上運輸緊急物資之際,新西蘭碼頭工人卻在大罷工。美國海軍陸戰隊不得不自行搬運裝卸,個個疲憊不堪,戰役因此延後一周。

 

新西蘭正是參戰盟國,事關國運安危,政府並沒有拘捕罷工者。軍隊浴血奮戰,為的不就是捍衛人民追求幸福的權利?

 

如戴維斯大律師所言,本案內核是總統以權力淩駕憲法。它對國運的意義,遠比韓戰勝敗重要得多。

 

整個美國都摒息等待結果。兩周後,最高法院終極裁決出來了,6:3維持聯邦法庭原判,美國政府敗訴。

 

略去高院裁決書和聯邦法庭潘尼法官重合的部分,列出若幹精華,這是法治精神之光——

 

“本庭考慮要點:一是決定總統是否擁有此等權力,遠比是否維持禁製令更重要;二是這種國家接管行為是否憲法所授予。

 

美國沒有任何法律允許總統剝奪民營企業。國會也沒有支持或暗示總統可以如此操作。沒有任何國會立法允許用政府接管來解決勞資糾紛。在憲法框架下,總統如此行事,他是在自行立法。

 

政府提出幾件戰爭期間的案例,最高法院不予采信。三軍統帥沒有為保證生產就充公民營企業的權力。國家緊急情況並不能衍生權力。

 

 1787年通過憲法分散權力,並非為提高效率,而是杜絕專製暴君產生,保障人民不被獨裁禍害。”

 

最高法院作出裁決,杜魯門立即下令派駐各大鋼鐵廠的政府人員撤出,管理權交還業主。

 

鋼鐵廠勞資短暫的“吳蜀聯盟”使命結束,相爭重啟。大罷工堅持50天,直至勞資達成提高時薪協議才結束。

 

史上第一宗總統逾越憲法的巨案,權力落敗了;第一宗司法抗衡總統行政命令的巨案,法律勝利了。

 

這個案例成為美國法典準繩,也是勒住權力的結實韁繩。

 

即便桀驁不馴的特朗普總統,他矢誌“讓美國重新偉大”,力促海外企業回歸本土,卻也不敢以行政命令逼人就範。

 

杜魯門

 

事過之後境亦遷,那個廢柴衙門聯邦工資穩定局被新任總統艾森豪威爾撤銷。

 

杜魯門卸任總統時民望跌到22%,比後來麵臨彈劾倉皇辭職的尼克鬆更低。

 

除卻此案,杜魯門餘生絕口不提的還有原子彈,那已成難解心結。

 

順便一提,“抗美援朝”時被斥為戰爭販子的杜魯門,於對日作戰末期使用原子彈之舉,偏偏在中國民眾中獲得最多認可,其間複雜心理不必細論。

 

然而,當曆史塵埃飄散,杜魯門聲望漸漸回升。轉折點是水門事件,這樁共和黨醜聞,令民主黨杜魯門連年民調均進入前十名,最高是2009年CNN民調排行列第五。

 

隻緣除了開國先賢華盛頓,最清廉的總統就是杜魯門。

 

離開白宮的總統都是淨身出戶。杜魯門畢生窮困,連大學都未讀完。他年輕時借貸投資,血本無歸;與朋友合開洗衣店,生意又告失敗。他拒絕申請破產保護,寧可長債長還。直到他當選聯邦參議員,債務仍未還清。

 

杜魯門卸任總統回密蘇裏州定居,唯一經濟來源是陸軍退役時每月112元退休金。他不得不用未來回憶錄版權費為抵押向銀行貸款,以幫補生活。

 

回憶錄出版,以67萬元一次性賣斷,繳交75%個人所得稅,支付助理薪水後,僅剩37500元。

 

歸隱老家後,費城預備役軍官協會請杜魯門演講,他謝絕車馬費和出場費,與老妻開車前往。高速公路令這對老人發怵,遂被警察截停,違章理由不是超速而是太慢,妨礙交通。

 

盡管多家大公司聘請杜魯門為顧問,年薪十萬,卻被斷然拒絕。

 

他表示:“他們需要的不是杜魯門,而是前美國總統這塊招牌,美國總統頭銜是不出賣的。我永遠不會用它來交換金錢或物質。”

 

1958年國會通過法案,每年補貼卸任總統25000元生活費,以保障能過上有尊嚴的生活,就是因杜魯門而起。

 

1972年,毀譽參半的杜魯門過完最後一個聖誕節,翌日去世。唯一在世的卸任總統約翰遜出席葬禮。

 

不管曆史如何評價杜魯門,都繞不過鋼鐵廠充公案。篤信國家意誌壓倒一切的權力者,並不由杜魯門始,也不以由他而終,卻都掙脫不了法律韁繩。

 

當下特朗普是何等人物,並不由他自己來評定。自以為能決定曆史的人,其實都被曆史決定著。

 

於是想到美國第一位總統。華盛頓連任兩屆後歸隱。曾有擁戴者勸進,請他終身執政,被峻拒。

 

華盛頓與乾隆皇帝同年去世。後者是在位最長的中國皇帝,卻終究沒能“再活五百年”。

 

今人說起乾隆,聯想到的是一個遠去的王朝。反觀華盛頓並不那麽遙遠,而是仍具深遠影響的現代人物。

 

建造國家如同建造大廈,不同樓宇各有形狀是自然的。人們最易想到的是材質不同,其實更大差異在於大廈為誰而建。人類至今至今在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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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cng 回複 悄悄話 孔先生80年代的《大林莽》寫的不錯的。但是現在看來逃亡美國的決定錯了,一個作家脫離了他熟悉的生活和人民,就隻能寫這樣和美國時代也脫節30年的文章了。
modems 回複 悄悄話 好文!受教了!
海澱網友 回複 悄悄話 As always, very nice. 點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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