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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文章抄襲之我見

(2008-08-01 21:03:56) 下一個

網上文章抄襲之我見

 

第一:是好文章,不妨抄抄,如能注明出處最好,不注亦不必苛求。

 

第二:寫者是下了一番功夫心思的,按照西方版權法,抄者應給予Credit。殊不知抄者也是下了一番功夫才找到自己有同感的好文章,才想著與大家分享。慧眼伯樂之功也不可磨滅。

 

第三:有時抄者抄這一遍,有許多觀點,意見,見解竟會跟原作者很相像。進而成為自己思想的一部分。甚或發揚光大提高,那麽對人類高尚思想的傳播和精神文明的提高,不也做出了很值得讚賞的貢獻了麽?

 

-逸寬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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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花兒朵朵 回複 悄悄話 哈哈,放心啦——我可以大抄您老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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